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老大别动手,是我!
“怎么你们兄妹三人,都要去销魂城啊?”夏洛问道。
按照银鹿侯爵那老狐狸的想法,不应该是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吗?
亚德摊了摊手,“大哥代表父亲参加国王陛下的丰收庆典,也是作为银鹿家的继承人开拓自己的人脉。我是跟你一起去开拓市场。至于丹妮丝,她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要不是你总是这么冷淡,她也不需要去销魂城走这一趟了。”
“话又说回来了……”
亚德凑过来小声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的实属平常,我的这个妹妹在这方面是很大度的。你真的不考虑考虑了?”
话音刚落,亚德就感觉到浑身一凉,整个人僵硬着,不由自主的转过头,看着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后的爱丽丝。
他尴尬的笑着:“呦,亲爱的爱丽丝,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都没有看到你。我刚才正和夏洛开玩笑呢!”
但是爱丽丝狭促的笑着,脚下的阴影连着亚德的影子,正在不停的抖动,然后亚德就不由自主的动了起来!
“喂喂!爱丽丝,你听我解释啊!我有话要说……”
爱丽丝:我也是很大度的!真的!
亚德开始高举双手,像个大猩猩一样当着众人的面跳起舞来……
他的护卫骑士喀斯特面对这种情况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
所以他尴尬的扭过了头,装作没看见这一幕。
说起来,亚德还真是没记性啊!当初他第一次见到提莫的时候,就拿提莫的身高开玩笑。毕竟他很少见到比自己还矮的智慧生物。
结果当天晚上在大号的时候,厕所炸了!简直是找屎!
这次又被神出鬼没的爱丽丝逮到,教唆夏洛“学坏”。被迫扮演大猩猩跳舞……
不过他其实还挺珍惜这样的感觉的。
他因为身份和长相的问题,从来没有过什么朋友。但是夏洛他们却能和他平等相待。这可是他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
嗯,就是抖M!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队伍出发了,处于前列的银鹿骑士前面开路。
在部队中,可以简单分为步兵、骑兵和骑士三种。
步兵里可以细分为弓箭手、长矛兵等等,都是屌丝。
而骑兵就高级不少了!他们是装备精良的高级屌丝!
只有骑士,那是高富帅!首先骑士都是贵族,虽然说大多数的骑士都是没有自己的封地,只是给高级贵族做事的打工仔。但是那毕竟还是骑士。
就好像是堂吉诃德老爷,人家有马有甲,还有桑丘作为扈从。外出游历也不担心没钱吃饭。
就算是队伍中这些给银鹿侯爵打工的骑士,那也是家有恒产的金领阶级。
一旦立下功勋或者东主觉得劳苦功高应该表示表示,那就有可能被赏识,封给一个村庄或者几个种植庄园之类的。
到时候也能创立自己的家族,给子孙后代留下家产了。
不过骑士中也有混得不好的,他们被称为流浪骑士。别名流氓骑士。
他们通常是没有固定东主,到处游走找机会的“浪人”。一般听说了哪里有战争就往哪里跑,逮到机会就极力地推销自己。吹嘘一些“光辉伟绩”博取名望。
为了维持生计,维护自己的战马、武器铠甲,养活自己的随从,他们有的时候甚至会拦路抢劫勒索,或者是勾搭的一些有钱的贵族妇女。
但是就算是这样的流浪骑士,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首先你的实力得达到白银阶,通常也得有点家产置办行头,最后得有机会被册封。
这样就成为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骑士了。半只脚踏入了贵族的行列……要知道阶层无处不在。
销魂城坐落在凯尔特城的东北方向。当初不苟言笑的奥利弗四世迁都的时候,就是用的“王室御守国门”的理由。
销魂城北方86公里外,就是挪拿威抵御北方敌寇的最后,也是唯一的屏障霜牙要塞。
霜牙要塞建立在地势险要的山间,扼守着大部队进入挪拿威的唯一要道。从霜牙到销魂城,骑兵奔袭,只需一日。
所以说挪拿威的王室也是承担着风险的。历史上也有几次危机情况,幸好都挺过来了。
出了霜牙要塞,几乎就都是北地特有的大片草原、低矮的丘陵和一些面积不大的林地了。
这也是为什么北地三国没能继续扩张的原因。
再往北,气候严峻,生存不易。且无险可守,打下来也防不住。
每年频繁南侵的灰兽人、霜巨人、各种巨人、魔兽,杀不尽的狼群……这些会拖挎国家的财政。
倒是有一些自发建立的镇子在边境不远。他们通常都有着自己的绝活,从而保证能够存活下来。
而之所以安德森家族能坐稳王位,就是因为他们家经常出那种武力值极高的人物。
尚武的北地本来就崇拜强者,更何况还关系到自己的身家性命。
拥戴!必须得拥戴王室!
第一天的行程比较顺利,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大军行进,群魔辟易。就连一只野鼠都不敢露头。
期间路过了几个镇子,不过都没有做停留。
倒是有一些小商人坠着大部队的后面,蹭个顺风车。人员增增减减,流动不小。
当天夜里,队伍清扫出了一块空地,用来安营扎寨。库拉皮特不愧是收过专业培训的,安排的有条不紊。
夏洛派出了荆棘花藤和大地石魔守护之后,就照常沉浸到了翡翠梦境体悟自然之道,但是却出了一点小意外!
他居然出现在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这里一片翠绿,而夏洛自己就是这绿色的一部分。
他能够自由的在每一株绿色植物中流连,感知这些植物的感知。他甚至能借助植物的感官,感知到极远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
比如:东南方向十五公里外,一只野鹿被杀死,吊在树枝上放血、剥皮。
正西方向三十五公里外,一个旅人被十几只野狼围在树上不敢下来。
北方三公里外,一伙强盗躲在树林中,准备埋伏过往的队伍。
等等!玛德,这不就是在我附近吗?哪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埋伏三百人的队伍?
夏洛的意识投入到了强盗附近的树上,偷听他们的谈话。
这里有十五六个人,但是装备杂乱,刀枪棍棒都有,皮甲也是东拼西凑的样子。看样子像是杂牌军。
“谁?”一个人忽然低喝道。
夏洛被吓了一跳:握草!这样都能发现我?有高手啊!我说怎么敢来伏击这么大的队伍!
这时一个瘦猴子盗贼,连忙跑了过来,轻声叫道:“老大,别动手,是我!”
夏洛:……MMP!
“是你小子!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回来啊?”说话的老大,是一个魁梧的光头。他可能是为了弥补头顶没有毛的遗憾,所以留了非常浓密的胡子。而且是红色的,异常扎眼……
“老大你听我解释……”那盗贼连忙道,“我刚才去探查了肥羊的消息。结果……”
“结果什么?”光头老大很明显是个急性子,就差没拎着瘦猴盗贼的衣领问了。
“结果,肥羊是银鹿家的两位少爷和一位小姐。有正规的骑兵队伍五十多人,仆役护卫近百,还有一路跟随的冒险者和商队……人数不下三百!”
光头老大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日了北地冬狼!这他么的是怎么回事?格鲁!格鲁!这就是你说的大买卖?!”
一个极为粗壮的北地壮汉憨声道:“老大你说今年做了最后的一票,就休息不干了,回老家陪老婆孩子。所以想要做一单大买卖。我打听了半天,就这一单最大了!嘿嘿嘿……”
众人:……大!你个大西瓜啊!
夏洛哭笑不得:光头老大,就凭你背后那琳琅满目的护背旗,和如此聪明伶俐的队友,我劝你早立遗嘱,晚了可能就来不及了。万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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