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常青儿反出旖旎宫
常青儿的这句话彻底吧所有人都震撼了一把,万易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不是日州人。
“当年我还小的时候,我父母将我带到了日州,但是我却不是日州人,虽然我加入了旖旎宫,但是在内容心深处,我还是华夏人。”
胡月高丢人丢到姥姥家了,他并不是不知道这里的人都是日州人,但是却没有人明着说出来,毕竟这也算是搞活经济,促进发展,现在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连他手下的这些警察们都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了。
“你……”
伊托兰妮狂喷一口鲜血,一口气没上来,竟然直接被气死了。
至此,盘踞在这里的日州人,旖旎宫的成员,出来常青儿之外已经全部变成了冰冷的尸体了。
“我本来想杀了你的,不过想了想,还是决定放你一条生路,不过你给我记住了,以后我地煞帮的兄弟走到哪里都不允许你抓,不然不管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有办法杀掉你的。”
万易一把将胡月高推开了,既然这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黄家都没有来人,看来黄家已经放弃这个地方了,万易自然也懒得去找他们,直接用吐火术将这些尸体烧成灰,再用借风术将这些骨灰卷走了,整个爵士夜总会里已经没有任何旖旎宫的痕迹了。
那些警察们被万易的吐火术给吓呆了,回去后纷纷托关系走后门向加入到万易的地煞帮中,政府部门也没有这么强大的人啊!
胡月高尴尬万分,让自己的亲信吧自己扶着下了楼,坐上警车一溜烟的会自己的警局去了,在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想报复,但是副局长的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这个念头。
“局长,事情有些不妙,我们手下的警察们纷纷加入了地煞帮,看起来,我们绝对不能轻举妄动,不然只怕不定哪天就会挨黑枪了。”
胡月高一下子瘫坐在那张柔软的座椅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很久很久,知道副局长走了他也不知道。
终于,胡月高一咬牙,颤抖着手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我要找两个人……”
万易看着站在眼前,和自己有过一次露水姻缘的常青儿,心中万分感慨,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要对我负责,”
常青儿的这句话让大家眼珠子掉一地,纷纷用钦佩的目光看向万易。
“老大简直就是种马,太强悍了,连这样的妞都能拿下,看来以后有必要多多向老大取经,交流一下经验。”
华威一脸贱笑的看着无语的万易,这叫什么事啊!万易真的没想到常青儿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这个,那个,好吧,既然是这样,那你就留在这里吧,以后这里就归你管了,对外你是我地煞帮的人,这总行了能吧?”
万易犹豫了一下,觉得常青儿能够深明大义,在关键时刻弃暗投明,说明虽然她是在日州长大的,但是在内心深处仍旧是华夏人,万易也不想抓住她在日州长大,又加入了旖旎宫这样的短处不放。
“不行,我不在这里,我要跟着你,你已经把我那个了,得对我负责。”
常青儿咬咬牙,还是说出了这句话,顿时让万易招架不住了。只得耐心劝解。
“我不是说我不负责,我的意思是,这里以后就是我们地煞帮的了,但是在开夜总会这种事情上,我们都不熟你的经验丰富,帮我看着点,反正这些都是自己的产业了,你不看着谁来看着?”
“这还差不多,你挑拨一些人过来,我同意培训他们。不过我有个要求,你必须经常来,不然我就去找你。”
听了万易的解释之后,常青儿终于不再反对自己坐镇在这里了,不过附带了一个条件而已。说这话的时候,常青儿用上了传音,只有万易一个人能够听到。
只听常青儿接着说道:“今晚你不准走,不然我就去找你。”
万易苦笑了一声,看起来这个常青儿是迷恋上自己的床上功夫了。不过对于这个要求,万易自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大家来到一楼的大厅中,万易看着身旁的众人,清了一下嗓子说道:“既然这个地方已经是我们的了,我的建议是,先重新装修一下,毕竟血腥味太浓了,而且风格上也不怎么样,这件事就有常青儿负责,钱从徐元帅那里拿,不够的话再来找我。另外这个夜总会的名字也需要改一下。大家说该叫什么好?”
“叫霸天夜总会,听名字就让人浑身气血翻腾,绝对是一个好名字。”
说话的是高枫,这小子最近迷上了网络玄幻小说,满脑子都是什么天呀霸呀的。倒是够霸气。他的话还没落音马上就被孙天尊反驳,
“没常识,叫什么都比较霸天好听,这叫什么破名字,我说应该叫金光夜总会,金光璀璨,又名销金窟,多好,又好听又实际。”
“西游记看多了吧?还金光,怎么不叫伏龙啊!”
