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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悲欢

        台北这个不夜城,她在许多年前就已经领略过它的魅力,这是一个仿佛时刻都在上演着悲欢离合的城市。

        两年后

        中国  台北

        钱小菲接到短信的时候,她已经翘了小半天的课,此刻正半躺半靠地坐在学校田径场的看台上。场内有人在训练足球,响亮而短促的哨声不时飘过来。

        看台上东倒西歪地聚了六七个人,因为天气闷热,男生们都把外衣脱了,而女生则全都是清凉无比的打扮。

        钱小菲半眯着眼睛,心思根本没在球场上,只是懒洋洋地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一双雪白的长腿架在扶手上晃来晃去,闲着无聊就勾勾手指,随口招呼:“阿祥,分根烟来抽抽。”

        坐在旁边的一个男生皮肤黝黑,紧身背心将胸肌衬得十分发达。听见她开口,他顺手就将整个烟盒扔过去,正巧落在钱小菲的胸口上。那力道不轻不重,但似乎让钱小菲有点恼火,忍不住转头狠狠翻了个白眼。

        只见那阿祥嘿嘿一笑,丝毫不以为意,因为嘴里叼着半截香烟,所以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你最近不是都在装乖乖女吗?还以为你戒了。”

        “在你们面前还装个屁啊!”

        “什么时候把你的男人带来给大家认识认识?”

        “老娘的事还轮不到你们来操心。再说了,就你们这副死样子,我男人要是见了还能要我吗?”

        “嘿,你上次说他是干什么的?是做大生意的?”

        “你少管,怎么废话那么多!”

        “就是就是。”其他人都开始起哄,“阿祥你打听这么清楚干吗?难道你想和那个男人PK一下?”

        “滚!老子就是好奇,到底什么人让我们小菲突然转了性了。”

        钱小菲慢悠悠地吸了口香烟,索性把一双腿都架起来,姿态不雅地躺在座椅上,笑嘻嘻地说:“那也不关你屁事。”

        爆粗口对于钱小菲来讲就跟一日三餐一样正常。她有个混社会的哥哥,两年前因为在街头拿刀捅了一个水果摊贩,被送进监狱里去了。

        她跟哥哥的那些狐朋狗都熟得要命,从小跟着一块儿混,混着混着也就成了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去年勉勉强强进了现在这所三流大学,却更是如鱼得水,成天召集一帮同样不好学业的朋友吃喝玩乐、抽烟喝酒,有时候还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偷来的钱就拿去买烟,或是打游戏,正经课程就没上过几节。

        家里没人管,老师更是拿他们没办法。钱小菲从小就长得特别漂亮,在她住的那一块,她是鼎鼎有名的大美女,身边总是跟着一帮小流氓任由她呼来喝去。

        这样的生活过了十几年,一时间还真改不过来。

        不过,她必须改。哪怕是装,也必须装出淑女的模样来。只因为,沈池不喜欢太妹。

        其实他也只是随口说过那么一次,但她就记住了。想来也是,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太妹。

        尤其是像沈池这样的。

        不知何时,太阳重新从云层里慢慢钻出来,一场预计中的暴雨并没有到来。大伙儿热得受不了了,商议着去校外新开的冰吧避暑。这时候,清脆的声响从钱小菲的热裤口袋中传出来。

        钱小菲像触电般噌地一下坐起来,一边扔了烟头,一边去拿手机。

        旁边有人立刻不正经地笑道:“情郎有约。”

        可是她却不理,一反常态,只是神情严肃地盯着屏幕。

        这个短信,她等了快一个上午,如今终于等到了对方的回复。

        “今天下午三点半,喜来登。”

        将这短短的一句话读了两三遍,钱小菲才捏着手机站起来,不顾同伴的询问,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看台。

