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七章
世上盼着秦风早日垮掉的人,绝对不在少数,尤其是同龄人。
如同之前秦风被造谣论文代笔一样,这回秦风被微博网扫地出门的消息,同样以极其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网上疯狂传播开去。无数在生活中郁郁不得志的老小孩,满心欢喜地在各大论坛中奔走相告,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而言,自己没什么出息并不要紧,但是能看到比他们更优秀的人落到比他们更倒霉的境地,却着实是一件叫他们感到身心愉快的事情。
让你特么当cEo,让你特么的有钱,现在不行了吧?死了吧?接下来苏糖就要去陪别的男人睡了吧?各种内心阴暗的帖子,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传遍了虎扑、天涯等所有的国内主力论坛,哄闹之中,连秦风之前被人波脏水的那些帖子,也被有心人从坟里挖出来,遭到无数死宅的鞭尸对待。黄震宇一夜不睡,不停地刷着F5,精神越刷越亢奋——
“有点钱就飘了,膨胀必死啊。”
“呵!居然还真出轨了,还真被我料中了。秦风和苏糖,一个靠运气上位的骗子,一个**的biao子,我看这对狗男女,平时根本就是在演戏。正常人谈恋爱,哪有像这对狗男女这样,天天在网上秀的。妈的每天在微博上爱来爱去,可把老子恶心坏了。这下好了,以后再也不用看到他们了。天下太平啊。”
“楼上你特么脑子有病吗?秦风是秦风,苏糖是苏糖。苏糖也是无辜的,怪只怪秦风这人太能骗,所有人都让他骗了。我估计微博网的后台老板,这回应该是终于发现秦风原来是个大草包,但就是可怜了苏糖这个姑娘啊,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就被秦风这种人渣给糟蹋了。我真的替苏糖不值。”
“刷了半天,没有一个人说到点子上的。秦风很明显是瓯投内部派系斗争的牺牲品。我是东瓯市本地人,我们这边的人都知道瓯投的水有多深。”
“顶楼上,秦风绝对是死在资本博弈下了。果然还是太年轻啊,哪怕真的很有能力,还是斗不过那些老狐狸的。资本的世界,要比我们想象得更加可怕。”
“煞笔吗?秦风就是一个高中辍学的垃圾,摆路边摊卖烤串的,他能有个屁的能力?依我看他恰恰就是能力不行,所以才被人开了。你们等着看吧,秦风被微博网开掉,以后肯定再也找不到类似的工作了,那些老板又不是白痴,没有谁会蠢到去相信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骗子。秦风就是骗子,就是一个被媒体包装出来的骗子!”
“楼上的话,我基本上是同意的。不过有一点我要更正一下,秦风已经考上大学了,东瓯市医学院经管专业。”
“呵呵,医学院的经管专业。只要是有脑子的人,就能明白这里头有什么猫腻。老子要是有钱,去哈佛读书也是轻轻松松。”
“中国的教育制度完了啊,原来只要有钱就能上大学。幸好我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了,不然要是一直读下去,还真是浪费时间。”
“秦风垮了,微博女神就交给我吧,我一定把女神照顾得舒舒服服的,每天都让她下不了床,哈哈哈哈哈……”
“唉……真是墙倒众人推啊……”黄震宇刷了三个多小时的论坛,忍不住长叹一声。此时的他,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对秦风扑街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却杞人忧天地担心起了苏糖的将来。秦风垮掉之后,苏糖要何去何从?苏糖恐怕也会遭受牵连吧?大概明星是当不了了,十有八九,应该是要过回曾经的生活。也不知道苏糖会不会因此和秦风分手,但就算分手了,他们还是得住在一起啊……
黄震宇越想越多,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为苏糖做点什么。
望着屏幕,黄震宇思虑再三,一咬牙,注册了一个新的马甲。然后飞快地敲下了情感充沛的四五百个字,在论坛上发了一个新帖子——《我是苏糖的高中同学,我有话要说》。
帖子发上去不到半分钟,底下就有了第一个留言的人。
“然而你并不懂,像苏糖这种拜金的女人,只要有人愿意给她钱,她就会把腿张开。”
黄震宇瞬间就怒了,开始和对方对喷。
接着没过一会儿,就有第三个人加入战局,站在黄震宇一边,坚决支持苏糖是个好姑娘,只是被秦风这个王八蛋给坑了。黄震宇对这个论调并无意见。
双方越喷火气越大,随着各路通宵的死宅加入,这个帖子竟火速被人工顶置到论坛的最上方。
然而半个小时后,忽然有人提出了主题之外的疑义:“你说你是苏糖的同学,我们就信吗?”