“我看叫金帝比较好。”
“不对,叫地煞,正合我们地煞帮的名字,看谁敢不给面子。”
“哪有叫地煞的,还天罡呢,狗屁不通,这是夜总会,是消费娱乐的地方,又不是我们的总部,这样叫还不笑掉别人的大牙了。”
万易无奈的看了看众人,都莫衷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有不肯服谁,一个名字讨论了老半天也没有讨论出格大家一致认可的名字。
“叫地星夜总会可以吗?”
一个很小的声音从人群后面传出来,有点怯生生的,仿佛怕说错话了。
地星?这个名字倒是不错,名字中有个地字,而且自己的地煞诀也是对应地煞七十二星的,,从另一个意思来理解的话,地星就是草根明星,和万易的身世也非常贴切。
万易不由得向这个人看去,只见他隐在其他人身后,大约一米七八的个子,很瘦,长长的头发,看起来二十岁不到的样子,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
“小九,你出来,这个名字真的不错,我决定就用这个名字了。”
万易还记得这个人叫李九,从警在徐元帅的总部见到过他,因为比较年轻,一双眼睛清澈的仿佛一泓秋水,让万易很有印象。
李九扭扭捏捏的走出来,怯生生的看了万易一眼,赶紧低下头,心中万分的激动,没想到万易竟然记得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的名字。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万易心中略感愧疚,毕竟是自己手下的兄弟,自己竟然连对方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太不关心自己手下的人了。
“哦老大,他以前也在夜总会干过,是一个乐队的鼓手,架子鼓打的很棒。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干不下去了,又没有别的谋生手段,是我发现了他,让他加入到我们地煞帮的。”
万易不知道,但是徐元帅却对地煞帮每一个成员的过去了如指掌,这也是万易最看重他的地方,一个领导者,对下属的鬼信往往体现在一个很小的细节上。
比方说,突然有一天,你买了一个蛋糕给一个兄弟过生日。
一个蛋糕值不了几个钱,但是却能买一个兄弟的心,让这个兄弟知道,虽然平时你很忙,没有空理会他们,而且还让他们从事各种危险事情,但是他却知道,在老大的心里有自己,老大时刻都在关心着自己。
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有的地煞帮兄弟家境很好,他们为什么加入地煞帮?除了地煞帮本身之外,领导的为人处世才是真正令他们死心塌地的为地煞帮的发展而卖命的重要原因。
“是吗?小九,我想让你干回老本行你愿意吗?”
万易笑眯眯的看着他,弯曲燕不像刚才在四楼的时候那种强大的气势,此刻的万易仿佛是一个阳光灿烂的邻家男孩一样,看得含香和常青儿两人眼睛都直了。
“愿意,当然愿意了。”
李九没想到万易竟然真的会让自己来这里上班,刚刚看到拜在旁边的架子鼓就一阵阵的心痒难挠。
“要不我给老大们演奏一下,你们看怎么样?”
李九鼓起勇气,满脸期待的看着万易。
“好啊!权当庆贺了,打得好大爷有赏。”
华威怪笑着从兜里拿出一枚银行卡:“这上面的钱不多,才十几万。打得好这张卡就归你了。”
众人绝倒,这家伙不愧是贼头,十几万也是钱啊!竟然说送人就送人了。
徐元帅身后的那些兄弟们一个个非常眼红,纷纷恨自己怎么没有特别的能力让老大们欣赏呢,不然不光能露脸让老大们记住自己,还有十几万块钱可拿。
李九登上了架子鼓的座位,拘束的坐下来,手中摸到鼓槌的时候,突然心中就平静了下来,仿佛回到了以前一样。
一声踩镲的声音响过之后,震动人心的鼓声开始响起来了。从慢到快,一声声的鼓声仿佛吧大家带进了金戈铁马的战场上一样,竟然是赫赫有名的将军令,比西方的那些架子鼓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到最后高潮的时候,李九自我发挥了一段,那密集的鼓点仿佛每一下都敲击在大家的心上一样,纵然是不懂音乐的人挺了也异常的震撼。
这才是打击乐器的真正含义,万易觉得自己的地煞气在鼓点的打击下有种沸腾的感觉,总觉得要发挥出去才好。
一曲终了,李九讪讪的走下来之后吗,大家还沉浸在刚才那种悸动的感觉当中,看向李九的眼神都变了,什么叫宗师,但从打击乐这方面看,李九已经基本上达到了宗师的境界了,这样的人绝对是有天赋的,不然绝对不会有这样强悍的表现。
“好,很好,我们地煞帮果然是藏龙卧虎,这是三十万,归你了,不过你可要放好了,别被人偷了去,不然我可不再给你了。”
华威震惊之后,将手中的银行卡递过去,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头。
“只要您不出手,我想一般情况下不会丢吧。”
李九话一出口,顿时哄堂大笑,经过上次的事情之后,地煞帮无人不知华威乃是天下一等一的贼头。
“老大,不好了,婷姐被人非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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