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始
《我以为剧情与我无关》
文幺尾
20220101
一
风和日丽,阳光明媚。
这是极其美妙的一天。
只有一点与往常不同。
那就是,万万没想到!
她柳蔚明也能赶上一次穿书的时髦列车,并荣登vip宝座,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异世界。
哦豁!
刺激!
起因是这样的。
她在玩手机时弹出来一个小说的小广告,她一个没忍住,点了进去。
不得不说,垃圾小说,狗血虽土,却十分令人上头。
但离谱就离谱在,这本《霸道首辅小甜妻》不仅狗血,还无脑,简直就是为了狗血而狗血,雷公都没作者会打雷的程度,洒的都是工业糖精,通篇天雷滚滚,她只看了几章节,就弃了。
果然!她就不该相信那些小广告!
当然,事情要只是这样她也不至于穿书,还有后续。
后续就是,她越想越气,就跑去看了书评,看过书评的都懂,那简直就是整本书都给你剧透了呀!
于是,被剧透之后的她更气了。
气不过的她就去翻作者写的书的简介,看到了一句话:弃文勿告知。
看到这,她来精神了,她马上就在评论区发了弃文两个大字,并且还加了一句话,我不,我就要告诉你,气死你!还打了个一分。
然后,她就被作者回复了。
“我看你是还缺少社会的毒打!”
柳蔚明这个人优点多不多她不知道,但是,她这个人有一个缺点就是,你越说她越来劲,于是她和作者大战三百回合,最后终于感觉到她赢了之后,她美美地睡了一觉。
但!灵异事件就这么产生了。
她一觉醒来,就到了这里。
要问她为什么穿书都能这么谈定,那是因为,她穿书已经三天了,这三天里,原主的记忆她已经继承,结合看书的了解,她把事情捋得七七八八了。
三天来睁开眼看到的还是这个地方,她已经麻了,本来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哪都一样。
对于这么荒诞的事,她也只能说一句,这就是用魔法打败魔法吧!
如果能回到她作死的前一刻,她一定管好自己的手,绝不用文字辱骂作者,而是隔着屏幕口吐芬芳,骂死那个傻逼。
言归正传。
《霸道首辅小甜妻》是一本古早狗血言情文,看名字就知道,男主就是霸道首辅路之舟,女主就是小甜妻阮绵绵。
他,惊才绝艳,霸道深情,不近女色却愿为一人折腰。
她,娇俏貌美,柔情似水,追求者众却只为一人倾心。
他们相识于微末,深爱于煌途。
他们是青梅竹马,亦是年少夫妻,更是老来伴侣。
文案写的不显山不露水,男主霸不霸道,女主甜不甜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这本小说其实就是一部古早狗血文,男主是小县城上的为数不多的一位举人老爷,不仅如此,他还是乡试的解元。
要知道,在这个教育资源极其匮乏的时代,小地方的读书人可谓是少之又少,能够通过乡试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当然,能培养出男主这样优秀人才的家庭,自然不是普通农户,但也算不上是大富大贵人家,男主父亲路显是一名正七品的知县。
而女主父亲阮良是正八品的教谕,教谕掌管教学,两家家室相当,阮良有时还会指点男主路之舟学业,算得上是路之舟的师长,因此阮绵绵和路之舟亦算是师兄妹。
门当户对,两小无猜,两人的缘分就像天赐,妙不可言。
当然,如果事情真的如表面这样美好,也不失为一篇美好的青梅竹马文,说它狗血,自然是有原因的。
首先,狗血言情的梗必少不了玛丽苏,女主就是万人迷,女的都讨厌她,男的都爱她,可以说是男人见男人爱,花见花开,不仅长相甜美,性格更是娇软,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也算不上太狗血。
天雷滚滚还在后头,先有男主在朝堂上深不可测却为女主冲昏头脑,后有无脑女配恶毒陷害,又有心机男配撩拨暧昧,更有虐身虐心带球跑的狗血梗,还有遣尽后宫三千佳丽只为等候一人,最最离谱的是所有权势阴谋都为女主让路,诸多逻辑黑洞
柳蔚明:
无话可说,简直哑口无言!
只能感叹,此乃离离原上谱!
言归正传。
柳蔚明穿成的既不是男主也不是女主,更不是男配女配,或者说,她是这本书里没被写过的一个字的无名人士。
换句话说,这本书的剧情和她没有一点关系!
