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成煜东的霸道
“你不把我放下来,我才真的要和你分居!”林秀就连生气的时候,声音都娇蛮的。
成煜东一听着急,直接把林秀扛起来,扔在了铺的柔软暖和的床上:“这辈子都别想和我分居!”
一向踏实肯干的男人,冷着脸逼近床角,把林秀困在了红木架子床里面。
那高大魁梧的身影,带着压迫人的危险感。
连那双眼睛都微微眯起,露出摄人的寒光:“秀儿,别想和我分居。”
想起这男人在床上的表现,林秀咽了咽口水,轻声说:“其实,你在床上表现的挺好……”
成煜东呼吸一重,秀儿说他在床上表现的好,那为啥还要和他分居?是嫌弃他不努力?没让她更舒服吗?
成煜东沉声说:“我今晚会让你更满意的。”
林秀脸一红,大白天说啥骚……话?她爸和孩子们都在呢?
察觉到成煜东身上那炸裂的荷尔蒙,林秀忙收回心神说:“晚上的事情,晚上再说。”
她就算要抛弃成煜东,但这会儿该享受,她还是会继续享受的。
男欢女爱,这多正常!
林秀说:“我现在铺床,是要要给我爸住的。”
“啥?”成煜东顿时站住了:“你说啥?给爸铺床,不是要和我分居?”
男人菲薄的唇角都忍不往上扬了扬,可脸上的表情却还是很凌厉:“不分居就成。”
他板着脸往外走的时候,看见林海义还挺不高兴:“老丈人你咋乱说话?”他炫耀:“秀儿根本没想过和我分居。”
【秀儿可喜欢我呢。】
这句心里话,简直一条蓬松松的金毛狗,那尾巴欢乐的都能翘上天摘月亮啦。
心口不一的男人呵,林秀都被他逗笑了。
被女婿指责的林海义??怪我说错话了?
成煜东越过林海义,把掉在地上的被褥抱起来,扭头对从床上下来的林秀说:“铺床的事儿,我来就行。”
成煜东但凡在家里,啥事儿都是他一手包办,根本舍不得林秀累着。
林秀从小就被人照顾习惯了,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劲儿。
于是点了点头说:“吃了午饭,就把放红木榻的那房间收拾出来给我爸住。被褥垫厚点,我爸老寒腿,怕冷。”
林海义顿时感动的两眼泪汪汪:“还是我闺女疼人哟。”
他感动完,这才反应过来问:“不对啊,秀儿,我干啥要住你家?”
“你和江学凤离婚了,你一个人生火做饭多麻烦?住在这里,我还能照顾你。”林秀说:“我们这儿住的是砖房,地基打的深,没那么潮湿,对你老寒腿也好。”
清溪镇是西南地区,下雨地面就会反潮,老寒腿的林海义每次地面返潮,腿就疼的厉害。
林秀看医书,给他在山上挖了不少药草,这几年倒是好了不少。
我闺女真孝顺嗳,林海义心里就跟吃了滚烫的汤圆一样,整颗心都烫的厉害。
可他咋舍得劳累到闺女呢?
“不用,爸就住自己家里。”林海义说:“我虽然和江学凤离婚了,但那房子也是你爷爷留下的。到时候让江学凤把东西搬去县城,和她女儿住就成。”
那个县城的房子,虽然是分给林冬芹的,可每个月还是要交房费给厂子里。
当初林海义替林冬芹高兴,还主动把刚发的工资和过年的奖金都拿出来,又让江学凤把家里养的猪卖了,替林冬芹凑够了一次性买断的房费。
这离婚了,林海义也没打算把钱要回来。
但是他也不想再看见江学凤了……
几人正说着话的时候,大黄欢快的摇着尾巴回来了。
看见林秀的时候,嘴里发出欢快的呜呜声,摇着尾巴往林秀这边蹦。
“汪汪……”大黄叫了两声,嘴筒子一张,吐出两个布团子。
林秀仔细的看了看,还没反应过来大黄,为啥吐两个布团子给她的时候?
成景就乐呵呵的说:“阿哟,这是江学凤和林冬芹裤腿上撕下来的破布条。”可惜没带血,成景还有些遗憾。
不过看妈在,也没说这话,而是揉着大黄的头笑:“好样的,大黄!”
“汪汪!”
大黄又对着林秀摇尾巴,林秀看大黄咧着嘴筒子笑,就弯腰拍了拍大黄的狗头:“好样的,大黄。”
“呼呼……”
大黄咧嘴笑的特别欢实。
娇娇则用芭蕉叶,捧着一大块心肺出来,奶声奶气地说:“大黄,你帮妈教训了坏人,心肺是奖励给你的。”
“汪汪~”
大黄摇着尾巴朝娇娇小主人扑过去,却没压倒娇娇。
而是乖乖的蹭了蹭娇娇,这才摇着尾巴,大口大口的吃着娇娇捧给它的心肺。
“好大黄,以后也要这么保护妈妈哟。”娇娇声音软软的叮嘱大黄,然后又抬头,对着妈妈甜甜一笑。
吃午饭的时候,林秀又听到了隔壁的心里话。
【林秀家每次吃饭,我都被馋哭!好馋啊,好想吃肉啊!】
林秀夹水煮肉的动作一顿,看着桌上的饭菜。
水煮肉片儿、蒸腊肉、海带炖排骨,还有一碟凉拌红萝卜丝儿,吃的饭也是红薯干饭。
在农村其他人,都拿红薯当主食的八十年代。
这一桌三菜一汤,外加白米干饭,就算放在城里,那也是一等一的生活水平。
因为林海义也有钱,所以林秀除了刚生出来那几年吃过苦外。打有记性的时候,家里的饭菜虽不说顿顿有肉,但也差不多。
所以林秀从来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水平,有啥问题。
但是自从拥有读心术后,她连着两天都听到隔壁说她家,生活水平条件好的心里话。
林秀也开始正式自己的生活水平了!
