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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两人在门口却遇到了问题。
  门口小斯放老人进去,抬手将华容和宫以筠拦下,问道:“是否有请帖?”
  宫以筠道:“没有。但我们是缔盟学院弟子,出来试炼,有号码牌上任务是帮您家完成一个任务。”
  两个小斯对视一眼,冷笑出声,“没有请帖不可进府。”
  宫以筠道:“可是……”
  那小斯厉声道:“行了,不是做任务嘛,这任务就是让你们离开。有多远滚多远。”
  赶巧,大街上从远处来了个轿子,两个小斯见了,眼睛一亮,见华容和宫以筠还在门口站着,喝道:“还不赶紧滚?”
  轿子停在门口,两小斯迎上去,点头哈腰道:“少主回来了。”
  华容和宫以筠对视一眼。
  少主?
  能被叫做少主的只有领主的儿子。曲柳方若飞领主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李逸云,现在正在缔盟学院养伤。
  没错,养伤。那日他动了心思欺负宫以筠,晚上,华容就跑去他屋里狠狠揍了他一顿,然后扇了自己一巴掌。那李逸云也不是什么新弟子,试炼可要可不要,正好身负重伤,昭青长老就免了他的试炼。
  那么,轿子上的这个少主,只能是二儿子,李安。
  两人当下决定,避开李安,转身去了另一侧墙。待小斯招呼着李安进去,门又重重关上,华容道:“我抱你,上去。”
  华容指指墙头,抱起宫以筠,将他放在墙上,自己掠身上去,又抱着宫以筠下来。
  华容恶狠狠道:“别说我是想抱你,是你自己没有灵力,我们要进去,才抱你的。”
  宫以筠乖顺点头:“嗯。”
  他睫毛很长,垂下眸子的时候睫毛微微颤抖,像是受伤的蝴蝶扑闪翅膀。宫以筠乖乖站着,华容恶狠狠要挟的时候,他乖顺点头,眼睛无意识眨了眨。
  华容:“……”
  李府规模很大,里面布置不是像华容想象的那样富丽堂皇,却是小桥流水假山一样不少,屋子用的都是曲柳方盛产的曲柳木,木香清淡,十分雅致。
  有丫鬟抱着托盘,捂嘴笑道:“你昨日被叫去李少主屋子,怎么样?”
  另一个丫鬟羞涩笑了,耳语道:“腰如公狗,险些要了命。”
  华容:“……”
  华容和宫以筠刚绕过几个丫鬟,窜身到假山之后,就听得假山对面传来声音,“客人,不请自来可不太好。”
  华容将宫以筠揽在怀中,心道不好。宫以筠身上没有灵气护体,两人进来时,没有灵力的宫以筠定然被府内结界察觉了。平日里,他一贯什么结界都能来去自如,不被察觉,这时倒是忘了还有一个没有灵力的宫以筠。
  华容偏头在宫以筠耳边蹭蹭,示意他放心,却觉怀中人僵了僵,他疑惑地皱皱眉,没多想,又拍了拍宫以筠的背。
  来人一袭深蓝劲装,面容严肃,唇间隐约看得见胡茬,一双鹰目直勾勾盯着。见到一个暖色衣裳,面容如玉的小公子,他似乎诧异半分,隐没了神色,笑道:“是澹雅领主幺子。”
  宫以筠拱手回道:“李家主。”
  原地已经不见了华容,只宫以筠袖子里爬了个小骨龙,空洞洞的眼睛里燃着火。
  李家主道:“宫家小世子,未曾拜见,实在愧疚。这厢,我带你去大厅。”
  “有劳李家主了。”
  宫以筠在大厅坐下,接过李家主送过来的茶水,轻抿一口,道:“李家主,此番来访,是我唐突。”
  李家主轻笑道:“世子不请自来,是我照顾不周。”
  宫以筠是梧桐方世子,比这清风镇李家身份尊贵多了,而李家主话里又听不出半分尊敬,当下,宫以筠搁了杯子,虽说态度仍旧温和,目光却不虞,道:“李家主,注意些身份。你那俩看门的小斯,可以辞退了。”
  宫以筠身份要压李家主很多,可那李家主听了宫以筠的话,却撕破脸皮,冷笑道:“小世子。我称你一声世子,不过是看在往日和你父亲的情面上,不要以为自己还是那个受人尊敬的‘苜蓿公子’。”
  宫以筠不恼,手肘撑着桌面,支着下巴,眉眼弯起,如清风朗月般,轻笑道:“哦?那不知您和我父亲有什么情分呢?”
