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洛秀是个心机boy
上官卿为了拿下和DJ集团的合作,付出了多少努力,没成想最终被横空出现的洛秀夺去,不仅计划成空,更让他成为那场宴会中最大的笑话,事后不知有多少人在背后看他的笑话。
和DJ集团的合作是历史性的,成则更进一步,败则虽说不至于有灭顶之灾,但想暂时超越洛氏无异于痴人说梦,更何况洛秀的强势回归所带来的后续效应,就更无可能。
洛秀这个人,就是专门来跟他做对的,不解决了他,实在气愤难平。
他观察了好久,但洛秀为人实在太过谨慎,公司被他掌控的滴水不漏,身边又高手环绕,他就是想钻个漏子也找不到机会,他甚至想一不做二不休花重金请杀手暗杀,但他恐会打草惊蛇,便将此计划搁置。
直到后来,他无意中发现程伟和皇途方面联系,这程伟可是洛秀的心腹,他的动作就代表洛秀的意思,但是一个小小的皇途有什么值得洛秀注意的?但无论如何,总算让他寻到了突破口,又在这时遇上了离家出走的古秋筠,一时计上心来。
别人不了解,他可是清楚的很,青龙帮的现任当家可是古峰的结拜兄弟,两人相互扶持,早已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青龙帮早些年盘踞北方,为当地一霸,后来南方的老牌黑道洪帮自南向北发展势力,头一个就是和青龙帮对上,洪帮底蕴深厚,势力庞大,青龙帮自知不敌,也不负隅顽抗,便自行退到了边境一小镇扎根下来,令人疑惑的是洪帮并不对青龙帮赶尽杀绝,任凭青龙帮越境和国外一大黑帮团伙过往甚密,如今青龙帮蛰伏已久,就像一条冬眠将醒的毒蛇,随时醒过来给敌手致命一击。
而且据他观察,古峰最近动作频频,疑是青龙帮那边要有大动作了,他怎会放过这绝好的机会,古秋筠是古峰的独生子,古秋筠要是有个意外,那古峰还不和人拼命,青龙帮又怎可能袖手旁观。
洛秀在商场上再能耐,但若招惹上黑帮,也只有任凭宰割的份儿,呵呵,他心底得意不已,甚至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那一天……
但他没等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天,却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想起刚才电话里古秋筠那有些奇怪的语气,和磨磨蹭蹭的话,总算反应了过来,猛然抬头,目光阴沉的盯着面前居高临下,漠然风华的年轻男子。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
洛秀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翘起长腿淡淡道:“心底有怀疑,却不能确定,直到刚才亲眼看到你。”
他那漫不经心的语气,悠然含笑的神姿,和上官卿此时狼狈不堪的模样是两个极端,上官卿心底恨极,突然冷笑道:“你以为你赢了吗?呵……。”似是而非的语气极易令人想歪。
洛秀勾唇轻笑,那唇畔绽开的弧度仿佛冰川之上的雪莲,高冷圣洁,却也极尽的冷漠空洞。
“不见棺材不掉泪,今天我就叫你尝尝什么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把人带进来。”
话落一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目光首先落在上官卿身上,眼底恨意迸裂,看到走进来的人和他眼底不加掩饰的恨意,上官卿心底一沉,下意识道:“古少爷,救我……。”
洛秀垂眸,唇畔挑起一丝极尽凉薄的弧度,独坐阴暗中,却是满身生人勿近的孤冷。
“救你?我恨不得杀了你,我究竟和你有什么深仇大恨,竟如此害我?”古秋筠一步步逼近,语气愤恨道。
“不、古少爷,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怎么可能会害你,这一切都是洛秀的阴谋,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啊,他这是离间计,想要我们自相残杀,他好坐收渔翁之利啊。”上官卿极力解释道,神情焦灼,身子忍不住往前移,却被身后人一脚踹在背心上,下一瞬他整个人趴在地上,脸颊贴着地板,一只脚踩在他的背上,令他动弹不得。
古秋筠蹙了蹙眉,下意识看了眼坐在阴暗中的男人,那人似是感受到他的眼神,抬眸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极是温和,甚至还含着一丝笑意,却令古秋筠心底一片冰凉。
心底那一丁点疑惑也烟消云散,双拳紧了紧,他扭头上去就朝上官卿踹了一脚:“离间计?你说的是你自己吗?到现在还想骗我,明明是你想要陷害别人,还把我拉进来,想要我成为你计划中的牺牲品,老子虽没什么能耐,但也不会让人如此作践,今日之仇,老子跟你没完。”
上官卿彻底慌了,古秋筠根本不信他的话,洛秀究竟给他说了什么?
