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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辩难西朝堂


“一派胡言,狡辩之极。”薛蕃怒斥道。

        小女孩顿时吓得眼泪簌簌往下掉,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高岳便牵住对方衣袖,出言宽慰。

        而刘逎则直接在窦参耳边低语,多有示意,可窦参却并没有急于表态,而是继续说,“高正字可直言无妨。”

        “高正字,我们可是陛下派来的三司使,这件事的严重性根本不用我们多言,只要你愿意伏罪长流岭南,挽回我唐和友邦的关系,其他种种,我们当然会在圣主面前保你。”刘逎皮笑肉不笑扮起了红脸。

        “刘大夫既然是三司使,可懂我唐律法耶?”高岳忽然语带讥诮,说到。

        “荒唐......”刘逎有些尴尬,更有些恼怒——因为他确实不懂。

        “请呈上凶刃。”高岳接着请求道。

        两名堂吏捧着郭小凤的横刀,与那回纥人的佩刀,挨个摆在朝堂中央。

        高岳指认说,“此回纥人的刀,与郭虞侯的刀规制自然不同。”而后他解下衣衫,露出左胳膊被划伤的创口,“仆的伤口,自是这回纥人斫砍所致。而那死去妇人的伤口,也都是回纥人斫砍所致。”

        “那又怎样?争执里伤人,这很正常啊!”薛蕃摇头晃脑。

        “薛舍人,仆当日根本没携带任何兵刃,那妇人也不同,以无刃对有刃,这叫正常吗?”

        “这......”还没等薛蕃搭上话,高岳便说,“我唐上都东市内,回纥、胡商公然暗藏兵刃,按唐律里的卫禁律,当绞——又不知薛舍人读唐律否?”

        “我!”薛舍人语塞,旁边的刘逎急忙辩解说,“回纥乃是化外之地,习俗制法与我唐不同,携带兵刃并无可质疑之处。”

        “刘大夫谬矣,唐律里是这样说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岳虽官微人轻,可毕竟是朝廷命官,又属中国人,和回纥为‘异类’,现以无刃之身遭回纥人斫伤,另有妇人被同一罪犯斫死,刘大夫居然还以回纥习俗制法与我唐不同来搪塞,岂不是贻笑于天下!”

        原来高岳所引的《唐律疏议》,里面确实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意思便是假如二位新罗人,在唐朝境内产生争讼,那便送至新罗”蕃长“处,由新罗法律来裁定处理,这便是所谓的“属人法主义”。可“异类相犯”时,也即是说如果“化外国人”侵害中国人,或中国人侵害“化外国人”,抑或两不同国的化外人有争讼,便“以法律论”,即按照唐律处理,这就是所谓的“属地法主义”。

        现在高岳和那身死的妇人都为唐人,被回纥醉汉无端伤害,自然要按照唐律处理。

        高岳一席话,直接戳破了“三司使”刘逎根本不懂法的真面目,气得对方不再说话。

        那边郭小凤也是听得目瞪口呆,内心更钦佩高郎君了,可下面更担心“我兴起挥刀杀了两名胡商的事,又该怎么说呢?”

        “那高岳你反手杀害回纥人又怎么解释?别人虽用刃伤你,创口甚浅,可你却伤人至死,罪无可恕。”薛蕃又开始穷追不舍。

        窦参始终冷着脸,坐在那不发一语。

        高岳心想MMP坐着这朝堂的都是群什么样的法盲和无耻之徒啊!看来郭小凤眼前说的话是没错的,估计胡商平日里就暗中贿赂不少朝中官员,再加上所谓要从回纥那里买马的政策,才会有这么多混蛋事发生。

        他便清清嗓子,“因回纥人持刃杀妇人在前,又企图持刃杀我身边这小婢,也是那死去妇人之女,我为救小婢,杀那回纥,按唐律应勿论(不追究任何罪责)。”

        这时窦参突然发话,“高正字既娴熟律法,应知官私奴婢等同牲畜......”而后他顿顿,又对高岳说道,“有御史来报,说此小婢母之死,其主人已得到胡商赔偿,故而不诉。”

        “中丞!”高岳突然正色说道,接着对着窦参拜倒,“没有人命,能等同于牲畜的。”

        窦参叹口气,不再说话。

        “即便是牲畜,有人夜入盗杀主人牛者,主人杀之,勿论。”

        薛蕃和刘逎冷笑起来,指着高岳和郭小凤说,“可这小婢主人已接纳赔款,怎轮得到你和郭虞侯来杀?”

        这会,郭小凤满背脊都是害怕的汗水流下。

        没想到见义勇为,杀个行凶的蕃子会惹来本朝人这么凶狠的攻击。

        “唐律明言,歹人若持刃致人伤死,即便是旁人也可捕系起来,扭送官府。我和郭虞侯正是如此——唐律又言,两相殴伤,后出手而有理者,勿论。”

        “对啊,所以你和郭虞侯应该捕系他啊,可以用不杀死他的手段制服他啊,高正字你夺下对方兵刃后,不可以只斫腿斫手,让他无法动弹再扭送官府秉公处断吗?这下重手害了人的性命,还说自己无咎?”

        高岳眉头一紧,心想X的这套说辞怎么感觉格外熟悉啊?让我空手夺兵刃不说,还让我只斫腿斫手,还不能让他死,你当我练过独孤九剑呢!

        好在他前段时间写判文时,也在熟读唐律,便直接报出理由来,“歹人若持兵杖拒捍,杀之勿论”。

        薛蕃和刘逎这下彻底哑口无言。

        郭小凤暗地里做出个握拳的手势,喜上眉梢。

        御史中丞窦参起身,郑重走到高岳前,低声说,“高正字所说的一切,本中丞已全部让人誊录好,马上日明时分必然送入紫宸殿,请正字在此稍待,不过律法如何,最终还度不过一个圣意——高正字,保重。”

        言毕,窦参持着理案的卷宗,和薛舍人、刘给事中二人一起离开了朝堂。

        只剩下高岳、郭小凤和那小婢,还坐在那里。

        “高正字啊,你说这事最终咱俩会如何?”

        “别想了,你的罪肯定要比我重。”高岳还不忘记恫吓郭小凤下。

        “哼,大不了去西市独树柳,要不东市狗脊岭。”郭小凤的青皮本色又上来了,“死后还请高正字为小凤写个神道碑文,便全无遗恨。”

        他还不知道,原本他父亲郭锻就是想让回纥人突入县廨后,杀了高岳灭口,再斫他一刀(非要害处)来抵消他的罪,可郭锻没想到高岳提前就拉拢了儿子,成功脱逃去了大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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