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二章糖香
话说来京城一个半月了,许暮舟虽然几乎没有出过门,但他其实也没闲着,忙活了两件事。
其一,与红花会有关。不管怎么说,许暮舟好歹是这第四十八堂的堂主,手下一百多名弟子听他调遣——尽管经过突如其来的洗礼之后,只剩三四十人了。
许暮舟还算有良心,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他总得解决。
所以他就让那三四十个人,做起了“跑腿”生意。京城富贵人多,平日里想要个什么小物件,亦或忽然嘴馋了想吃一口哪家小店的饭食,自己没空出门,派小厮去买又得等待许久。
这时候,如果有轻功卓绝的武林人士送货上门,岂不美哉?
原本这四十八堂的一干高手,没人愿意去做这码事,认为许暮舟是在把他们当猴耍。
结果这项生意的火爆远远超乎他们所有人的想象,一天便可入账十几两雪花银,在这个修复重建的节骨眼儿,这般可自给自足的收入,如雪中送炭。
很快,第四十八堂成了红花会在京城中最富有的分堂。其他堂下弟子,都纷纷抢着要加入。
而这第二件事,便是要阿鸢做起老本行,在京城也建立一个自己的“情报网”。
阿鸢原本以为京城地广人多,自己又是新来的,这活儿一定不好干。却不想竟是意外的顺利。
京城人多,意味着混混、流氓和小乞丐也就多,他们自己就三五成群的拉帮结派,给有钱人当眼线。
什么消息都打听得到,只要肯花钱。
阿鸢就是从他们口中探知,下个月的下旬,皇城中的凤芜郡主所招的新婿入门,到时,郡主会在皇城外的酒楼设宴。
“只是不知具体是哪座酒楼。”阿鸢回来跟许暮舟汇报:“听说凤芜郡主是皇城中少数与沈王爷关系交好的皇亲。”
“郡主新婿过门这种事,若是设宴的话,庄摄政王应该会去的吧。”
许暮舟沉思了一会儿,也没答这件事,反而是跟阿鸢说要在京城里发展自己的人脉。
“既然他们有自发的‘眼线’组织,你便去分一杯羹吧。”
又一个月过去,冰雪总算消融,冻结的河水也恢复了畅流,尽管天气仍是冻人得很,但京城已经迎来了春天。
沈毅腹中的孩子已经足六月了,如今肚子隆起的愈发明显,再宽大的氅袍亦难遮住。
好在沈毅本来也没想遮掩,旁人的眼光,他历来是无所谓的。
司衡和管家付逍棠在帮沈毅挑选今日赴宴的衣裳,付逍棠说郡主为新婿办的宴席,去的话,应当穿着颜色亮丽些的衣服。
司衡又说颜色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宽松厚重,好尽量叫人不去在意沈毅的肚子。
沈毅在一旁阅看案卷,听到此处,抬起头来:“太过贴身和厚重的衣物,对我腹中胎儿不好,避开这个类别便是。”
司衡偷偷叹气,心说他表哥还真是孩子好,便万事都好,对自己都没这么精挑细捡过吧。
回头一看,正好见沈毅用没握笔的另外那只手,轻轻抚着肚子。自从胎气坐稳,胎相也有所显现之后,他表哥便养成了这个习惯。
今日是凤芜郡主新婚之后的宴席。以凤芜郡主的地位,皇城中所有年轻的皇亲国戚,几乎都要尊称她一声姑姑,沈毅他们几个也是一样。
且这位姑姑善骑射、懂兵法,领兵出征之时,也是叫敌国军队畏惧的将领,许是身上有好多相同特质的缘故,她与沈毅,一直很聊得来。
如今她新婚之宴,只对皇城里的几个人送了请帖,沈毅正是这其中之一,因而他自百忙中抽出空来,必要去赴凤芜姑姑的宴。
沈景和与司衡也都想跟着去。
倒不是他们也都跟凤芜郡主交好,而是这两人从小都爱跟着沈毅,跟到现在都习惯了。
偌大一个摄政王府,那么多未处理的公务,总得留个人看家。
两个人便为此暗暗相争起来。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每每遇到这般“二择其一”的情况,两个年纪小的,都有“争宠”的嫌疑。
沈毅看不下去,便亲自指定道:“行了,景和跟我去。”
司衡气不打一处来,“吼!又是他跟你去,庄白你就是偏心他!”其实司衡也不是真心怨怼,只是小孩子脾气随口胡说。
最近的一次赴宴,正是司衡与沈毅同去的,轮也该轮到景和了。在这种公断上,沈毅从来不会偏向于谁。
但是每每被司衡如此抱怨,沈景和内心都会抑制不住的欣喜。尽管他也知道堂兄选他随行,并不存在偏袒,但司衡的嫉妒,却让他由衷的高兴。
