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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田乞的善心


    田乞是看着他长大的,现在他已经成婚,女儿也已经出世,但是,往日那给他遮风挡雨的老人,却是瘦弱的只剩下八十多斤的重量了。

  要知道往日的他,身高可是足足八尺啊!

  就算是换成了后世的尺寸,也足足一米八以上。

  田七这些天来,衣不解带的在田乞身边伺候,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

  田白轻叹一声,对一边轮流照顾的田七,田九道:“好好伺弄尊祖……”

  两女默默点头,却是没有说了多的话语。

  看着田白离去的背影,田乞解脱般的轻笑一声,却是招呼田七过来:“丫头,我知道你的心思。”

  田七的脸,当即就通红了。

  她低着头,不敢言语。

  田乞伸手,要田九也过来,却是摆手斥退了下人。

  “你们都是好孩子啊!”

  田乞布满了老人斑的手,放在了两人的头上。

  “你看看,咱家的这床,都是小白想出来的,这睡着,多舒服啊!”

  田乞依靠在床头,后背垫了填充了杨絮的棉被。

  杨絮很难搜集,华夏本土杨树又多是不开花的。

  杨柳树这种生物,若是开花植物,则生长很是快速,若是不开花树种,则生长的比较缓慢。

  田白为了寻找开花杨树,派人几乎踏遍了整个华夏诸国,最终在江汉平原那边,找到了几株开花的老杨树。

  杨树的繁衍很是容易的,不管是插枝还是寻找了一截树根,都很容易就发芽了的。

  甚至,就算是砍了一截树桩,用来当做篱笆的柱子,也是一样会生根发芽的。

  使用插钎、嫁接方法,田白种植了一块上千亩的杨树林。

  每到了春季,就会派遣氓隶去搜集杨树果。

  杨树果这个东西,可不像棉花那么大,这玩意就是绿豆大小的。

  如此一来,想要搜集一床棉被的杨絮,足足需要十几亩树林,田白种植在城外的杨树林,一年也不过是只能制作百十床棉被罢了。

  若是按照产量计算,同等田地的芦苇,产生的芦苇絮,还要更多一些。

  不过,杨絮这个东西,与棉花一样,很是柔软,就算是碾压之后,也能再次弹起,这一点倒是要比芦苇絮强了很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杨絮是不会过敏的!

  就算有人因为呼吸了杨絮,而引起呼吸道感染,出现呼吸系通疾病,但是,杨絮本身却是不会引起了过敏的。

  而芦苇就不一样了。

  人类对芦苇的过敏基数很是庞大,约莫有近一成的人,接近了芦苇之后,都会引起各种不适,甚至严重的还会生出了红疹。

  山东半岛的冬季,是很寒冷的,就算这个时代,华夏这一块还处于近乎热带的气候里,甚至就连河南那一块,还存在大象、鳄鱼、蜥蜴等热带生物。

  但是,山东半岛这边,因为三面临海,是以冬季的气温很低。

  冰冻三尺,乃是冬季的日常操作。

  也正是因为这么艰苦的环境,田白才想到了杨絮。

  实在是因为棉花这个南美作物,几十年之内,是别想获得种子的,要不然的话,田白都要派遣船只,去南美寻了棉花、玉米、红薯、南瓜等作物了。

  说到这个,轻笑一声。

  玉米这个东西,很多人都以为它是高产作物,几乎每一本写明清的书,都是写着引进玉米提高产量……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们,哪里懂得农事。

  在这个时代,除了水田,能够随时提供了养分的田地,还能种植玉米之外,在没有化肥的时代里,旱地种植玉米,是不会结子的。

  它需要的养分不是一般的大。

  若说高产,唯有南瓜和红薯。

  这两个作物是真的高产,只需要少许的草木灰,这两个亩产超过三千斤不成问题。

  清朝人口增长,除了“摊丁入亩”这个清查隐匿人口绝招的制度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引进了南瓜红薯。

  就算是到了八十年代,在粮食大省河南,一年红薯半年粮,还是农民的正常生活。

  那个时候,早上是红薯、红薯干面水汤,或者是玉米糊,中午是面条里面还要砍了一个红薯(因为粮食不够吃),晚上的时候,则是红薯稀饭汤,加上馒头。

  直到了两千年左右,一个原因是外出打工的人多了,口粮省了下来,一个是没有了农业税,(四口之家,缴纳粮食的时候,能拉了一手扶拖拉机……)红薯才从餐桌上主食的位置上,退了下来。