“叙完旧了吗?现在可以开始了吧。”洛秀忽然开口把两人都吓了一跳,上官卿不明白他什么意思,什么开始了?他却没发现古秋筠一瞬间苍白的脸色,身子晃了晃险些栽倒。
一根碗口粗的木棍咕噜噜滚到他脚边,正是之前闯进包厢的黑衣人所持武器,古秋筠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却听那人低沉漠然的声音道:“要我找人帮你吗?”
“不……不需要。”古秋筠赶紧捡起木棍,自己的话心底还能有个数,要真是他的人来,不死也得残。
闭上眼,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古秋筠举高木棍,上官卿以为他是要打自己,下意识闭上眼,然而预想中的疼痛没有到来,却听一声惨呼从身前传来,睁开眼睛,上官卿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的一幕。
古秋筠弓着身子,眉头狠狠揪在一起,却咬着牙举起木棍,这次,他对准了自己的腿。
他……他竟然对自己下手,上官卿不可置信的同时生生打了个哆嗦,脸色唰一下变得惨白。
想起洛秀原先说的那句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想,他明白洛秀是什么用意了。
他朝古秋筠震惊吼道:“你疯了吗?他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你竟这样帮他?”
古秋筠朝他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不是帮他,我是给自己报仇。”话落又是一棍朝着自己的右腿挥下,疼的他整个身子都忍不住痉挛,想着自己之前做的荒唐事,这可真是报应啊……
古秋筠疼昏了过去,门外走进来两个人将他拖了下去,洛秀这才起身,踱步到上官卿面前,居高临下的望来,目光漠然而冰冷。
“好好享受吧,不用太谢我。”话落再不看上官卿一眼转身离去。
房间很快安静下来,静的只闻上官卿粗重的呼吸声,背上火辣辣的疼提醒着他刚才的一切都不是梦,想到什么,他一头撞在地板上,悲愤的怒吼在房间里回响飘荡。
他曾经怎样对付洛秀,洛秀现在加倍的报复回来,他孑然一身无忧无惧,而他身后却有整个上官家族,洛秀现在,是要拿整个上官家族之人的性命,来为他的错误买单。
不,上官卿并不觉得自己有错,成王败寇,没什么输不起的,但是,还是很不甘心啊……
不,他绝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青龙帮他惹不起,但有人惹得起,只要有足够的筹码,没做不到的事情,黑帮只认钱,那他就出钱,先把根本保住再图谋以后,总之,今日之恨他记下了。
唯一能制衡青龙帮的,只有洪帮,这个国内南北第一大帮派,他有耳闻,却没什么交集,怎样才能搭上这根线呢?
上官卿想了半晌,突然想起一个人来,酒吧街的赵三爷,听闻此人好勇斗狠,称霸酒吧街,附近的小混混都归他统辖,却没人敢找他的麻烦,却是因为他出自洪帮,有这样的背景在,谁敢去招惹?
洪帮的一个小喽啰都能在京都最混乱之地称霸,果然是国内第一大黑帮,上官卿心底希望又大了些。
不管是真是假,上官卿也要一试,打定主意,他从地上爬起来,连衣服都没换就出了门。
回去的车里,沉香将调查的情况告诉洛秀:“李重和弗莱德私下频繁会面,尤其是咱们和阿古拉斯决定合作后,两人做了不少小动作,茱萸这次又运了一批货过去,我想,他们这次肯定要忍不住出手了。”
李重是青龙帮的现任当家,弗莱德是俄罗斯帮的二把手,两人勾搭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事情,不是想着颠覆阿古拉斯就是计划着给洪帮以重创,不过沉香实在不理解洛秀的做法,当初明明就有机会将青龙帮一网打尽,为什么偏偏给他们喘息的机会,让他们缓过气儿来更变本加厉的对付洪帮,这不是放虎归山吗?
