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乱坟岗上的触目惊心
宝鸡城,城主府内院。
午时的阳光分外妖娆,天上没有一丝云彩,也感受不到有风,空气仿佛凝滞了,秋季里像这样的燥热是很少见的。
城主妙手步履蹒跚,背着个手来回在庭院里踱步,他的心情正如此刻的气候,燥热不安。
“城主,信我已经给大小姐发出去了,可她还是执意要回来 !”
妙手的身后,姜云子的声音突然响起,兴许是想得太入神,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竟吓了他一跳。
“唉,这死丫头 !”妙手回过神,叹了口气,埋怨道:“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却偏偏要这个时候回来,这不是给我添乱嘛 !”
话是这么说,不过他心里倒还是挺欣慰的。自从微醺去终南山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说要回家探亲,毕竟是自己的心头肉嘛,哪能不疼?
可他担忧的是,他这个宝贝女儿喜欢多管闲事,这大周都快乱翻天了,除了叛军就是盗匪猖獗,流民四起冒充悍匪,到处打家劫舍。
微醺虽是大家闺秀,也识得体面,可就是太过于争强好胜,用城主的话来说就是顽固。
他也想念自己的女儿,但他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卷入这场纷争。当初同意她去终南山修行,目的也就是为她寻一块清静之地,学些本事日后好继承他的衣钵。
“城主,这大小姐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姜云子无奈道:“她说什么时候要来什么时候要走,谁也拦不住呀!”
“也罢。”
妙手转过身,看向姜云子,叮嘱道:“沿途多加派一些人手,现在外面不太平。”
“放心吧!”姜云子道:“我已经安排下去了。”
“唉。”妙手还是一个劲儿地叹气。
姜云子问道:“城主是担心大小姐的安危?还是忧心叛军的事儿?”
妙手顿了顿,脸上一片阴沉,与此刻火辣的天气显得有些不入流,语气浑厚道:“两者皆我忧啊!”
姜云子豁然道:“城主,其实这也没什么可忧愁的,大小姐在终南山修行那么久,想必也是有些修为的人,不但能保护好自己,说不定到时候还可以助您一臂之力呢 !”
说到这里,姜云子犹豫了片刻,还是道:“至于叛军的事儿嘛,我们目前只能在朝廷和叛军两者之间周旋,反正它们谁输谁赢对咱们都没多大影响……”
闻言,妙手突然来了精神,兴奋道:“对呀,不管这些啦,反正今天我的宝贝女儿要回来,这才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儿,其他的事走一步看一步吧。”
姜云子淡然一笑,“城主,马已备好,您是要亲自到城门口迎接大小姐吗?”
“那是当然啦!”城主面露喜色,高兴得像个孩子,“我都那么久没见我的宝贝女儿啦,当然要亲自出城迎接。”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微醺都这么大的人了,不能再娇生惯养,况且她现在是修行之人,以后还得继承自己的衣钵呢,得让她学会孤独。
是的,他不得不承认,身为一城之主,他确实是孤独的,至于何种孤独,只有他自己知道,旁人很难体会得到。
姜云子在前面走着,忽然他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别过头时竟发现城主站在原地不动,“城主,你怎么不走呀?”姜云子有些不解。
“不去啦!”城主淡声道:“让那丫头自己回来吧,你去把沿途安插的人手都撤了吧!”
“啊?”姜云子一脸茫然,失声道:“不去啦,还把人也撤了?”