  现今的河南农村,四十岁之上的村民,超过三成人都无法食用红薯——因为他们吃多了,伤了胃,一旦吃了红薯,就会糟心。

  比如作者自己,虽然只有三十岁,但是,因为幼年吃了太多红薯,现在不管烤红薯再香甜,从来不尝一口……

  一口红薯下去,胃里就开始发烧,人马上一口接一口的吐酸水——这是吃坏了胃。

  (不管什么时候,农民都是最惨的一个群体,就是这群自己吃糠咽菜的百姓,供养了煌煌盛世的螺丝钉,现今六十岁之后,一月也不过五六十块钱罢了……)

  ……

  田乞感受着身下柔软的床垫,嘴角的笑容都止不住了。

  他卧床已经一年多了,之前睡的那种扑了稻草的床,实在是太难受了。

  小白特意让鲁班给他制作了这一个柔软的床垫,并且还要跟随他的体重变化,给他更换了不同的床垫。

  这小子让他少受了很多罪啊!

  田乞可是见过,那些卧床不起的人,身上遍布褥疮的样子!

  太多的人,最后因为褥疮腐烂而死啊!

  “这床垫当真是好东西。”

  田九笑着给田乞掖了掖被子。

  她和七姐那边,小白也给送去了床垫,睡在上面,可真的很柔软呢!

  最关键的是,那床垫也不知道怎么做的,压下去的时候,就像是睡在沙子上一样,陷入了坑里,但是,等到起来的时候,却是又恢复如初了!

  田乞笑了。

  “丫头,我知道你们的心思,说实话,这样的孩子,谁不喜欢哩?

  不说你们了,就连我身边的这些伺候丫头,小白来了的时候,哪一个不是眼睛都直了呢?”

  正所谓人老成精,田乞活了几近百岁了,什么没有见过?

  这两个女孩子在想写什么,他清清楚楚的知道的。

  “你们走吧!”

  田乞摆摆手:“我会让宗正划去你们的名字,从此之后,你们就不是田氏人了!”

  “家主!”

  田七和田九慌了,两人急忙跪下:“家主,是小七、小九不好,不该胡思乱想,家主你不要赶我们走啊……”

  “起来,起来!”

  田乞却是笑呵呵的让两人站起来。

  见到田乞的神色不似作伪,再者说了,田乞可是掌握了田氏几十年的人物,他若是想要清除了他们两人,那才不会这么好言好语呢!

  田七和田九互视一眼,然后缓缓站起。

  就算田九这个素来无法无天的女子,都是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家主,若是我们做的不对,您责罚就好了,我和小九没有怨言,还请您不要赶走我们啊!”

  田七还有点忐忑。

  莫说是他们这些“假女”了,就算是真正的田氏子女,若是阻挡了田白的脚步,她们相信,田乞也会毫不留手的。

  能够执掌了一个庞大家族,能够将原本只是中游的田氏,带到了齐国第一家族的位置上的人,怎么可能是善男信女呢?

  “你们呀,听我说。”田乞笑着伸出了遍布老人斑的手,抚摸了两人的脑袋一下。

  “孩子们,若是我在年轻十岁,我自然是不同意的!”

  田乞叹息一声:“老咯,总是念旧的,心啊,不那么硬啦!”

  “小白是族中三代数十人中最出色的,我会将家主的位置传给田恒,但是我会定下小白世子的位置。”

  “小白不能有了污点,这一点你们应该能明白。”

  “你们不是我田氏血脉,说起来,你们的母亲也是可怜人,这一点,是我田氏对不起她们……”

  田乞真的老了。

  若是在三年之前,他都不会有了这些言语的。

  但是,卧床一年多时间,再加上被田七、田九两人轮番照顾,田乞的心的确是软了。

  “你们脱下了田氏的名头之后,便可以和那孩子在一起了。”

  田乞的话语,只让两人羞的满脸通红。

  “孩子们,大父活了九十九了,眼见就是快百的人呢,大父今天闭上眼,明天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睁开,可不可以求你们一件事?”

  田七和田九两人急忙连连开口:“大父说的哪里话,您呀身子骨还好着呢!”

  “大父有了吩咐,只管言明就好了,不管我和七姐名字前面冠不冠妫姓,我们永远都是田氏族人。”

  田乞笑了起来:“好孩子,你们都是好孩子啊!”

