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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自己什么水平,  白湘心里有数,女诗人什么的也就只能在脑子里幻想一下。

        文化人工资一直高得让白湘羡慕。大学老师一个月大概是一百五六,再高一点,  两百元的也有,平时再发表点文章,  写点小诗,一个月挣得比普通工人一年还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财政部经常拖欠工资,  而且一拖就是几个月,  工资发下来的时候还会缩水。

        抛开这些小缺点,  老师这职业的待遇算是顶级。

        白湘知道这工作自己是够不着的,  人家学校得看学历,所以她就把这个小目标托付给思云了。

        思云面对这长远的规划,  都不知道该怎么劝白湘冷静,  只理智的陈述事实:“妈,  我现在才读一年级。”

        “小学六年,  中学六年,  大学4-6年,你现在8岁,  读大学的时候,刚好20岁,  大学的时候就先结婚,  毕业就能当老师……”

        这一连串安排,听得思云人都懵了,  赶紧转移话题,“我刚刚就想问了,妈你怎么烫头发了,  还怪时尚的,我刚才差点都没认出你。”

        一出校门就被白湘给她画的大饼给砸晕,思云现在也感受到父母有见识之后带来的压力了,以前白湘啥都不懂,送她去学校的要求可简单了,能识字会算账就行,现在目标都给她定到大学老师了。

        看思云提起自己的头发,白湘也没继续提未来的规划,轻松的跟女儿分享道:“前两天烫的,今天我还特意抹了发胶。”

        “我说你的头发怎么风都吹不乱呢。”思云凑近打量了一下,可惜的说道:“妈,你到上海之后,就没有涂过粉,描过眉了。”

        “咱们做吃食生意的,看起来干净最重要。我脸上要是抹粉,在厨房里忙得满头大汗的,立马就能变成大花猫。等妈什么时候不卖包子了,再打扮起来。”

        仔细看得话,白湘眉毛也是用刀片修过的,但脸上却是一片素净,什么东西都没擦。白湘的皮肤底子好,五官也标志,素颜看起来也好看,可跟化过妆之后再比,还是差点。

        白湘笑着跟思云说道:“你周山哥哥现在越变越能干,这礼拜都是他在干活,我在打下手,等过段时间,我就能彻底当个甩手掌柜了。”

        “真的呀?周山哥哥真厉害。等他涨工资,再多攒点钱,周雨姐姐就能跟我一起去学校读书。”

        因为白湘找到了新老师,所以思云的的学生就剩周山两兄妹,平时处得感情还挺好。

        “今天中午,我就准备把店里的生意交给周山,我带你去公园玩。国文课本上就有提到公园,下个月你肯定就会学到,我先带你去转一圈。”

        就算来到了上海,她们也还是为生计奔波的普通百姓,消遣的机会太少。

        之前她自学到一篇课文,写的就是公园里的花花草草,白湘因为没有去过,就只能追着刘记者问一般的公园都长什么样,是不是跟以前大户人家的花园一样。

        光是用语言形容,就少了一种画面感,所以刘记者特地找了两章照片拿给白湘看,还建议白湘自己去逛一逛,反正公园也是不收费的。

        所以这个周末,白湘就做好了准备,带思云去公园玩。

        她这辈子过得比上辈子好得多,手里也有余钱,不能让思云每次放假一回家,就窝在包子铺里,哪儿都没去过。

        这次她们去的外滩公园,是仿造西方园林的风格,地上铺满了青绿的草坪,草坪上还摆放了许多椅子,供人休息,公园的最中心,还有一个音乐亭,乐队可以在这里演奏。

        白湘她们到公园的时候,正好是个外国乐队在音乐亭里唱歌。

        “唱的都是洋文,思云你听得懂吗?”凑热闹看了一会儿稀奇之后,白湘就欣赏无能了。

        “我也没听明白他唱的是什么。”思云:“我现在就会你好、再见、谢谢、对不起……”

