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爱情和婚姻
ChapterⅫ Love And Marriage
爱情和婚姻都是对异性伴侣最亲密的奉献。它表现在双方的心心相印、身体的吸引以及生儿育女的共同愿望之中,这些都体现了爱情和婚姻中互相合作的一面。
爱情和婚姻并不单单是如何满足性本能的问题。每一对配偶都应该关心对方更甚于关心自己,都应该互相平等对待,这是保障爱情和婚姻成功的基础。那些一心注重个人利益、一心想在生活中获取什么而不是付出什么的人很容易在爱情和婚姻方面走向失败。
儿童时期就开始形成个人对爱情和婚姻的展望,父母对他们应该积极引导,培养他们关心别人与平等合作的精神。
父母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否则,家庭的不幸会给孩子未来的生活带来阴影。
每个人在爱情和婚姻中的表现都与他的生活方式相一致,都可以反映出他是自私自利的,还是充满合作精神的。
爱,合作与社会兴趣的重要性
德国的一个地方有种古老的习俗,用以判断男女双方是否适合过上婚姻生活。在结婚前,新郎、新娘会被带到一个砍倒的大树旁,他们需要用一把锯把树锯为两段。人们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合作程度如何。在锯树的过程中,男女双方只有倾力合作,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假如他们不能很好地配合,就很可能一事无成。可见,这些德国村民很早就认识到,合作是婚姻的首要前提条件。
所以,假如有人问我爱情和婚姻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会回答,也可能不甚完整:爱情,及其成果婚姻,是对异性伴侣最亲密的挚爱。这种感情表现于肉体吸引、伴侣关系,以及生儿育女中。在人类进程中,爱情与婚姻不可或缺,事关人类的幸福。
可以说,爱情与婚姻是人类为追求幸福而进行的合作。我们不妨以肉体吸引为例,这也是人类发展的一个巨大推动力。我们知道,人类面对自然有很多弱点,若维持人类生命的延续,就要进行生息繁衍。所以,我们必须有生育能力,也因此持续受到肉体吸引的刺激。
由此可见,在两性关系中,我们绝不能仅考虑自己,要时常为对方考虑。很明显,假如一个人能够关心别人,那么,他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尽力照顾到别人的利益。假如这样,很多夫妻间的矛盾也就可以随之化解。
可见,爱情绝不像一些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纯粹地出于生理本能。诚然,性欲是一种驱动力,是人的一种本能,但爱情与婚姻绝不仅仅满足于这种驱动力。事实上,在爱情与婚姻中,性欲也变得文雅而高尚。所以,这其实都是在为人类的持续利益和社会生活所做的努力。
因此,我们会看到,爱情与婚姻问题实则牵涉全人类共同的幸福。这是因为,人类生活在地球上,由两性构成,两性之间唯有合作,人类才得以生存和延续。基于此,我们就可以看到,两性之间应该建立一种平等的伴侣关系。
实际上,从我们幼时所接受的训练来看,两性合作确实是一个挑战。因为我们从小要么被教导独自工作,要么被教导与一群人工作,但两性成双成对工作的经验显然极少。
可以说,要真正处理好两性关系,任何一方都应当在关心别人方面胜过自己。这是爱情与婚姻成功的唯一基石。如果两人都做到了这一点,那么双方在伴侣关系上才可能真正意义上平等。而且,双方都应该竭力让对方生活得舒适,这样才能让彼此觉得互相需要,无可取代,并认为对方是自己真正的朋友。
在爱情与婚姻中,假如一方想操纵另一方,强迫对方服从自己,那么两者就无法成功地生活在一起。然而遗憾的是,现在仍有不少男人固执地认为,男人应该起主导作用,要控制对方。正因为这样,才出现很多不美满的婚姻。
因为没有人甘愿长久地处于屈从地位,哪怕是异性伴侣之间。实际上,伴侣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唯有如此,在面临生活时,双方才能找到可以解决的途径。譬如说,在生儿育女,以及孩子未来的教育上,他们才可以达成共识。而且即使出现了问题,彼此不会相互推诿,而是合作解决。
婚前准备
我们的教育太注重个人成功,因而常忽略个人能为社会带来什么。正因为这样,很多人才会在合作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其实,这种情况在两性合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那么,我们在婚前应该做哪些准备,才能规避可能的错误呢?
