第三四六章 西廊城
沐晚连忙将后面的小筐转到前头来:“皮子在这筐里呢。你们掌柜的呢?”晒好的皮子,她都一张张的卷了起来,象画轴一样,插在筐里。
伙计瞥了一眼,哼道:“就搁这儿。掌柜的还没来呢。才几张皮子,用不着惊动掌柜。我就能做主。”
“好咧。”沐晚放下担子。
伙计从筐里挑了一卷狼皮,蹲在地上摊开,到处摸了摸,说道:“这张,还行。筐里的,你都要卖吗?”
沐晚点头:“都卖的。”说着,她欲帮忙拿兽皮卷。
伙计拧眉,飞快的说道:“我自己来拿。”
沐晚闻言,便收回手:“行,您慢慢挑。”
总共就只有三张兽皮,一张狼皮,两张黄羊皮。两只尖羊角挺锋利的,被沐晚打磨成了一对角刀,也放在筐底。这些天,沐晚打到的兽皮远远不止这些。其余的皮子被她制成了皮袄、皮帽、皮褥子,放在前面的筐里——在小绿洲里,还好一些。晚上的沙漠,冷得简直能掉耳朵。也多亏做了这些准备,昨晚,一人一狐才安然穿过沙漠。呵呵,没办法,灵力被封,抗冻能力也大打折扣。
伙计看完皮子后,又拿起筐底的两把羊角刀,两眼放光的把玩着:“这也是你做的?手艺很不错啊。”
沐晚随口胡诌道:“这是我们家祖传的手艺。”
伙计抬起问道:“壮士,家住哪里呀?”语气明显热络许多。
这称呼,总觉得怪怪的……沐晚笑道:“我家住沙漠里头。到这里要走三夜两天呢。晚上,沙漠里头有野狼出没,这刀是拿来防身的。”
“壮士敢孤身夜渡野狼滩!厉害!”伙计的眼神里明显多了很多敬意。
沐晚笑嘻嘻的挠头:“以前,都是我大姐她们出来的。我是头次出来。呵呵,我记不清,我大姐她们是在哪家送皮子……”
伙计将两柄羊角刀放回筐底,飞快的说道:“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嘛。以后,壮士尽管送我们这儿来。我们店在整个市集里都是出了名的公道。”
然后,她报出了三张皮子的价钱,并飞快的算出,“总共是四两九钱银子。您是头次登门,我们给您整数,五两银子,如何?”
沐晚对这里的物价没概念,并且,进这店来,也志不在卖个高价。是以,她爽朗的应下:“行。”
货银两讫,沐晚收了银子,送了一把羊角刀给伙计。
伙计的话明显多了起来。
而沐晚很快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这里叫做康梁国。该国大部分的领地都是位于沙漠之中,共有十八城,三十九镇。西廊城就是十八城之一。继续往东边走,出了康梁国地境,那里原本是个很富庶的国度,叫做吐夏国。不过,这些年,战乱不止,时常有吐夏人逃到康梁国来。
“刚开始时,我还以为壮士是逃难过来的吐夏人呢。”伙计搓着手,陪笑道,“抱歉,小的眼拙,冒犯了壮士。”
左一句“壮士”,右一句“壮士”,沐晚已经习惯,摆手说道:“无事。”
这时,外面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又有客人进店来。沐晚顺势告辞,挑着担出了店门。
在集市里转了一圈,沐晚惊喜的发现,不少人在成堆成堆的出售被她视为灵果的小红果!
这里的人将之称为“沙漠红”,价钱不贵,十个大钱能买到一小堆——很有意思,整个集市上居然没有一柄称。很多东西都是按堆卖的。
沐晚目视了一下,每一小堆的数量都在十来颗左右。而一两银子能换一百大钱。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又成了阔佬。
沙漠红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时令野果,这里的人们并没有对它另眼相看。沐晚不禁猜测:莫非沙漠红对他们没有什么效用?