  李家主啐道:“你和你那父亲一般,不知分寸,不会审时度势。”
  宫以筠笑道:“那倒是希望李家主审时度势些,让我将学院给的任务完成了。届时,随您怎么骂。”
  这话一出,李家主愣了愣,仿佛有什么东西不受控制一般,问道:“什么任务?”
  宫以筠奇道:“您不知道?”
  李家主明显一副不知道什么任务的神色,宫以筠揉了揉太阳穴,他袖子里的骨龙眼睛中的火焰也闪了闪。
  缔盟学院不会出这么大的纰漏,每次试炼任务都很简单,哪怕完成任务途中会专门设置一番困难,但不至于连门都进不了,发出任务的人也并不知情。那么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是发布任务时出问题了?可发布的任务都是昭青长老亲自出的。昭青长老性格温和,没有坏心,为人又十分细致,只要过了他手,就一定会被检查数十遍,不会出问题的。是任务被调换了?号码牌一直被随行长老带着,难不成是随行长老?可是,随行长老又是怎么确保,宫以筠会抽到这个牌子?很明显,背后的人是想引宫以筠过来的。
  还有,到底是谁?想要将宫以筠引过来?
  李家主虽说不欢迎宫以筠,却还是将人安排了好住所,就在不远处的云来客栈。至于为什么没有将人安排在自己府上,李家主是这么回答的。
  他冷冷一笑,“府上粗鄙,怕慢待了公子。”
  宫以筠看着地上铺着的上好灵兽毯,茶杯中天山雪泡了龙井的茶水,以及墙上挂着一副竹辛老人的真笔,不置一词。
  李家主又道:“后悔的话,和你那老头子去道个歉,你还是那个‘苜蓿公子’,老头还是那个老头。别犯傻,你从小是个明事理的,知道该做什么。”
  这话里倒是有几分真诚,宫以筠道了声谢,彭一声将客房的门关上,将李家主中气十足跳脚怒骂的声音隔绝在外。年前五天,千霖观放假,众弟子背着包裹向山下走去,行色匆匆。纵然是一群天之骄子,个个骄傲得不行,但此刻,也忍不住心中对家中仿佛决堤的思念,想要迫不及待见到自家亲人。
  千霖观位于南方梧桐方,是连绵不绝的群山,山下是连绵的梧桐树,在冬日里,除了厚厚的雪,却也没有别的什么看头。
  而山下十分热闹。
  有人道:“听说,今年上元节在我们南方梧桐方会举行祭祀礼,苜蓿公子也会在。”
  苜蓿公子!
  此话一出,众人吵闹成一片。
  “听说苜蓿公子面容俊秀,身姿风华,这世间无人可比。五年前没有见上,这次一定得看看!”
  “那肯定啊!苜蓿公子是人鱼族世子,而这人鱼族血脉是最接近神族的,想来传说中神族的风姿,在人鱼族身上体现出来,定会变成绝代风华。”
  “人鱼族就没有丑的!一个个都好看。大少爷是这世间最为纯洁最为高尚的苜蓿公子,二少爷听说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一双眼睛竟然是蓝色的!”
  “你们呐,只看着人家长得俊俏,太过粗浅。别看人家瘦胳膊瘦腿的,人家灵力也是世间绝顶的。灵力这事儿只能看天赋,有的人终其一生只能施展出来开个小花。而苜蓿公子,一出生就是参天大树!是我等羡慕不来的。”
  “就是!人家是为了四方大陆民众,来求神族庇佑。神族有几百年没有露面,魔族还依旧为祸人间,四大神裔家族和人族皇族这才合计举办祭祀礼,求的神族眷顾。而你们只看相貌,实在浅薄!”
