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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要想生活过得去


没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好了,树是老树,树洞足够大,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颗老树的长势还不错,最起码现在来说根本看不出要死的样子。

        “那当然了,这棵树原本是我们一族酿酒的地方。”野叟在一边说道:“只是后来我下山之后发现了更加简单便利的酿果酒方法,所以这里就被废弃了。”

        对于猴子们不酿猴儿酒这件事秦风也没话说,如果这里没有野叟这样的智者,那么肯定是将吃不了的野果储存在这里,然后靠着运气酿出酒来。

        那样的酒或许会更好喝,但是毕竟是靠运气的,不是每一次都有,而且数量也太少。

        而野叟下山之后从外面带回来的酿酒技术就不一样了,可以酿出足够的酒来让猴子们喝的开心,两相比较之下当然是选择第二种方式了,因此这里也就被废弃了。

        选好了树洞,那就回去继续喝酒了,本来秦风还想着要是选好了地方需不需要人照看呢,现在好了,野叟就是最好的照看者,只要他在这里,秦风认为这里就是安全的。

        喝酒观景,这一次秦风喝的很尽兴,只是野叟偶尔会说一些让他三观尽碎的话有点懵逼,这种活的时间足够长的生物简直可怕,你根本不会知道他下一秒嘴里会冒出什么著名的名字来。

        灵酒味美,但是劲儿却极大,最终秦风也喝翻了,这估计也是他这辈子喝的最奢侈的一顿酒了,完全喝灵酒喝醉……

        在神农谷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秦风就和野叟告别了。

        因为阵法的存在,神农谷的入口其实是看不到的,所以野叟将他们送出了谷外。

        看着野叟的身影缓缓消失,苏小狸妹纸很是不忿道:“其实我也可以看着的……”

        秦老板给那只老猴子留下了很多灵酒,有点羡慕,觉得自己也可以看着那个树洞。

        “那你能天天住这里吗?”秦风转头问道。

        苏小狸顿时不说话了,已经习惯了人世间的生活,习惯了手机习惯了互联网,你让她再回到山里,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件事也向我们证明,古代那些妖怪为什么在红尘中走一圈还会回山呢,那还是因为人世间的吸引力不够,那要是搁在今天,你入了这个凡尘,就别想再走出去。

        当然了,除非你那山里通了网……不是我吹牛,只要有网有电脑,我住哪里都无所谓……

        虽然不开心,但是苏小狸还是去干自己的活了,赵子明等人之前的记忆也要消除,不能让他们记得有妖怪这种事,虽然这年头也不会有多少人相信。

        没多久,赵子明六人在小木屋里醒了过来,他们的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只是与过去不同,那个梦很真实,里面居然有妖怪……

        已经约好了今天回,至于看神农谷,因为那个诡异的梦,所以大家也没什么心思了。

        收拾好了东西,一群人沿着来时的路踏上了归途,秦风转头看看那被剑仙吕洞宾布下阵法遮蔽的神农谷,以后这个地方他得经常跑了啊。

        尽管已经归心似箭,但是出去的路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心情而好走一点,相反,在第二天的时候居然会下起大雨,将一行人直接浇成了落汤鸡。

        好不容易等雨停了,再次上路的时候地上却到处是泥泞,走的艰难无比。

        足足花了四天的时间,秦风等人才走出了森林,见到了老马村子后面的那座小山。

        “呼!我真的不敢相信啊,我们居然真的出来了!”江欣燕小姑娘看着面前的小山喊道。

        这趟旅程对于她来说简直太难忘了,从大学校园一下子进入了原始森林,而且居然是一周还多的时间,估计那种晚上睡觉都得睁着眼睛的感觉会留很长时间。

        “对啊,我们真的出来了,走赶紧回家,饿了这么多天了,我们回去得好好补补!”老马大手一挥笑道。

        他现在可以算是春风得意了,虽然他觉得没有看到神农谷,但是秦风还是支付了那剩下的五万块,这一趟可是赚翻了。

        所以他现在也表现的很大度,已经做好了回去好好招待这位大金主的想法。

        美味的食物,热水,松软的床铺已经近在咫尺了,众人也顾不得现在身体疲惫了,紧赶慢赶地开始爬山,准备翻过这座小山。

        时间已经来到了正午,小山村里看着依旧很平静,没有多少人。

        对于这里的农民尤其是那些年轻人来说,每年一次的旅游旺季是他们赚钱的好时间,那个时候大家都会回来开始经营农家乐,而在平时,赚了钱当然是出去消费了。

        在这个小村子里毛都没一根,连个大宝剑都做不了,年轻人们怎么能呆得住呢。

        而且他们也没有老一辈人那种本事,可以带着客人进林子然后再安全出来,所以淡季的时候基本上没几个年轻人在村里,像是老马这种的已经很难见到了。

        村子后面的小山上出现了几个身影,几乎是一步一步地挪下了小山,正是秦风等人,在回家的刺激下,去的时候足足走了四个小时的山路,回来时候三个小时就走完了。

        老马招呼着一群人向家里走去,还没到门口呢就开始大喊着让媳妇出来迎接贵客……这里当然不能用接客,接客和迎接客人是两码事好吧……

        喊了一嗓子却没什么反应,老马有点奇怪,看了看院门才发现,原来是锁着的。

        估计媳妇又到镇里做头发了吧,也不知道那头发有什么好做的,成天的跑镇里。

        开了门,老马带着一行人走了进来,随即就看到自己的车在院子里停着,顿时感觉不对劲了,媳妇可是会开车的,去镇里应该是开着车去的,现在车怎么会在这里呢。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车自己停在那里却在上下摇晃,也不知道里面的人使多大的劲呢,让这质量不错的越野车都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

        看到这一幕,秦风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某种微笑……不是嘲笑,是某种带着尴尬的笑,大家都是老司机,谁会不知道这车里正在干什么嘛,再结合其他情况,里面的人是谁根本不用想。

        果然,老马也瞬间想到了,顿时上去狠狠地一踹车门喊道:“你们两个狗男女给我下来,*你**的,给老子下来!”

        老马一边用力踹着车一边骂道:“怪不得啊,怪不得你个*子当初买车的时候非要这大号的越野车,还要这种后排座椅可以放下的越野车,好啊你,原来早就有打算了是不是!”

        虽然这玻璃是那种里面能看到外面而外面看不到里面的,但是只要靠近了贴着看还是看的清清楚楚,里面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慌里慌张地穿着衣服。

        老马踹了几脚,好像想到了什么,赶紧进了家门,钥匙有两把,家里还有一把备用的!

        车门被打开了,里面的两人裤子都没穿上呢,秦风暗自瞄了一眼,那个男的果然长得细皮嫩肉的,单看皮囊绝对要比黑黝黝的老马强的多。

        后面的事情都不用看了,本来还想着过来好好吃一顿饭休息一下呢,看到这情况还是走吧,吃饭,这个时候等下去shi都没热乎的……

        秦风直接拉了拉苏小狸和沙克,带着他们离开了,赵子明作为兄弟,这个时候自然是帮着兄弟的,也不能走,一群人,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在那里弄成了一团。

        三人来到了村口,沙克打电话通知人过来接,秦风站爱那里想了半天想不通,你说那男的和女的,都已经到家了为什么不到床上去,在车里都不嫌空间太小吗?

        车来了,载着秦风三人直奔格县,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吃一顿好的,然后再好好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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