        酒店离学校距离不算近。在认识沈池之后,钱小菲终于也有条件善待自己了,不必在这样的热天去坐捷运或者乘巴士。

        她在的士车上反复照了几遍镜子,直到确认自己脸上的妆精致完美,这才肯罢休。

        路上有点堵,的士抵达喜来登大酒店门口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四十。

        在门童的微笑注视下,钱小菲递给司机一张大钞,连找零都没要。她时刻记得此行的目的,打定主意要从现在开始就培养出高高在上的强大气场。下车的时候,她稍微停了停,扬眉笑着对微微躬身弯腰的门童说:“谢谢!”然后昂首挺胸走进富丽辉煌的大堂。

        旋转门内外的温差巨大,几乎是刚刚踏进门内,一股沁凉的、带着清雅香味的空气便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上来,直钻入皮肤里。钱小菲轻抚着迅速降温的手臂,略略搜寻了一番,便朝休息区望去。

        她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差不多就在一个月之前,沈池也在楼上的某个套房里“召见”了她。她知道他但凡过来台北,便都会住在这家酒店里,似乎是一种习惯。

        而沈池也是她所见过的拥有最多固定习惯的人。

        住什么酒店,抽什么烟,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通通都有规律可循。甚至她发现,他拥有无数块手表,却都是同一个牌子的。

        这样的男人,是不是也很长情?

        她曾这样暗暗揣测过。

        他见她的次数不算少也不算多,通常只是找她陪他吃东西,有时候是正餐,有时候则是消夜,不分时间的,有几回都已经是凌晨了,却还接到他的电话。不过,他倒从来不勉强,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一是因为他事后总会给她一些钱,有谁会不爱钱呢?二则是因为他太有吸引力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这个她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神秘而又成熟的气息,倘若和他相比,她平时认识的那些男孩子,就只是又青又涩的葡萄,咬在嘴里都是酸的。而他,恐怕则是最好年份的佳酿,让她舍不得拒绝任何一次邀约。

        一个月前,那是唯一的一次,他将见面的地点放在了酒店套房里。

        其实她到房间的时候才发现,他似乎已经醉了,却仍旧叫了一瓶红酒上来,让她陪着一起喝。

        “再过两个小时是我生日。”他扬了扬嘴角,随口说。

        那是他头一次对她笑得那样温和,她几乎立刻心跳加速。

        然而,那个被酒醺得醉人的夜里,却什么都没有发生。最后,他只是让她闭上眼睛。

        他的声音微微有些低哑,带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和蛊惑。

        她依言顺从地闭上眼,感受到他的手指在眉骨间细细摩挲,竟是前所未见的温柔。

        她在心中不由生出点异样的感觉来,忍不住想要睁眼看一看他此刻的表情。只是眼皮刚一颤动,便被他用手掌抚住,“……听话。”他低声哄她,像在哄一个小孩子,声音竟也是那样的温柔。

        她好像做梦一样,浑身上下软绵绵地不听使唤,只能乖顺地站在那儿,但又忽然有点惶惶不安,一颗心怦怦跳得厉害,仿佛正有某种猜测呼之欲出,却又一时间抓不住任何念头。

        其实她早已经不是处女,也盼望着能和这个男人更进一步。所以,她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才会心跳得这样快。

        后来他终于放开她,温热的手掌从她脸上移开,又恢复了一贯的神情和语气,带着些许冷淡的客气和疏离:“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她只愣了愣,便忽地生出一股勇气,不管不顾地抱住他的腰,说:“我不走。”

        他刚才那样对她,语气和动作都那样温柔,仿佛给了她肆意撒娇的权利。

        他不说话。

        她与他对视了一会儿,便笑着重新闭起眼睛,摆出刚才那个姿势,微微仰起脸,轻声要求:“亲我。”

        其实她只是凭着女性的直觉赌了赌,猜他会喜欢自己此刻的样子。

        在这样幽暗醉人的光线里,落地窗外是黑沉沉的夜空和满天繁星,她用自己此生最柔顺的眉睫面对这个男人,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睫毛在轻轻颤抖和等待着,最后,终于有温热的唇落在了眉心。