不过在沉香看来,青龙帮蹦跶的再厉害,在主子眼中就是一跳梁小丑,相信主子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用意。
“阿古拉斯知道吗?”洛秀挑眉问道,语气颇有些漫不经心。
沉香搞不懂主子什么意思,想了想谨慎回道:“应该不知道,阿古拉斯对弗莱德非常信任,他从没想过弗莱德有一天会背叛他。”
“人心都是会变的,阿古拉斯会想明白的。”
沉香蹙眉问道:“主子的意思是……。”
“这件事不用管,让茱萸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必要时可给阿古拉斯提示,我当初留着青龙帮,等的就是今天。”洛秀微微眯起眼睛,放在膝上的手指轻轻弹着。
早之前他就铺好了后路,北境是他必须要拿下的,弗莱德的野心也不是一日两日了,阿古拉斯却从未怀疑过这个左膀右臂,早晚恐会成大患,如俄罗斯帮这种根深蒂固的老牌黑帮势力,他从未想着取而代之,而是与其达成长久的合作才是良策,毕竟他们因国界之分没有利益相争,甚至可以达到共同的利益,但若是弗莱德取代了阿古拉斯上位,以弗莱德狭窄的心胸,绝不会容忍和自己合作。
稳定团结的内部结构才够资格成为他长久的盟友,洛秀对阿古拉斯信得过,也愿意帮他一把,让他认清身边人。
哼……一个曾经的手下败将而已,即使养精蓄锐了几年,你以为,你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吗?殊不知那是他额外给予的恩赐罢了,甚至根本用不着他出手,就将落入万劫不复之地。
上次那件事情金成雄背了黑锅,到现在在洛秀面前也得夹紧尾巴做人,实则洛秀心里非常清楚,虽则是孟祁的手笔,但背后少不了弗莱德的搀和,这人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也是时候收拾他了。
此时是凌晨两点多,万澜俱寂,洛秀望着窗外突然道:“去和生公寓。”
洛秀在宋锦的楼下站着,仰头望着五楼的窗户,里边黑暗一片,她现在应该睡的很安心,想着洛秀仰起的唇角划过一丝浅淡的温柔。
更深露重,当天边露出一丝鱼肚白,沉香忍不住出声:“主子,您一夜没休息了……。”
“我不累。”他曾经忙起来三天三夜没合过眼,这一夜未睡又算得了什么。
那些杀伐算计他虽早已习以为常,但心头始终似被蒙上了一层阴影,又怎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当他累了的时候,只要一想起她,所有的疲惫像是瞬间被一扫而空。
曾经他努力做到这一切,支撑他的是复仇的力量,可当他大仇得报,又忽然觉得没什么意思,可现在不一样了,他只有变的强大,才能更好的保护小锦和孩子。
自身的强大才是安身立命的资本。
洛秀垂眸轻笑,眉目重新焕发出勃然的神采,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落在他身上,令他俊美挺拔的身姿如天神般英伟卓绝。
宋锦踏出楼道口便看到被晨阳沐浴下朗然轻笑的男人,那笑容是宋锦熟悉的,熟悉的纯净澄澈,犹如光芒般不掺染丝毫杂质。
那笑容里夹杂的一丝坚决令宋锦心里一动,她快步走过去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洛秀闻声抬眸,便看到穿着一身蓝色运动衣扎着头发的少女正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疑惑的望来,她清丽绝伦的脸蛋在晨光下散发着灼灼清艳的光芒。
洛秀轻叹一声,走过去展开双臂将她圈进怀中,双臂轻柔的揽着她的腰,下巴搁在她的肩上,闭上眼轻嗅着她身上的馨香,心底一片宁静。
“你怎么起这么早?”
