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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感谢失忆


每日,我都会到更远的地方遥望一阵,期待着有一天,咄苾会骑着追风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如我们初见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我抱上马背,一气跑了几十里。

        然而,一连七日,草原的尽头都只有茫茫的草地与悠然其中的牛羊。

        秋风渐紧,我没有多少逾冬的衣物,丽君唤人来给我做衣物时,我索性叫她们多做几套突厥的服装,丽君说:

        “纤儿姐姐穿汉装时婉约清丽,穿上番邦女子衣物亦是英姿绰绰,难怪颉王会独独钟情于你。”

        我知是丽君打趣我,脸色微微一红,言道:

        “丽君就会取笑人,你穿了这么多年的汉服,大汗还不是一样的宠爱你?我还没见过你穿异族服装的样子,不如也做一套来?”

        丽君连连摆手,唇角虽挂着笑,可是眉目之间,却有一丝抹不去的愁色,淡淡的,很有一种漠然的感觉。

        “不必了,我与纤儿姐姐不同,虽然我是突厥的王后,但我亦是大隋的公主。”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不是平民,虽然大隋已亡,但她仍守着公主的气节。我常常想,她是公主,却叫我姐姐,那我又是什么身份呢?不管了,哪怕我也是公主,又有何要紧?能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才最重要。

        我甚至感激起我曾经的失忆来,若非如此,恐怕我也不能活得如此洒脱吧?就像现在的丽君,在荒漠草原中生活了大半生,命运却出奇的坎坷,而她除了默默承受,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尽管做了三代王后,可她眸中散发出来的忧愁告诉我,她从来都没顺心过。

        第八日,我穿上新做好的秋装,浅绿色的夹袍与大草原的颜色相似,里面是雪白的丝绸制作的长衣,长及膝下。头戴一顶丽君亲自为我做的白色羽毛做成的帽子,四周都坠着长长的银饰,及肩处,是一排银铃,再穿一双高高的马靴,直至膝处。

        隔着一盆清水,我看到自己的倒影是那样的洁白无暇,却比同样洁白的圣女更加轻灵多姿。

        把银白的长发往肩上一披,骑上我的雪玉,带了狗儿再次往咄苾离去的方向飞奔,一灰一白,在草原上格外显现,往来经过的牧民,都不由得多打量几眼。

        往远处眺望一阵,自然知道不可能等来咄苾,但是每每跑得更远些,我便总会觉得我离咄苾更近一些。

        “公主,天色不早了,王后还等着咱们用晚膳呢,回吧?”看着落日即将掩到山的那一边,狗儿劝道。

        “嗯。”我答应着,仍旧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终于明白什么叫做望眼欲穿。

        “等等——狗儿,你看那是什么?”就在狗儿掉转马头,而我也欲转身之际,忽见几匹大马飞奔而来,远远便听到马蹄声,那样的厚重,除了咄苾的汗血宝马,还有谁的马能有这样的声音?

        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虽然我明知希望渺茫,仍是忍不住多逗留了一会儿。

        “颉王去打仗,那应该就是大汗要回来了吧。”狗儿眺望一眼,言道。

        我早已料到大汗这几日会回来,但心里仍觉失望,大汗回来了,就意味着咄苾不会回来。

        “驾、驾”一行人骑马飞驰,扬起一片尘土,他们粗犷的声音已传至耳际,很快我便看到跑在最前面的人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脸上还没有长出突厥人特有的浓须,却是一脸的傲气,想来也是王公子弟罢。

        在其身侧的人衣着华贵,满面浓须,与咄苾倒有几分相似,只是眉眼之中,比咄苾多了几分凌厉的霸气,应该就是可汗了。

        “狗儿,咱们避开吧,等他们过去,咱们再回。”我闷闷不乐,心中更加失落,言道。

        狗儿答应一声,我们打马让开道路,来至一侧的深草之中。

        “咦?大汗王叔快看!那草里有一匹白马很好看!”那为首的少年发现了我们,突然喊道。

        原来是大汗的侄子,大概是已逝的始毕可汗之子吧,难怪这样的傲气与嚣张,据说正是因为他还年幼,所以始毕可汗去世后,才没有把可汗的位置传给他,而是立了他的弟弟俟利弗设为可汗。

        “什钵苾,不要乱来,天黑之前要赶回王庭!”大汗显然很急,应该是日夜兼程而来,满面皆是风尘,可他的眼神中却带着一丝向往与焦急,恨不能立刻插上翅膀,飞入王庭,难道他是在思念丽君或者其他几个侧妃吗?