紧跟着又听到隔壁王洋的心里话响起。
【我媳妇儿又馋哭了,哎,怪我没大队长有本事,不能让媳妇儿过上顿顿能吃肉的好日子。】
王洋这心里话,要是被其他村的人听见,都得羡慕死。
还顿顿吃肉,才能算好日子?
他们能顿顿吃饱,都是顶天的好日子了,也只有大河村的人敢这么说,因为大河村的村民摊上了成煜东这个有能力的大队长。
要不是大队长成煜东拿到了农技站研究人员,新研发出来的高产水稻和高产红薯。
让大河村每年的稻谷和红薯,都能比别的村多收两三百斤。让大河村的村民给国家教完公粮后,家里还有很多余粮,顿顿都能吃上饱饭的好日子。
这清溪镇,谁不想把自家闺女,嫁到大河村来吃饱饭?给自己家里捞点好处?
谁不想成煜东这个大队长,是他们村子里的大队长?让他们村人人都能有多余的粮食,过好日子?
【大队长读过书,就是有本事,还能在县城里开副食品厂。】
王洋的敬佩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该他家吃肉!】
林秀嫁给成煜东后,就没受过苦日子的原因,就是成煜东看林秀从小被娇养。
不想让林秀嫁给自己过苦日子,所以在高中毕业后,就牟足劲儿开始挣钱。
又在78年12月国家宣布改革开放后,拥抱了春风。
走了关系,在县城农机厂外面,和高中同学开了一家卖烟酒的副食品店。
烟酒这东西,无论哪个时代,都是顶顶紧俏的好东西。
和高中同学开副食店,卖烟酒的成煜东,现在可是清溪镇最有钱的男人了,林秀的日子能过的不好吗?
【哎,我啥时候能有大队长一半能干就好了。】
王洋的心里话又传来。
林秀赞赏的看了眼成煜东,长得俊俏,还能挣钱干家务,这个男人还是有点子用的。
面对媳妇儿赞赏的眼神,成煜东连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脸上的表情也老骄傲了。
林海义看林秀一直没夹菜,就关心问:“秀儿,你咋不吃菜?”
成煜东也追问:“是水煮肉太辣了吗?”
林秀还没回答,碗里就被夹了一块蒸腊肉过来。
“妈,吃蒸腊肉,这个好吃。”成景说。
切成薄片的松香腊肉下面,垫了手撕的白菜叶,被大火蒸出来的腊肉,肥瘦均匀。
看着晶莹剔透,在烟熏的松香味中,还带着白菜的香甜,不沾料,都特别好吃下饭。
这是成景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了,他看妈咬了一口,恨不得把一碗腊肉都夹到林秀碗里:“妈多吃点。”
上辈子妈在农场里,再也没吃过一口饱饭。
他有时候偷偷去瞧,给妈带点吃的。
回家还要被林冬芹阴阳怪气的说没良心,说对他这么好,他却总忘不了那个恶毒的亲妈。
当着渣爹的面,林冬芹表面给他准备一篮子吃的,让他去农场看妈。
实际上等渣爹一转头,篮子里的吃的就没有了……
想到这里,成景又给林秀夹了海带炖的排骨:“妈,多吃点。”
他要把上辈子妈遭的罪,都给妈补回来。
海带炖的排骨,有一股属于排骨的清香和鲜甜味。放一点盐和葱花,都能香的人,连喝一大碗……
娇娇看妈妈被人照顾,也伸出小手给妈夹凉拌萝卜丝:“妈爱吃凉拌萝卜丝儿。”
本地红萝卜,不是21世纪超市里常见的那种胡萝卜。
整体通红,带着点浅黄色的脉络。有股特殊的香气,无论是凉拌还是红烧,味道都甜滋滋的。
林秀尤其爱吃凉拌萝卜丝儿,脆生生的浇点蒜泥辣椒汁儿,爽口又解腻……
但她现在真的吃太饱了,可一看家里人都关切的望着自己,就弯眼笑着说:“你们夹的菜,都很好吃。”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清清亮亮,光芒细碎。让人看着她,就打心底的跟她一起开心起来。
林秀被全家宠爱的时候,浑身湿透的林冬芹和江学凤,这才灰溜溜的回到了农机厂给她分的宿舍里。
两人冻了大半天,都冻的发烧打摆子了。
而林冬芹却不甘心,这么被赶出来。
她强撑着病体,提了别人送她的一盒绿豆糕。去了火车站的招待所,找到正在等小儿子成刚回家的王桂花。
王桂花也是成煜东的妈,更是林秀的恶婆婆。
向来不喜欢林秀这个娇气嚣张,还好吃懒做的儿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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