就好像他真的享受着堂兄的“偏心”一样。
沈景和把这些见不得天日的心思藏在心底,沈毅一点也不知道。他只带着景和,一同坐上车驾,前往赴宴的酒楼。
这栋酒楼是凤舞郡主的私人产业,平时也会向平民开放,要摆宴席时,这里便是最好的相聚场所。
宴席设在第三楼,这楼层之间,相连的楼梯较高,楼道也比较宅,景和想扶着沈毅上去,却是被沈毅拒绝了。
他抬头挺胸,步伐稳健的走到第三层,甚至连气息都没有乱一丝,不看肚子前头的弧度,全然不像有孕之身。
“庄白,到这边来坐。”沈毅一露面,凤芜郡主便看到了他,并让人坐到离自己身边最近的一个位置上。
而郡主的右侧,则是她新婚的夫婿。
凤芜郡主成过两次婚,第一个夫郎带兵出征,死在了战场上,而这第二个,她便选了今年考上文职的新科状元郎。
只是毕竟是第二次成亲,远不能像第一次那般举行盛大的婚宴,于是她便只宴请了一圈私交甚好的亲友。
宴席上,还有丰国第一猛将胡伯志,胡大将军。当年先帝病危,钦点辅政大臣,除了老摄政王沈烨,便是胡国将军胡伯志了。
现如今丰朝政权、军权分离,近乎全部的掌兵之权,便是握在胡大将军手中。
凤芜郡主先叫人上了一盅燕窝,摆在沈毅面前,是专门为他准备的。“庄白,我看你这肚子养的还不错,补品什么的都有按时吃吧,回头我再让人送一箱血燕燕窝去你府上。”
“够你用到生产了。”郡主又问,“对了,你这头是几个月了?”
沈毅谢过郡主的好意,一边答道:“六个月。”
“那算算日子,这孩子应当在那春末夏初的时节降生。挺好的。我还记得当年你娘怀胎十月,结果你这个小子磨人,痛了她整整三天才肯出来。”
“但愿你肚子里这个,能让你少吃些苦头。”
凤芜郡主在沈烨夫妇生前,就与沈家走的很近,当年沈毅从娘胎里出来,还是个小团子时,十来岁的郡主便见过他。
而沈毅听郡主说起自己亲娘的旧事,脸上也会露出鲜见的动容,虽然,一瞬间也就过去了。
这时,外头郡主的随从前来传话,说是宫里来了人,还带了一马车喜庆的贺礼,要祝贺郡主新婚之喜。
“宫里人”,凤芜郡主一听便知是金千岁手下的那几个总管太监,她一口回绝:“我这请帖都未送与他,又怎么好意思收人家的礼?”
“你去告诉他们,不管是阉人的礼,还是阉人的人,我这里都不欢迎。”
“金千岁那么喜欢监视我,今日这宴席上都有谁,他应该也知道得很清楚,不必拐弯抹角来试探。膈应人。”
老摄政王沈烨与金千岁不和,凤芜郡主是沈家这一边的,自然也跟金大总管不对付。
今天是她的喜宴,却没有给金千岁送请帖,已是郡主表明了态度。自家人的家宴上,不谈国事,更不想被阴魂不散的人打扰。
估计金千岁自己心里也是清楚的,却还是要派人来走一趟。
这并非他闲的没事做,而是他有意告诫凤芜郡主和前来赴宴的所有人,你们的一举一动,都尽在我的掌握之中。
一个时辰过去,夜幕浸染了天空,凤芜姑姑的宴席也至尾声,沈毅从那酒楼里下来,小厮去牵马车的功夫,他在路边站了会儿。
忽然,旁边有一阵一阵暖融融的糖香飘来。
这味道好像是糖炒栗子?
沈毅本是不喜欢吃甜食的,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在闻见糖香时回头看,这一看,便瞧见了一个穿着小摊贩衣物的少年,在距离酒楼二十步之邀的地方,支了一个糖炒栗子的小摊车。
不止糖炒栗子,还有冰糖葫芦。
而这摊贩少年的身旁,站着一个如同从玉面观音的画像中走出来般的男子。
即使夜色如墨,没有足够的光线衬托他的脸,他周身却也仿佛有一股清水出芙蓉的绝俗之气,之要他站在那里,眼里就容不下旁人。
“冰糖葫芦酸甜可口,正适合有孕之人食用。”许暮舟站在小摊车边,眼睛不曾看向来人,但话却是对他说的,“沈王爷,要不要尝一串呢?”
阿鸢死死盯着摄政王的表情,只见他眼睛里好像有一刹那的震动,但立马又消失了。
隔着夜色看不真切,阿鸢只知道沈王爷是带着一脸并不认识他们的神情,从摊车前走过。也没有回应少爷的话。
倒是他身后一个没见过的华衣公子顺便走过来,留下了一句“不必了”。
“少爷,庄沈公子是不是想起了以前,却又把我们给忘了呀?”阿鸢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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