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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周氏带着两个孩子坐在屋檐下的阴凉处,手里拿着针线,在一条帕子上绣花。
  她的针线活不错,平时做些帕子荷包等小物件,托同村的人送到县城里的布庄卖掉,也能赚几个钱。

  两个年幼的孩子挨在她身边,凑在一起小声地说着话。
  “哥哥,小叔醒了吗?”
  “应该没醒。”
  “那小婶婶醒了吗?”
  “……也没醒。”

  听到开门的声音,三人齐齐地看过去。
  见郁离从房里出来,周氏忙站起身,说道:“离娘,你醒啦,快去洗漱,灶上有豆粥。”
  郁离嗯了一声,回想昨晚婚礼的场景,说了一句:“谢谢娘。”

  周氏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放下手中的活儿,去灶屋将早膳端出来,放到堂屋的桌上。
  乡下没那么多的讲究,平时接待客人、吃饭、休息等都是在堂屋。

  郁离先去了趟茅厕。
  昨晚喝水太多,一觉醒来,肚子憋得实在难受,再次让她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体已经不是前世的基因战士,不管吃多少都能消化。

  洗漱时,郁离盯着水盆,看到一张面黄饥瘦的脸。
  五官和自己上辈子很相似,只是因为瘦得厉害,说不上好看,要不是仗着年轻,只怕瘦成这般都会让人觉得丑。
  相同的名字,相似的容貌……郁离甚至有种原主就是自己的错觉。

  早餐是豆粥配咸菜,这是乡下很寻常的吃食。
  青石村位于大庆朝的南方,离南边的百夷族居住地很近,这里的主食以米饭为主,还有不少豆类粮食。
  咸菜是自家腌的,切成细丝,用来佐粥十分合适。

  郁离先是小心地喝了一口豆粥,然后神色一顿,开始大口地喝粥,她的表情很虔诚,虔诚又认真,就连那咸菜疙瘩都能让她吃出满汉全席般的美味享受。

  阳光一下子就晒到屋檐下,周氏带着两个孩子坐到堂屋。
  堂屋通风,有风从屋外吹进来,夏天坐在这里十分凉爽。

  自从郁离出现后,两个孩子就不再说话。
  他们偷偷盯着郁离,带着对陌生人的警惕和好奇的打量,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时,两个孩子都有些迷茫,忍不住探头,想看看她吃的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好吃。

  两颗小脑袋越伸越过去,像两只伸长脖子的小鸭子,看得周氏一阵好笑。
  “燕回,燕笙,你们在看什么?”她问两个孩子。

  郁离也转头看过来,看向两个快凑过来的孩子。
  他们约莫四五岁,是一对龙凤胎,周氏将他们照顾得很好,白白净净的,乖巧地坐在那里,如同两颗圆乎乎的汤圆。
  汤圆们显然被她吓到,瞬间就缩回脖子。

  周氏顺便为郁离介绍道:“这是哥哥,叫燕回,这是妹妹,叫燕笙。”然后又对两个孩子说,“好孩子,快叫婶婶。”
  两个孩子乖巧地道:“婶婶。”

  郁离瞅了瞅他们,想到什么,回房取出一个包裹,从里面翻出两个小荷包。
  她将两个小荷包递给他们,“这是见面礼。”
  听说新婚第二天要拜见公婆,给夫家小辈见面礼,不过这桩婚事比较特殊,新郎官还在屋子里昏迷不醒,有些规矩便不用守,唯有这见面礼是要给的。

  周氏很惊讶,笑道:“离娘怎么还准备了这个?”
  婚事办得匆促,一切从简,她也没想过让郁离给她端茶奉礼什么的,只要傅闻宵一天没醒,她也没那心思。

  “不是我准备的,是我三妹妹。”郁离诚实地说。
  得知傅闻宵还有两个年幼的侄子侄女,作为新妇,进门后肯定要给见面礼,所以郁离的三妹便塞了两个小荷包给她带过来。

  周氏对郁家二房的几个女孩子没什么印象,因为这些女孩子总有干不完的活儿,很少会出来走动,就连村里的人对她们都不怎么熟悉。
  这两个荷包是用一些碎布头做的,上面没什么花纹,胜在颜色搭配得和谐、样式可爱,很契合小孩子的喜好,可见做的人极有慧心。
  她笑着说:“很好看。”

  两个孩子也很喜欢荷包,脆生生地朝郁离道:“谢谢小婶婶。”
  然后便拿着两个荷包去旁边玩了。

  等郁离吃过早餐,周氏打了一盆水,端进傅闻宵居住的东厢房。
  郁离没什么事,想了想便跟过去。

  周氏打水进来给傅闻宵洗漱,虽然小儿子一直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但她仍是用心地照顾他,为他清洁身体,以免夏日的天气太过炎热,让他因为躺太久背部长毒疮。
  见郁离跟进来,她心里有些满意,看她的眼神变得柔和不少。

  她说道:“离娘,宵哥儿是个爱干净的,每日都要为他擦试身体,大夫说这样能避免他躺太久生出毒疮。你现在是宵哥儿的媳妇,以后这活儿还要你来做……”
  现在小儿子有了媳妇,以后这种为他洗漱清洁的活儿,便不必她亲自来。

  郁离呆呆地看她,然后点头。
  她想起原主的记忆里,郁老太太曾经对郁家人说过这么一句话:“那傅闻宵迟早都是要死的,什么冲喜,莫不是买个丫鬟回去伺候吧?”