  ……
  华棠和李灵琼一行人一起住着,霓裳回了人族皇城,司子霄和高宁九各自回了自己家,也有的弟子们,不能回家,只能在山下随便找个客栈住着。
  李灵琼招呼了一堆酒肉朋友,拉着华棠,寻了一方静谧的竹林,几人赏景玩乐。
  竹子浓密,林间烟雾缭绕,那些个朋友正泡在温泉里,谈论着青楼妓院里新出了个美得不似凡人的姑娘,或者是赌城里谁又输了钱。温泉里有男有女,肉体磨蹭间,好些个差些擦枪走火,上演活春宫。
  李灵琼掐着个姑娘的腰抬手招呼道:“华棠,下来玩。”
  “不了。”华棠捻了颗葡萄,剥皮,吞进肚子,末了,往那温泉里招招手,“我去消消食。”
  没待回答,他便向林子深处走了。
  林子深处,雾气逐渐消散,华棠停在一方寒潭之前,捧了把水,拍在自己脸上。
  华棠忍住想吐的念头,看着平静的湖面,一屁股坐下。湖面倒映这他的面容,苍白,眼尾时常带着红色,目光诡谲。
  华棠点点头,心想别人觉得他是个魔族的想法的确是有依据的,他这副凶狠的样子,有时候能把自己吓着。
  华棠抓起身边一颗石子,向湖中扔去。突然,周围气流涌动,寒潭被惊动,于中央隆起,凸显形状,不过瞬息间,形成一个偌大的麋鹿。麋鹿高约八尺,通身蓝色,仙气飘逸。
  那麋鹿撒丫子向前奔去,华棠沉静的目光落在麋鹿上,眉心一跳,想了想,便也站起来,足尖轻点,掠身跟了上去。
  竹林阴翳,寒潭凄切。
  华棠于寒潭之上掠过,落下道道涟漪。
  突然,于林间斜刺里奔出又一只麋鹿。这麋鹿同那蓝色麋鹿一般大小,不过,这只麋鹿通身红色。
  两只麋鹿,一只麋鹿是水凝结成的,蓝澄澄水汪汪的,另一只是火凝结成的,红彤彤火红红的。
  周围的景色不断后退,两只麋鹿并行,相靠越来越近,对峙着,最后靠近,从头部至尾部,寸寸湮灭。
  霎那间,一片星光,漂浮着的尘埃随着星光流转,满满向外扩散。红色的蓝色的美丽星光滴滴坠落,如流星般,划下一道绚丽的痕迹。两只麋鹿湮灭的同时,华棠从中间穿了过去。
  抬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一座小阁楼以及旁边一颗落了雪的树,华棠举步走到阁楼之下,抬头望去。
  窗子边坐了个人,是个少爷模样,厚重的大衣裹了全身,光洁的下巴埋在帽檐边的毛里,露出一双皎洁眸子,流转间星光乍现。
  清丽俊逸,满身矜娇。
  这是华棠的第一评价。
  窗前那少年似乎是听见了动静,看下来,对上阁楼下抬眸看过来的人,神色有些惊异,怔忪间,笑了。
  以此刻为起点,往后的无数年间,华棠都在想,若是此刻,他扭头便走,不顾身后那人灼灼目光,是否所有的一切都不一样了,是否他也会同这世间无数无可奈何之人一般,性子野,玩弄一些日子,然后寻了处山野安家,就此便是一生。
  但很多事情并不能深想。
  兜兜转转,命运的长河起起伏伏,往来数百年,华棠终究逃不过,在无数个来世,又遇见了他。
  华棠一跃而上,一只手攀上窗口。
  少年愣愣看着这个突如其来的,面容凶狠的人,小心地往旁边挪了挪。
  待华棠从窗口翻进房间,才发现这少年没有穿鞋,光洁的脚落在实木地上,与暗色的地板形成鲜明的对比。白皙的脚腕上有厚重的黑色镣铐,华棠顺着看过去,那锁链连在墙角一块黑色玄铁上。
  似乎是觉得华棠将目光放在少年的脚上时间长了,少年睫毛微颤,脚趾往回蜷缩,锁链哗啦啦作响。他柔声道:“没事的。”
  华棠眼睛眨了眨,依旧没有移开目光,少年脚腕处已经被镣铐磨出了血,白皙皮肤上红痕特别显眼,仿佛雪地中傲然挺立的腊梅。
  华棠只觉得那血痕太过刺眼,皱着眉头,猛地蹲下去,要将少年的脚腕抓进手里。
