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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出手


  流量明星的塌房不仅给庄逸和金点旗下的艺人带来了一定的热度,同时还暴露出国内饭圈的种种乱象,这引起了网信办的关注。

  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对各大互联网平台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严管明星经纪公司、规范粉丝群体账号、严禁呈现互撕信息、清理违规群组版块、不得诱导粉丝消费、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等十项要求。

  这是针对全网的通知,乐享科技自也无法幸免,按要求连夜整改。

  所幸乐享科技旗下产品的违规现象不严重,损失微乎其微,受伤最重的是微博和腾飞视频,前者的“养成类节目”和后者的“超话榜单”遭到新华社的点名批评:

  “自2020年‘偶像元年’以来,造星节目迎来快速发展阶段,在层出不穷的‘养成类’偶像节目中,资本参与了偶像从‘练习生’到‘明星’的每一个环节,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对粉丝的‘钱袋子’进行反复‘收割’……

  一些网站的‘超话榜单’鼓励粉丝通过签到发帖等方式换取积分,再将积分送给偶像来刷排名、打榜。粉丝数量越多排名越高,偶像流量价值也就越大;

  一些节目组通过‘购买冠名商的产品扫码投票’等方式,怂恿粉丝购买指定产品,为广告商带来巨额回报;

  还有一些营销机构通过数据造假、话题炒作、控评控场来制造流量明星,甚至利用粉丝之间的“口水仗”搞所谓的“黑红也是红”的无底线炒作……”

  该通知一经发布,全网叫好,而从不炒作从不运营的庄逸、江怡宁等艺人再度作为正面教材,被官方媒体以不点名的方式报道,文章指出:

  “乐享也表示,2024年6月至今,乐享针对粉丝互撕谩骂、未成年人应援打榜等行为,排查清理违规视频7864条;清理互撕谩骂、挑动对立、刷量控评相关评论内容241.9万条,其中处理诱导打榜评论80.5万条、互撕谩骂评论57.2万条、刷量控评评论55.5万条。

  未成年人容易将‘偶像’作为自己的模仿对象,会不断地美化和合理化偶像的行为,因此,公众人物更应注重自己的言行,促进年轻人培养向善的集体情感、实现自我表达和自我价值。

  事实上,我国社会从不缺乏优质的‘偶像’,他们或是才华横溢的音乐人,或是脚踏实地的演员,或是专业过硬的影视动画制作者,他们不仅在国内大放异彩,更享誉全球,为我国的文化输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在‘流量至上’、‘泛娱乐化’等不良导向下,一些资本无视社会责任感,在饭圈串起了‘偶像—粉丝—商业平台—娱乐经纪—营销机构—广告商—厂家’各个利益集团,无所不用其极收割粉丝特别是未成年粉丝的钱袋子……”

  看完这则通知,沈亦泽就明白,饭圈和靠饭圈养活的流量明星们的路走窄了。

  能不能彻底正本清源还很难说,毕竟刀子没有落到资本的头上,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但至少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圈内的风气会得到一定的改善。

  这对所有不搞粉丝经济,坚持以作品说话的影视公司而言,无疑是极大的喜讯

  然而2025年注定是产业地震的一年,这个产业不仅指文娱,还包括互联网。

  三月上旬到中旬,全国两会在燕北召开,在开幕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沈亦泽很清楚这话意味着什么,国内真正符合垄断和无序扩张定义的企业只有两家,针对性不言自明。

  这两家企业以互联网起家,一个做电商,一个做社交,最终殊途同归,均成为投资巨头,他们涉足的领域涵盖本地生活、医疗、出行、金融、文娱等方方面面,且几乎在每个领域都没有别的竞争对手,只有彼此。

  消息一传出,包括腾飞、蚂蚁在内的十余家互联网企业股价狂掉,在短短一天内共蒸发掉超两万亿的市值。

  四月初,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清查互联网垄断案件,41期垄断案件中,腾飞涉及的有9期,被处罚450万元。

  不仅如此,沈亦泽还得到消息,有关部门将对飞飞音乐的不正当竞争和非正常收购进行处罚,金额或将达到100亿。

  说起来,在飞飞音乐崛起之前,全娱音乐其实也处于垄断地位,之所以没有处罚全娱音乐,是因为垄断本身并不犯法,利用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才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全娱音乐从未利用垄断的地位限制其他平台的发展,也因此,飞飞音乐才能靠着砸钱迅速崛起,但崛起之后的飞飞音乐干了两件事,这两件事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这也是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罚的原因。

  第一件事是搞独家版权。

  最著名的案例是环球音乐版权授权的争夺。两年前,占全球唱片市场30%的环球音乐在国内开放授权合作,大家都知道这是必争的一战,因为拿下环球就能接近垄断了。

  当时国内有资格参与竞争的只有全娱音乐、飞飞音乐、乐享音乐和蚂蚁系的虾咪音乐。

  最开始环球音乐对非独家合作的报价是三千五百万美元,折合过来也就两亿出头,四家平台都负担得起。

  结果飞飞音乐找到环球音乐的总公司,发过的维旺迪集团,开出3.5亿美元现金和1亿美元飞飞音乐期权的报价,要求就一个:只能跟飞飞音乐一家合作。

  全娱音乐是由丁文杰亲自带队,听到这个价格后直接就怂了,更不用说实力和决心都不如全娱的乐享和虾咪。

  据说这个价格报上去之后,掌管蚂蚁大文娱的老总直接问了个灵魂之问:“我们能不能不买版权只签音乐人?”

