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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商业互吹


一众围观党立刻兴奋了起来。

        远见不如闻名,名头吹得再响,气势抖得再炽,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都不如亲自下场露两手来得更有说服力。

        再者说了,他们不远万里,千里迢迢赶来,不就是为了亲眼见证一场龙虎相争吗?

        王长明感叹道:“第一场就要上,咱们这小师弟锐气很足嘛。”

        王秋生有些惋惜道:“咱们哥俩也该走了,没看见叶凡都赶着去抽签,准备争天下第七八九十了吗,可惜了一场盛会,只能让后辈们多拍几段短片回去欣赏了。”

        稀稀拉拉二十余名圣道境界的剑手纷纷离去,到了此时,已经没有还怀着侥幸心理的宗师境剑手想着浑水摸鱼了。

        毕竟,泰山论剑虽然名为论剑,只决高低,不决生死,但刀剑无眼,不说陨落,就是缺个胳膊腿儿,对于很多“武林名宿”而言,都意味着灭顶之灾。

        毕竟,江湖人每个仇家的真是少之又少,一朝武功丧尽,被人屠掉满门,连带着女眷统统奸杀的事不胜枚举。

        高台上。

        剑皇两条花白的长眉轻抖了下,不咸不淡道:“纵观剑道万古,像你这般年纪的剑仙也是绝无仅有,老夫也很欣赏你,但你积累太浅,如果撑不住的话还是早早认输为妙,免得一颗剑道新星就此陨落。”

        李白哑然失笑:“前辈过誉了,只是若就这么轻描淡写陨落了,那恐怕也称不上是什么剑道万古,前所未有了,倒是来时就听说了剑皇前辈有意指点指点在下的御剑术,今日前辈大可尽情指点。”

        剑皇点头道:“咱们不是儒家子弟,不讲究什么唇枪舌剑,所以你我也不需做什么口舌之争,孰强孰弱,手底下见真章就是。”

        言罢,剑皇直接一跃而起,来到了玉皇顶上祭天的广场上。

        他高声道:“老夫佩剑名为定光,可聚日月光辉于刃尖,是曾经商王室镇国神兵之一,后周代商,此剑机缘巧合,便流入蜀中。”

        李白微微颔首,这把剑的名头他也听过,虽然不如欧冶子的作品有名,但也绝非凡品。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曾云:“殷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岁次甲子铸一剑,长二尺,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倒是剑皇的态度让他有些惊讶,看起来,敌意倒也没他想得那么大,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剑客争强好胜是理所应当,但若蝇营狗苟,那就是鼠辈了。

        只是传闻中剑皇独孤信为人暴烈,看来百年枯坐,性子倒真是磨砺了不少,最起码一名剑客的风度还是有的。

        李白起身,拱手一礼道:“早听闻殷太甲钟情于剑,太甲定光之名今日一观,果然名不虚传。”

        他望向剑皇身畔相伴的一柄明晃晃的青铜古剑,居然与千年之狐记忆中,亲眼目睹的轩辕黄帝剑有几分共通玄妙,若商朝犹在,此剑的威能,怕是要比赤霄剑还要强出不止一筹。

        只可惜......

        李白起身,落入场中。

        “晚辈有望舒四季双剑,望舒剑乃昆仑山上古琼华剑派倾全派之力历经三代,集天地奇珍打造而成的仙剑,取月神望舒之名,意为......”

        “四季剑则是稷下某位不知名的机关大师亲手所铸,藏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力。”

        两人交谈起来。

        ......

        彼方,刘邦,嬴舞也是遥遥相对,秦国西南边境与楚汉之地相交,二者是天生的对立者。

        卧榻之侧其容他人安睡。

        对秦国而言,楚国的掌控者是故楚大将项燕后人,与秦国有不共戴天之仇,对楚汉而言,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之后,便如一头虎视眈眈的恶狼,军功爵制驱动着它,永远都是欲壑难填,而相比较南方强悍的魏国而言,被阴阳家搞得遍地狼烟的楚汉之地,就像是强秦口中的肥肉一般,只差下嘴了。

        而阴阳家再强,也绝无可能直撄大秦兵锋,毕竟,现如今的大秦,可是东方诸国中,唯一一个有希望与大唐比肩的超级大国。

        而且,指望阴阳家来当楚汉之地的保护神,对楚汉这两个掀起反阴阳家大旗的诸侯国而言,也委实太过可笑了些,到时,就是秦国真被阴阳家打退了又能证明什么?

        证明阴阳家比楚汉更适合统治大河之畔吗?

        “弹丸小国,也敢称汉。”嬴舞清冷的笑声响起,“若是就此将你斩杀,估计等本宫回咸阳时,就能看到你那小国灭亡于我大秦兵锋之下的邸报了。”

        场中的李白侧目看去,有些好奇。

        邸报在历史上,并非秦国发明,但此秦非彼秦,李白还真没纠结这个,他只是在想,历史上汉人这个称呼之所以出现,应该是自汉朝以后。

        但这个时代,汉国偏安一隅,可没做出什么大一统的功绩,听嬴舞这个说法,似乎“汉”这个称呼也是早就有了的。

        中国,华夏之称倒是由来已久,自夏朝伊始,还是城邦诸侯制度时,人们将城邦内居住的人称作“中国人”,简称“国人”。

        夏则同样源于夏朝,华字来历却是有些争议,不过据说与古时口音有关,“华夏”二字其实皆是“夏”字之意。

        至于“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其实是后人杜撰出来的说法,那个时候夏人,越人,夷人,其实究其深处,差距还没那么大。

        并非所有“蛮夷”都是居住在原始森林里,光着身子只会嗷嗷叫的原始人,比如罗马时代,对高卢“蛮子”的蔑称,实际上当时的高卢人,在文明形态上,比起城邦制社会,并不差上多少,在手工艺,铸造等方面,更是大大超出。

        思绪扯得有点远了。

        不过也实在能看出,李白真没把剑皇当做什么不可逾越的高山,要知道,现在,他跟青莲大佬的人格融合度已经快要到百分之七十了。

        巅峰时期的青莲大佬有多强?

        估计一出来,就没在场这五个人啥事了。

        就算剑道天赋不代表真正实力,但若再算上李白本就不俗的剑道天赋,比之青莲大佬还要强的水准,要在一定程度上化作实力,还真不是难事。

        “闲话就到此为止了,此战之后,愿你我能把酒言欢。”

        语气有些慵懒,还顺手拧开酒葫芦,一口气闷了二两,所以显得有些狂妄自大,剑皇倒是未恼,反而感觉有些好笑。

        他道:“若有命在,自无不可。”

        嬴舞看了过来,神色有些担忧。

        李白向她点了点头。

        以他如今的眼光,来评价嬴舞之剑术,可以“来如雷霆,罢如江海”四个字来概括,但鱼肠剑到底不比赤霄剑这等天命王者的神剑。

        两者相争,李白并不看好嬴舞。

        毕竟说起来,所有天命王者都是挂壁!

        裴旻笑眯眯地举起酒壶,与黄鸿遥遥相对:“天剑之名如雷贯耳,今日能与阁下一战,此生无憾。”

        黄鸿轻笑道:“裴剑圣说笑了,在下籍籍无名之辈,拢共出现在江湖三五次,不知被哪个好事人给安上了个天剑的名头,委实惭愧,比不得裴剑圣一人一剑打出来的名声。”

        倒不是商业互吹,而是他俩都属于成名已久的剑道高手,算是神交已久,免不得有惺惺相惜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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