  少年惊了一下,往后退两步,锁链哗哗。华棠也如大梦初醒一般,手收回来,站直身子,对上少年娇矜的眸子,有一点僵硬。
  半响,华棠犹豫着开口道:“我叫华棠。”
  少年也回道:“宫以筠,我叫宫以筠。”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华棠手指扣了扣手心,汗涔涔的,恍惚间,他觉得有点唐突。
  宫以筠瞥了华棠一眼。
  华棠其实长得很好看,是那种妖孽得近乎模糊了其他所有的长相,尤其他喜欢穿黑色,使得他的苍白面容和眼尾的红格外显眼,平日里眼中的凶狠会硬生生撕裂了这种美,而此刻,端着一副可怜模样,反而显得愈发好看得凌厉。
  “应该是我吓到你才对。”宫以筠垂眸,“铁链很吓人。”
  宫以筠,传说中的苜蓿公子,享尽万千瞩目,光芒万丈的人,生活轨迹和华棠没有半点相交。
  华棠抓了抓衣角,有些想骂人。
  “你随便坐。”宫以筠拨了拨火炉中的木炭,待火燃得更大了,将茶壶放在上面,一会儿便腾起白茫茫雾气。
  “你为何……”宫以筠关掉窗子,将外面穿着的厚重大衣脱下,也坐到椅子上,“算了,既然来了,也便是客人。”
  华棠接过宫以筠递过来的茶杯,眼睛盯着雾气腾腾的茶水,没有抬头。
  “你同我讲讲外面的事情吧,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了。”
  外面的事情?华棠所知的都是平时怎么费力活下去,怎么杀了野兽卖钱,怎么替人卖命,或者怎么同黑暗打交道。可这些事情,怎么同这样干净的公子讲呢?华棠沉默。
  宫以筠又道:“你讲你想讲的便好。我只是很久都没有同旁人说话了。”
  “那你为何不出去?”
  宫以筠动了动脚,笑道:“我即是苜蓿公子,自然要在此处,以木灵之气浇灌,待身体纯净,献给神域神族。”
  神族,这个大陆上所敬仰的种族。在上古时代割离,不再参与四方大陆之事。但有关神族的一切,都为大陆人们所津津乐道。传说中,神族为上天所眷顾,无论男女都是相貌极佳,天赋异禀。
  华棠:“神族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了,怕早就不愿理会世人。五百年前神魔大战,也不过是将四方大陆弄得更糟糕。”
  “终归还是有人相信的。神族既然拥有强大实力,护着这世间也是应当的。”顿了顿,宫以筠又问道,“五百年前,神魔之战,真的很糟糕吗?”
  “真的很糟糕。”华棠毫不犹豫点头,他曾经从华煜的藏书中看过讲有关神魔之战的事情。
  宫以筠:“为何这么认为?”
  “魔族来犯,人族在明知有这么一天的情况下却丝毫没有准备,反而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神族。神族自上古时期脱离四方大陆,那便一直脱离就好。可是,那一场战争中,神族却插手了。战火虽然没有烧得更旺,但也没有熄灭。本应该在战火中得到最大好处的神族,反而惹了一身荤腥,吃力不讨好。不光在四方大陆失去一部分信仰,还造成当年人族和其他种族的隔阂。”
  宫以筠明白华棠的意思。
  不论世人是否会赢,必然会导致生灵涂炭,哀鸿遍野,流离失所。那么,身为世人信仰的神族,必然会受到更多的信仰和供奉。神族不出手,世人或许会埋怨,但他们会一边埋怨,一边更加信仰。世人皆是如此。相同的,神族出手,那么,战争无论输赢,只要在战争中牺牲的人头,都会怪罪在神族身上,众人会想:为什么神族这么厉害,却护不住几个人?
  华棠又道:“不光如此,还折损了一位神族将军。”
  宫以筠笑道:“听你的语气,似乎对那位将军的死很惋惜?”