集市上还有另外一些果子,但是,价钱比沙漠红贵得多。有很多都是按颗卖的。沐晚身上只有五两白银,没有铜钱。所以,她转了一圈,决定先去换身行装,顺便换些铜钱——呃,穿得破破烂烂的,那些卖果子的小贩都不搭理她。
集市上有成衣店。貌似也不贵,沐晚花了一两四银子,为自己从里到外,添置了三身款式极其简单的换洗衣裳。掌柜是个很爽利的大婶,另外送了一个棕红色的大布袋。
这里的人,很多都斜背着这种大布袋。容量很大,装下买来的衣服,完全没有问题。
沐晚很喜欢。她换下身上的破布袍,换上水蓝色的新布袍,系着同色腰带,挑着担,折回去买果子。
都说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回,卖果子的小贩们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姐姐”、“妹子”,叫得真心甜。
沐晚先买了一种叫做“白果”的果子。此果色泽乳白,晶莹如玉,泛着淡淡的青光,个头比沙漠红大不了多少,却是按颗卖的。每一颗要一个大钱。
好吧,这种果子也是集市里比较常见的。
沐晚花了一个大钱,买了一颗。口感沙沙的,汁多肉厚,香甜可口。最主要的是,它回补灵力的效果比沙漠红更好!只消一颗,就能在两息之内,补满灵力,其效果一点儿也不比上品回灵丹差。
莫非这里的果子都能回补灵力?
某人心中大喜。她又试着买了另外几种果子。果然!并且,越贵的果子,回补灵力的效果越好!综合一下,以白果的性价比最高。
除此之外,沐晚也不忘打探此地的情况。可惜,这里的人们大多不识字,知识面有限得很。她没能再打探出有用的信息。
买了一个双背的行李木架和半袋子的白果,沐晚挑着担子,离开集市——西廊城太小了,根本就打探不到回宗门的路。她必须去更大的城市。
这时,集市口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沐晚放眼望过去。原来,一家饭店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搭起了一个半人高的简易木台。
台上,三个穿红着绿的年轻男子在跳舞。旁边,有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女子怀抱类似琵琶的乐器,在给他们配乐。
三个年轻男子佩戴着金光闪闪的薄面巾,袒胸露腹,媚眼如丝,搔首弄姿,扭得跟三条水蛇似的。
台下的女人们无不眼放精光,冲台上指指点点。
“听说这三个都是雷老板从杏花城新买来的舞郎。”
“没错,早上,才进的城。我亲眼看到他们坐着骆驼进城的。不止这三个。”
“哟哟哟,那小腰扭的……真带劲儿。不亏是大地方来的。”
“听说,都是些雏儿……”
“晚上一起去看看?”
“好哇!”
好恶心!沐晚实在听不下去,却不得不装出一副同道中人的样子,跟这位信息灵通人士打听“杏花城”——她在集市上转了大半个上午,居然没找到一家书店。想要打听点周边城镇的信息,包括地理位置等,只能靠问。
很快,她打探到,杏花城也是十八城之一,在西廊城以东,距离近两百里。两城之间全是沙漠,中间连个歇脚的小绿洲都没有。
打听清楚后,沐晚挤出人群,离开集市。
集市的外边,有一口水井。沐晚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过去捧起水,喝了一口。
水也是冰凉的,味甜。并且,也能回补神识!
难道说,只要是水,就能回补神识?
压在心上的大石头立时没了影。沐晚欢喜的将所有水囊都灌满。
选了个僻静的地方,她决定先整理行装,休息一二。等太阳偏西以后,再出城,去杏花城。
行李木架分为三层:下层可以放皮褥,皮袄等物;中层放换洗的衣裳;上层放水囊、肉干,以及古百。
至于沙漠红和白果,沐晚分了一小半给古百,其余的,统统放进布袋子里,斜背着。
大约过了个把时辰,太阳偏西,明显变弱了。
沐晚背上行李木架,带着古百,拄着木棍,出城门而去——木棍并非是做拐杖用,而是用来防身的。
走了大约半刻钟,西廊城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古百再也忍不住,两只前爪趴在木架边上,望着西廊城方向,闷声问道:“沐姐姐,这里和别处不一样。阴阳颠倒,是不是?”
沐晚轻笑,边走边问道:“为什么说这里是‘阴阳颠倒’呢?也许是别处颠倒了阴阳,也说不定呢。”
“也是哦。”古百叹了一口气,“这里也把男子视为玩物。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里。”在狐族,他就吃尽了身为公狐的苦。很显而易见的一点,狐族以母狐为尊,如果他不是公狐,母皇后继有人,处境肯定比现在好得多。至少,那些族老不会天天阴不阴、阳不阳的将“子嗣”二字挂在嘴巴。
沐晚挑了挑眉:“难道女子就活该地位低下,忍气吞声,如草芥般的存在?天地有阴阳,然而,阴阳却无高低贵贱之分。人亦分男女。我想,男女也应该无高低贵贱之分才对。无论是男尊女卑,还是,女尊男卑,都是与天理不合。”
顿了顿,她接着说道,“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无论在哪里,也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都不能自己看轻了自己。象台子上的那种男子,就算是换了以男为尊的别处,也只能沦为玩物。自弃者,天亦弃之。”两世为人,她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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