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5.第895章 0897 深山猎户
孟义的悟性让唐丁吃惊。
而且孟义并没有系统的学过拳法,甚至他根本就是个拳法门外汉。他之所以能够进西伯利亚训练营当教官,完全是因为他那在山中打猎练就的绝世枪法。
其实,西伯利亚训练营虽然以训练顶级黑拳拳手闻名,但是这并不是说西伯利亚训练营只训练黑拳拳手。
在西伯利亚训练营还有一些特殊的训练课程,比如保镖培训班,杀手培训班等等。
这些培训班数量很少,一般最多一年招收一届。
这种培训班的搏击课程可以用黑拳教官来训练,但是枪法课程却需要特殊的老师,孟义就是这其中的一位。
孟义是猎户出身,他的枪法可以说全凭自己的悟性。另外因为常年在山中,孟义对动物观察的也比较仔细,对动物的习性和形态都比较了解。
而唐丁所站的桩功,对孟义来说相当熟悉。因为唐丁的动作,孟义都从从动物的身上看到过。
比如唐丁练的浑圆桩,在老虎准备扑食的时候,它的两条后腿是圆的,就仿佛唐丁的浑圆桩的圆裆,而在扑击前,两条前腿都不是直直挺立,而是稍微弯曲,就仿佛在抱球。
三体桩,孟义也不陌生,其实三体桩的本义还是从浑圆桩演变出来的,三体桩在孟义看来,跟骑马有些类似。
孟义很快就掌握了唐丁所教的三体桩和浑圆桩的诀窍,其学的之快,让唐丁都很吃惊。
不过孟义对唐丁问起的他是如何来到这训练营的,孟义却是讳莫如深。
唐丁能看出孟义内心里有隐藏的痛苦,不过唐丁从来不是个强人所难的人,孟义自己不说,唐丁也不好太过逼问。
但是唐丁却能感觉出孟义跟其余的教官不大一样,怎么说呢?孟义的杀心不重,并没有很多教官身上的那种由里而外散发的煞气。
这也许就是孟义的赤子之心,在这西伯利亚训练营中,这是难能可贵的。
唐丁这几天,专门指导孟义练功,孟义的进展也很迅速,唐丁把五行拳都教给了他,让他自己去练习,去领悟。
孟义功夫的进境迅速,这几天来,两人的关系也变的友好起来。
随着唐丁跟孟义关系的加深,两人在一起喝过两次酒,在第二次酒后,孟义喝了个大醉,终于吐露了自己内心的痛苦:
原来孟义能来西伯利亚训练营,是因为他在家乡犯了事,杀了人。
孟义的老家在东北黑龙江,是彻头彻尾的中国人,而且还是汉族,他的太爷爷是当年闯关东最早过去的那批人,后来孟家就在松花江江畔安居落户。
孟家安家落户的村子叫,江安村。
当年,江安村还叫江岸村,当年江安村松花江畔,后来因为沙俄的入侵,村子从江边整齐搬迁进了山里,当然是为了躲避沙俄的匪兵。
江岸村以前是指住在江岸,现在搬进了山中,不住在江岸了,就把岸边的岸改成了安全的安,也是个美好寓意吧,希望村子平安,村民平安。
江安村以前都是靠打渔为生,后来搬进了山里,就靠打猎。
那时候,枪支管理松懈,而且因为地处边疆,再加上沙俄的关系,江安村有不少枪,那时候的村子就有练习枪法的传统。
虽然后来历经收枪运动,但是江安村不同其他,江安村地处大兴安岭林区,在这里野兽众多,而且猛兽伤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再加上这个村子已经没几户人了,所以,村子里的枪也就保存了下来。
孟义就是跟着爷爷练习的枪法,那时候江安村里的枪都是土枪,但是孟义爷爷的枪却是一支当年苏联造的莫辛纳甘步枪。
这只莫辛纳甘是当年孟义的爷爷杀死了三个苏俄的侦查小分队,从他们手中缴获的。
莫辛纳甘,俗称水连珠,在世界名枪史上非常有名气,枪声打响,犹如水珠滴落般清脆,故名水连珠。
当时孟义爷爷从这只侦查小分队身上缴获了一百多发子弹。
不过后来,孟义爷爷又通过这支枪又端掉了一支连队,再次缴获了近两万发子弹。
正是这些子弹,让孟家的这只莫辛纳甘一直能够打响。
小时候,孟义就跟着爷爷用这只莫辛纳甘练枪。
虽然子弹不少,但是却是不可再生资源,用一发就少一发,因此孟义爷爷对孟义要求极严,射击时候必须瞄准再射,打一枪一定要有一枪的效果。
孟义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在没有枪高的童年,就开始了他的练枪生涯。
因为枪法好,孟义在山中行走,打猎,总是满载而归。
虽然这大山中的很多年轻人都出去了,留在山中的都是些老人,娶妻成了山中小伙子人生最大的难题。可是孟义的枪法好,进山打的猎物多,后来孟义还是通过熟人的介绍,娶了现在的妻子。
婚后的生活美满幸福,孟义爱这大山,也从没想过要从这大山出去。
