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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舌战临德殿(四)


  徐谨不与萧渊争辩,她直直看向赵淳载,真诚地说道:“陛下,小人来自市井,当日械斗一事,小人也有耳闻,事情也许不像陛下想得那般。那日京畿营与京兆府两位大人各自带人前去抓捕刘洪良时,刘洪良未曾反抗,十分配合,可见其心性行径之磊落。”
这是有人立马反驳:“这正说明此人心虚!”
“是心虚,还是知法守法,问心无愧?”徐谨谦卑地询问。
萧渊身边又有一人喝道:“笑话!当街行凶、致人重伤,这叫守法?”
“陛下,淮阳侯小公子重伤在床,靠人参续命,小人深表同情。但刘洪良年近五旬的父亲同样重伤在床,却只能凭借对儿子的担忧吊着一口气,小人对此,亦感痛心!”
众人听着少年与他们的驳辩,慢慢地都来了兴致。
赵明庭和陈同非见龙椅之上的皇帝并无不满,都暗自松了一口气。
“不是这样比的吧!难道他没钱买人参,还是三公子的错,是淮阳侯府的错了!”冯康冷笑一声。
“小人没有这样说。”
“你这少年颠倒黑白,强词夺理,竟敢在陛下和群臣面前大放厥词!”
“小人确实没有说过,小人只是去刘家探望过刘伯父,说的都是实情。”她顿了一下,又道:“陛下,水有源,树有根,小人也不知,是谁先惹了谁,谁又打了谁,谁又还了手。陛下,此事应如颜大人、窦大人、黄大人等人所说,开堂审理,断个清楚。”
“胡说八道!陛下,起因是那刘洪良借小儿钱财屡屡不还,还口出狂言!可怜宝成不敢与我细说,又怕我恼他花钱大手大脚,这才去找他与他父亲理论……我的儿,可怜你左右为难,两面受气……”
萧渊神情悲怮,乍一看确实让人动容。但被赵明庭一句话重伤后,他再也不敢提要将刘洪良如何如何,只待皇帝做定夺。
赵淳载安慰道:“萧卿莫要难过了。”
赵明廊跟着赵淳载后面亦说道:“萧大人,此事自有公道,你且不必着急……”
……
徐谨见萧渊这般,为了自己的儿子,要逼死别人的儿子,无法同情他。她接着说道:
“陛下,小人有一言,还请陛下赎罪。”
赵淳载抬了抬手道:“朕不是乾刚独断之人,你勇气可嘉,只管说来就是。”
“谢陛下。”徐谨拜了一下:“身为堂堂七尺男儿,骨子里本应有那血性之气,若是有人来打小人的父亲,小人必以拳头还之,打得他爹娘都认不出来!”
“大胆刁民!竟敢在御前口出狂言!”王忠皱眉一眼,却被赵淳载打个手势制止了。
父亲……赵淳载看着下面那张年轻而清隽的容颜,有一瞬间的失神。
“你放肆!你在说谁!”萧渊听了此话更气:“陛下,您听听,黄大人好生厉害,连太子殿下的人也替他们说话……打人有理,我大魏还有王法吗?”
徐谨道:“陛下,遇袭反抗并未违反律法。”
“我儿当时并未打他刘洪良!”
“身为我大魏的八尺男儿,父亲挨打,儿子不护,来日若国挨打,谁护?”
好犀利的问题!
徐谨一字一字问出口,竟给萧渊问得哑口无言!毕竟他是皇帝的心腹,世人眼中“保皇党”头目,一切都以皇帝、以赵氏江山的利益为重。
徐谨的话萧渊无法反驳,一时也镇住了群臣。就连上首的赵淳载也变了脸色,陷入沉思。
这话,谁敢接?
黄松满意地眯起了他那双月牙眼。
赵明庭看着不远处倔强的身影,不禁又气又满意,拿他真是没有办法。
赵明廊认真地盯着徐谨,他就是从今夜开始,真正注意到了她。
徐谨趁势接着说道:“至于借钱不还一说……陛下,小人对刘洪良的一句话记忆深刻。他说,有匪君子,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即使独处,别人看不见也听不到,依然不会做违反道义和律法的事。君子要意志坚定,保持美好的品行。这样的一个人,小人不相信他会是那等无情无义无信无德之徒。”
萧渊双眼一瞪:“他又何曾说过!”
黄松笑笑开口:“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卑以自牧,含章可贞。陛下,微臣亦有听到。”
萧渊等人被这一唱一和堵上了嘴,他一张历经风霜的脸上青白无光,不禁咬了咬牙。
殿上一时安静下来,赵淳载轻轻地,笑了。当他说让黄松秉公审理刘萧一案时,徐谨很开心,她也笑了,那个笑容很干净,也很好看。
“陛下!”
就在大家以为事情已然结束了时,萧渊突然又开口了!
“陛下,就算审案之后再行定罪,刘洪良此人,也不能参加殿试!”
赵淳载疑惑地问道:“为何不能?”
萧渊坚定地解释说:“因为他犯了我朝定宗皇帝的名讳!参加殿试,入朝为官,于礼法不和!”
名讳!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萧渊会提名讳一事!
古时确有避讳一说,所谓避讳,指的是一、避君王,二、避长官,三、避圣贤,四、避尊长。但在近几朝,已经极少会讲究避讳这件事。虽是极少在意,但毕竟是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东西,无可反驳。
刘洪良,犯了定宗皇帝赵真宏的名讳!
赵明庭看着萧渊他们,沉沉地开了口:
“避讳一说,太过严苛,在我朝很少提及。”
萧渊转过头来:“殿下,即便很少提及,也是律法规定的,不是臣杜撰的。”
“陛下,避讳确实在我朝律令中有所注明。”席间也不知是谁开了口。
赵淳载有些为难,避讳这个事嘛……
徐谨见此,动了动眼珠,脑中疾速飞转……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赶忙道:
“陛下,韩愈曾在《讳辩》中提及,二名不偏讳、不讳嫌名。”
殿内文官听此不由暗道一声好!
“其中二名不偏讳最早见于《礼记》——《典礼上》、《檀弓下》,刘洪良与先皇帝的名同是两个字,重一不算犯讳,同音不同字不算犯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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