“嗯。”妙手点了点头,脸上泛起一抹狐疑。
姜云子也搞不懂城主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完全不像城主平日里的风格呀,不过他还是照办了。
……
……
宝鸡城外,五里岗。
骄阳似火,枯黄的枝叶上,那肉眼可见的热气,宛如一块块透明的幕布,倾倒在上面,那叶子似是不堪重负,竟滋溜溜地落下。
树叶坠落到干草尖上静止不动,很快便堆叠起一层薄薄的轻纱。若是有风它便会掀起至空中,搅拌成尘埃。
微醺站在五里岗山头上,远远地眺望了一下那座熟悉的小城,虽然很热但她的脸上却挂满了笑容。
“久违的小城,我回来啦 !”她莞尔一笑,加快了脚步,心里是这么想的。
五里岗又被称为乱坟岗,这里有好大一片坟墓,说不清是哪个朝代留下的,这距离宝鸡城门不过两里路,至于为什么叫五里岗,那就不得而知了。
微醺感觉脸颊上黏乎乎的,干涸的汗沟深一条浅一条地布满了她白嫩的肌肤,脚底也是湿润一片,不过她还是满心喜悦地迈大了脚步。
眼前大大小小的坟墓,就像是一座迷宫,密密麻麻的小道让人看了,不禁有些头晕目眩。
不过微醺打小就喜欢同伙伴们,到这儿来玩耍,这里对她来说自是轻车熟路的。
可是走着走着,她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周围的蒲草好像在动,此时无风听不到声音,但她能明显感觉到蒲草在微微怂动。
终于她还是停下了脚步,目光警觉地瞟向四周时,她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大白天的难道有鬼?
她的心跳骤然加速,早已面红耳赤,不过她还是故作镇定,双手已然握紧剑柄,轻轻拔鞘。
极静的环境里,剑刃与剑鞘摩擦的声音清晰可辨。
蒲草怂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像是麦浪滚动。
微醺把剑横在胸前,撞着胆子大喝了一声:“何方毛贼,瞎了你的狗眼,不知道我是谁吗?休要装神弄鬼,出来 !”
剑柄在她的手里微微颤动着,然而她的声音里却听不出一丝恐慌。
这一地带经常有贼寇藏匿于蒲草里,打家劫舍掉单的路人,区区几个毛贼倒没什么,她的恐惧是来源于这里凌乱的坟墓。
早些年这里也不乏传出,有人走夜路被女鬼生吞活剥的小道消息。
这天地间,凡人之躯,又有谁不畏惧厉鬼妖魔呢?
微醺目光如炬,她只是感觉后背一阵发凉,似是有无数蜈蚣乱爬,她的余光是硬着头皮扫视周围一切的。
忽然,她身后的一座高坟里发出了一声尖锐的脆响,似是闷雷乍响。
她猛然转过身,只见坟头竟然立着一个,黑袍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形怪物,那怪物黑蓬下居然是一片虚空,好像没有五官。
那怪物是脚尖立在石碑上的,宛若飘在上面一样,声音也是极其刺耳,“哈哈哈,不错,是个美人胚子,带回去孝敬阎王爷。”
那声音穿透力极强,足以瞬间催跨一个人的意志。不过微醺还是极力守住了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
“那就要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微醺怒喝道。
旋即,她便转动剑把,突然疾射而出。长剑脱手而出的那一刻,竟似飓风般狂啸着飞向那怪物。
“雕虫小技。”那怪物冷喝了一声。就在长剑快要接近胸脯时,那怪物突然跃起凌空一个侧踢,长剑便毫无招架之力原路弹射回去。
微醺脚尖猛一点地,借力弹跃而起顺势接住了长剑,然后便朝着那怪物飞刺而去。
铛 !
一道金石碎裂之声响彻乱坟岗,差点让人误以为是诈尸。
微醺长剑直刺而去的那一刻,那怪物突然双脚并拢,借助踩踏石碑的力旋转而起,然后向下猛地一压,长剑便被死死压在那石碑之上。
微醺被迫倒立悬停在空中,她用力一转动剑柄,竟把那石碑的一块棱角削成碎沫,宛如胸口炸开的一团血雾。
那怪物感觉脚底一阵刺痛,便一甩衣袖转身踩踏着蒲草尖,向远处飞去,微醺顺势撩起长剑紧随其后。
俩人一前一后,脚尖踩踏着蒲草尖,飘浮在乱坟岗之上,似两只羽翼极轻的鸟雀凭空掠过乱坟岗。
那些被踏弯的蒲草尖,待两人掠过后,又立即反弹了回来,其间的间隔不过分毫而已。可想而知俩人内力之强劲。
终于,在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那怪物突然直掠而下,似一只海燕扑地般停在了地上,动作极轻,没有溅起一粒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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