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对手
钱万山主持会议, 他让刘杰把县局掌握的线索重新介绍一遍。
刘杰翻开卷宗,“首先,围墙上有轻微擦痕, 痕迹新鲜, 上面有运动鞋鞋底与墙面摩擦后留下的微量人工橡胶, 由此可见,凶手从南墙进出小区的可能性最大, 技术室正在想办法找出同种配料的运动鞋。”
“其次,我们已经对和贲长富一家有矛盾的生意对手、亲朋好友、开锁锁匠、惯偷等,逐一进行了排查。因为案发在凌晨一到三点,他们没有证人证明他们没有犯罪, 我们也找不到证据证明人是他们杀的。”
“考虑到凶手力气大,我们因此排除了一部分, 剩下小偷和锁匠, 他们都有案底, 更加符合常理。”
“我们取了这些人的指纹, 和晁石案的凶手指纹一一比对过,无一吻合。”说到这里,刘杰抱歉地说道, “今天是案发第四天, 我们甚至没弄清凶手到底有几个人, 让市局的兄弟姐妹们见笑了。”
黄振义一摆手, “刘队说的这是什么话, 晁石案我也经手了,人家留下一堆指纹, 我们愣是七年没找到凶手, 岂不是更丢人!”
钱局蹙着眉头, “晁石案,嗐……不提了,我们尽力就好。”
“这话没错,无愧于心吧。”黄振义问邓文祥,“小邓,说说你们的发现。”
邓文祥道:“县局的兄弟们做得非常仔细,除了在地上找到几颗细沙,我们没有新收获。”
刘杰道:“雨季很快就到,平房怕漏水,到处都在修补房顶,从东水河里挖出来的沙子随处可见。”
他在为自己人辩解——他们不是没看见沙子,而是沙子没有意义。
黄振义看向谢箐,“小谢呢,你有新发现吗?”
谢箐放下笔,“我认为凶手至少有两个,原因如下:第一,从凶手的立场考虑,没人能保证一击即死,只要失手,凶手就要完蛋,”
“第二,楼上楼下两个死亡现场的抛甩状血迹高度相似,我觉得心理素质再好的杀手也难以能做到。试想一下,凶手杀完一个,急慌慌跑去另一侧杀另一个,而且站在同样的位置、以相同的角度,这很难。”
刘杰问:“我同意凶手至少在两人以上,但这种情况会不会是巧合呢?”
谢箐道:“不会是巧合,两个凶手一高一矮,所以在挥动凶器时,从凶器上飞出去的血液与墙壁和房顶也会形成不同形态的血滴和轨迹。就像我和檀队,我俩同时拿一样的工具作案,他要努力弯腰,而我无需太弯腰,用力和摆臂不同,飞溅出去的血迹也会有所差别。”
刘杰从卷宗中找到照片,和钱万山凑在一起,认真对比了一下,确实发现了不同。
钱万山笑道:“小谢法医名不虚传。”
谢箐道:“钱局过奖了,我也是在回来的车上才想明白。”
钱万山点点头,“小谢法医研究过笔记吗?”
谢箐道:“略知一二。字是用锤子蘸血勉强拼凑上去的,我认为这个字本身说明不了什么,只说明凶手凶残,毫无同情心,但字的高度或者能说明一些问题。”
她看了一眼檀易。
檀易眼里有了一丝笑意,小吃货不但知道他在想什么,还特地给他留了一个环节。
他说道:“一般来说,人们习惯在自己最舒服的位置写字,我这样的身高不会把字写的那么低,推测凶手不足一米七。而晁石案的字写得似乎更高些,基于此,两桩案子到底能不能合并,还不大好说。”
黄振义和钱局对视一眼。
钱局道:“没错,我也想起来了,晁石案的字写得确实高些,基本上和我的视平线齐平,但贲长富家的字则在我的视平线以下。”
黄振义满意地点点头,“我也觉得,但光有这些还是破不了案。钱局,死者的女儿回来了吗,家里都丢了什么?贲长富有保险柜吗?”
钱局道:“回来了,也询问过了,家里有保险柜,但凶手没找到,所以只拿走了一家四口的零花钱、首饰、手表等。贲美玲说,贲长富一般会在外面放个三五千块用来买菜。但首饰和手表都很值钱,至少十几万。”
说到这里,他点了根烟,“我们县局掌握县里的销赃渠道,但只要凶手不傻,就不可能在本地销赃,也不可能这么快销赃。”
黄振义往后一靠,“是啊,这桩案子影响极大,上面催得紧,不容我们傻等下去。”
刘杰道:“黄支队,帮忙想想办法吧,这三天来,我们的脚都跑烂了,也没找到一条有用的线索。”
黄振义大手一摊,“现在没办法,只能继续跑,不过不能光从锁匠和惯偷下手,还得看看赌徒、做生意赔钱的,家里亲人得重病的,多方面下手。”
钱局按灭烟屁股,“因为凶手手段残忍,有反侦察意识,所以,我们基本上认定凶手有案底。这也是我们主张并案的原因。”
檀易问:“当年因晁石案被怀疑过的人,与贲长富一案被怀疑的人,有交叉吗?”
