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梦奇
趋利避害,是动物的本能。
但很多时候的所谓“投机取巧”,“偶变投隙”,看似是省了力,占了便宜,但也同样不可避免地也将失去些什么。
那或许是勇者的一往直前,无所畏惧,或许是智者的洞察世事的处变不惊,也或许是愚者的抱朴守拙,坚忍不懈。
但对李白而言,那是一名剑者自信能以手中剑斩断一切的决心。
这世界从来不乏聪明人,但或许正因为太聪明,往往机关算尽太聪明,到头来一无所获,所以这么一看,这些所谓的聪明人也未必就真的聪明。
难得糊涂是一种处事学问,放在这里也一样。
持剑者,当不畏苍天,不敬鬼神,上能斩奸佞,下能除妖邪。
一名剑客倘若性情不够锋锐,宛如骨头软弱,脊梁被打折,他的剑也不可能有多锋锐,充其量也不过是御一杀人之器,宛如宰牛屠夫。
唯有逆流而上,敢于争锋,方能真正屹立于强者之巅。
李白径直出了朱雀门来到了朱雀大道,此时正是夜深人静,城头的千牛卫们宛如泥塑木雕,屹立在各自的岗位,目光却凌厉地注视着四周,杀气腾腾。
把守朱雀门的千牛卫统领同样着金甲,见李白出来冷哼道:“宵禁已启,带上这个令牌,从此不拘四时,可任意在城内行走。”
李白接过那上面刻有“千”字印记的令牌,点头道:“多谢。”
统领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讶异道:“原道是个胆大妄为,心比天高之辈,现在看来倒还省得好赖。”
李白苦笑:“喝酒误事。”
统领露出了一个“我懂”的笑容:“同是酒中徒,某倒是看你还颇觉顺眼,不妨告你一声,三更鼓后,务必不要出门。”
李白微怔,点头道:“多谢提醒。”
【为啥三更之后不能出门?】
【我哪知道,我连三更是几点都不知道。】
【三更应该指的是午夜十一点到凌晨一点间的这段时间。】
【那不就是子时咯,长安城管出场的时候呗!】
【长安城管?】
【就是钟馗啊!】
【钟馗?那岂不是能直播撞鬼?】
【主播要不晚上出来瞅瞅钟馗?我记得钟馗不是反派,应该不会为难你。】
他告别千牛卫统领,径直向长乐坊走去。
弹幕上所说的事他同样知道:三更之后,长安之鬼钟馗将会自那道神秘的“门户”来到城中,巡曳整个长安城,将他所认为试图破坏长安的人们尽数清除。
这应当便是千牛卫统领告诫他三更之后不要出门的原因所在。
假如把长安城比作一座无比庞大的法器,钟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长安城建造完成之后的“器灵”,只要处于长安的城界之内,就没有人可以抵抗它的力量。因为它的力量与长安的心脏紧紧相连。
正因为如此,钟馗所守护的对象是长安城,而非居住在长安城的大唐子民。
假使有人在这里谋划着试图颠覆大唐的阴谋,钟馗不一定会管,但若有人谋划着要炸掉长安,那他分分钟就会被钟馗放逐到永恒的黑暗中。
比如说当初试图毁掉长安的太古魔导姜子牙,就触碰到了钟馗的逆鳞。
而正因为有钟馗相助,女帝才能成功击败比自己更强大,宛如神灵一般强大的姜子牙。
否则几千年来,一手导演了人魔之争,封神之战等诸多大事;推动几个大国建立,教导出包括张良,女帝等天纵之才的传奇人物,断不可能被自己的徒弟击败。
所以钟馗很危险,谁知道他的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别想以人类的价值观去揣摩这种非人的存在,兴许他白天在玄武门上刻字已经触犯了视长安为禁脔的钟馗呢?
无所畏惧从来不等于作死!
他继续走着,寂静的朱雀大道上隐约传来窸窣的声响,可以感觉得到,在身后隐约有了几道目光在追随。
他皱紧眉头,低声道:“我不会离开长安,答应了她的事,自然不会不做。”
狄仁杰的身影缓缓自黑暗中走出,有些苦恼地揉了揉太阳穴。
“长安如今正值多事之秋,我没想着要监视你,只希望你能安生些,不要生事。”他挥了挥手,身后跟随的一众密探尽数退去,只剩下了一个长着大耳朵的魔种混血少年。
那少年可真矮啊!