宋锦扭了扭身子,还不太适应他如此亲密的拥抱,闻言低声道:“早上空气好,我出来锻炼身体。”这部戏后边有很多打戏,身体不经常锻炼拉伸到时候恐会不适应。
“那你呢、你怎么这么早就出现在这儿?”
一声轻叹在她耳边响起,带着一丝热意直冲耳廓,不知不觉中宋锦身子柔软了下来。
“因为想你,所以迫不及待的就来见你了。”一个大男人说起情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宋锦却听的脸颊微微发烫,她脸皮有多厚宋锦心底清楚的很,可不知为何,在洛秀面前却屡屡破功,宋锦心底懊恼不已。
她侧目看过去,便看到洛秀将下巴耷拉在她肩上,双眼微闭,呼吸清浅的模样,安静的像是睡着了。
宋锦心里一惊,赶忙推了他一把,洛秀没防备,整个人被推的一屁股跌倒在地上,睁开一双有些迷糊的眼睛,委屈道:“你推我干嘛,好疼啊。”
宋锦那一下根本就没用多少力,没想到洛秀就这样被她一把推出去了,看洛秀那狠狠拧起的眉头,想自己刚才确实反应大了,洛秀的样子又不似作假,心底过意不去,便走过去扶住他:“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洛秀站起来瞥了宋锦一眼,阴阳怪气道:“你要真是故意的也没什么,毕竟我也不是你的谁。”
那赌气的模样颇有几分好笑,还作死的拂开宋锦搀扶的手,扭头就是不看宋锦。
宋锦心底好笑,面上却不动声色,瞥了他一眼二话不说转身就走,那毫不留恋的模样让洛秀一下子就急了,愣愣的盯着宋锦清丽的背影,伸出去的手就那样僵在半空中。
遂即气恼的收回手,这女人,怎就这样善变。
心底更恼自己,他根本就没怪她,只是想和她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悲剧了。
恨恨的拍了下脑袋,让你作、让你作、这下作大死了吧……
他的手忽然被人握住,洛秀一扭头,便看到宋锦双眸弯弯的望着他,笑容清浅,双眸明亮,哪有一点生气的模样。
“小锦……。”洛秀愣愣的看着她,反手握紧了她的手。
“以后不要再这样不声不响的离开我,你不知道,我刚才心底有多害怕,我怕你真恼了我,再不理我,对我来说,那简直就是世界末日……。”这个样子的洛秀像个大男孩,无助又惶恐,只因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害怕至此。
这个男人从来都是高高在上,将自己的心牢牢封闭,可他却独独在她面前展现出最真实脆弱的一面,他太没有安全感,太害怕她会不理他,真的转身离去。
宋锦心上微不可察的一疼,秀眉轻蹙。
她想起那个夜晚他奋不顾身的一跃,即使死也要牢牢抓住她,他那双温柔决绝的眼神在黑暗中令她心神震荡,如果她没有出手,他摔不死也得摔残。
宋锦想,她也许可以试试,洛秀虽然性格上有缺陷,对她的心意却是实实在在的,她不能一朝被蛇咬,就十年怕井绳啊,如此畏首畏脚,瞻前顾后永远也得不到幸福。
这里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崭新的世界,再不是那个制度森严的皇权社会,她有新身份,新身体,她该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
但一想到齐歌宋锦这点念头又瞬间消散下去,她甚至为自己这般漂移不定而痛恨,她如果和洛秀在一起,齐歌怎么办?
宋锦坚信齐歌还活着,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到时候齐歌又该如何自处?
也只不过是瞬息时间,宋锦脑海里闪过许多念头,她望着面前这张年轻出色的面容,目光渐渐幽深。
洛秀不知道宋锦在想什么,却敏感的察觉到一点不安,他不敢打搅她,便就那样安静的站着,长身玉立,面容纯净如天使,手却紧紧的抓着她的手,有一种死也不松手的坚决,无声的传达着他的心意。
宋锦望着这样美好的洛秀,不是不心动,可每当她下定决心的时候,意识里就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将她攥住,然后那点想法又缩回龟壳里去了。
闭了闭眼再睁开,宋锦看着洛秀眼下的乌青,拉着他转身进了楼道。
洛秀跟着她的脚步,目光落在两人交缠的手上,唇角微微上挑。
虽然不知道小锦刚才在想什么,但她没有推开他,反而主动拉着他的手,还把他带到家里去,这算不算一种进步?