1.生活方式与婚姻态度。
一个成年人在生活中遭遇的任何危机实际上都与他的早期训练所形成的生活方式相关。所以,一个人的婚前准备并非一蹴而就的。在他童年时的一系列行为特征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日后是怎样应付成人环境的。其实,一个人在五六岁的时候,他性格中对爱情的处理方式就已基本形成。
在儿童发展的早期,我们就可以看到他对爱情以及婚姻的观点。当然,这并不是指他们的性冲动,而是他们觉得自己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员。
所以,当我们看到小孩子表现出对异性的兴趣,并且像“过家家”一样为自己选择对象时,切不可将这理解为孩子的胡闹与性冲动,更不可以嘲弄与取笑他们。我们应该理解孩子,更应该认识到,他们向爱情与婚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如果能够这样的话,对孩子以后的发展会有健康的引导作用,并使孩子为以后的爱情与婚姻逐步做好充分准备。而且可以帮助孩子在以后的两性交往中,培养健康的合作习惯,并有助于培养孩子以后的一夫一妻制观念。
倘若父母婚姻和谐的话,我们对婚姻的准备就会更充分些。实际上,孩子对婚姻的印象最初来自父母的生活。我们发现,大部分的生活失败者都与他们破裂的家庭有关。的确如此,要是父母不懂得合作,又怎能教会孩子两性合作?所以,我们看一个孩子是否适合婚姻生活,一般看一下他在什么样的家庭氛围里长大,以及他对父母与兄弟姐妹的态度怎样就可以知道。
当然,正如我们前面所论述的,一个人并非决定于其所处环境,而是他对环境的诠释。不同的诠释会对孩子有重要的影响。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有些孩子的父母关系很紧张,但若孩子将这种境况解释为自己在以后的家庭生活里要更加用心,那么,这个孩子就是在为以后的婚姻生活积极地做着准备。由此可见,了解一个人的家庭处境固然重要,但我们绝不可以因为对方家庭状况糟糕就对他做出判断与拒绝。
2.友谊与工作。
友谊是培养一个人社会感的重要途径。在友谊里,我们能够学会怎样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怎样聆听对方的感受。假如小孩在孤独中长大,身边没有伙伴与朋友,他就难以产生认同别人的能力。他会总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而且热衷于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际上,对友谊的训练也是我们婚前准备的重要部分。假如我们儿童时的游戏里包含了合作的因素,这种游戏显然有助于我们的成长。可现实不妙的是,我们常在孩子们的游戏里看到希望彼此超越的情况。
所以,我认为,建立一些供孩子们一起玩耍、学习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帮助。尤其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忽略跳舞的作用,因为跳舞需要两个人必须合作才能跳好。当然,在孩子阶段,假如我们能够教会孩子怎样走简单的舞步,也会有助于他们的发展。
还有一个重要的婚前准备是工作问题。这个问题也很好解释,夫妻中总得有一个人,或者双方有份工作,才能使他们养家糊口。由此可见,在婚前准备中,还包括工作的准备。
3.性教育。
我从来不赞成父母过早地给孩子讲解性和肉体的事情,或者给孩子讲太多还不应该知道的成人间的事情。小孩看待婚姻的态度很重要,假如父母过早地给孩子讲述婚姻的事情,会让孩子觉得自己难以胜任婚姻的要求,进而将婚姻视为一种压力。
根据我多年的研究发现,倘若孩子在4~6岁时就知道了成人关系,或者是性早熟的孩子,他们在以后会更加害怕爱情,并将爱情视为一种危险信号。当然,孩子在比较成熟后才得到相应的解释和经验,那么这时,孩子就不会过于害怕,从而有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在这里面,关键在于我们不应该欺骗孩子,更不能逃避孩子的问题,而要理解这些问题的深层含义。只要我们向孩子解决了他们应该了解的问题,并确信他们能够理解即可,但这种教育一定要适可而止。所以,我们关键是让孩子自主地学会询问,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可见,我们和孩子建立彼此信赖和尊重的关系还是很重要的。
