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老实人的悲伤(二更)
潘金金虽然很想, 但这个念头“啪唧”一下就灭了。以她的修为去招惹宫厚无异于自取灭亡;宫厚前世进阶速度就极其逆天, 这辈子他拥有上辈子的记忆,只会更快!当务之急, 是赶快取得鸿蒙之火。她相信,如果这辈子有鸿蒙之火, 她一定能够和宫厚一战, 甚至碾压他也不成问题。
剑灵正在潘金金识海里, 忽然感觉到一阵阵波动,他盘旋了一圈,看见潘金金那不甚宽广的识海掀起层层波浪, 气势逼人, 不由讶异:“主人主人, 你这是怎么了?”
潘金金平复自己的心情:“任性, 如果我上辈子没有遇到宫厚, 以我的灵根和天分,至少结婴是不成问题的。当然, 世界上没有如果。回头看看,我之所以落一个那样的下场, 归根结底是我技不如人。如果我比宫厚更强,我还会死吗?凭什么他是第一?别说他是气运之子, 他就是老天爷的私生子,我也要跟他争个高下!”
“好!主人, 您跟任性实在是太投缘啦~任性就喜欢您这脾气, 任性一定帮您早日达成心愿!”
就是任性剑忽然光芒大作, 潘金金下意识抓住了它,灵力从潘金金手腕注入就是任性剑,放出耀眼的光芒,光芒又从剑身滑到潘金金身上,照亮了潘金金的脸。一种温暖、亲密,极为舒适的感觉诞生出来,人和剑都沐浴在其中。
潘金金在脑中轻道一声“去!”,就是任性剑脱手而飞。
院子里有块试剑石,能承受七阶以下灵剑的攻击。就是任性剑剑光划过,试剑石应声裂成两半。
就是任性剑飞回潘金金手上,颤动频率和潘金金呼吸频率保持一致。
“谢谢你,任性。”潘金金由衷道,天下灵器虽多,得到一件和主人相契合的灵器难度却不亚于寻找一位知心人。两相契合,便可将修士的实力发挥到极致。
师尊所创的这柄剑,真的和她非常契合。
一股更为愉悦的欢欣从剑身上传来,潘金金正在擦拭剑身,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潘金金把剑收了起来,看见墨画走了进来。
“少主,刚才一声巨响,您没事吧?”墨画问道。
“没事,我刚才在试剑。墨画,白虎回来了吗?”
白虎是一头白色的老虎,是在潘金金还没有出生以前被潘仁降服的。那个时候的白虎只是灵智初开,由于潘仁炼制一味丹药需要用到新鲜的白虎血,就没有杀掉它,而是把它带了回来。
炼制丹药的时间很长,还没等到杀虎取血,潘金金就出生了,很快潘金金长到了两岁。
潘仁准备杀虎了,却被星罗仙子抱着的潘金金看见,潘仁一动手,潘金金就哇哇大哭,试了几次后,潘仁发现女儿的确是在阻止他杀虎,于是就放弃了取血,命那白虎认潘金金为主。
白虎是极有灵性的妖兽,对潘金金极为忠诚和爱护。虽然潘仁给潘金金和白虎订下了主仆契约,但潘金金也不爱拘着白虎,常放任它外出去山林里修行。这一次潘金金去墨重山之前又按老习惯把白虎放了出去,昨个儿回来忙着收拾云容了,还没来得及问。
潘金金这一问,墨画正准备回答,一声虎啸忽然自外传来。
也就是那声音入耳,屋檐下就闪过一道黑白相间的白影,一头丈余长的白色猛虎已经落在了院子里。
“白虎——”
潘金金跑了出去,白虎也冲潘金金跑来,一人一兽亲热地抱在一起。
前世,白虎的结局也极其悲惨,它本来可以弃她而去的,却为她战斗到流干最后一滴血。
潘金金忽然意识到她的强大不止关系到她一个人,而是关系到整个家族,关系白虎,关系所有关心、爱护她的人,她的肩上,扛有无数责任。
“白虎,跟我去一个地方。”潘金金揉着白虎毛茸茸的耳朵道。
“吼——”白虎轻吼表示同意。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在白虎这里,别说屁股了,尾巴、耳朵、爪爪、牙齿,潘金金打小就摸了个遍。白虎也只对潘金金有这份容忍。
见白虎同意,潘金金转向墨画:“墨画,我要出去一趟,短者七八日,长者半月,很快就会回来,我娘正在闭关,你不要惊动她。”
要是以前,墨画肯定会详细问潘金金去哪,但从潘金金处置了云容后,墨画不知怎的,面对潘金金突然失去了以前那种自如,潘金金更像一位主人、上位者,墨画只剩下严格听命,还有一种不被信任的失落感。
潘金金早就盘算着去采鸿蒙之火,所需之物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只是还少一样东西。她这番出门,先要取了那东西才再去取鸿蒙之火。今时不同往日,她缜密谨慎许多,先叫白虎随行,白虎早就突破了五级,加上这些年潘金金没少喂食仙草灵药,实力堪比六级妖兽,相当于金丹中期修士。潘金金想了想,仍是去了密室,从里头抱出一个沉重的黑紫色匣子来。