可是孟义的妻子却耐不住大山的寂寞,在两人的孩子三岁之际,就抛夫弃子,从山里跑了出去。
孟义只能独自拉扯孩子,哦,其实也不对,孟义的父亲死的早,但是孟义的爷爷还健在,虽然已经是九十的高龄,但是身体却还不错。
孟义的孩子六岁,孟义就开始带着孩子上山打猎,当年孟义也是这个年龄跟着爷爷上山的。
就在大前年,应该是孟义的孩子七岁的时候,孟义带着孩子在山中打猎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株巨大的人参。
人参这东西,对于常年上山的孟义来说,并不罕见,不过这次发现的这株人参却让孟义惊讶,这株人参太大了。
如果按照孟义对野生人参的认识,这株人生应该已经超过千年之龄。
千年人参,可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找到的,也不是你苦寻多久就一定能寻到,这是需要机缘的。
孟义把这株人参挖出来,带回家。
不过孟义刚进村,就有邻居告诉他,他的爷爷不行了。让他赶紧回去。
孟义急匆匆的赶回家,发现一向身体康健的爷爷,显出浓浓的病态,仿佛生了一场大病。
可是孟义知道自己爷爷的身体一向不错,怎么会突然生病?
于是乎,孟义把自己刚刚从山中取回来的那株千年人参,割下一节给爷爷熬了一锅汤,然后喂爷爷吃了。
喂了爷爷人参后,爷爷的脸色马上转为红润,看样子这千年人参的效果非常灵验。
千年人参,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人参都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些都是指百多年的野生人参,百多年的人参就能被称为宝,可见其珍贵。
而孟义手中的这株千年人参,当然是宝中之宝。
如果要把这宝定个价,那可以说是无价之宝。这是典型的有市无价。市场需要量很大,人人都渴求,但是真正够年份的野生人参却少之又少。
一株百年的八两参,早就是天价了,随随便便卖个三五百万,这还是贩子收购的价格。如果你有本事能找到直接买家,那基本上就是随便开价了,只要价格你敢开,一千万,两千万,他都会付给你。
因为人参这东西,关键时刻可是救命用的。有钱人的钱只是个数字,为了活一命,或者多活几个月,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而孟义找到的这株千年人参,只要知道合适的买家,一亿两亿都不在话下。
当然,这是在找到合适买家的前提下,找不到合适买家,要卖给贩子的话,也就卖个千八百万,还不是每个贩子都有收购的实力。
但是,这么一颗相当于金娃娃的宝贝,孟义毫不犹豫的给爷爷切了一块吃。
孟义小时候就跟爷爷最亲,那时候,他还跟在爷爷屁股后面打猎。
在孟义的心中,爷爷才是他万金不换的宝贝。
孟义也知道,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阻挡的,但是只要能让爷爷多活一天,孟义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不过孟义的麻烦,也正是出于此。
孟义用千年人参救了濒临死亡的爷爷一命,这消息传遍了四里八乡。
其实在这山中,四里八乡的人真的很少很少,不过有些事情的传播,并不因为人少而传播的慢。
孟义挖了颗千年人参的事情,就不胫而走。
听闻孟义挖了千年人参,很多人就争先恐后的要过来收购,虽然这株人参是残缺不全,只剩大半,但是这丝毫不影响这些人收购人参的热情。
这些人价格也出的很高,从五十万,到五百万,最高一个出到了一千万,要购买孟义手中的这大半株人参。
但是孟义并没有卖,因为孟义想把这人参留给爷爷用,爷爷虽然身体不错,但是他的年纪太大,说不行就不行,之前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爷爷之前身体还不错,但是自己出去这三天没回,他突然就病了,如果不是自己及时赶回来,恐怕爷爷凶多吉少。
正是因为有了那次的经验,所以孟义并没有出售自己的这大半株人参,他希望关键时刻用这株人参为爷爷续命。
但是世间之事,总是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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