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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林中鹿(十)


寻回族人的迫切,与无计可施的奈何,使得半鹿人首领最终同意了林安妮的计划。

        ——当然,那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傻狍子也是促使合作的原因之一。因为在林安妮的计划中,鹿群想要找回幼鹿,还得先预支一个族人作为她的“托”,而阿尔自告奋勇地担任了这个角色。

        首领瞪了一眼自己不争气的儿子,又盯住林安妮:“我们会护送你到最近的绿茸镇,然后驻扎在镇外的树林中,并随时准备接应你们的行动。你最好不要有什么别的小心思,鹿群会一直盯紧你的。”

        林安妮不以为意地继续坐在阿尔的背上:“那就最好不过,我也希望自己能多一重保障,还请你们到时,一定要耳目机灵一些。”

        首领动了动鹿耳,她怀疑林安妮是在嘲讽,又没有证据,只能忍住自己,不要理会这个人类。

        林安妮向鹿群借了些装备,毕竟她不可能就穿着现在这身,大咧咧地直接冲入人类小镇,抓着一个人就问有没有见过失踪的幼年半鹿人。

        这不是找人,这是傻。

        她有自己的打算,就得提前编织好身份,做足准备以强化她的人设,达到先声夺人的目的。出乎意料的是,半鹿人虽然不怎么与人类打交道,族内却有不少储备。

        偶尔是过路冒险者与族人的交易,更多的是捡尸:掉以轻心的冒险新人,总是很容易将命丢在这里的。

        实用的工具也就罢了,还有不少装饰品。

        唔,这些无用收藏品的最大藏家,竟然是阿尔的舅舅。

        难怪阿尔总是对人类充满好奇,这位满脸温良的舅舅,很难称得上无辜。这是连首领都不知道的事情,乍一翻出来,首领难以置信地看着成年的雄性半鹿人,对方却还是温吞地、纯良地回以一笑。

        ……好吧!账可以留着以后慢慢再算。

        林安妮终于能换一身更便于活动的行装,又用颜料,在自己露出的手臂和脸颊上,绘制出神秘而繁复的花纹,让自己一看就不好惹。

        作为标记和伪装,她在阿尔的脸上身上,画上同款花纹,比她自己身上还要多。

        因为这只年轻的半鹿人,会是她的俘虏、她的猎物、她摆放在人前最佳的展示品。谁也不知道她是否故意,色彩艳丽的笔尖总往那些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勾勒,原本天真纯澈、甚至带着点傻乎乎的阿尔,愣是被她画出一种野性与不驯的风情。

        “你相信我吗?”林安妮若有似无地触碰他的脖子,捧住他的脸。

        “我相信。”阿尔毫无保留地付出诚恳,只是旁边还有族人赤辣辣的视线,他实在不能像她一样,做到熟视无睹。

        叮铃一声,粗犷的麻绳穿过一枚古铜色的铃铛,系到阿尔的脖子上。绳子的另一端,挽在林安妮的手中,而她的手腕,是同款式但更小巧的一串铜铃,行走之间,零零作响,似有蛊惑心神的魔力。

        从现在开始,她就不是流落森林的失忆人类,而是传承了神秘血脉的驯兽师——林。

        她将牵着她驯服的半鹿人,招摇过市。

        传闻中的半鹿人总是性情刚烈,哪怕是稍大些的鹿崽子,也会以最激烈的态度抗拒人类的奴役,从没有人能真正将他们驯化。大约正因如此,那伙人才选择偷走刚出生的小鹿,因为还没有多少记忆。

        有一便有再,林安妮不相信他们只偷去一只幼鹿,就能得到满足。

        既然如此,她就送他们一个希望,让他们以为,有人连长大的半鹿人也能驯服。这样一来,就不是她费尽周折地挖出这伙不法分子,而是他们,要千方百计地吸纳她技术入股。

        她要让他们,送上门来。

        天还未亮,鹿群就簇拥着两人启程,开始临时的迁徙。

        然而就在他们走后不久,离鹿群驻地不远的河流,一条大鱼猛地甩起尾巴,把自己重重得摔到陆地上,扑动着无力的鳍,开合着难以呼吸的嘴巴。

        从鱼嘴中,钻出两张小纸片:

