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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打不死的小强


林诗语最近忙得近乎焦虑,几乎停止了一切社交活动。

        自从上次假期结束之后,她已经一周多没见过宗景行了,宗氏内部现在混乱不堪,很多人都在盯着董事长的位子,林诗语能理解宗景行,只是每天空闲的时候在微信通个消息。

        这天,林诗语已经下班回到了家里,但是在配色选择上的一些问题,使得她仍旧抱着平板一张张地翻看图片。

        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路,是钟菲菲打来的电话。

        上次钟菲菲让林诗语帮忙向宗景行要齐锐的联系方式,说是喜欢上了人家,林诗语算了算,从给了钟菲菲联系方式之后到今天,也已经过去了一周还多。

        林诗语接通了电话。

        “喂,小语,”

        钟菲菲的声音听起来不太开心,带着一些鼻音。

        “菲菲,”林诗语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依旧在漫不经心地在哦平板上划动,“怎么了,你声音听起来不太对劲。”

        “小语,我失败了。”

        “什么失败了?”林诗语没意识到钟菲菲正在说什么,“很严重吗?”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钟菲菲发出了哼哼唧唧的声音,实在和她平时的猛女形象不太符合。

        “我跟齐锐告白,他拒绝我了!”

        林诗语的手指立刻停止了动作,她把平板放下,认认真真举起了手机,“你才加上人家微信几天,就跟他告白了?”

        听到林诗语的问题,钟菲菲竟然认真地掰着手指算了算,“已经有五天了呀,又不是刚认识。”

        林诗语顿时哭笑不得,“我亲爱的菲菲,请用你的小脑瓜好好想一想,如果有一个只认识五天的人突然跟你告白,你会怎么想。”

        钟菲菲思考了一下,笃定地说:“我会觉得,这个人太轻浮,五天的时间,肯定来不及好好了解我,他一定是只看上了我的外表,而不是我的内在。”

        “对呀,你换位思考一下不就明白了。”林诗语靠到椅背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你这么快就告白,齐锐肯定也觉得你不靠谱。”

        “可是……我很久之前就见过他呀,也不算只认识五天。”

        “拜托,你脑袋一定要清醒,只见过一面和不认识有什么区别。”林诗语苦口婆心地说。

        “也对,”钟菲菲反应了一会儿,好像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林诗语顿时觉得孺子可教,“所以说,恋爱这种事,就应该循序渐进……”

        “诶,不对呀!”还没等林诗语说完,钟菲菲就打断了她,“可齐锐拒绝我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

        “那他怎么说的?”

        “他说……”钟菲菲斟酌着用词,“他的意思大概就是说,他是一个很……自由的人,不喜欢感情的束缚。”

        林诗语顿时明白了,原来这人是个花花公子。

        “要不……你就放弃吧。”林诗语想让钟菲菲早点结束这个错误的选择。

        “不行,小语,你帮我想想办法,我钟菲菲就是打不死的小强,才不会那么容易放弃。”

        那该怎么办呢?

        说实话,林诗语也不清楚。

        她不是直球的人,一见钟情或者说主动追求别人,这样的事情很难发生在林诗语身上。

        而宗景行和齐锐虽然是好朋友,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性格并不相同。

        林诗语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和宗景行恋爱的经过,从她关于爱情有限的经验里提取出一个唯一可行的办法。

        对付这种花花公子,只能靠用爱感化。

        “照现在的情况,一蹴而就肯定不现实”林诗语努力使自己的表达清晰,“你可以靠一个长期的过程让他喜欢上你。”

        “真的有用吗?”

        “当然,日久生情总比一见钟情来得靠谱吧。”

        “那我要做些什么,每天去他公司找他,又或者每天给他送一束花?”

        其实,天天去公司只会让他觉得烦,送花之类的又不太实用,鲜花枯萎了,迟早得送进垃圾桶,不如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

        林诗语又回想了一下自己有限的爱情经验,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绝世好办法。

        “俗话说的好,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抓住他的胃。”林诗语想起自己最初给宗景行和小礼做晚饭的经历,说道,“要不然,你每天做一份爱心便当,给他送到公司?”

        “可是,这和天天去公司找他有什么区别,他肯定还是会觉得烦吧。”

        “不,这可不一样,你是带着自己的心意去的,而且,你可以不见他,让前台给他送上去。”林诗语对这个方法很满意,“至于怎么跟前台搞好关系,就看你自己的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钟菲菲当即决定,就按照林诗语的办法去做。

        “那我就去搜食谱啦,拜拜小语~”

        钟菲菲急匆匆地挂断了电话。

        林诗语无奈地摇了摇头,看到钟菲菲现在的样子,她就好像看到了刚刚喜欢上宗景行的自己。

        钟菲菲突如其来的电话虽然打断了她的思路,但也给林诗语最近日复一日的社畜生活带来了一点放松。

        她决定今天不再熬夜,早点上床睡觉。

        ·

        第二天,林诗语早早地醒了。

        从小区到工作室只有两站地铁的距离,林诗语今天特地少乘了一战,选择步行到以前最喜欢的一家小馄饨店吃早餐。

        小店开在某小区临街的底商,店面不大,客人却很多。

        林诗语要了一碗最简单的鲜肉青菜高汤馄饨,冒着热气的高汤上浮着晶莹的油花,葱花和香菜点缀在表面,香菜的清新和鲜肉的香气混在一起,让人越发的有食欲。

        林诗语来的很巧,店里刚好只剩下两个小桌,她犹豫了一下,选择了靠窗的那个。

        没过两分钟,外面又来了两个客人,把对面的唯一一张空桌也占了。

        林诗语吃饭总是秉承着细嚼慢咽的原则,等到她吃完时,早高峰已经过去,店里已经走了大半的人。

        但奇怪的是,在林诗语后面来的两个男人也吃到了现在。

        按道理说,成年男子吃饭会更快一些,这两个人看着人高马大,竟然比自己吃的还慢。

        林诗语离开的时候疑惑了一下,但她没有多想,提起包就向工作室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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