        再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落在眉心,那个他刚才用近乎温柔的姿态抚摸过的地方。然而,就只是这样一个吻,竟然会让她觉得缠绵柔情。

        前所未有的欲望被点燃,那一晚,她坚持留了下来。

        她突然发现自己不在乎他的钱了,反而是沈池这个人,让她有了非得到不可的念头。反正事已至此,她的脸皮从来就不薄。沈池对她来讲太难捉摸和掌控,只能一步一步来。

        他现在不碰她,但她相信,总有一天会的。

        她先去洗了澡,然后换他去洗。床头柜上的手表刚好指到零点,旁边的手机便短促地响了一声。

        那是个未接电话。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对方只让电话响了一声便很快挂断了。

        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淋浴水声。

        她扭头看了看,因为时间这样敏感,一颗心突然又怦怦跳起来。她并不知道偷看他手机会有什么后果,但终究还是伸手过去,将屏幕重新点亮。

        等到几分钟后,沈池擦着头发走出来,她若无其事地一边看电视一边指了指床头柜,说:“刚才电话响了。”

        她用眼角余光观察他的神情,故意天真地问:“是不是朋友要祝你生日快乐?”

        可是沈池没回答,随手捞起香烟和手机直接走到阳台上,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身上还带着新鲜的烟味,脸色十分难看。

        她突然有点害怕。他沉下脸来的样子,竟让人莫名恐惧。

        “太晚了,今天你在这里睡。”沈池扔开擦头发的浴巾,一边套上衣服一边交代她,又给司机打电话,让司机在隔壁开了一个房间,然后便离开了。

        这就是钱小菲关于这个男人的最后的记忆。

        因为那晚之后,她再也没见过沈池。她只有他在台北的电话,试过几次,却始终拨打不通。时至今日,她甚至连他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大方不缺钱,每次来台北,身边似乎都跟着一帮人。至少,每回和她见面的时候是如此。

        也不知是好奇心还是好胜心作祟,钱小菲十分不甘愿这个男人就这样突然消失了,就像她不甘愿那晚在酒店套房里没能留住他一样。

        她不是什么天之骄女,但在自己的这一方天地里,却从来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阿祥他们几个每天变着法儿地讨好她,她都不屑一顾。

        可是她心心念念想着的那个男人,却再也不出现了。

        钱小菲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那个午夜来电连日来一直盘桓在她心头,挥之不去。她从来都是这样,想知道对方是谁,于是便立刻行动起来。有一天试探着拨了过去,不出所料,对方是个女人,声音年轻又好听,有一种柔和沉静的味道,又似乎相当文雅,总之是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类型。

        钱小菲开口就问:“你认不认识沈池?”如此单刀直入,浑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

        电话那头似乎有一丝迟滞,但是并不明显,仿佛是跨过海峡的通信线路有了一点点的延时,紧接着很快便回答她:“认识。”照样是那样柔和的声调,不紧不慢,倒衬得钱小菲有些盛气凌人。

        于是她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你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要找他。”

        “请问你是哪位?”

        “他的朋友啊。”

        “朋友?”对方低低地重复了一遍。

        “哎呀,就是关系很好的那种啦!”天气燥热,又有些闷,仿佛要下暴雨似的,钱小菲站在宿舍外头的阳台上,不知不觉已冒了一身汗,从夜市里买来的吊带背心不是纯棉的,此刻又黏又腻地贴在身上。

        她有点不耐烦,心想,我是他的什么人,这关你什么事?!

        她这个年纪,又是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子,很多时候并没有太多的顾忌,想到那个午夜时分的来电,于是顺口就反问道:“你又是他的什么人呢?”