  华棠:“如今世人重新恢复对神族的敬仰。可那位死于众人之口的将军,却终究魂飞魄散了。”
  宫以筠:“不。”
  华棠抬头。时候已经不早了,霞光从门窗缝里挤进来,在宫以筠脸上落下,一半暖光,一半阴影,华棠看不清他的脸色,却为他一声斩钉截铁的“不”惊到了。
  “当初那位将军甘愿将所有的过错揽在自己身上,受到神王责罚,贬为咒恶之体,经历五世残缺,最后一世湮灭,魂飞魄散。”
  华棠:“那不是折磨人?最后结果都是魂飞魄散,还要经历那么多的折磨。神族神族也不过如此,连魂飞魄散都要搞个这么重大的仪式。”
  想来,那位将军定然受不了五世残缺,痴傻瘸……无论什么,都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所能接受的。
  “你倒是毫不客气,旁人都对神族毕恭毕敬,你不光没有几分尊敬,还怨恨神族。”
  华棠不屑,“神族又如何。我只相信,我是什么样的,这个世界就是什么样子的,无干旁人。”
  “见解颇深啊。”宫以筠好笑,又补充道,“那位将军的结局,也是从家族典籍中看的。或许记载也没有那么准确,毕竟,典籍总是带着个人情绪。”
  华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同一个刚见面的人聊起了这些。若说他平日里也不是个多话的,此刻却……他想,他或许是紧张了,头一次见到这么一个娇矜的小公子。
  良久,太阳吝啬得将最后一丝余晖收回,已经太晚了。宫以筠起身,将蜡烛点着,火光跳跃,他收拾了一下桌子,问道:“山间阴寒,不可在山中姑且。你若不嫌弃,在我这里住一晚上吧。”
  宫以筠脱了外套,身上只着一件单薄的里衣,披着一层白羽鲛纱,在烛光下莹莹泛光。弯下身子的时候,脊骨突出,清瘦却不干瘪。
  华棠突然想起,下山时无意中听到有人说,人鱼族血脉是最接近神族的,宫以筠此般风华绝代,想来,神族身姿也不过如此吧。
  鬼使神差地,华棠偷偷放了一只传信纸鹤,告诉李灵琼,他不回去了。
  一会儿,楼下传来脚步声,宫以筠刚走到门边,门就被敲响了。有下人端着食盒,宫以筠接过。待送走了下人,宫以筠将食盒放在桌上,取出四菜一汤和几个馒头来。
  宫以筠见华棠目光放在菜上,笑道:“我平时不吃荤腥。吃食素了一点,你若吃不惯,实在是不好意思。”
  “豆腐白菜,豆腐芹菜,豆腐菠菜,豆腐草菇,山药豆腐汤。”华棠挑眉,指着这几个极其素雅的菜,一个一个报出,“额,你平时就这么吃?”
  “也没有别的什么可吃的。”
  说这话的时候,宫以筠隐在烛火里,看起来莫名委屈。华棠捏了捏手指,忍住想摸宫以筠脑袋的冲动,问道:“也是祭祀要求的?”
  “祭祀要求身体纯净,不能沾惹荤油。”宫以筠将一双筷子给了华棠,“府中厨子不会做些其他的素菜,也就豆腐能入口。”
  华棠点头,心想,吃不到美食的人不管怎么受人尊敬,终究可悲。
  吃完饭,华棠问道:“房间在哪里?”
  “啊?”宫以筠一脸疑惑,“什么房间?”
  “我睡哪里?”
  宫以筠感觉莫名其妙,“睡这里啊。”
  宫以筠指着的是地面,华棠看了看他背后的床,不宽不窄,放一个人绰绰有余,放两个人,尤其两个男子,就有点挤。华棠略感意外,没有想到,两人第一天认识就登堂入室,要睡一起。
  “想睡床?”宫以筠好笑,“那不行。睡地,我给你打地铺。保管厚厚的,不让你硌着,凉着。晚上你还得给我讲外面的事情。方才被你打岔,这下得好好讲,讲不好不让你走了。”
  夜晚,凉风习习,冬夜里只有腊梅还傲然挺立着。月亮躲在云后面,只堪堪露出尾巴尖,星光灿烂,满天温柔。
  床上,宫以筠和衣而睡,一只手臂撑着,目光柔软,一头泼墨般长发乖顺垂在身后。华棠道:“我给你讲我遇见的第一只魔吧。”
  华棠十岁,家里米粮快要见底。父亲华煜醉在春楼里十天。那是华棠第一次去山上打猎。
  树林里,一只小兔子撅着屁股挖菜根,白白胖胖的。华棠第一次打猎,想着大型猎物是猎不到了,那逮一只小兔子回去尝尝鲜还是可以的。当下决定,就那一只小兔子了。
  待华棠手拿匕首上去的时候,兔子被惊动,转身看着华棠,特别通人性,害怕地直哆嗦。突然,那兔子竟变成了一个姑娘,浑身魔气缭绕,眼中赤红。华棠吓了一跳,一屁股坐在枯枝烂叶上。两人就仿佛被定住一般,谁也不敢动。
  华棠:“魔族!你是魔族!别过来!过来我就和你拼命!”