  田乞浑浊的眼睛中,流露出了真诚。

  “小白是注定要做大事的,但是,他做的事情越大,他身边的女人,将会越来越多,我就怕呀,他顾了天下,却是将家宅、子女给忘记了。”

  “大父老了,不能在看护着他了,你们被田氏恩养十几年,我希望你们看在这一层关系上,能够帮他管好了后宅,帮着将田氏的下一代,教育的更好。”

  田乞说了这么多,精神头也有些乏了。

  他顽强撑着:“我不想内宅之事,牵扯了他的精力,也不想田氏的后人,忘记了祖先的辛苦。”

  “田氏来到齐国,用了整整五代人,才做到了大夫的位置上,到了小白这里,已经是整整八代人了,田氏的后人,该记着这份基业的艰难啊!”

  “大父这些年来,南征北战,跟随着先君做了几十年的驷车,亲眼见到了无尽昔日的荣华富贵,化作了一朝云烟。”

  “丫头,答应我,只有让后代铭记这份艰难,才能使田氏的基业,走的更远啊!”

  ……

  田七和田九两人,对田氏哪里有得怨恨。

  就算是她们的母亲,又哪里对田氏有了怨言哟!

  她们的母亲,出身都不高,能够被田氏看中,能够终生锦衣玉食,这可是祖坟上烧了高香的啊!

  至于贞操……

  就在一百多年前,齐国还有着淫奔之会哩!

  那是什么?

  齐人不单单是黎民有着东莱的夷族习俗,甚至就连国君之女,也是颇不检点的。

  君不见,春秋战国时期的艳女,齐人都占了一多半吗?

  虽然这些年来,伴随着诸侯国之间交往日多,齐国已经摈弃了淫奔之会这个习俗,但是,齐女对这个还真的不甚看重的。

  甚至不说齐女了,就是天下诸国的女子,对于这玩意也是不大看重的。

  甚至就连男子,对于女子的那层玩意,也是不大看重的。

  在这个婴儿成活率很低的时代,人们更在乎的是血脉的延续。

  (实际上,在生产能力越低的时代,对于这个就越发的不看重,甚至就算是现代,在十万大山的某些地方,还有着这个淫奔之会的残余……)

  田氏广纳后宫,不禁宾客,以至于单单男子就七十余人的事情,到了宋后,理学大成,才算是反面典型。

  当然,道德的要求,是跟随社会生产力的变迁来决定的。

  ……

  看着田乞说完之后,甚至都开始喘息,田七、田九两人湿了眼眶。

  田乞是真的为他们着想的。

  若不然的话,也不会祛除了两人的族籍的。

  他们郑重的跪拜行礼:“大父但请放心,大父的交代,小七、小九没齿难忘。”

  田乞笑了。

  他摆摆手,示意自己累了,需要休息休息,让两人先出去。

  田七、田九心情激动的手都在颤抖了,她们都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出的内宅。

  还不待两人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就见到有黑衣人前来,递上了记录有两人名讳的宗族简牍。

  田七田九两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接过的这个东西了。

  她们却是知道,自从这个东西被从族谱拿出来之后,她们与田白之间,再也没有了一丝的阻隔……

  ……

  晋国执政中军将赵鞅,最近身体有点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的时候,领军攻齐,赵鞅累着了。

  这些时日以来,赵鞅却是觉得头脑似乎很是昏沉,就像是十年前,他无故昏迷的那一次一样。

  赵鞅想要再次寻找扁鹊,来给他调理一番。

  但是,当他派人去打听扁鹊的行踪的时候,竟然得到了扁鹊已经成为了齐国田氏家臣的消息。

  赵鞅当即就愣住了。

  天意啊!

  他只能这样叹息。

  若是在攻齐之前,就算扁鹊成为了田氏的家臣,他也是能够请来给他治病的。

  但是,他刚刚不宣而战,攻入了齐国腹心,甚至就连罢战的时候,连个文书都没给人的。

  虽然说,这一次攻齐,必须要不宣而战,因为他出兵的理由,就是齐人弑君,是为不道德的。

  若是他给齐人递了宣战书,那不就等于承认齐国人弑君是正确的了?

  他既然给人递了宣战书,自然是证明认可对方的地位啊,这样一来,不是前后矛盾了么!~

  ……

  至于离开的时候,没有罢兵休战……

  都不宣而战了,哪里还有了缔结和平的法理基础啊!

  他之所以退兵,是因为打不下去了。

  再则,晋国内部的矛盾也很深,他利用与齐国的战局,整顿国内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况且,齐国乃是东方霸主,若是他真的惹恼了齐国,与他不死不休起来,不能将力量用在一处的晋国,还真的不一定能够打赢了齐国的。

  毕竟,齐国田氏、鲍氏那边,的确是不容小觑啊!

  赵鞅长叹一声,扭头看看自己那黑黑瘦瘦的儿子一眼,只见那小子正一本正经的跪坐在席位后面。

  甚至,见到自己看了过去,赵毋恤竟然还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

  好儿子啊!