还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小孩从同龄人那里获取解释,就会受到误导。实际上,一个受过良好合作与训练的小孩不会从这种与同龄人的玩笑里受到伤害。其实,孩子们不会盲目相信同伴告诉自己的一切,而且对于同伴说的一些言过其实的话,他们会回去问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我还发现,小孩在这方面的机制与灵敏甚至超过成人。
4.影响择偶的因素。
我们发现,即使成人性生活中的肉体吸引也常是在童年的启蒙经历中学到的。譬如说,小孩对于周围异性给予他的印象,常是孩子在肉体吸引方面获取的启蒙知识。因此,一个男孩从母亲、姐妹或者周围女孩那里得到这些启蒙知识后,就会在以后选择性伴侣时,看她们是否与自己早期接触的异性有相似性。在有的时候,孩子还会受小时候看到的一些艺术作品影响。
从广义上说,每个人并没有选择的自由,只能受其教养的影响来进行抉择。此外,我们在择偶时,也常从自己的审美观出发,这种审美观又常是基于我们对健康和进步的渴望。这正是永远吸引我们的美。
有时,假如男孩从小与母亲关系不和,或者女孩与父亲关系不和,他们在以后生活中会找与父母类型相反的人。比如说,一个男孩的母亲经常责骂他,这个男孩的性格又比较软弱,那么,他在以后择偶时,就会认为那些表面温和的女人对自己更有吸引力。假如这个男孩很容易犯错,自制力弱,就会偏向于找一个比较强壮的妻子,从中寻找一种心理的平衡。假如这个男孩与母亲的裂痕难以调和,那么,异性对他来说,甚至可能丧失吸引力,若达到最弱的程度,就是排斥异性。
婚姻里的承诺与责任
假如一个人只懂得追求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个人为婚姻而做的准备就极差。在对爱情与婚姻的准备中,我们要是存在犹豫和猜疑,就会使伴侣关系的发展受阻。实际上,两性合作需要一种承诺。我们只有许下一个一生不变的承诺,婚姻才可以称其为婚姻。
当然,这个承诺包括生儿育女的合作。应该说,美满婚姻是养育下一代的最好方式,任何婚姻都必须具有这一个目标。其实,婚姻也有其法则和规律,倘若我们在里面有所忽视,便会触犯合作这一永恒的规律。
倘若我们限制自己只承担5年的期限,并将前期的婚姻视为试验期,那么,我们就不能得到真正的爱情和婚姻。实际上,无论谁有这一想法,其在婚姻里的合作必然难以全力以赴。所以,婚姻实际上没有“退出条款”,爱情更不能用时间限制有效期,如果有的话,就应该是一生一世。
基于此,我们会知道,甜蜜的爱情关系总是具备这样的特征:忠诚、正直、可靠、不自私、关爱……还有些婚姻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铸成了错误,所以到最后只能草草收场。比如,那些被宠坏的孩子在婚姻里常觉得自己受到了忽视,而且容易变成婚姻里的暴君,另一方则会觉得自己受到了虐待,从而起来反抗。
假若两个被宠坏的人结婚,双方都会要求自己获得关心和注意,结果又都无法获得满足,因此常会发生争吵。接下来,他们就会想办法获得脱身的机会。比如说,其中的一方开始与第三方勾搭,以图获得更多的关注。
我们还发现有些人无法与一个人进行恋爱,只有同时与两个人相爱,并从一个人那儿跳到另一个人那儿,他们才会觉得自由,认为自己不必承担爱情的全部责任。实际上,一个人在爱情里脚踩两只船,结果只能一无所有。
还有些人想追求一种浪漫得不可企及的爱情,这样的话,他们便可能沉迷于幻觉中,而不是找一位现实中的伴侣。假如一个人长期抱着这种幻想不放,就会逐渐排除掉现实里的所有对象,因为现实中的爱人没有谁能够达到理想中的水平。
基于此,我们在生活里培养自己对性别的正确态度,就变得很重要。作为极端的表现,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人对自己的性别角色十分不适应,具体表现为女人性冷淡和男人心神性阳痿。实际上,这种情况的出现,归根结底,在于人们对性别的错误认识,除非我们真正地认为男女平等,才可以从根本上予以避免。
此外,我们还发现,假如男女双方在婚前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会让彼此更容易获得亲密而忠诚的爱情和婚姻。而且,大多数男人在私下里并不喜欢自己的情人或爱人在婚前就已经不是处女了。从内心深处,他们在震惊之余,会觉得对方过于随便。所以在我们的文化里,对于婚前性关系,女子的精神压力要大于男子。