之前给房子装修的时候,洛秀亲自来看过,自宋锦住进来之后,他便没来过了,对小锦,不能逼的太紧,否则会适得其反,就和流沙是一样的道理,握的越紧,流失的越快。
宋锦把他带到沙发前,示意他躺下来:“我看你眼下乌青甚重,你是不是昨晚一夜都没睡?你先躺着眯会儿吧,我去做饭,吃了早饭再睡。”
洛秀看了眼卧室方向,暗想他想睡的是她的床,可不是这又小又窄的沙发,虽然这沙发是他当初亲自选的,柔软舒适性不比床差,然而他当初是带了点小心机的,这沙发以宋锦的身材来说完全合适,但他这种体格来说……
他笑着躺下来:“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然而洛秀手长脚长的,沙发根本就装不下他,他一截长腿在沙发外悬空,看起来特别难受,他面上偏偏笑着:“谁让我太高了呢,没关系,忍忍就好了。”
宋锦看着确实很难受,真要这样睡一觉起来骨头都得散架,看洛秀满脸疲惫又强颜欢笑的模样,宋锦看了眼卧室。
这房子是两室一厅,因为就宋锦一个人住所以次卧根本就没收拾,里边堆着些杂物,洛秀要睡,也只能睡她的房间了。
宋锦经过一番艰难的思想斗争,最终咬牙道:“要不、你去我的房间睡吧,这样睡不仅对颈椎不好,也容易感冒。”
洛秀心底狂喜,面上却露出一抹迟疑,好像很不情愿的样子:“这、不太好吧,毕竟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我一个大男人……。”
见他这样守规矩,宋锦心底那一点不舒服也烟消云散了,走过来拉着他起身,佯装怒容道:“让你睡就睡,哪儿那么多废话。”
洛秀顺势起身,乖乖的跟着她走到卧室,宋锦亲眼看着他躺下来闭上眼睛,这才关上房间门走到厨房做早餐。
宋锦前脚刚走,洛秀后脚就在床上打了个滚,抱着绵软的被子狠狠吸了一口,一脸陶醉。
好香,满鼻子都是她身上的味道,这床曾经被她躺过,这被子曾经与她光滑的肌肤亲密接触,而现在,他离得如此近,洛秀满脑子旖旎画面,埋在被子里脸色通红的傻傻笑了。
看吧,他做到了,一步一步逐渐走近她的心,他现在能躺在她的床上,将来就一定能抱着她一起躺在这儿。
那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洛秀在心里发誓,闻着熟悉的味道,内心一片宁静,疲惫的大脑一放松下来,瞬间就进入了梦乡。
宋锦做好早餐这才准备叫醒洛秀,可等她推开卧室门,看着那一片狼藉的大床,嘴角抽搐了下。
洛秀斜着身子侧躺在床上,从右上到左下将床牢牢占据,两条笔直的长腿分的很开,就跟圆规画出的最大圆的弧度似的,白色的袜子下滑,露出带着薄茧的脚板,被子被他卷在身下,他一半脸埋首在被子里,露出的半张脸纯真而静谧,长长的睫毛蝶翼般随呼吸颤摆,两颊因挤压而微嘟起来,染上几分晕红,看起来像个孩子般纯净可爱。
似是梦到了什么好事情,唇角微翘,一声低笑从唇齿间溢出。
宋锦趴在床边,两手托腮仔细的打量着他的睡容,这么无害而美好的模样,真该被好好保存下来。
想着宋锦掏出手机,调至静音然后对准他的脸拍了张照片,又拍了张全身照,如果洛秀知道自己睡着是这副模样,表情一定很精彩,宋锦坏坏的想着。
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尖,往下按压,变成了猪鼻子,但宋锦发现即使这样洛秀也是好看的,真是不公平啊,一个男人长的这么好看让女人情何以堪?