刘杰拍了下桌子,“对对对,差点忘了这一点,有交叉,但产生交叉的人没有犯罪动机。”他从卷宗里找出一份报告,“这两个人,当年和晁石一样都是包工头,现在也做开发商了,生意不错。据调查,二人资金充足,不存在借钱的可能,和贲长富关系一般,属于竞争关系。”
檀易道:“所以,会不会因为竞争而买凶谋杀,凶手故意包装成入室抢劫杀人呢?他们最近有竞标的项目吗?”
“啪!”钱局一拍桌子,“这个点找的好,我们被晁石案干扰了视线,没想到这一层。黄支队,精英就是精英啊。”
“哈哈~”刘杰笑得很尴尬,“檀队确实厉害。”
黄振义道:“我们在圈内,檀队在圈外,他看得自然比咱们清楚明白。”
檀易提醒道:“黄支队,案子还没破呢。”
“那倒是,哈哈哈。”黄振义尬笑三声,“不过,不管怎么说,我们的士气必须振作起来,大家说是不是啊!”
大家伙一起说道:“是。”
钱局道:“黄支队,情况就这么多,咱把工分一下吧。”
黄振义道:“晁石案过去七年了,既然有相似之处,就得重新查。我们的人基本上是新人,没接触过以前的案子,我们就负责那一起,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吧。”
“好。”钱局也拍板了,“你们的人对县里的人和事不熟悉,新案子还是由我们来,效率更高些。”
……
分好工就可以下班了。
市局招待所不远,一出门左拐,走一分钟就到了。
招待所对面胡同里有个烧烤摊,烤肉的香气源源不断飘了出来。
黄振义道:“那家烧烤开五六年了,不但干净,味道也好,走走走,我请大家打牙祭去。”
出差在外,最大的乐趣就是一起吃吃喝喝。
此言一出,所有人响应,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去了烧烤摊。
黎可吸了吸鼻子,“香啊,总算活过来了。”
李骥也道:“单单是贲长富案还好些,再加上晁石一案,着实让人喘不上气来。”
别说他们两个新兵蛋子,就是檀易和傅达也一下午没笑过了。
谢箐道:“很多事情都可以适应,唯有人间惨剧不能太适应。”
黄振义附和道:“是啊,一旦适应了,我们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就会大打折扣……罢了,不说了,想想吃啥,让大家换换脑子吧。”
服务员见他们人多,麻利地拼了两张小矮桌,把两份菜单递了上来。
黄振义道:“九条小黄花,一盘扇贝,一盘蛎蝗,一盘炒蚕蛹,一条烤羊腿,剩下的他们点。”
傅达拿了另一份菜单,“九瓶啤酒,两盘肉串,就这些吧,毕竟大家都不饿。”
大家伙儿立刻表示了同意。
黄振义家境一般,刚才点的都是好菜,算一算已经上百了。
黄振义明白傅达的好意,但既然请了,就不能太小气,他问谢箐和黎可,“我们的两个小丫头想吃什么?”
黎可道:“黄支队点的都是我爱吃的。”
谢箐道:“我也是。”
黄振义笑了,“好,先尝尝哪个好吃,然后你们两个小吃货再接着点。”
檀易点燃一支烟,借着腾起的烟雾看向谢箐,“黄支队这个主意好,符合吃货本质。”
谢箐循声看了他一眼——檀易不知何时摘掉了眼镜,桃花眼半眯着,剑眉微皱,修长的手指夹着长烟停在薄唇边,硬生生地从老干部变成了带着一丝痞气两分深邃三分帅气的时尚弄潮儿。
这也太帅了吧。
比当年点钞票吸烟的发哥还要帅,和颜值鼎盛时期的小李子不相上下。
谢箐心里腹诽着,强迫自己挪开视线,笑道:“多谢黄支队,要不是太晚了,我肯定要发挥吃货本质,吃个够。”
黄振义道:“你们是年轻人,多吃点怕什么,这家的蚕蛹好得很,吃上你就知道了。”
黎可小声道:“蚕蛹啊,我可不敢吃。”
谢箐道:“不敢吃就不吃,我吃给你看。”
他们来得晚,没有新客人菜就上得快。
半个小时后,菜上齐了。
在黄振义的极力推荐下,谢箐先尝了一颗炒蚕蛹。
所有人都盯着她,等待着她的评价,包括檀易——他重新戴上了眼镜,又成了那个一本正经的老干部。
谢箐咀嚼一番,“香、酥、脆,果然不错,等回了市里,我一定好好找找,看看有没有可替代的饭店。”
她话音将落,大家一起下筷子,蚕蛹顿时少了一大半。
黄支队道:“据我所知,没有。”
谢箐遗憾:“那只好来一次吃一次了。”
黎可见大家吃的香,她也夹了一颗,闭着眼睛丢到嘴里……
片刻后,她的眼睛亮了,“真好吃!”
檀易一招手,“老板,再来一盘蚕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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