        这一回,电话里是真的安静了片刻。

        盛夏的早晨,天空被浓厚的云翳覆盖,远处隐约传来断断续续的雷声。钱小菲一边将颈后被汗湿的头发拨到一旁,一边侧身对着墙角洗漱池前的镜子,欣赏自己傲人的胸部线条和柔软的腰肢,然后才听见电话里那个低静沉和的女声说:“我是沈池的太太。”

        后来聊了些什么,又或者她什么都没说出口,钱小菲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她从小到大没人管教,言行举止也随便得不似一般正经人家的女孩子,但到底从未想过与一个男人的妻子在这种情形下通话。

        她只听到最后沈池的太太仿佛说:“我现在在台北,如果你愿意,可以出来喝杯东西。”

        愣了两秒,她才像是突然清醒过来,却怎么也忆不起来在那瞬间的大脑短路中,自己到底说了什么,才会引得对方讲出这句话来。

        可她是钱小菲,并不是别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不管自己刚才讲了什么,此刻对方的话语不轻不重,却越发显出一种正室要扬威的样子来。

        这种情况下,她哪里甘心示弱?

        于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扬起眉梢,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啊!时间,地点?”

        “我一会儿短信发给你。”对方还是那样轻描淡写的语气,然后电话便断开了。

        所以接下去的一整个上午,钱小菲都在等着短信。

        临出门之前,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令自己看上去更加美丽动人。

        其实她还是相当有自信的,正是最好的青春,眼角眉梢都带着最为张扬而热烈的美好,她清楚自己的优势,在情场上从未尝过败绩。

        况且,电视剧看多了,那些成功男士的背后,多半不都有一位带不出场的糟糠妻吗?

        她这样漂亮,又还这样年轻,那位沈太太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跟她这个青春少女相比的吧!要不然的话,沈池怎么会看上她呢?

        可是不知为什么,在走进辉煌典雅的酒店大堂时,她却突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心虚。她始终记得那位沈太太的声音,沉静柔和得没有一丝侵略性,像一汪平静的湖水,可是却又似乎恰恰因为如此,仿佛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一切都深不可测。

        进了酒店,钱小菲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位于大堂东南角的宾客休息区。这个时间,候在那儿的客人并不多,所以她几乎一眼就锁定了目标。

        偌大的米白色组合沙发上,只坐着一个女人,穿着浅色衣裤,坐姿漂亮极了。

        钱小菲紧了紧斜挎在身上的包,只迟疑了一下就立刻迈开脚步。要见就见,她可不怕这个女人!

        她一步步走到近前,午后偏西的阳光从巨大的玻璃幕墙外斜射过来,让她的身影覆到了对方的头底,只见那个原本正低头翻着书的年轻女人终于抬起头来。

        “是你吧?上午给我打电话的人。”倒是那个女人先开口说的话。她微仰着脸,只用极快的速度审视了一下钱小菲,似乎就已经确定了钱小菲的身份,然后露出了一个礼貌意味颇浓的轻浅笑意:“坐吧。”她指着对面的单人座说,倒像这里就是自己的家。

        钱小菲依言坐了过去,目光却继续停留在对方的脸上。

        她不懂何谓礼貌,只是惊诧于眼前的这个人。

        她确实没有想到,这个自称是沈池太太的女人竟然长得如此美丽。由于沈池之前的表现,她对这位素未谋面的沈太太产生过许多阴暗恶毒而又轻蔑的揣测,可是却只用了刚才这么一瞬间,她就全盘颠覆了之前的一切想法,甚至情不自禁地认为,在这个世上能配得上沈池的女人,似乎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沈太太温和地问。

        “什么?”钱小菲被这突来的问题打断了思绪,不禁皱起眉:“不是你叫我来的?”

        沈太太翘起唇角,似乎觉得好笑,善意地提醒:“明明是你说要见我的。”

        这一下,钱小菲彻底呆了。她甚至带着十分怀疑的态度盯住眼前这个笑容美得不像话的女人,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一丝半毫扯谎胡诌的痕迹。

        这怎么可能?!

        难道上午通话时,在自己大脑当机的短短几秒钟里,自己真的主动提出过这个要求?!