  蚂蚁甚至都没有想好到底该怎么做文娱,方向一直在变,何况腾飞一来就把入场的门槛拔高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

  在独家版权的竞争中,音乐流媒体最终只剩下几家巨头,小平台要么卖身要么凉凉,后来连虾咪音乐也被淘汰出局,沈亦泽更是直接放弃了版权收购,只做独立音乐。

  飞飞音乐靠着财大气粗成功集齐了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环球、索尼和华纳的独家版权授权,掌握了国内音乐版权的90%。

  因为在音乐版权上占据了绝对的垄断,所以飞飞音乐也在市场竞争中一举超过全娱音乐,且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全娱音乐虽是曾经的霸主,风评也很好,现在的用户数却只有飞飞音乐的四分之一左右,收入差得更多,去年全娱音乐的总收入只有50亿左右,远低于飞飞音乐的290亿。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尝试过打破飞飞音乐的这种事实垄断地位,但是那次出手的效果不太好,原因就在于飞飞音乐在音乐版权市场挖的护城河实在太深了。

  去年7月,国家版权局约谈飞飞音乐、全娱音乐和乐享音乐,要求这些公司把99%的版权拿出来做交叉授权。

  其实这次约谈的主要目标就是飞飞音乐,飞飞音乐握有超过6000万首音乐的版权,全娱和乐享的版权数加一块还不及腾飞的三分之一。

  但也因为飞飞音乐的版权太多了,即使开放了99%,也还剩下60万首,而国内音乐消费者常听的歌曲在3万首左右,所以飞飞音乐便把绝大多数知名艺人的音乐版权留在了手里,只开放了冷门歌曲的交叉授权。

  沈亦泽很庆幸当年没有将独家授权卖给腾飞,否则情况只会更糟,可即便如此,飞飞音乐对市场的垄断地位依旧没有改变。

  截至2024年年底,乐享音乐的日活只有一千万左右,全娱音乐不到两千万,而飞飞音乐凭借社交软件的引流和版权的加持,日活早已破亿。

  更关键的是,乐享音乐和全娱音乐近三年的亏损分别超过30亿和50亿,而飞飞音乐2025年第一季度的净利润就达到了12个亿,无论比哪项数据,都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资本的集中与垄断对音乐行业造成了巨大伤害,除了稳定发挥的庄逸和江怡宁、余笙等业已成名的音乐人,新生代几乎断代了,出的歌一首比一首口水,华语乐坛近几年似乎挂上了倒挡,一年不如一年。

  这是因为占据了垄断地位的飞飞音乐并没有如当年的全娱音乐那般鼓励原创,而是更加关注音乐的投资回报率,怎么赚钱怎么来,根本不会关注音乐本身。

  在飞飞音乐的引导下,流量逐渐成为音乐人最重要的评判标准,而非质量。

  飞飞音乐的主要收入来源分为社交娱乐服务、在线音乐服务两个部分,所谓的社交娱乐服务就是直播、粉丝经济等衍生娱乐服务,这部分业务占到了总收入的65%。

  在线音乐服务就是广告和音乐订阅,只占总收入的35%,而音乐订阅服务只占总收入的21%。

  虽然总营收和付费用户都在增加,但平台的在线音乐月活跃人数却在下降,反倒是娱乐业务的月活在逐年上升。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飞飞音乐虽然拿到了国内超过90%的版权,但也只是把音乐当作流量入口,为直播、粉丝打投等娱乐业务和广告业务进行引流。

  比如飞飞音乐就直接鼓励粉丝为偶像和偶像的歌曲打榜,还专门设置了虚拟币和人气榜,引导用户在打投上互相竞争。

  这也是为什么飞飞音乐的人气榜、畅销榜等榜单上,排名靠前的都是流量明星。

  平台更关注的是音乐的流量,是音乐的商业价值、播放量和转换率,至于音乐风格是大众还是小众、质量是高还是低、词曲高级不高级,腾飞压根不在乎。

  相对于传统的音乐人,口水歌和流量明星的搭配才更具商业价值,既然能轻轻松松赚快钱,有几个人会劳心劳力赚慢钱呢?

  正如马腾飞所言:“最高效的盈利方式,不是用户喜欢什么我们就去生产什么,而是无论我们生产出什么,用户都只能接受,不管他喜不喜欢。”

  他几乎做到了。

  国家有关部门连续几次对音乐行业出手,根本目标是想让音乐行业良性发展,通过版权正规化合理化让真正的音乐创作者享受红利。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仅意外催生出飞飞音乐这个垄断巨头,还没能实现增加创作者收入的目的,甚至飞飞音乐还成了音乐行业的一大障碍。

  飞飞音乐通过独家版权达成垄断的事实,而独家版权本身就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只是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不宜强制执行,但飞飞音乐接下来做的事正好落下了口实。

  去年年中,腾飞以估值业务投资中国音乐集团,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的单独控制权。整合后的中国音乐集团更名为腾飞音乐娱乐集团,并于去年年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次收购前,中国音乐集团由几个自然人共同控制,收购后,腾飞获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规:“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而腾飞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并未向相关机构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4月,市场监管局公布处理结果,飞飞音乐因为在收购中国音乐集团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因此处以100亿元的罚款,并且飞飞音乐必须放弃版权的独家代理权,取消引导消费的明星榜单,限制每个账号单次购买专辑的数量。

  腾飞的千亿音乐垄断梦正式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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