匣子打开,可见里头摆着并排十二个小人。这些小人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是假人,但仔细看的话,连指甲尖、头发丝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这是在她还没有出生前,星罗仙子耗费百年心血为她炼制的一套傀儡人。每个傀儡人的后背都有可以打开的凹槽,装上极品灵石,这些傀儡人便能迎风生长化成真人大小,每个都相当于一位元婴期修士。
这么厉害的傀儡人,前世她竟然以“带着太沉太显眼,别人一眼就能认出她的身份”而束之高阁,后来潘家被毁,这套傀儡人也不知所踪。如今在她手上……必须物尽其用。
潘金金把匣子扔进储物袋,摸了摸白虎的脑袋,白虎便身子一矮,潘金金骑上白虎,白虎轻轻一跃,便上了房顶,踩着金色琉璃瓦疾速向城主府外奔去。
墨画站在台阶上,看着白虎驮着潘金金越来越远,逐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不觉鼻尖发酸,这时,她脑中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墨画,我并非不愿带你去,只是此行有些风险,你好好修行,等下次!”
墨画眉宇间的忧愁一扫而光,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少主,您早些回来呀~
……
世间火有多种,凡火、天火、雷火、三味真火、太阳真火、太阴真火……但只有鸿蒙之火是天地混沌所生,是万火之源、万火之祖,其间蕴含的力量可融化混沌至宝,天地圣人,烧出时空裂隙。所以潘金金才有自信战胜宫厚。
但此火也极为罕见和隐秘,潘金金也只是在潘家珍藏的一本古籍上见过它的详细记载,后来又亲眼看见一位不自量力前去取火的人在那火面前烧成一团灰烬才判断出来那就是鸿蒙之火。
其实当时那个取火的人修为已经不低了,是元后期,但照样灰飞烟灭。不过并不是没有办法得到鸿蒙之火,只是那个人缺了一样重要的东西。这样东西就是潘金金现在要去采的——水芙蓉。
鸿蒙之火至阳,水芙蓉至阴,况且这水芙蓉不是普通的水芙蓉。
景寿洲芙蓉城外芙蓉镇,万里水乡,弯弯曲曲、交错纵横的水形成了一块天然的极阴之地。在这片极阴之地上大片的水芙蓉疯狂地生长,独有一株生长在极阴之眼上,已经生长了千千万万年。只有那一株在极阴之时开在极阴之眼上的花才能承受鸿蒙之火的炙烤,拿到它就能采到鸿蒙之火。
而那鸿蒙之火更是有趣,它的藏身之地就在芙蓉镇的隔壁,相聚不过几十里地,所谓相生相克大抵如此了。
潘金金没有从九星城的传送阵走,九星城里认识她的人太多,此事她一定要万无一失,包括城主府里的下人都在她的戒备之中。
出了九星城,潘金金先跟白虎荒山野岭里转悠了两天,确定无人跟着后,取出两枚换颜丹,一枚自己吃了,一枚喂了白虎。
换颜丹只能改变容貌不能改变性别,换了容貌后潘金金又改装成男修。而白虎是没辙了,只能是一头黄毛雄虎。
没人的时候潘金金把白虎放出来,有人的时候叫它进灵兽袋。她掐着时间赶在八月十五之前到了芙蓉镇,没想到转了一圈,发现自己来早了,那株水芙蓉虽然已经结了花苞,但距离开花还要几天。
潘金金只好先找地方住下来。
潘金金正在芙蓉镇上转悠寻找住处的时候,芙蓉镇外的河道上,缓缓驶来一只小船。
那小船猛一看很奇怪,上头空无一人,兀自随波飘着。近了才能看到有个人四仰八叉地仰面平躺在船底,身边搁着一柄短剑。
忽然,那人长长地出了口气:“累死我了,也就以前在家放牛的时候这么累过。”
搁在他身边的短剑动了动,突然发出声来:“快累死的该是追你的师兄师姐吧?昨天你师姐都口吐白沫了。放牛怎么会累呢?牛吃草你躺着呗。”
“你说的不错,但我家的牛喜欢吃树叶,为了让它们吃到最嫩的树叶,我一举就是好几个时辰。”
短剑:……你他妈的还真是老实。
那人叹了口气,声音里不无悲凉:“其实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像我这么忠厚老实的人,不是应该倍加珍惜吗?为什么她看见我就跟见了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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