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斩巨兽
陈立冬的队伍停下来了,双方的领导人过去交涉。自然没有张逸知的份,术业有专攻,这件事情只能让林天南上。
陈立冬说出了现在的情况:“我们刚刚从一个小区逃出来,现在的状况很差,需要食物和水的补给。队伍长途跋涉,体力很差,想要找个地方休息。”
林天南笑眯眯的听着,和气地介绍到自己那边的情况:“我们这个队伍成立的比较顺利。有一个丧尸清理得比较干净的厂区作为基地,10多个进化者的战斗人员,食物水充足足够支撑一个礼拜,有足够的床位和被子,在食堂定居。还是一套训练系统可以培养战斗人员,你看意下如何?”
陈立冬连忙道:“我们很适合这个地方,我们现在的处境正好没有留宿的基地。我带的人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劳力,而且都是男人,没有老弱病残,可以适应重活,而且我们都恨死丧尸了,也适合担任战斗人类。”
林天南满意地点点头:“既然双方都有意向,那么你去问一下他们的意见吧,你还有什么问题,尽管提。”
陈立冬问道:“它们是什么?那个会走路的花和那些家伙?”
陈立冬不好称呼他们怪物,只好用手去指它们。
林天南走到了陈立冬的队伍面前,保持住自己的笑意,尽量使自己有亲和力,热情地向他们介绍自己队伍的成员。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是花妖,是一个变异的智慧型的花妖,这个小家伙可聪明了。以后这就是大家的团宠。”
林天南一只手掐住了花妖的腰,把花妖拉到了大家的面前。然后,又向大家展示了自己的异种军团。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和我们一样是人类,他们是我们人类的另外一种希望。”
“大自然是神奇的,丧尸吃人类,异种吃丧尸。而敢于吃丧尸的人类变成了异种,受到了诅咒的人类失去了样貌,获得了跟恶魔对抗的力量。他们就是丧尸的克星,丧尸的捕食者。”
陈立冬感觉懞了,之前的不解导致的内疚让他饱受折磨,现在自己杀死了曾经一直照顾自己的朋友的事实让他不能接受。
林天南能够听到每一个人的心声,自然了解到了陈立冬的事,当时他也是以为异种是丧尸,也会攻击人,所以杀掉了它。
现在这些有智慧的异种自己还可以控制住,所以自己要尽量的美化它们。林天南清楚异种终究不是人,它们吃丧尸能够升级,吃人也可以升级,人和丧尸都可以是敌人也可以是朋友。
自己只是在它们的萌芽阶段,把它们美化了,起到了洗脑的作用。就像是杀刚进社会的小白,跟他说啥,他就信啥。
林天南忽然想到了那个逃走的白毛异种,在这里待着,它终究是井底之蛙。如果让它去接触整个世界的话,等到思维一打开,开始独立思考的话,自己就没有办法控制它。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掐断联系还是远程洗脑控制。
首先摆在林天南眼前的是白毛异种失控的问题,它可能会在得知真相后跑回基地,大搞破坏。
目标就是防止基地被认识路,折返的白毛异种破坏。关键点是基地不受到损失,主体是基地。
林天南制定了4个可行的方案。
1切断与白毛异种的联系,让它无法通过感觉来找到路。
2多跟白毛异种联系,加强对它的洗脑,外在的干预他对世界的认识。
3有了新的好去处就搬迁。
4设计绞杀它。
这4个方案来自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果白毛异种回来要靠心网的感知的话,那么就切断联系,世界哪么大,他该怎么找?如果实力不强找来的话,就是送死。如果主动切掉联系,自己会寻路的话,就搬迁。
方案一:优点是方便直接,自己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去干别的事。而且具有可行性。
缺点是没有后续的反馈,不确定性极大,头上随时悬着一把剑。
方案二:优点是可以随时掌控情况,甚至可以做到洗脑向白毛异种灌输一套价格观,化敌为友。
缺点是太耗费脑力,过多的联系可能会被对方认为是图谋不轨,操作难度大。
方案三:优点是一劳永逸,彻底解决一切问题。
缺点是人力成本大。
方案四:优点是方便。
缺点是实力不明。
林天南根据了自身的情况,选择了方案二。因为自己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事情,况且它对这里是有感情的,有感情牌可以打,还没有闹到不死不休的地步。先控制住它,掌握情况,如果不对头,随时变化方案。
眼下最重要的是把陈立冬的人给接走,扩大队伍。张逸知带着队伍原路返回,确保队伍的安全。
天空的霞光渐渐地淡下去了,深红变成了绯红,绯红又变为浅红,最后,当这一切红光都消失了的时候,那突然显得高而远了的天空,则呈现出一片肃穆的神色。天空从青苍色渐渐变成鸭蛋一般的湖绿色,一种幽静的暮色暗暗地围拢来。
张逸知停下了脚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个号称赶尸人的李鑫康。他的身后跟着300多个一阶丧尸,密密麻麻的堵住了街道。
张逸知记得他,上一世李鑫康叱咤风云,靠着自己一手的赶尸术作威作福。曾经他为了一个女人,屠杀了一座万人基地,据说那个女人是被逼死的。
张逸知第一次跟李鑫康交手是为了军方的一大笔赏金,因为李鑫康的5阶丧尸很多,所以自己并没有得手。
造化弄人,堂堂的赶尸人,丧尸帝皇般的人,被一个丧尸偷袭了,变成了真正的丧尸。养虎为患,玩火自焚,一生玩丧尸的人最后被丧尸给玩了。
最后,张逸知见到他的时候,他以经是丧尸女王的手下了。张逸知很轻松的就砍下了李鑫康的脑袋,挖下它的魔晶。
上一世的李鑫康蓬乱的头发,一道长长的蜈蚣一样的疤痕贴在脸上,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只要靠近他就会闻到一股子的腐臭的味道,这是身为赶尸人的体貌特征,那是因为长时间跟丧尸接触后的异味。
这一世的李鑫康居然是个阳光大男孩,这很难跟上一世神神叨叨的赶尸人联想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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