        “得了,那咱们走吧,去草坪那儿野炊去,这儿待着有点吵。”白湘提的篮子里,全都是家里之前就买好的零嘴,不过在外面吃和家里吃,那是两种感觉。

        因为外滩公园挨着公共租界,所以公园里也有许多外国人,他们都坐在草坪中央,所以白湘他们也有样学样的跟着坐在草坪上吃东西。

        “累了,走不动了,吃完午饭休息一会儿,咱们下午就回去吧。”思云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建议道。

        刚到公园里来逛的时候,两人还是很新奇的,但一圈都还没逛下来,两人都有点腻味。

        白湘也跟着说道:“我也觉得有点累。不就是些花花草草吗?也没多大看头。也不知道刘记者是怎么拍的,照片那么好看。”

        那些平时没出过门的太太小姐们过来玩,可能会觉得风景正好。可白湘和思云是逃难过来的,路上整整走了一个月,奇伟的山峰、奔腾的河流,峭壁上的孤松,山坡上五颜六色的野花……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她们都看到过,只是当时没有欣赏的心情而已。

        现在她们的心情倒是变好,可公园里的这点风景,也入不了眼了。

        坐在草坪上的白湘心情放松,眼神就不自觉的就被公园里的俊男美女吸引,小声的和思云分享,“思云你快看,那位女士好漂亮,戴的珍珠项链和耳环都好衬她。”

        “这位女士牵着的小女孩长得也可爱,头上的珍珠发卡你戴着应该也好看,待会儿咱们也去首饰店逛逛,给你买个发卡。”

        “那个洋人女士穿了衬衫,打了领带,看起来好有气势。”

        白湘到这公园,没怎么看风景,倒是尽盯着漂亮女人看了,看到最后,白湘也觉得自己这身打扮有有点老土。

        “我也该去做身旗袍的,出门办事的时候穿。”

        对这个提议,思云举双手赞成,“我同意!现在店里好多活都都是周山哥哥在做,你穿旗袍不影响干活。”

        刚开店的时候,做什么都是白湘一个人,采购东西的时候,还会扛东西,旗袍穿在她身上,非常的不方便,现在她肩上的担子变小,弄个旗袍穿穿还是没问题的。

        白湘是个想到就去做的性格,等下午从公园回家,白思云教周山兄妹认字,她就跑去罗太太店里选布料。

        “选这个,这上头蓝紫色的拼接花纹好看,特别衬你肤色。”

        “还有这个,白色和绿色的条纹,做衣服上身显瘦。”

        罗太太卖布这么多年,眼光很好,推荐给白湘的布料都很好看,只不过白湘还有另外一个要求:“除了好看,我还要耐脏一点的。”

        “那这块黄底黑花鸟图样的呢,这个也好看,选这种国产的印花面料最方便,也不需要咱们自己绣花。”

        这次罗太太的推荐,完美符合白湘的需求,白湘当场拍板道:“行,那就这个。”

        选好了布料,白湘也没急着回去的,直接就在罗太太这里把衣服裁剪好,准备拿回家里去自己慢慢缝。

        “就搁我这儿把衣服做好再走吧,我后面还有一台脚踏式缝纫机,缝得更快更结实。”罗太太直接把白湘领到隔断后面的小房间里来。

        白湘这下有些被惊到了,“你家又不是做成衣的,怎么店里还备着有缝纫机,缝纫机那么贵。”

        “这两年缝纫机还算便宜了一点,前两年更贵。”罗太太郁闷的说道:“当初我也是想兼顾着卖成衣的,结果衣服都卖不出去。”

        卖成衣还能促进布的销量,罗太太想把这两门生意都发展起来也无可厚非,但周边的消费能力却不达标。

        白湘摇了摇头,无情的说道:“像咱们这样的家庭,做新衣服都是买布自己回家做。还得是西装店,绸缎店里头的客人,更舍得花钱。”

