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马成云的原则
龙啸云这番自言自语,极轻,极淡。
刚一出口,便被各种各样的咆哮声、脚步声、嘶吼声,以及衣袂破空声,瞬息淹没。
马成云的这些手下,在场一千六百人,都没有一个人,听到龙啸云究竟说了些什么。
但。
更远的地方,却有人听得清清楚楚。
因为。这是龙尊的命令!
尊令一出,可使川流割裂,可让神州震荡!
麾下将士,莫敢不从!
于是。
天启市郊外,以龙啸云所立的位置为起点,往南十里之内的大地,都在这一瞬间,齐齐震颤!
冲向龙啸云的人潮,忽然顿住!
整整一千六百多个暴徒,全都脸色一白。只感觉脚下一软,像是踩进了泥浆里,提都提不起来,更无法向前一步!
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在每个人心中升起!
无法遏制的恐慌。宛如奔腾的潮水,在人群中肆虐,蔓延!
"卧槽,怎么回事!难道是地震了?"
"不对不对,这个震动……好像是从树林那边传来的,不像是地震!"
"这么大的动静……树林那边,莫非有什么怪物?"
"我操你妈的,你可别吓我!"
"……"
暴徒们乱作一团,再也不顾上对龙啸云出手,脸色苍白地站在原地,一边吵吵嚷嚷,一边神情惶恐地望向南边。
而躺在地上的马成云,更是眼球凸出,眨也不眨地望着树林深处。
只有站在吉普车旁的龙啸云,神情自若,负手而立,直接闭上了眼睛。
接下来,已经不需要他出手了。
他不必。
也不屑。
一片骚乱中,马成云心慌意乱,他还没搞明白,引起这一系列骚乱的源头,究竟是什么。
他的心,便在下一秒,一寸一寸地冻住。
--他看到了一片潮水。
--一片墨绿色的潮水,带着摧枯拉朽的惊天气势。如同冲天而起的奔浪,从树林深处,冲了出来!
狂暴而汹涌,恢弘而盛大!
让他目眦欲裂,让他肝胆俱碎!
但组成潮水的,却不是水。
而是人。
--这片墨绿色的潮水,原来是由一个个,身着墨绿色戎装的战士组成!
他们的神情,坚毅!
他们的目光,冰冷!
他们的动作,迅速!
此刻汇聚在一起后,立刻就散发出,一种雷厉风行,铁血冷酷的杀伐之气,如同墨绿色的钢铁森林,将马成云和他的手下,反过来围在了林地间!
气势滔天,如渊如狱!
"战……战团!?"
马成云忍不住失声惊叫,"市区外面的这片林地,竟然驻扎着……一只这种规模的战团!?"
"我草他妈的,我运气怎么就这么好,刚好撞在了他们的枪口上!"
他的神经,直接就崩溃了!
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因为火拼和打群架。而招惹到战团的人!
放在以前,这是他连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情!
而且,惹到就算了,如果人少一些,或许他还能周旋一下。
可现在怎么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啊!
这到底……有多少人?
八千?
还是一万?
马成云嘴唇发抖,朝周围扫视一圈,那股铺天盖地的寒意,直接从他的心里,一路寒到了脚底。
遍体生寒!
作为天启市的地下龙头,连马成云都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他手下的那些打手,和混混了。
他们这些人,虽然个个都是暴戾狠辣,喜欢争强斗狠的暴徒。
但也仅仅是,相较于普通人而言。
只有在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他们才表现得天不怕地不怕。
可一旦遇到,这些身经百战。英勇神武的战团战士,他们就只不过是一团散沙!
一群乌合之众!
一触即溃!
此时此刻。
被突然出现的战团,团团包围住后,马成云的手下全都面无人色,双脚打颤。
竟是连站都站不稳。立刻就跪在了地上!
一些胆子小的,被周围的战士,那钢铁般的目光一扫,甚至还直接昏迷了过去!
他们怕了!
紧接着,更让他们恐惧的事情,又发生了--
哗啦一声!
上万名战士,动作整齐划一,几乎没有偏差,全部举起了手中的自动步枪!
咔嚓--
上万把枪,全部上膛!
随时可以火力全开。将马成云等人,就地格杀!
看到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马成云的心,都快要从喉咙里跳了出来。
这……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啊!
他毫不怀疑,以战团战士的杀伐果断,面对他们这些市井暴徒,真的是说杀就杀!
恐惧之下,马成云顾不上一身的伤,强行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像是一条被剥了皮的狗,跪在了战团最前列,一个为首的中年战将面前。
"长官!别开枪,别开枪啊!"
马成云嚎啕大哭,惊恐万分地道:"我们不是有意惊扰到你们的!我们是真的不知道,你们秘密驻扎在市区外面啊!"
"否则就算借我十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在这里打架,妨碍各位长官啊!"
啪--
说完这话,马成云立刻猛扇自己耳光,果断无比!
似乎怕扇得慢了,这位长官一个不高兴,就直接一枪崩了他!
"长官啊,求求你饶了我们吧!"
他一边扇,一边苦苦求饶道:"俗话说,不知者无罪,看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您就饶了我们吧!"
"你看,我们这么多人,要是全部被你们枪毙了,这么多尸体。你们也不好处理不是!"
"长官,你放心!你们驻扎在这里的事情,我和我的兄弟,绝对不会说出的!谁敢乱说一个字,我马成云第一个就剁了他!"
此刻的马成云。再也没有了之前,那股凶狠狂傲的劲。
摆出的姿态,是要多低,就有多低。
因为他很清楚,面对这种碾死自己。就像碾死蚂蚁一样的大人物,反抗是没有用的。
要想活命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表现得足够卑微,足够下贱。最好让对方把自己,当成一只微不足道的蝼蚁!
如此一来。
对方自恃身份,就会不屑于,对他这只蝼蚁动手!
这便是马成云,为人处世的一惯原则。
--人在屋檐下,该低头时就得低头,该装孙子时绝不装老子,该当狗时就当狗。
正是因为靠着这个原则,这么多年来,他才能在无数次的帮派火拼中,在面对生死危机时,苟且偷生,保住了性命。
并且还越混越好,最终成为了,天启市的地下龙头!
他相信,这一次,他这条不算光彩的做人原则,应该也能像之前一样,救下他的小命!
可这一次,马成云终于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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