  姑娘:“别杀我!别杀我!”
  莫名其妙地,华棠和姑娘就聊了起来,两人开始比较谁更可怜。
  华棠:“我容易嘛我?我一个十岁孩子,母亲去世,父亲窝囊,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别人家孩子都有父母疼爱,不愁吃不愁穿。而我,却要在这里讨生活,要独自面对一只魔!”
  姑娘:“呜呜呜……我好可怜。我是强大的魔族,还是最厉害的心魔。为什么?为什么?我连根胡萝卜都吃不上,只能在这荒山野岭里挖菜根裹腹?呜呜呜!”
  两人都觉得自己可怜,对方也挺可怜的,然后就如同千帆过尽遇见知己一般侃天说地。
  华棠了解到,姑娘是一只心魔。
  她起源于一个苦苦追求,万般执着,念念不忘的兽族兔子的内心。
  大约六百年前,在西方枯荣方,一个大师横空出世。那大师,虽为银发,却面容俊朗,才高八斗,嗜酒如命,会作诗,会画画,会用红线编小兔子或者小花送给姑娘们。大师因才情闻名于西方枯荣方,是所有待字闺中女子的梦中情郎。
  兔子与大师相识于一个夏日,兔子刚有了灵智,欢快跳脱得很,一不留神就跑出了父母视野,进了一个院子里。院子里一鹤发童颜的人坐在躺椅上喝着酒,正是那大师。
  兔子蹦蹦跳跳,跳进了大师怀里。大师喝得醉醺醺,见了这兔子也不惊讶,摇摇晃晃将手中酒壶递到兔子面前。兔子也半分没有觉得不对,喝了两口。
  待喝完这两口,兔子才觉得不对劲,浑身发热,瞬间变成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姑娘。兽族本来在十六岁才能拥有人身,这兔子十四岁有了人身,当即吓得哇哇大哭。
  待大师迷迷糊糊从早上睡到傍晚,酒醒了,睁开眼睛一看,吓了一大跳,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姑娘,小姑娘脸上挂着泪珠子,却已经睡得安稳。
  兔子的父母有一天没见到兔子了,被吓得不轻,嗅着兔子的味道一路追寻过来,竟是见到自家姑娘已经化为人形。
  最重要的是,趴在一个男子怀中!
  “好你个浪荡的登徒子,骗我家姑娘的身,还骗我家姑娘的心。我家姑娘已经四个时辰不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了!已经少了四次亲口说出的‘爹爹,爱你’,已经少了四次亲亲!”兔子爹义正言辞如是说到。
  “我家姑娘啊!你个伪君子!虽然你俊朗如同皎皎白月,气质傲然如青翠松柏,性格如同冬日暖阳。但是!额……但是!好吧,你实在俊逸非……”兔子娘眼冒红心如是说到。
  然后,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误打误撞,大师先是认识了老丈人,又是认识了丈母娘,最后一不留神被兔子夺了心。
  一兔子一人相处,虽然磕磕跘跘,但也真挚勇敢。两个都觉得,他们的人生很长,还有那么多时光相濡以沫。所以,从相识开始,爱的轰轰烈烈,吵架吵得诚诚恳恳。
  他们结婚的那天,全城的桃花灼灼开放。然而,就在桃花烂漫里,两人结婚当天,大师走了,了无音信,只对兔子留下一句,“等我。”
  等多久?
  一个时辰?一天?一个月?一年?