“没想到你睡着的模样这么可爱,真是长见识了。”宋锦勾唇笑道,正想要伸回手,那睡着的人突然翻了个身,宋锦的手就被他给压在了身下,连带的宋锦整个人因贯力趴在他背上。
宋锦愣了愣,反应过来赶忙从他身上直起身来,但右手被他的身体压在被子里,怎么都抽不出来,怕弄伤了他宋锦也不敢用内力。
宋锦推了推他的身子:“喂,你醒醒,你压住我的手了。”
回应她的是那人粗重的呼吸声,宋锦又推了推他:“洛秀,你快点醒来啊,你压的我手都麻了。”
洛秀皱了皱眉,唇间溢出一声轻呼,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翻了个身,这下宋锦的手终于解放了,她还来不及一喜,整个人突然就朝洛秀身上栽去。
“啪嗒”一声,她结结实实的撞在洛秀胸膛上,撞的她有些头晕眼花,愣愣的抬眸,突然感觉到腰间一紧,一低头,便看到洛秀的手不知不觉圈住了她的腰,她整个人便趴在洛秀身上,鼻尖满是雄性荷尔蒙的味道,宋锦身子瞬间僵硬,一动都不敢动。
宋锦目光紧紧盯着洛秀的脸,半晌终于无奈的垂眸。
好吧,她相信是洛秀无意识的行为,因为还没有人能在她眼皮子底下装睡。
装睡其实是很难的,光那呼吸声就没那么容易装,如果不是专门练过,一眼就能被宋锦看穿。
宋锦挣了挣,却发现她越挣扎他就抱的越紧,宋锦这下相信他是真的睡着了,这完全是出自下意识的行为。
放在腰上的手渐渐上移,宋锦僵着身子一动都不敢动,然后那只手落在她的琵琶骨上,狠狠一摁,宋锦的脸颊突然紧紧的贴着他的胸膛,却闻他粗重的呼吸声缭绕在耳畔,暧昧而情动。
“小锦……。”一声低喃从他唇齿里溢出,钻入宋锦耳廓,蔓延至四肢百骸,那声音是宋锦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
他是梦到自己了吗?
然后他的手越来越不规矩起来,甚至想钻进衣服里去,随后宋锦明显感觉到他身体起了变化,心底一惊,她突然如惊弓之鸟般从他怀里跳出来,因为太用力洛秀身体不受控制的摔在地上,“唔”一声便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宋锦看了一眼便匆匆离去,一口气跑到卫生间,掬了把清水泼到脸上,等脸上的热意散去,宋锦苦笑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为什么要逃?因为害怕。
为什么害怕?因为那个男人、让她不安……
承认吧,你已经爱上了他,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宋锦轻轻闭上眼,无奈的叹息一声。
卧室里,躺在地上的洛秀微微眯缝起眼,唇角微勾。
宋锦吃过早饭就出门了,走之前留下了一张便条。
“早餐给你留着,但你起床的时候应该已经凉透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就热一下将就着吃了吧,我去剧组了,中午不用给我送饭,看你很累的样子,好好休息吧。”
洛秀将这张纸条来来回回看了三遍,宋锦字迹极为逑劲力道,下笔有力,一点都不像女孩子的字,非常的大气潇洒。
其实他心底有个疑问,小锦十二岁时被卖到古宅当丫鬟,没上过学,但怎会认字还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体?
如果说她被卖之前上过学倒勉强解释的通,洛秀总觉得小锦身上有很多谜团,每了解她一点,疑惑就越深,就像一本极有韵味的书,越看越爱不释手。
如果宋锦是一本书,他希望永远没有看完的那一天。
有什么疑惑的呢?只要她是宋锦,他一个人的小锦,有再多秘密又如何?