  赵鞅心中满意,脸上却是绷紧了脸,不表漏了一丝一毫的情绪。

  晋国四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他的长子伯鲁,是一个老实敦厚的性子,但是,这人却是适合全盛时期的晋国,而不适合现在的晋国。

  他挑选的继承人,必须要是那种别人踢一脚,与要给人笑脸,然后背地里捅了刀子之人。

  而不是像伯鲁那样,被人踢了一脚,当面就要询问对方为什么踢了自己的人。

  赵毋恤的这个性格,最是符合赵鞅的预期,也只有他这样的性格,才能在晋国越来越厉害的斗争之中,带领赵氏延续下去啊!

  “毋恤,阿翁要去讨伐卫国去了,你在家主且记住了,若是智伯相逼,能够推脱,则推脱过去,若是不能推脱,则寻找了魏氏的帮助。”

  赵毋恤点头。

  黑黑的脸上,看不出来他的心情变化。

  却是听到他不紧不慢道:“阿翁放心,孩儿省的,就像是阿翁去讨伐齐国的时候一样,若是智伯相压,孩儿扛不住的时候,就拖了魏氏下水。”

  赵鞅扶须长笑。

  他为政晋国,已经足足几十年了,智氏在他的面前,是不敢有了异动的。

  但是,智氏贪婪,这是他知道的事情,之前从齐国回来的时候,就听说了智氏尽然想要用他们的地盘,来上交给公室。

  这不是说笑话吗?

  韩氏、魏氏、智氏都是公族旁支,唯有他赵氏乃是卿族。

  用公卿的田地,壮大公室……

  嘿嘿!

  用脚趾头想想都会知道这件事最后会是谁得利的!

  赵鞅知道,莫看韩氏、魏氏、智氏都是姬姓,都是晋国公室,但是,智氏与晋侯的关系更近一些,按照远近亲疏关系,智氏在朝堂的话语权,要比另外两家更大的。

  更何况,韩氏贫寒,魏氏富足,智氏田地最多,如此一来,他们本身也是有矛盾的。

  若不然的话,赵鞅也不敢这么强势啊!

  赵鞅交代下去之后,才是起身去了朝堂。

  昨天的时候,他已经说服了诸位卿士了。

  卫国紧邻晋国,国力不强,竟然还敢强横的拒绝了他们。

  此等小国,竟然敢干预晋国内政,还不道歉……

  主要是前些年的时候,齐国联合四国,给晋国打得太惨了啊。

  赵鞅的心中,就憋着一把火,现在卫国见到他们腾出了手,竟然不思道歉,还敢强横的拒绝了他们。

  这个仇,赵鞅忍不下!

  他要教训卫国,要让卫国人知道,他们晋国才是老大,才是世界的霸主。

  别看他们的精力,已经放在了国内,但是,不管是正在躲起来舔伤口的楚国,还是雄心勃勃的吴国,亦或是跟晋国一样,陷入了内斗的齐国……

  都不是他晋国的对手!

  至于卫国这样,作为晋国这个霸主的邻居,竟然不赶紧倒贴上来,反倒是与齐国勾搭在一起的二五仔……

  他要让卫人知道,晋国的霸权是无可挑衅的。

  赵鞅眼神眯起。

  蒯聩就在他的手上,作为他身边的舍人,作为他的车右。

  这人是卫国前太子,是卫国现在国君子辄的父亲。

  蒯聩前些年的时候,因为想要刺杀南子,失败之后,远遁晋国。

  甚至,就连父亲卫灵公驾薨的时候,都没有回去奔丧。

  却是在晋国的保护下,带着晋国大军屯扎在卫国边境上,想要争夺卫侯的位置。

  赵鞅做了几十年的朝臣了,与晋国六卿斗,与晋国国君斗,与天下诸侯斗。

  什么样的人他没有见过?

  可以这么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是他看了一眼,就能够判断出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之人。

  蒯聩不是一个合格的君候人选,甚至都不能算得上是一个好人。

  他对强国卑躬屈膝,对弱小不如他的人,却是凶残暴虐。

  赵鞅知道,这个人就算是做了卫侯,又是一个卫懿公!

  (卫懿公,就是封了大白鹅作为将军的那一个。)

  但是,这又怎样呢?

  政治不讲对错!

  在政治中只有利弊,而没有对错。

  至于卫国百姓……

  谁管他死活?

  只要这件事有利于晋国就好了!

  而蒯聩……

  卫国的政治主张,就是与齐国结盟,对抗晋国,这是卫国维持了两百年的惯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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