在婚姻中,假如不是因为对爱情勇敢的执着,而只是对外界的恐惧才结婚,显然也是一种错误。这起码表明,他们不是真正的合作。假如他们选择酗酒,或者是社会地位和教育程度远不如自己的人,这其实也是一种对爱情和婚姻的恐惧,进而希望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特别的尊崇。假如这样的话,则会破坏婚姻里的两性平等。
结婚的工作
从一个人与异性的接触方式中,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勇敢程度和合作能力的强弱。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所以,他们在求爱时会有独特的表现。一个人在恋爱中的行为方式,会揭示出他对未来是乐观、充满信心,还是自私自利、临场退缩。
基于此,一个男子在追求女孩时,可能小心谨慎,也可能大胆冲动、狂追猛打。无论怎样,他们的求爱方式决定于他们的目标和生活方式。当然,在我们的文化里,人们通常希望男子要主动些,即要首先表达爱意。所以,只要这种传统还存在,我们就应该训练男孩要学会男性态度,诸如主动、不犹豫、锲而不舍。
当然,女孩子也可以主动求爱,但在我们观念里,女孩子必须比男性要保守。因此,她们接近异性的方式,总是要展现自己的风姿仪态、穿着打扮与顾盼谈吐。总体来说,男性的求爱方式要简单肤浅些,而女性则要含蓄些。
1.生理问题。
坦率地说,夫妻双方有性的吸引力是必要的,但要符合人类幸福的渴望。如果双方真的彼此吸引,那么,他们在性方面的吸引力就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
我们还要明白的一点是,人的性冲动与动物的性冲动存在不同,诸如人的性冲动可以是连续不断的,从而保证人类的繁衍,这也是人类增殖的重要途径。对于别的动物来说,上帝则选用了别的方式确保其生存,比如说,一些雌性动物产下大量的卵,这些卵很多不会成熟,虽然在孕育的时候很多卵被损坏,但由于数量巨大,所以总有些卵能够生存下来。
实际上,能够确保人类延续的重要方法是生儿育女。我们从那些在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中,可以发现,凡是能够自发关心人类幸福的人也是最可能生儿育女的人,而一些对别人不太感兴趣的人则会拒绝生育的负担。
因此可以说,我们要圆满地解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就必须下定生儿育女的决心。同时,美满婚姻是我们养育下一代的最佳方式。
2.一夫一妻制、工作与现实。
我们认为,对爱情和婚姻的最好解决之道就是一夫一妻制,而这显然也是我们树立男女平等观念的重要举措。假如不是一夫一妻制的话,男女在合作中必然难以全力以赴,也不会尽力而为。这样的话,久而久之,婚姻便容易出现裂痕。
还有些人把婚姻看作爱情的幸福结尾,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比如,不少爱情小说以两个人结婚而告终。实际上,两人结婚后,他们的各种关系才真正开始。他们在婚姻中面临生活任务,以及为社会创造的机会。实际上,爱情本身并未解决一切问题,步入婚姻后,很多实际问题才得以解决。另外,解决婚姻问题的最好办法是依靠工作、兴趣与合作。
其实,婚姻关系中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人们在婚姻中的态度总是其生活方式的表达。所以,只有了解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我们才能够真正了解他对婚姻的态度。
我们还发现一些孩子仿佛试图逃避现实,他们一般是被宠坏的孩子。典型表现是,他们在生活里不想奉献,却总想着天上掉馅饼。这样的人,他们需要的婚姻常是露水夫妻式婚姻、尝试性婚姻、容易离婚的婚姻。他们在婚姻一开始的时候,就要求获得不受限制的自由。一旦他们觉得自己受到限制,就可能不忠于对方。
同时,夫妻还应该关心孩子的幸福。假如夫妻双方不能塑造出和谐的两性关系,整天怒目相向、争吵不休,从而轻视其婚姻契约,那么这样的话,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3.解决婚姻里出现的问题。
或许有些夫妻确实难以生活在一起,分开要比在一起更好,那么夫妻双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将离婚看得与结婚相似,那就是:“我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好处?”