        可是沈太太的眼神并不像在撒谎,她甚至看出了她的震惊和疑惑,反倒用一种十分耐心的态度解释道:“明明是你说不相信我的身份,并且你说,沈池从未说过自己已婚,所以希望让我能当面证明给你看。”

        这本是一个很无礼的要求,但是从她的口中说出来,却怎么也看不出有半分生气的味道,倒像是在哄着一个不懂事的小朋友。

        说完之后,她便对着钱小菲笑了笑:“也真是碰巧,我最近来台北办点事情,明天才会飞回去。”

        回去?

        钱小菲念随心动,脱口就问:“回去哪里?”认识这样久,她竟从来不知道沈池是哪里人。

        沈太太看了她一眼,说了一个城市名称。

        钱小菲的地理并不好,又成天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混,除了台北之外,也只是偶尔去新竹探望一下奶奶,其余地方都没去过,对大陆就更加没什么概念。她只能默默地记下了这个地名,然后才挑眉质疑:“你真是他的老婆?”

        沈太太似乎愣了一下,才不疾不徐地反问:“不像吗?”

        钱小菲突然沉默了。

        不是不像,而是太像了,像到仿佛不够真实,所以才有此疑问。倘若这对夫妻站在一起,该是怎样一幅令人赏心悦目的画面?

        钱小菲看着她,因为距离这样近,这才发现这个年轻的女人笑起来的时候,虽然笑意轻浅,但眼睛里仿佛有会流转的光华。

        钱小菲向来自诩眉目漂亮动人,此刻却仍不禁疑心是自己眼花了,又或许只是这玻璃墙外的太阳光在作怪,因为她从没见过眼神如此清润而又诱人的女人。

        如果自己是个男人,此刻也一定会被她给迷住的。

        坐了这么久,似乎还没能切入正题。钱小菲不由打起精神,眼珠子一转,正想开口,结果却听见那沈太太说:“沈池这次没和我一起来。”

        钱小菲好奇她怎么知道自己想问什么,同时又觉得,这正室见小三,电视上不都是场面火爆吗?虽然她还算不上是沈池的小三,但如今的情形也太他妈的出乎自己的意料了。

        她可是做了万全准备来的,身上的衣服也是自己衣柜里最好的一套了,为的就是撑足面子,可是现在自己不但没有占尽上风,反倒总有一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可是,当她抬眼看着那张由始至终都柔和沉静的脸时,又不得不怀疑那只是自己的一种错觉而已。

        沈池的太太,在豪华酒店的大庭广众之下,同她见了面,却用着一种最令她不可思议的态度,甚至笑得令人如沐春风。

        她心里突然有点发毛。从这女人的身上,她居然看到了一点熟悉的影子。

        那是沈池的影子。

        两个人似乎都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力量,能在谈笑间或是沉默间,成功地令旁人惴惴不安。

        最终,这场原本就不该发生的谈话到底还是没能继续下去。

        只沉默了一阵,钱小菲便打了退堂鼓,站起来宣称:“我下午还有课,要先走了。”

        这真是一个蹩脚的借口,倘若被阿祥他们听见,恐怕要笑到肚子痛吧,但是此时也顾不上这么多,钱小菲的手指下意识地拧了拧包带。

        “好吧。”也不知有没有看穿她的谎言,对座的女人只是换了一个坐姿,并冲她微微一笑:“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既没有问她跟自己丈夫是怎么认识的,也没有为她的突然退场而感到疑惑。

        钱小菲动了动嘴唇,发现自己没有对方如此的风度,心中不禁隐隐有些绝望——这一次的见面,或许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再往前延伸,那晚在酒店里,她用心记下了沈池手机上的那个号码,恐怕就是灾难的开始。

        她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向来都是呼风唤雨,仿佛女王式的人物,可是今天却提不起任何一点气场。

        这个富丽堂皇的酒店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灯光像星星一样落在平滑的地砖上,从她踏进大门的那一刻起,地面上反射的光芒就仿佛在嘲讽着她的无知和狭隘。