        “王叔莫急,我去去就来。”什钵苾言毕,扬起鞭子,他胯下的宝马便飞驰而来,而我与狗儿,却避无可避,只得从深草中出来,希望能向他们表明身份,免得生出不必要的误会。

        “吁——”什钵苾在我们面前停下,满脸的桀骜不驯,看着挡在我前面的狗儿,长鞭一举,言道:“你们的白马本王买了,明日你们去王庭领一百头羊来!”

        听他的语气,我这马还必须卖给他了,若是旁的我倒也不在意,毕竟不愿惹事生非,但这雪玉是咄苾送我的,我岂能把它卖掉?

        虽然突厥人蛮横,但也不至于这般无理吧?狗儿也知对方身份,毕竟我们是寄人篱下,他和颜悦色陪笑道:

        “殿下,我们这马不能卖。”

        “什么?不能卖?!”什钵苾瞪得眼大如铃,显然没料到我们会拒绝,毕竟一百头羊可是小数目,换一匹马绰绰有余了。

        “是的,我们这马不能卖,请殿下另寻其他的马吧。”狗儿抱抱拳,歉声道。然后掉转马身,言道,“公主,咱们回吧。”

        我点点头,转过身,没想到什钵苾却突然大怒,高喝一声:

        “本王要买的马还从来没人敢不卖过!好,你们不卖,本王却非要不可!”

        言毕,他扬鞭朝我抽来,我只听到身后呼呼的风声,心中暗道不好,他这一鞭子下去,我恐怕要皮开肉绽了。

        雪玉却似极懂事一般,猛然向前飞奔,我虽躲过了什钵苾那一鞭子,但他却恶狠狠的抽在了马的后身上,雪玉痛得一惊,两蹄猛然前抬,控制不住的猛的跳起,嘶鸣几声,竟狂奔起来。

        我脸色大变,从来没见过雪玉这般疯狂,大约是以前被我宠坏了,从不舍得打它一下,所以挨了这一鞭子,它有些承受不住。

        我想尽力稳住雪玉,可是它却横冲直撞,根本不受我的控制,几次都差点被它掀翻在地。忽然觉得刚才什钵苾那一鞭子没这么简单,否则雪玉向来温驯,不该惊吓至此。

        我拉紧缰绳回头向马后身看去,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原来什钵苾的鞭子是刺鞭,所谓刺鞭,是鞭子上带了七七四十九跟钢刺,打在人的身上,可以把人身上的皮肉连带着拔起,而雪玉的后身,就尽是血窟窿,雪白色的毛发也全被染成红色。

        我心中一痛,我在突厥的朋友不多,雪玉已陪伴我半年,我早已把它也当作自己的朋友了,可是今日却惨遭毒手,恐怕以后都不能再在草原上飞奔了。我更不敢想像刚才那一鞭子如果落在我的身上,会是什么样子,只觉心内寒气逼顶,而雪玉却更加的疯狂,竟然朝不远处的湖泊奔去。

        缰绳已磨破我的手心,可是我仍然无法控制住雪玉,只能任由它痛得四处乱撞,正心疼不已时,忽然一匹汗血宝马逼近了我,很快便追到我的身边,明晃晃的弯刀在我面前一闪,一道白光过后,雪玉的马头已经落地,看着喷涌而出的鲜血,我顿时怔住了。

        就在即将随着雪玉的尸体跌倒在地时,被一条有力的臂膀抱起,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已经安稳落地。

        “雪玉——”我挣脱那人的束缚,扑在雪玉血肉模糊的尸身上,痛哭不止,而雪玉,却已成了无头之尸。

        雪玉已变成血玉,身上的毛发尽被鲜血染透,我抚了一手的血,哭着扭身,朝刚才杀雪玉那人吼道:

        “你为什么要杀雪玉?!你这个凶手!”

        透过朦胧的泪眼,我看到他一身华贵的衣服,正是大汗。

        可是,他杀了咄苾送我的雪玉,我没有办法再顾什么礼数。

        “纤儿——”他竟无视我的质疑,双眼闪出无限的光彩,激动道,“真的是纤儿,你穿上草原的服装,比以前更加美丽了。”

        他认识我?或许吧,毕竟我曾昏迷三个月,他在我昏迷时见过我,也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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