我们的确在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的事情,两个人结了又离,离了又结,但他们似乎屡犯同样的错误。这里有个问题,我不知道美国是否如此,但在欧洲,大部分精神病学家会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追求个人幸福。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欧洲遇到这种情况,常会被建议找个情人,认为这样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我相信,在某个时候,他们一定不会再这么建议。事实上,他们之所以会得出这样错误的认识,是因为他们没有全面理解爱情与婚姻,也没有理解一种整体观。
假如有人认为婚姻是用来解决个人问题的方式,也会铸成类似的错误。在此,我仍以欧洲为例,假如有男孩或女孩神经过敏,精神病学家的建议往往是找一个情人,然后发生性关系,认为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当然,他们对成人也是如此建议的。
倘若这样的话,就把爱情与婚姻沦为一种专利“药品”,这种“药品”不仅不能使患者痊愈,反倒让人更加不知所措。所以,要正确地理解爱情和婚姻,我们必须完美地实现全部的人格。
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怀有不正当目的;还有些人为经济原因而结婚;有些人是同情别人而结婚;还有的是想得到一个仆人。坦率地讲,这都是对待爱情与婚姻错误的方式。此外,还有些人结婚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困难,从而给自己一个借口。比如说,曾有一个年轻人在学业与职业上遇到很多麻烦,觉得自己可能很失败,便试图为自己找个借口。于是,他结婚了。这种情形下的婚姻对他来说不过一个借口罢了。
婚姻与男女平等
肯定地说,我们一定不能低估爱情问题,它将决定我们一生的幸福,因此,要将其置于重要位置。实际上,我所见到的很多婚姻案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常是女性。这是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男性在婚姻中常居于强势地位。这其实是社会对婚姻关系的错误处理。
在这样的关系中,纯粹的反抗是无法克服的,特别是在婚姻中,这种反抗既会影响两者的关系,又会影响对方的幸福。我们只有认识到社会的一般态度,并予以改变,才能从根源上克服。
我有一个底特律的学生,她做了一项社会调查,发现有40%的女孩居然希望自己是男孩。这意味着她们对自己的性别角色不满。是的,假如人类的一半都失望沮丧,痛恨自己的社会地位,痛恨另一半人被赋予了更多自由和权利,我们又怎能完美地解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假如女性认为自己不过是男性的玩物,认为自己受到性别歧视,认为男人都是花心的,必然会使爱情与婚姻问题变得更加难以解决。
诚然,根据人类漫长的发展过程,我们的确可以看到,人类的天性既非多夫多妻,也非一夫一妻制,但我们却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尽管我们坚信人人平等,但人类还是被分成了两性。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友谊与爱情这三大问题,我们只有坚持一夫一妻制,才能保障每个人在爱情与婚姻中得到最充分的发展,才能够真正贯彻我们提倡的男女平等。
附录 阿德勒年谱
时间 年龄 事 件
1870年 2月7日,阿德勒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郊区的一个小镇。他的父亲是一位富裕的犹太裔谷物商人。阿德勒自幼患了佝偻病,无法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
1875年 5岁 阿德勒患了致命的肺炎,医生本来认为他快要死了,家人也不再抱有什么希望,结果,阿德勒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不久,阿德勒3岁的弟弟死在他的身边。这让阿德勒梦想做一名医生,致力于帮助人类解脱病痛之苦。同年,阿德勒开始上小学。
1879年 9岁 进入弗洛伊德在14年前学习过的中学学习。其间,他的数学成绩很糟糕,被老师视为差等生。但经过努力学习,他的数学成绩获得了很大进步。中学毕业后,他如愿以偿地进入维也纳医学院,接受了良好的医学与心理学训练。
1895年 25岁 获得维也纳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刚开始做一名眼科医生,特别注意源于身体器官的自卑;后来关注精神病学,曾追随弗洛伊德研究神经症问题。
1896年 26岁 4~9月,应征服役,在奥地利军队的一所医院工作。
1897年 27岁 截至次年,回到母校维也纳大学深造。其间与来自俄国的留学生罗莎结婚,此后生育了4个孩子(3子1女),其中亚历山德拉和库尔特长大后成为阿德勒学派的心理学家。
1899年 29岁 截至1900年,与弗洛伊德在同一个城市里行医,并会见了弗洛伊德这位精神分析学的奠基人。阿德勒在医学界捍卫了弗洛伊德的思想。
1903年 33岁 参加弗洛伊德思想周三讨论会,并成为当时精神分析学派的核心成员之一。
1908年 38岁 在奥地利的萨尔茨堡召开的第一次国际心理分析会议上,做了《好斗的冲动》报告。
1910年 40岁 出任维也纳精神分析学会主席。
1911年 41岁 强调社会因素的作用,并公开反对弗洛伊德的泛性论,并与弗洛伊德的观点分道扬镳。于是,阿德勒创立个体心理学,另建自由精神分析研究会。
1912年 42岁 创建了个体心理学科学协会,并在维也纳大学内组织心理教育咨询。
1914年 44岁 创办《国际个体心理学杂志》。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是奥匈帝国军队的军医。“一战”后,致力于研究儿童心理辅导。
1919年 49岁 在维也纳建立“学校心理卫生中心”。
1920年 50岁 任教于维也纳教育学院,成立儿童指导中心。
1922年 52岁 截至1930年,前后主持召开了五次国际个体心理学会议。
1926年 56岁 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客座教授,首次将个体心理学介绍到美国。
1927年 57岁 出版《个体心理学的理论与实务》与《了解人性》两本专著。
1931年 61岁 在维也纳创办第一所个体心理学实验学校。
1932年 62岁 开始在美国长岛医学院进行心理学讲座。
1934年 64岁 定居纽约。
1937年 67岁 赴苏格兰亚伯丁做旅行讲演时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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