说他是少年还真抬举了他几分,大概也就一米三的样子,倘若不算耳朵,应该也就到狄仁杰的胸口。
这应该就是狄仁杰的助手李元芳了。
【元芳萌萌哒!】
【本命英雄出场!撒花!】
【才一米三,刚过狄仁杰胸口,这也太矮了吧?】
【你懂什么,这叫作最萌身高差。】
【看过四部狄仁杰电影的我觉得这是元芳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李白点了点头:“我会的。”
元芳清脆的声音响起:“之前你也是这么保证的……”
李白语涩。
我还能说啥是好?
他只好保证道:“在打败那个东瀛人之前,不会再喝酒了。”
狄仁杰拍了拍李元芳的肩膀,“嗯”了一声,正欲离开。
最终还是丢下了一句:“那位剑豪叫做宫本武藏,所创二天一刀流还未完善,兴许会有破绽,这是你唯一的胜机,好好把握。”
李白点头不语。
“我先走了,今日在城内发现了阴阳家与堕神信徒的踪迹。祝你旗开得胜。”
李白微微皱眉,问道:“三更之后可以出门吗?”
元芳嘻嘻笑道:“这位大哥,有些秘密可不是那么好打听的哟。”
话音刚落,就听到狄仁杰回道:“陛下虽与那位订立了盟约,但那位受到制约并不多,今夜还赖那位助我清剿堕神信徒,近日子时之后还是不出门为妙。”
李元芳和狄仁杰一高一矮两道身影渐行渐远,隐约还能听到李元芳埋怨狄仁杰“不给他面子”之类的云云。
李白收回目光,神情中波澜不起,心头实际上是有些忌惮的。
居然真的是宫本武藏......那个传说中在未来将会得到剑圣的名号,成为天下间有数的高手的宫本武藏?
剧情与王者荣耀的背景并不完全一致,这说明自己所谓的先知先觉估计是派不上用场了。
不过意义也不大,说实话就王者荣耀那七零八碎,只言片语的背景故事,他还真没从里面得到过多么大的启发,现如今他很清楚自己对这王者大陆的认知仍然还很浅薄。
抬起头,月色正圆。
长乐坊中挂起了一盏盏灯笼,仍旧灯火通明,热闹不减,长安的宵禁只是不许半夜到街上行走,关上门在自己院子里再怎样折腾都不会犯禁。酒肆,青楼也同样如此。
再加上长乐坊内的居民非富即贵,官差们自然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千牛卫的令牌使他畅通无阻,重回长乐坊,又在那家酒楼住下。
李白坐到床上,将剑匣靠在了手边,寒气浸润着他的身体,开始修炼度人经,养剑匣不仅养剑,同样养人。
凌晨时分,他骤然睁眼,坚定道:“青莲,接我一剑!”
天旋地转,他再度来到那座孤山之上,一剑西来,漫天剑气分化成一柄柄细剑,宛如群星陨落般轰然砸下。
青莲微微皱眉,呵道:“太散,声势虽然浩大,但杀伤力不足。”
剑锋相触,李白那庞大的剑势顷刻间一触即溃,他被冰冷的剑刃贯穿喉咙,面色却丝毫未变,沉声道:“再来!”
伤口转瞬愈合。
孤山之上的青莲剑仙点了点头,神情中罕见地流露出了赞许之色,随即再度出剑,又是干脆利落地洞穿了李白的喉咙。
“白痴!将进酒不是这么用的。”
“再来!”
“蠢货!神来之笔都快被你用成划圈子了!”
“继续!”
“你简直侮辱了大河之剑!”
“能不能别放嘴炮?”伤口再度愈合的李白郁闷道。
青莲剑仙冷漠摇头:“不能,临阵对敌,连对手的语言干扰都不能免俗,简直愚蠢!”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看剑!”李白倏忽出剑。
青莲冷笑:“很贱,但没有意义。”
......