黄震宇冷冷一笑,撂下一句你等着,就起身找照片去了。
几分钟后,黄震宇将用低像素手机拍下的全班毕业照,上传到了论坛上。
照片稍微有点糊,但放大之后,还是能勉强认出人脸。
可是当这张照片上传之后,帖子的楼却直接就歪了——
“不化妆好像长得也一般嘛!”
“绝对是整过容了。”
“看不到胸啊,难道也是隆的?”
“楼主,苏糖在你们学校,跟多少男的搞过?”
这些睁眼说瞎话的人,不见得真的和苏糖有仇,但黄震宇却着实受不了自己的女神无端受人侮辱。不知不觉中,黄震宇已然在网上有了个人立场,他咬牙切齿地挨个喷回去,原本就已经无法控制的骂战,用词越发火爆起来。短短不到一个小时,黄震宇就收到了不少人身威胁的私信,有说要上门弄死他的,有说要约他出来单挑的,还有装模作样说自己家势力通天分分钟能把黄震宇家的底细查个底儿掉然后弄死他全家的。
黄震宇毕竟还是嫩,还当人家说的是真的,吓得赶紧把论坛关掉。
他惊魂未定地喘着粗气,转头看了眼时间,不知不觉,居然已经是凌晨5点多,天都快亮了……
……
多伦多时间,下午4点半。
秦风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从电脑桌前站起身来。
从早上10点开始,除了吃饭和上厕所,秦风几乎是一刻不停地完成了侯聚义交代给他的任务。
做着简单的伸展运动,秦风关掉空调,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感受着迎面的寒冷空气,秦风望着楼下平整而广阔的空地,深深地吸了口气。
让大脑稍微冷却下来一些,秦风走到电脑前,把文档打印了出来。
错别字暂时就不校对了,趁着晚饭之前,先让侯聚义把演讲稿过目一下,也算是节约时间。
演讲稿字数不少,删删改改,留下来的依然有6000多字,打出来有6页多。
秦风拿着稿子,在大房子里绕了半天,最后在地下一层的健身房找到了侯聚义。
侯聚义已经练得满身是汗,相比普通的40岁的男人,他的体型还维持得非常不错。
见秦风居然这么快就把东西做出来了,侯聚义多少显得有些惊讶。
“不错。”侯聚义笑着点点头,却只是随随便便地翻了翻,然后就把他的助理,那个名字叫肖恩斯威夫特的白人女人叫了过来。侯聚义的英语说得很溜,但是口音极其烂,这点和秦风正好相反——秦风是属于那种比较罕见的,发音天赋极好,但语言水平却严重不达标的存在。侯聚义和斯威夫特嘀咕了几句,这个白人助理毕恭毕敬地听着,等侯聚义说完,便马上拿着秦风的演讲稿,快步离开了健身房。
斯威夫特一走,侯聚义对秦风笑了笑,说道:“我先找人再帮你修改一下,过几天等英文版的翻译出来,你接下来什么时候把稿子背熟,我们就什么时候去录节目。快的话,你这个寒假还能有几天好休息。”
秦风道:“周珏还骗我说,寒假让我来学英语呢。”
“英语不用学的,只要有这个环境,慢慢的也就会说了。”侯聚义显然对语言这门学科很是不感冒,可又跟秦风炫耀道,“我年轻的时候在东北跟老毛子做生意,那时候刚出去,普通话都还说不标准,两年生意做下来,俄国话就说得比普通话还好了。后来又去非洲,刚果、卢旺达,那些地方是说法语的,我也没用两年,就把法语也学会了。”
“厉害,语言天分很强啊。”秦风不痛不痒地拍了个马屁,又好奇地打听道:“叔叔,你在国外,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
“别问。”侯聚义大咧咧地笑道,“老子要都说出来,肯定吓死你。”
秦风略感蛋疼,呵呵一笑。
可侯聚义接着又说:“等哪天我觉得可以跟你说了,到时候我一定跟你说。也让你知道知道,这世界到底有多黑,你现在过的日子,到底有多舒服。”
正说着,健身房外忽然走进来一个人。
关朝辉风尘仆仆,走到两个人面前,笑着对秦风道:“来了啊?”
“阿姨。”秦风喊了一声。
关朝辉拍拍秦风的肩膀,解释道:“我这两天帮彦平安排工作去了,本来是想直接把你从国内接过来的。”
秦风微笑着说了句没关系。
侯聚义又问关朝辉道:“阿平安排到哪里工作了?”
“渥太华市政府大楼。”关朝辉道,“先让他干半年保安,等语言关过了,再调回这边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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