这样一想,她放心了。
毕竟,她只想做一条富贵的咸鱼罢了,甚至可以说,这就是她的毕生梦想。
既然她不是剧情中人,她又怎么知道这是一本书的世界,那当然是因为她和男女主待在同样一个小县城啦。
县城里出了名的举人老爷,令人艳羡的天赐良缘,男主路之舟的名讳在这个不大的县城里可谓是人尽皆知,而女主因为和男主与众不同的关系自然成为县城姑娘们心中羡慕嫉妒的第一人选。
继承了原主记忆的柳蔚明自然也对这样的事情一清二楚,稍微推测,这是一本书的世界毋庸置疑。
想到这,柳蔚明有些饿了,毕竟在家躺了三天,家中的存粮都快让她吃没了,她要出门置办一些。
和柳蔚明一样,原主也是孤寡一人,只是和柳蔚明不同的是,原主是因为两年前家乡发生水灾,一家人逃难来到了安平县,原主的父亲是一名老秀才,母亲多年前已经离世,老秀才因为对考不中举人一事积郁在心,一年前郁郁而终。
因此,原主变成孤身一人,幸运的是,老秀才生前也会招收一些学生,原主也会代抄一些书籍,生活倒不至于一穷二白,甚至有些小家底。
只是如果柳蔚明要想生活的好一点,仅仅靠这些银钱肯定是不够的,所以她还要想方法赚钱。
长街宽阔,街上行人络绎不绝,路边小贩热情卖力,端的是一幅热闹景象,这是柳蔚明穿书之后第一次出门,对于这样陌生又热闹的环境也略微感到些许新奇,只是她今日出门不是为了逛街的,而是为了换些银子,她这两天抄了一些书。
因此,柳蔚明只能收起玩乐的想法,按照原主的记忆向书铺走去。
虽是小县城,但街道上车水马龙,两旁房屋鳞次栉比,商铺招牌旗号迎风飘扬,耳旁不时传来酒肆里酒客们的谈笑声,很快,柳蔚明就看到了书铺。
白麓书铺是原主常来的书铺,一进店,掌柜就笑着说:“柳姑娘来啦,书可是抄好了?”
“劳掌柜的挂念,书已经抄好了,耽搁了些时日,还请掌柜的见谅。”柳蔚明一脸歉意地道,说罢,把书递给了掌柜。
“柳姑娘说笑了,不妨事,不妨事。”
陈掌柜接过书,翻开查看,惊奇道:“柳姑娘的字倒是更笔力遒劲了些。”
原主写的是簪花小楷,工整有余,个性不足,显得小巧圆润,不过抄书的字倒也不必龙飞凤舞,工整自然是好的,因此,柳蔚明写的也是簪花小楷,只不过比起原主的圆润,工整之余亦带了些许锋芒,显得更加灵动飘逸,更耐看了一些。
“近来想改善一下字形,倒是让掌柜的见笑了,只盼没有抄坏才好。”柳蔚明回道。
陈掌柜笑着说道:“柳姑娘谦虚了。”
随后又让柳蔚明稍等片刻,便伸手向柜屉,拿出一百文钱,递给了柳蔚明。
“这是您的工钱,还请柳姑娘数数。”
柳蔚明伸手接过铜钱,却没有数,说:“我自是相信掌柜的为人,不必数。”
见柳蔚明收好钱,陈掌柜又问:“柳姑娘可要再接些书抄?”
柳蔚明想了想,婉拒了:“多谢掌柜的好意,我最近有些别的事要办,恐怕耽误了掌柜的,只能过些时日了。”
见此,陈掌柜也不再多说。
柳蔚明告辞:“那我就先走了,祝掌柜的生意兴隆。”
“谢柳姑娘吉言,柳姑娘慢走。”陈掌柜脸带笑意地说道。
柳蔚明走出书铺,便往东市走去。
已经走远的柳蔚明全然不知,书铺不远处的一家成衣店正在发生激烈地争吵,其中的一位主人公正是原书女主阮绵绵。
阮绵绵人如其名,性格软绵,不善与人争吵,很显然,现在她是被欺负的一方。
林楚楚最讨厌的就是阮绵绵吵不过时动不动就哭的模样,好像受了天大的欺负,偏偏男人都吃她这一套,就连她那个混世小魔王的哥哥林楚平也喜欢她,最重要的是,路之舟和阮绵绵的关系也非同一般。
一想到这,林楚楚就气不打一处来,骂道:“阮绵绵你别一副受了多大委屈的模样,这件衣服是我先看上的!”
“林楚楚你有完没完,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值得你在这大吵大闹?你让给绵绵行不行!”林楚平不耐烦地讲道。
看着林楚平一副不耐烦地模样,却为阮绵绵说好话,林楚楚气冲脑门,向林楚平冲道:“你是她哥还是我哥,你帮谁讲话呢?”
“明明是我早就向掌柜的预定好今天拿的。”阮绵绵抽抽鼻子,带着些许鼻音说道。
看着阮绵绵红着眼睛,眼泪含在眼眶将掉不掉的可怜模样,林楚平就一阵怜惜,不禁冲林楚楚吼到:“你闭嘴!这件衣服我买了。”
转头恶狠狠地看向掌柜,说道:“你聋了?还不赶紧把衣裳给小爷包起来!”
掌柜吓得一抖,颤颤巍巍地包好衣裳。
林楚平一把拿过包裹,递给了阮绵绵,小声哄道:“绵绵,给你,可别哭了,看这小脸红的。”
听到林楚平的话,阮绵绵不禁后退了一小步,只是她的脸更红了些,她吩咐丫鬟春欣:“你把钱给林公子。”
转头又对林楚平讲道:“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况且这衣裳本就是我要买的。”
林楚平并不在意这点小钱,当即说道:“行,绵绵开心就好。”
“你,你,你别和我这样讲话!”阮绵绵听着这调笑语气,往后退了一小步,闷气地讲道,说罢转头就走。
看着阮绵绵落荒而逃的背影,林楚平哈哈大笑。
站在一旁的林楚楚看着林楚平的下贱模样还有阮绵绵离去的身影,握紧了双手,默念着贱人二字,随即阴恻恻地笑了,阮绵绵,且让你再得意一阵。
随后,向身后的丫鬟骂道:“还不走,等本小姐请你吗?”
闹剧落下帷幕,看客也带着兴味离场,在日日吵闹的街市,这样的小事并无太多人在意,自然也无人在意角落正有一人悄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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