  姑娘等了一辈子,城里的桃花开了又败,整整一百个轮回,从红颜等到枯骨,从满心欢喜等到再不起一丝波澜,等到忘川水流了五百年。
  她死后魂魄进入九幽之地,过了三生石,见了曼珠沙华。孟婆唤她,“喝一碗汤吧”,她没有喝,在忘川旁边等。这一次,孟婆唤她,“忘了吧,不等了,太累了。”
  兔子等了六百年,早已经忘了等的是谁,为什么要等,却那么执着得不肯走。
  心魔诞生的那一刻,兔子突然道:“我原先以为,轰轰烈烈是我想要的。其实不是,我想要的,只是他陪着我,不说话也好,我看着他,只要我看着他便心生欢喜。可是,我却连梦都没有梦到过他,一次都没有。”
  心魔因为兔子的执念而生,为了兔子的执念而活。
  华棠听得认真,心魔却道,“你杀了我吧。”
  虽说平日里大陆上流传魔族凶狠残暴,喜欢吃小孩,没有道德底线,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人们对魔族也深恶痛绝,恨不得抽其筋喝其血。
  但这一刻,一个十岁小孩听到一个魔族亲口说“杀了我”,最开始的想法居然是,心疼。
  “为什么?”
  心魔道:“太苦了。我因执念而生,没有过往,没有来生。为了执着而执着。那兔子苦了六百年,还将继续苦下去。我不行,我受不了苦。我顺应天道而生,为那兔子执念,为那兔子追求。可我,一天也不想等,一天也等不了。”
  华棠听不懂。
  心魔抓起华棠手中匕首捅进自己心脏,伤口没有血,翻出来的也不是肉皮,她看着华棠,眼中是浓重到化不开的悲伤,华棠看不懂,却仿佛也感觉到了偌大的悲伤。
  “我和那兔子不一样。都不一样。唯一一样的,我也喜欢胡萝卜。”她笑了,“胡萝卜呀,我还没吃过呢。”
  华棠:“我家有胡萝卜,我给你去取!”
  华棠还没有迈步的时候,那心魔却溃散开来,没有血,没有尸体,和人一点都不一样。溃散所形成的气息也就存在了一会,便融入这苍茫天地,再看不见半分。
  下辈子,下辈子,一定要吃到胡萝卜。华棠想,下辈子,一定要吃到胡萝卜。可……下辈子,哪里来的下辈子?魔哪有下辈子。
  故事讲完了,借着月光,华棠看向宫以筠,小心翼翼道:“若是我说一个想法,便是有些荒谬,你也莫要笑话我。”
  宫以筠面容很温柔,“嗯。”
  “或许是我第一次见到的魔族和旁人所见到的魔族实在不同,尽管后来又见了吃小孩的魔族,欺凌姑娘的魔族,各种各样使坏的魔族。我也到底难忘那个心魔,总觉得,天底下魔族也并不全然是坏的。那心魔,虽然力量强大,却从未干出伤天害理之事,她想吃胡萝卜,致死都没有尝过。”
  宫以筠:“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我后来想过。”华棠道,“心魔本就因为兔子的执念而生成,应该纠结于情爱。可心魔自己呢?她是否愿意,好像从来都没有人想过。她喜欢吃胡萝卜吗?我不知道。”
  “或许……”宫以筠坐起来,眉眼温柔,目光落在华棠脸上,“血脉,才是这世上最不公平的事情吧。”
  “或许吧。”
  “不早了,睡吧。”宫以筠起身,熄灭了烛火,一室安静,“好梦。”
  “好梦。”
  第二天一大早,天边刚白,清晨是静谧的,澄清了昨日的喧嚣,唯独剩下混沌。华棠醒来,侧着脸看向床幔遮挡中熟睡的人,恍惚间感觉到一阵安稳。
  临走时,华棠问宫以筠:“你要走吗?我可以带你走。”
  “不走。”宫以筠笑,从窗户口望去,对上楼下的人,“你可以随时来。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些桃花酥吧。”
  华棠回头看去,宫以筠坐在窗边,又穿了他厚重的大衣,帽子边沿一圈毛,隐没了他半张脸,眼含笑意,显得格外温柔。
  华棠才看见,昨日一直忽略的花树,是腊梅。红的花白的雪相映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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