虚空中遨游的奇特生灵凝视着下方一个个如同七彩气泡般的梦境,仿佛饕餮望见了无穷无尽的美食,它就像一只放大版的蓝色肥兔子,嘴角滴淌着口水,垂涎三尺。
它突然眼前一亮,在那一片片七彩气泡中找到了一场最深邃的噩梦,那应该是它现如今所见最美妙的食物了。
来吧,让我拯救你,可怜的孩子。
它隐约嗅到了那场噩梦的气息,分辨出了其中蕴含的意味。
那是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天呐!究竟是有多倒霉的人才会在梦中一次又一次地梦见自己死亡?
它觉得那个人真的是太倒霉了,但同样又觉得自己果真是太幸运了,居然连这么倒霉的人都能遇见,否则岂不错过如此美妙的大餐?
它一头闯进了噩梦中,张开大嘴想要将其吞噬。
但随即便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白衣青年冷冷地瞪着它,一股令它感觉头皮发麻的感觉自心底升起。
它张开的嘴忍不住合住了,显得很呆萌。
这是......什么情况?
白衣青年们交谈着:“来了个好陪练。”
“我试试?”
一剑斩下,肥硕的兔子猝不及防,被打得屁滚尿流,一边跑一边抱怨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人类?
在梦境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很虚弱的,哪怕是一些强者,也无法对它这种生灵造成威胁,况且噩梦本就该被它吞噬,它所需要的正是被吞噬者迫不及待想要摆脱的,所以很少受到抵抗。
天空中开始幻化无穷无尽的剑雨,剑刃纷纷相交,组成粗糙的剑阵将它困住。
它试图汲取噩梦的力量,将自己幻化成百丈巨兽。却发现这方梦境中的世界宛如现实,原本丰盛的美餐变成了坚硬的钢铁,它什么都咬不下来,反而被硌了牙。
李白收回剑,冷笑:“这兔子好结实的皮。”
青莲剑仙点头:“够结实才配当沙包啊,你以万剑诀施展神来之笔的思路是对的,但还太粗浅,继续练习吧。”
哀嚎的肥兔子被打了一夜,第二天天亮才被那两个怪物给放走。
它慌不择路跑掉,一边心疼自己美丽的毛发,一边搜罗仍旧在酣睡的一些贵族们的梦境,它被打怕了。然而量还是太少了。
有资格在白天里睡大觉的人真的很少。
它一路吃啊吃,变得越来越肥胖,终于,它闯进了一个看起来足够美味的梦境。
它俯瞰着蔚蓝的星球,高耸入云的建筑栉比鳞次。不用马拉的车子飞速穿梭,长翼的铁鸟轰鸣着掠过。
这是它很熟悉的场景,曾经它的主人的梦境就有这些存在。
“主人,你复活了吗?”
它惊喜地几乎想要跳起来,然而下一刻,长长的戒尺呼啸着落下。
“庄周,管好你家的那只鲲......诶?不是......”
看上去颇带有几分穷酸气息的老夫子尴尬地收回戒尺,讪讪道:“怎么样,没伤着吧?”
一个大包就在他话音落下的瞬间,自它的脑袋上冒出。
它委屈地想要流眼泪,一对爪子捂着脑袋,甩着耳朵,坐在地上就开始哭。
老夫子挠了挠头,讪笑道:“过来......我给你头上加个BUFF。”
呆萌的肥兔子感觉到了对方的善意,委屈巴巴凑过去,想要得到所谓的“BUFF”,结果又是一个戒尺。
“让你打搅老夫安眠!”
声音恶狠狠的,肥兔子惊呆了,想跑,又被扯住耳朵,噼啪一顿戒尺,打得它眼泪汪汪。
人类怎么能无耻如斯?
......
梦奇,食梦而生,可吞噬噩梦强大自我,亦可借用噩梦的力量,驱敌避祸,同样是王者荣耀里面的英雄之一。
李白知晓对方掌握着天书的碎片,而天书则包罗万象,代表了三十世纪的地球所拥有的全部知识,堪称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然而他并不动心,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是天书未来的主人。
他脱剑横膝,继续参悟着剑术。
还有三天武举试开科,而他所要做的便是在这三天之内,将他的剑磨砺得更加锋锐!
ps:唐代的书籍'唐六典'中有关于叫做“莫奇“的神将梦吃掉的记述,亦有将此与梦貘混同的说法,梦奇之名应当是取自其中各一字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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