  也不怪郁老太太会这么想,傅家以前是行商,对他们这些在地里刨食的乡下人而言,确实有钱,要不然也没办法回乡后在青石村买地建房,建的还是砖瓦房,虽然并不大,但在村人眼里,也足够惹眼。
  更不用说,傅闻宵就是个吞金兽,光是药钱就不知道花费了多少。
  傅家现在是一屋子的老弱病残,要是真想买个丫鬟回来帮忙干活,倒也说得过去。

  郁家人完全没将这桩婚事放在心上,都觉得明面上说是冲喜,实则是将人买回去当丫鬟的。
  在他们看来,郁离就是傅家买回去的丫鬟。

  郁离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都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
  是以从原主的记忆中看到郁家人都这么认为后,她也觉得自己是来傅家当丫鬟的。
  当丫鬟的话,好像是要干活的。

  反正她现在也没去处,暂时当个丫鬟没什么,毕竟傅家比郁家好多了,至少周氏会给她吃东西,刚才还吃了一大碗浓稠的豆粥呢。
  这样的豆粥,在郁家是绝对没她的份。
  郁家重男轻女,只给她们这些女孩子喝拌了野菜的糙米粥,而且里面的糙米没几粒,味道苦涩,很容易拉嗓子。

  周氏叮嘱后,就绞了毛巾给床上的人净脸。
  因为屋里有病人,门窗是关着的,这也是这年代很多人的想法,病人不能见风,会被风邪入侵,导致屋子里的光线很暗,气味也有些沉闷。

  郁离站在床头边,顺便给周氏搭把手。
  周氏擦完脸后,准备将人扶起,给他擦身体,见她十分困难地将床上昏迷的男人扶起,郁离伸手过去,轻松地将躺着的男人扶了起来。

  周氏有些呆地看着她。
  郁离也呆呆地看着周氏,歪了歪脑袋,仿佛在问有什么事吗?

  “离娘,你的力气真大。”周氏说,不禁想起郁老太太曾经说过,她的力气大,原来是真的。
  看她轻松的模样,仿佛没费什么劲儿。
  要知道,傅闻宵虽然一直卧病在床,但也是个身量并不矮的八尺男儿,每次将他扶起来换衣裳时,周氏都很吃力。

  郁离暗忖,这不算什么,虽然她现在弱得没办法扛起大水缸,但扛起一个大男人的力气还是有的。
  她在心里叹气,自己现在居然变得这么弱,得赶紧养好身体才行。

  周氏只是感慨了下,便继续干活。
  很快就将人打理好,给傅闻宵换上干净的衣物,让他清清爽爽地躺在床上。

  就着昏暗的光线,郁离特地看了看,觉得床上的男人脸色白惨惨的,像是一具尸体,就连皮肤都冰冰凉凉的,呼吸若有似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
  上辈子她看多了死亡,只不过那些人都是在被污染后异化成怪物而死,很少会留下完整的尸体,像这样安安静静地等死的人,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禁有些稀奇,多瞅了几眼。

  周氏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小儿子,脸上露出悲伤之色,低头拭了拭泪。
  郁离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她低头拭泪,表情有些迷茫。
  身处于末世,游走在危险的野外,于他们这些基因战士而言,死亡是寻常,她无法感同身受,不过也体贴地没有说什么。

  -

  午时,郁离又吃到糙米粥配咸菜,还有一盆青菜汤。
  这是乡下人家很寻常的吃食,没滋没味的,然而当看到她脸上的表情,就连周氏都怀疑桌上的食物是不是什么珍馐美馔,更不用说两个孩子,都被她带动得多吃了小半碗青菜和糙米粥,小肚子难得撑圆了。

  周氏最后只能将之归于郁家不做人,不给她吃饭,导致她连吃糙米粥和青菜汤都觉得是美味。
  也是可怜见的。

  一天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
  郁离对这一天的生活很满意,最满意的还是傅家的大方,不会像原主记忆里那样总被克扣食物,吃得比猫还少,不能和男人一起上桌吃饭,要蹲在闷热的灶房里吃。
  她还在生病,需要养身体,只能多吃一些,将身体养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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