        一只是姜饼小人的上半身,和一条胖乎乎的鱼尾巴;另一只是诡异鱼头替代了人头的位置,肩部以下却又是圆溜溜的姜饼人。

        小翅膀摆了摆鱼尾,感到绝望:作为两只轻飘飘的纸片人,它们一下子就被激流卷走了,和自己的主人分散。好不容易,有一条眼神不好的鱼把它们当虫子吃掉了,它们才能使唤着鱼,一路游到离主人最近的地方。

        可怎么它们一上岸,主人又开始飞快地移动起来,都不等一下它们的啊!!!

        折耳朵把自己的魔性鱼头,重新捏回兔耳朵的模样,呼了小翅膀一脑袋:别唧唧歪歪的了!快走!抓只兔子继续赶路!

        在两只纸片人开上兔子时,林安妮与鹿群在树林边缘分别,牵着阿尔进入绿茸镇。

        绿茸镇是进入翡翠森林前的最后一个补给点,来自各地的冒险者络绎不绝,造成了小镇的繁荣热闹。

        但就算在人员混杂的绿茸镇,人类与半鹿人的组合依然引人注目。被频频回首的林安妮,就这样泰然自若地走过大街小巷,还在人群密集的市集上买了两个枯木雕刻的半张脸面具,挂在自己和阿尔的鼻梁上。

        钱也是阿尔舅舅的收藏品,不太经得起花,但在买这种小东西时,还是够林安妮表现得大方阔绰,吃喝不愁的。

        她在大街上晃够了时间,才领着阿尔,走进镇上唯一的酒馆,叫了两杯最贵的酒。

        “没见过您,”酒保最喜欢这种客人,眉开眼笑地端了上来,“您是刚来我们镇上的吗?”

        “是。我是从另一个方向进的,然后横穿了森林,出来就听说这里有个小镇,想来歇歇脚,嗅些人气。”

        “哇,那您一定是位厉害的冒险者了!”

        “好说。”林安妮轻轻晃动着手上的铃铛,那姿态比杯中的酒水更令人迷醉荡漾,“只是恰好,森林与野兽,都是我的掌中物罢了。”

        “您是?”酒保赞叹的眼神闪闪发光。

        “驯兽师。”

        酒馆中有人吹了声口哨,有人交头接耳议论着,还有人喊了一嗓子,想看热闹:“怎么驯服的?倒是驯给我们看看呗?”

        阿尔不需要酒馆的高脚凳,就站在林安妮身边,以一种守护的姿态,隔绝那些人恶心的视线。他冷着脸,按林安妮的要求不说话——她说他一开口就有点傻里傻气的,容易崩人设,所以他只好做一个高冷的野性美人。

        鹿耳过于灵敏,酒馆中的污言秽语钻进他的耳朵,让他有些难受。

        林安妮看出来了,拉下阿尔的脑袋,言语暧昧:“就是这样驯服的。”

        她与他深深地对视一眼,安抚他的不适,然后捂住他的耳朵,旁若无人地亲吻,无视那些腌臜之人,与快要掀翻酒馆屋顶的起哄声。

        ——好一个放浪形骸的驯兽师!

        可他们叫得再大声,阿尔也听不见了。他现在只能听见自己沸腾的心跳声,以及感受颜料覆盖下绯红滚烫的皮肤。

        林安妮在酒馆中很是流连了一会儿,可惜她是一位傲慢的美人,似看不起所有的庸才。搭讪便罢了,顶多是不理;要是冒犯,她的刀子可是亮得很快的。

        在她即将离开时,酒馆老板亲自出面,小声将她引到一旁,说后院包厢,一位尊贵的客人想要见她。

        林安妮理也不理,直到酒馆老板递出一枚金币,讪笑着留住她:“没有别的意思,是想要与您做一笔生意。”

        她将这枚金币把玩在指尖,浑然不在意的模样:“哦?什么样的客人?”

        “是,仰慕于您的驯兽天赋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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