        “这情况我也知道,所以我准备得最多的是方便的男装。可你别看周边工厂里单身男人多,但他们自己的针线活也熟练得很,简单的缝个衣服不成问题,根本就不到我店里来买,最后我都是以成本价卖给了老罗的那群兄弟们。”

        “我也算是涨经验了,以后再开成衣店,还是得盯着那些有钱的太太和小姐。”

        看罗太太还沉迷在自己的生意经里,白湘赶紧催促道:“快教教我这缝纫机怎么用,我还没用过呢。”

        罗太太手把手的教白湘学,“简单得很,看我来给你示范,你把脚放在……”

        缝纫机的速度比手缝不知道要快多少倍,只不过就是因为速度太快了,白湘这个初学者有些把控不住,拿破布练习的时候,线经常会走歪。

        “你慢慢弄,不要着急,别把手给扎了,咱们又不赶时间。”

        罗太太看白湘已经学会,就没在旁边盯着了,拿着个鸡毛掸子,无聊的到处扫灰,她甚至都不敢和白湘聊天,怕她分心扎到手。

        和针线打交道十多年,再加上有缝纫机帮忙,白湘的这身旗袍很快就做好。

        她做的是宽松直筒的版型,长度刚好到膝盖,衣服的领子、袖子和裙摆,她都用黑色的布料锁了边。因为她选的这布料颜色稍暗了一点,为了不显得老气,锁边的同时,她还在边上缝了一圈黑色细蕾丝边。

        看着白湘做的时候,罗太太也没觉得有什么,只当是街上随大溜的款式,可等白湘试穿的时候,罗太太忍不住就开始夸了起来。

        “你这手艺,这巧思,还真是没得说,你怎么会想到把蕾丝缝上去的,又洋气又精致,你现在要是画个眉涂个口红,就跟画报上的那些女人差不多了。”

        罗太太就惯是个会甜言蜜语的,白湘一点都不把那点吹捧放在心上,淡定的解释道:“我之前看到别人这么穿过,我也是跟着别人学的。”

        “你在哪儿看到的,我怎么就没看到过。”罗太太不服,她也是紧跟潮流的人,哪能有好看的东西她不学。

        “在……”白湘回忆了一下,她好像是上辈子看到的,但这借口也没法说,所以白湘脸不红气不喘的解释道:“今天带思云去公园,在公园里看到的。”

        罗太太也没深究这个问题,兴冲冲的说道:“我也想给衣服缝个蕾丝边,你看缝白色的是不是更合适,和我这身粉色的旗袍更配一点。”

        不过就是衣服上多了一个小装饰,衣服的精致度却上升了一个等级,这么划算的事,罗太太当然也要做。

        “你店里不是还有粉色的蕾丝布料吗?我之前好像还看到有人在蕾丝上绣花,订亮片,然后接两三层到袖子上做喇叭袖,很洋气的,要不你试试。”白湘给罗太太推荐了个更浮夸的。

        她做简洁大方的款,不是因为她最喜欢这个款,只是因为那样的衣服更适合现在的她。罗太太就是个张扬热情的性格,也不用像她一样要忙灶台上的事,自然是怎么新潮怎么来。

        白湘的推荐很和罗太太的心意,她立马就扯了一尺蕾丝的面料递给白湘:“你来帮我一起弄,我一个人怕折腾得不对味,把布料给浪费了。”

        蕾丝的料子一般都是用在洋装上点缀的,全都是洋货,所以罗太太店里准备得也不多。

        就缝个喇叭袖,难度也不大,在加上有缝纫机帮忙,不到二十分钟,罗太太的衣服就改好了。

        罗太太穿上衣服,晃了晃自己的手臂,看着蓬蓬的喇叭袖晃动,笑得牙不见眼,“好看,有点像那个公主裙的样式,真时髦。”

        “我当初店里要是卖这样的衣服,别人肯定都是抢着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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