        而面前这个平静淡定的女人,则是她这辈子都没接触过的类型。

        她甚至忽然有一种预感,担心自己从此之后再也见不到沈池了。一想到这里,这位沈太太脸上从容轻淡的笑容仿佛就成了一种莫大的讽刺,怪不得她看起来一点也不焦虑,完全不像是一个被丈夫嫌弃的怨妇。

        走的时候,钱小菲扭过头,连一句再见都没说。

        巨大的玻璃墙外,最后一抹残阳也终于在西边沉落下去,少了这一丝温度,酒店冷气森森。钱小菲搓着手臂埋头往外冲,在门口差点与另一个人撞到一起,只听见对方轻轻“哎”了一声,数只名牌购物袋从她身边一扫而过。她心中正自沮丧,连头都没抬,就这么冲出了气派的大门。

        大堂一隅,沈凌将下午的战利品扔在地上,往晏承影身边一坐,早有服务生送了冰柠檬水来,她喝了两口,才颇有些奇怪地问:“大嫂,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干吗呢?”

        承影将茶几上的小说重新拿起来,略微打量了沈凌一眼,随口说:“看书。逛得开心吗?”

        “给你买了两块丝巾,等会儿上楼拿给你,看看喜不喜欢。”

        “好。”承影抿着嘴角,笑得有些促狭:“你倒是懂得讨好我。”

        沈凌闻言顺势就贴上去,挽着承影的手臂,一副少女撒娇的语气:“因为大嫂你对我最好了。”

        承影却不为所动:“但是回去之后,你也别指望我替你在你大哥面前说好话。”

        “我知道啦。”沈凌做了个鬼脸。心说,只要不是瞎子,任谁都能看出晏承影与沈池之间的关系如何,她又不是傻瓜,才不会去冒死踩雷区呢。

        数小时之后,陷入夜幕中的台北市成了璀璨的灯火海洋。从高处望下去,仿佛星光点点,满目琳琅。

        承影倚在酒店客房的窗边,感觉到头有些疼。

        她这次是来台北参加一场两岸医学学术研讨会的,为期一周,今天恰好是最后一天。

        在此之前,她还抽空去祭拜了父亲被安设在台北某佛堂中的灵位。那是姑母设的,当年姑母特意来征求她的意见,说只有这么一个哥哥,而自己年纪大了,以后要回一趟大陆老家总是不太方便,在台北摆个灵位,相当于留个念想。

        这样的要求,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拒绝,当年还亲自陪着姑母,在灵位前点燃了第一炷香。

        研讨会议的主办方十分热情,晚上安排所有与会代表在酒店聚餐。席间上的是台湾本地的特产高粱酒,度数有些高,原本以为几杯下肚之后会睡得好些,却没想到反而令她在午夜时分辗转反侧。

        最后她觉得渴,又懒得开灯,便借着一点微弱的光亮摸索着床头的水杯,结果不小心直接碰翻了杯子。

        手机也在床头柜上,她不得不第一时间跳起来抢救。直到擦干了屏幕上的水渍之后,她想了想,才又重新开机。

        其实她平时睡觉一向是不关手机的,因为需要24小时待命,以防医院随时都有可能找她。今天是个特例,她不确定钱小菲会不会在半夜三更突发奇想又给她打电话,而她不想再被骚扰。

        这真是一个意外。

        承影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第一次重回台北,竟然就会遇上这种事情,就像电视小说里的滥俗情节。

        该如何定义那个女孩子的身份?

        沈池的新欢?旧爱?抑或是逢场作戏的对象?

        其实都一样。她捏着手机有些心不在焉,看着屏幕开机被点亮,一分钟后又渐渐地自动暗下去。

        房间里异常安静,既没有来电提醒,也没有短信。

        钱小菲没再找她。

        而她与沈池,似乎也已经有六天没联系过了。

        深夜零点四十八分的台北,她一个人倚靠在宽大的玻璃窗边,远远近近的霓虹仍在热闹地闪烁。

        台北这个不夜城,她在许多年前就已经领略过它的魅力,这是一个仿佛时刻都在上演着悲欢离合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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