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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贼(1)


  “我今年十七,是你哥哥!”徐大眼笑着说道,右手轻轻地从靴筒里掏出一把匕首。璀璨的星光照亮匕首冰冷的霜刃,也照亮了他的眼睛。

  “前边有个山谷!”李旭低声说道,猛然侧头,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徐大眼手中有东西在闪。

  没等他说出一个字,徐茂功眼中突然精光大盛,单手一撑,整个人飞离了马背,在身体凌空的那一瞬间,匕首狠狠地扎在了黑风的屁股上。

    李旭俯下身去,在湖水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这是我么?”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苦笑,湖水中的倒影跟着咧了咧干涸的嘴巴。布满血丝的双眼,开裂的嘴唇,随着粗重的呼吸,在水波上起伏荡漾。

      一双粗糙的大手伸进水中,搅碎湖面上的倒影。清冽的感觉从手指传上双臂,沿着肩膀流入心窝。心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了,代之是一种闷涩的痛。一年四季,月牙湖的水都寒冷如冰。掬起冷水淋在脸上可以快速地赶走身体内的疲累。李旭一把又一把地掬着,尽情地用冷水清洗自己的面孔和魂魄。他不喜欢湖水中倒映出来的那个憔悴的人影,那么懒散邋遢的人不应该是自己。“振作!”他大声冲湖面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水面上飘散开去,激起无数只过路的飞鸟。白羽散尽后,疲惫厌倦的感觉却依旧纠缠于心。

      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离开苏啜部已经两天两夜了,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闭上过眼睛。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吃过东西。长时间的野外肃立让他的头有些晕晕的,甚至有些迷糊自己为什么要在湖畔徘徊。

          此处是陶阔脱丝为自己捞取星星铁的地方,前天上午路过此地,自己竟然幼稚地以为陶阔脱丝会突然改变主意,骑着战马追上来。李旭苦笑着为自己找借口。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

  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他必须离开这里,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

  “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结果。

  “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上的血迹,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节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

      他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

  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权做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

  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么?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么?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

  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蹬。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

  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

  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爷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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