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别离(捉虫)
叶善安若是这般读书,怕是读了十几年也考不出一个童生来。
他本来就不想读书,不过是跟着杨慧识几个字而已,更多的热情还是投入到女装大佬,不对,刺绣事业中去。
叶善安与杨慧、叶珑不同,姑嫂二人更像是为了生计不得不刺绣,而叶善安,却是真心实意的爱上了这一行。
既然已经过继了他,叶信芳就要对他的人生负责,自打回乡祭祖之后,叶信芳就开始思考三个孩子的未来,虽然教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但是也不能连基础知识也不学了,叶信芳将他送到附近的私塾里,也不读那种专门的科举班,而是送到那种只读半天书的识字班。
妞妞还小,四五岁的年纪,还可以随着她自己疯,况且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该怎么教他也拿不准,叶信芳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他认为只要环境正确,稍加引导,除非天生的反社会人格,很难长出品性不好的孩子。
品性良好,这个孩子就歪不到哪里去,从前妞妞见到长辈就伸手的坏毛病,被杨慧教育了几回,现在也纠正过来了。
趁着祭祖,不仅完成了叶善安的过继,还给叶阳上了族谱,族谱上记的名字是叶善阳,叶氏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按祖训排辈分取名字,信字辈下面就是善字辈。叶信芳觉得儿子还小,谈如何教育还为时过早。
西宁府知府后宅,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里,年轻俊朗的男子半躺着坐在榻上,而他手边,却是摆放整齐的一沓书,最上面那本封面上赫然写着《黑炭解密之灭门案》。
“有点意思,没想到西宁府还有这等妙人。”男子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仆从满脸恭敬的站着伺候,一动不动,如同木头人一般。
不多时屋外传来求见之声。
男子随意的挥了挥手,立马有仆从出门接外面之人进屋。
“查出什么了?”秦中羽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的坐起问道。
“禀大人,属下查探得知,桃娘被卖掉之后,由范牙婆特意带到了西宁府,卖给了一个姓顾的走商,那走商曾经在城东的文昌胡同置办了一处宅院安置,后来那边地价飞涨,大概三年前,走商卖掉了宅子,不知所踪。”
“你说牙婆是特意将人带到西宁府的?”秦中羽抓住了话中的重点。
“范牙婆在西宁府有个老相好,喝醉酒说漏了嘴,说是有贵人打了招呼,务必要将桃娘卖到西宁府来。”
务必要卖到西宁府,秦中羽思忖着其中意味,感叹了一下这些弯弯绕绕,后宅妇人们真的是全把精力用在这些事情上了。
“走商跑了,那桃娘呢?”秦中羽问道。
侍卫答道:“据说桃娘给那走商生了一个儿子,生辰大概是三月份,好像是早产,如今应该有八岁了,母子二人均不知下落,文昌胡同这几年房价不稳,宅子买进买出,因而也没有邻居知道桃娘母子的下落。”
“三月份,那这就对的上了。”从京城到西宁起码要走一个月,按照时间,这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走商的。
“大人,接下来如何查?”侍卫询问道。
“这线索又断了。”秦中羽叹了口气。
那侍卫低着头,心中忐忑,不敢开口。
“既然不能查走商,那就查查那宅子,看看走商卖给了谁,有没有线索。”
侍卫顿了一下,开口道:“这宅子如今的主人是叶信芳,本是青山县人,他是今科的举子,大人也许还见过,他与那位宋解元相交甚密。宅子是他从一个姓刘的酒肆老板手中买来的。”
秦中羽没有说话,回忆那天看到的榜单,叶信芳,七十五名。
“另外,大人命小人查的风轻云淡先生,很有可能也是他。”侍卫抬头看到秦中羽似乎提起兴致的样子,解释道:“书斋老板胡发财本不愿意相告,属下抬出王知府,他才告知那著书人是个年轻的读书人,且与姜大人的长房孙子相熟,按照胡发财的外貌描述,八成可能就是叶举人。”
“姜大人?兼祧两房的那个姜兆瑜老大人?”秦中羽觉得事情更有趣了。
“正是那位姜大人。”侍卫恭敬答道。
秦中羽笑了起来,“一个小小的举子,牵扯到的人还真不少。”
“大人,还要再查吗?”侍卫问道。
“你去青山县查那个人的事情,你说这位风先生,也是青山县人?”秦中羽忽然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叶家是青山县的大族,叶举人是去年年末突然有钱,才在府城置了产业。”侍卫将查到的信息全部告知。
秦中羽挑了挑眉,道:“有意思,我倒想亲自会一会他了。”
侍卫低着头,没有说话。
“笃、笃、笃。”
叶信芳听见敲门之声,开门后愣了一下,道:“你先进来吧。”
胡威武面容憔悴,声音有些暗哑,“小珑在家吗?”