洛秀将便条小心的折好放在贴身的口袋里,“你做的饭怎会是将就,求之不得。”
就在洛秀优雅的享用宋锦的“爱心”早餐时,手机铃声响起,洛秀看了眼来电显示,不慌不忙的将早餐吃完,将餐具端到厨房洗干净。
洛秀即使是做洗碗这种事情,也优雅的像是在打高尔夫,不慌不忙,极为认真且有耐心,如果要他的属下看到绝对会惊爆眼球。
像洛秀这种身价的人竟然会亲自洗碗,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别人只会当是骗子。
将洗过的餐盘用抹布擦干净放回碗槽,洛秀又用消毒液将手洗了两遍,这才边用纸巾擦手边出了门,门口沉香正恭敬的等在那里。
“什么事?”
洛秀早有吩咐,宋锦的家除了他之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沉香不知道主子吃的哪门子飞醋,却也不敢违抗,刚才他就是有事找主子也不敢进去,只能打电话,等了半天主子才姗姗来迟。
“是赵三,他刚才传消息过来,上官卿找上了他。”
洛秀挑了挑眉,唇角微勾:“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谁人不知赵三是洪帮的人,联系上官卿现在的处境,他找上赵三什么心思昭然若揭,他也算聪明,知道现在只有洪帮才能保他的命,可惜啊,他不知道洪帮的帮主,是他一心想要算计至死的洛秀吗?
呵呵,洛秀愉悦的勾唇,事情发展的越来越有意思了。
“本来还寻思着怎样把上官家这颗讨厌的毒瘤给拔了,没想到机会就来了,这次显然老天都站在我这边,不把上官家吞了都说不过去啊……。”上官家当初从洛氏手里抢走了不少生意,还打起了洛家宝藏的主意,他最讨厌的就是觊觎他东西的人,连想想都觉得可恶啊。
“告诉赵三,要想投诚,得有诚意,他要想活命,就得看他拿得出多少诚意了,如果让我满意的话,也可以顺道帮他解决了后顾之忧呢。”
他的后顾之忧是什么?青龙帮啊,反正青龙帮也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就让他再发挥一下最后的价值吧。
“希望古家那小子,可别让我失望。”
洛秀忽然想起什么,转身走到门口,顺手提起门角放着的垃圾袋,神态自然的提起就走,一点都没有一个身为领导人的自觉,看的沉香小心脏噗通噗通乱跳,走过去想要接过垃圾袋:“这种事还是让属下来吧。”
洛秀瞪了他一眼,沉香手不自觉缩了回去,这时电梯门开了,洛秀抬步踏了进去,电梯里还有个背着书包的高中女生,看到洛秀时嗷呜一声尖叫,脸颊通红双眸紧紧盯着对方。
这男人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吗?怎么可以长的如此“漂亮,”他的眉目带着一丝妖邪魅冷,浑身的气质却是矜贵淡漠,静静站在那里,仿佛周身都散发着光芒,无一不是女孩梦想中的男神模样。
然后一个混血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浑身冷漠气息,虽然依旧很帅,但和那个男人一比,立马就被秒成了渣。
两人站在电梯里一言不发,从头至尾看都没看女孩一眼,电梯下降中,女孩终于鼓起勇气问道:“嗨,你好,请问你是住在五楼的住户吗?我是第一次见到你呢。”
“叮”一楼到了,男人理都没理她,大步走出电梯,混血男人跟在他身后,两道挺拔修长的身影自带一股高冷之气扬长而去。
女孩失落的追了几步,可那两人身高腿长的,走的快极了,女孩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人走远的背影。
那人忽然扬起手中的垃圾袋,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垃圾袋准确无误的投入垃圾桶里,男人扬眉轻笑,那一瞬间的风华令天地都失了色。
女孩捂着嘴愣在原地,太帅了、不行了受不了了。
想起什么,女孩赶忙掏出手机拍照,却只能拍到一道模糊的背影。
一早孟栖桐就给宋锦打电话,她学校有事来不了,让宋锦不要怪她,宋锦怎么可能会怪她,让她好好待在学校里,不要担心她。
那丫头十分愧疚的挂了电话。
宋锦不理解这丫头放着学校安逸舒适的日子不要,非得在她身边当个忙前忙后的经纪人,毕竟她可是艺术院校的高材生,在她身边当个经纪人可是屈才了。
不过既是孟栖桐自愿,她也不会多说什么,既然她喜欢,就随她去吧,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呢。
上午拍摄结束,又到了午饭时间,艾草那丫头一早飞跑过来,喜上眉梢:“好消息好消息,今天的午餐听说是粉丝赞助,我刚才看到一辆奔驰开了进来,我的鼻子啊,已经闻到了烧鱼的味道。”舔了舔嘴唇,艾草一脸陶醉。
娄素颜轻笑道:“你那是什么鼻子,比狗鼻子还灵。”
艾草骄傲的扬眉:“你就羡慕嫉妒恨吧。”
娄素颜无语:“我有什么好嫉妒的,你有我美吗?有我有气质吗?有我名气大吗?既然你什么都没有,我为什么要嫉妒你,就你那狗鼻子?别开玩笑了,我对花粉过敏,鼻子灵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艾草:“……。”
宋锦静静的听着两人拌嘴,这时前方传来一阵喧哗,有热闹就少不了艾草,那丫头跑过去转了一圈又跑回来激动道:“那粉丝真是土豪,你们知道今天的午餐是什么吗?有虾有鱼有牛肉,还有甜点荤汤和水果,而且是人人有份,这得是多土豪的粉丝啊,要是每天都是这样的午餐的话,得多幸福啊。”
今日的午餐豪华程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不是用那种一次性饭盒装的,用的是那种多层的保温盒,打开里边的饭菜和汤都冒着新鲜的香气,剧组三十多人人手一份儿,还附带一个精致小巧的水果篮子,里边各色水果拼盘用保鲜膜裹着,搭配的鲜艳色彩令人爱不释手。
剧组所有人都沸腾了,暗自猜测是谁的粉丝,真是大手笔啊。
剧组最大牌的就是林玺,所有人都以为是林玺的粉丝送的,因此所有人看着林玺的目光都变了。
林玺一头雾水,暗想自己什么时候有个如此土豪的粉丝了,他怎么不知道?
宋锦的是阿银亲手交到她手上的,阿银当时看着她的目光格外复杂。
宋锦的饭盒和所有人的区别开来,显得要更大也更精致,盒身描绘着青色的花纹,极有艺术性和观赏性。
宋锦蹙眉看着手中的饭盒,却没有打开,艾草和娄素颜自是看到宋锦手中和她们不同的饭盒,立时就明白了,什么林玺的粉丝,这明摆着就是冲宋锦来的嘛,宋锦如今还没有正式出道,哪里来的粉丝,恐怕就是宋锦认识的人。
娄素颜挑了挑眉,凑过来笑道:“看来我们都是沾了你的光啊,送饭的人是不是在追你?如此土豪,姑娘你就从了吧。”
艾草也笑嘻嘻的凑过来,“小锦,快点打开看看,肯定和我们的不一样,让我看看是什么大餐。”
宋锦本就是剧组很多人关注的重点,在阿银捧着一个漂亮的食盒走过来的时候他们就注意到了,看着林玺手中和他们别无二致的饭盒,再看看宋锦手中那精致漂亮的食盒,还有什么好疑惑的。
什么林玺的粉丝,明摆着他们都是沾了宋锦的光啊。
这宋锦究竟是什么来头,这才第几天就有土豪送大餐来了。
宋锦敢肯定,这绝对不是洛秀干的,究竟是谁呢?就在宋锦蹙眉沉思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宋锦掏出手机看了眼屏幕上那张英俊的少年脸庞,眉头蹙了蹙。
他什么时候把来电显示设置成了他自己的照片,要不要这么自恋。
宋锦没注意到所有都盯着她的手机瞧,那高端先进的手机又一次震惊了所有人的眼。
看起来好牛逼的手机啊,竟然是透明的,那不是只有在科幻电影里才会出现的高科技吗?
宋锦走远了些接通电话,手机里传来一道飞扬明朗的少年嗓音:“怎样?我送的大餐还满意吗?”
宋锦微眯起眼:“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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