叶信芳摇了摇头,“她出门走亲戚去了。”
“是我负了她,我没能做到。”胡威武面色十分痛苦。
叶信芳却没有丝毫同情之意,“大丈夫敢作敢当,你今日来就是装可怜的吗?”
“我要走了,这个还请叶兄弟帮我将此物转交给她。”胡威武从怀中掏出一只雕工精美的玉钗,玉质通透,显然花费不菲。
叶信芳却没有接,叹了口气,道:“既然决定要走,就不要送这些东西了,不过是徒增伤感。”
他向来不认同这些信物之类的东西,既然已经无缘,何不痛痛快快的了结掉,彼此相忘于江湖,还弄这些东西做什么,睹物思人?
“我……”胡威武嘴唇微颤,许久才道:“叶兄说的是,是我想多了。”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叶信芳不问他为何没有做到,看他的样子就知道,必定付出了十分的努力,奈何被残酷的现实打弯了腰,若是问了不过是让自己心底更加过意不去。
胡威武看向远方,透过重重的山峦,似乎看到了遥远的未来,“我是粗人,不懂文人那一套,只晓得大丈夫生在世间,当马革裹尸还,如今天下大定,只有闽省尚有战事,我想去搏一搏。”
闽省临海,近年倭寇犯边,朝廷正在建水师准备战斗。
“你何必如此?内陆人如何能懂海战?”战场无情,叶信芳不忍看着友人就此送命。
“不懂海战可以学,左不过是兵,听上头指挥即可。叶兄不必介怀,这与亲事无关,我还不至于那么脆弱,还要多谢叶兄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死心。叶兄,希望你能为小珑择一个良人,如此,我也可以放心了。”胡威武似是想开了,脸上没什么不甘,反而有些许的解脱,也许早就知道结局,云泥之别,如同天堑。
他是男人,皮糙肉厚,风吹雨打这些都不惧,却不舍得让自己心爱之人,忍受他人异样的眼光,军户就像是身上背着的重重的壳,哪怕摘下了,印记也还在那里。这一年,就当是给了自己一个交代,梦醒了,也该继续自己的路。
叶信芳心中叹气,人总是自私的,若是现代,胡威武是兵哥哥,嫁给他叶珑就是军属,还能有各种优待,而在这阶级分明的古代,军户天生低人一等,哪怕脱籍了,还是要受人指点。
“当捕头不好吗?”叶信芳疑惑,“除暴安良,制恶维安,一样是在保护百姓。”
“叶兄不必劝我。除暴安良,可以有别人去做,但明越府的儿郎,没有畏战之人,天生就是要战场生战场死的。如果不是遇见了你们,也许我早就回去了。”胡威武脸上带着笑,接着道:“青山县风光甚好,若有一日解甲归田,希望能回此地终老。”
说罢,出得大门,看了一眼怀中花费百两买的玉钗,小心翼翼的塞回胸口,抹了一把眼泪,脊背挺直,头抬得高高的,大声歌唱,“生我是故乡,梦里喊爹娘……忠骨埋他乡,英魂影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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