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章 人不如狗
不知道是不是白天找过程绍志的缘故,这天夜里,乐小汐睡的很不踏实。
她做了一场又一场梦,梦里程绍阳和程绍志似乎变成了一个人,一会是他孤身一人在跟贩毒团伙火拼,一会是他护着她深陷一群地痞流氓的包围圈。
梦境跟现实完美的对接了起来,前面的场景都契合的一丝不差,却在程绍阳将她一把推出去自己用身体挡住穷凶极恶的混混之后,那个被踢废了胳膊的烁哥,闪着凶狠的目光,在绍志的背后缓缓站了起来,他手里举了把锋利的尖刀,对着程绍志的后脖颈,狠狠扎了下去。
“绍志!——”乐小汐大叫一声坐起,惊恐地睁大眼睛醒了过来,才发现四周漆黑一片,只有斑驳的树影被院子里的夜灯投射在白色的墙上。
她人在床上,浑身已经被冷汗湿透了,心脏咚咚地跳着,几欲挣破胸膛而出。
“啪!”的一声,房间的灯开了,乐小汐被突如其来的光线晃了下眼,她微微一闭眼后再睁开,看到霍琛只穿着一条黑色棉麻睡裤,光着脚站在门口,他正收回按开关的那只手,目光隐隐透着担忧。
乐小汐的眼睛下意识就钉在他肌肉结实的上半身,她唰的一下红了脸,顿时眼睛就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心里哀嚎一声,我去,他怎么又不穿上衣?!
霍琛的卧室就在她隔壁,刚在睡梦中听到她一声惊叫,便第一时间跳下床,连拖鞋都没顾上穿便冲了过来。
见她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霍琛不由微微蹙眉,他为这个别墅的安保措施花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别墅绝对比白宫还安全,她应该不是遇到什么意外了,怎么会吓成这个模样?他不由走近她的床旁,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她在床上坐着,而他站着的高度,正好令她的视线平齐地落在他的腰上,他的腰很窄,没有一丝赘肉,腹部的肌肉被光滑的皮肤包裹着,露出紧实好看的形状,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做……做噩梦了。”乐小汐慌乱地垂下眼睛,掩饰地搓了搓自己的脸,对于自己半夜将他惊醒有些不好意思,“打扰你休息了吧?”
霍琛闻言,微微弯下腰,探身将一只温暖的手掌贴在她的额头上,试探了一下温度。
他那张英俊逼人的脸靠的很近,他身上的成熟气息霸道地侵入她的鼻腔,她脑子里轰的一声,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有些奔流急速。
“还好,不烫,怎么会做噩梦,你没事吧?”霍琛略略放心地收回手,她应该不是生病了,看来真是做梦而已。
乐小汐两只眼睛四下乱瞟,就是不敢看他,“我没事,我真没事……你回去睡吧。”
霍琛却没动,他刚刚听的清清楚楚,她惊叫的那两个字是“绍志”——那是程绍志的名字。
他忍不住失了神,程绍志,这个人在她心里究竟是什么分量?为什么她连做梦都惦记着他?
按家庭关系说起来,他是她的小叔子,可她和程绍阳没有走到结婚那一步,何况程绍阳都死了三年了,所以,她和程绍志之间压根什么伦理关系都不存在。
她那么坚韧、那么善良,美好的像一块璞玉,只要不是眼瞎的男人都会忍不住被她吸引。他虽然见过程绍志,他表面看起来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他还恶狠狠的欺负她,可他的直觉告诉自己,那个男人看着乐小汐的眼神绝对是有问题的。
一个是单纯懵懂的女孩,一个是已过青春年纪的正常男人,撇开那一层可笑的虚无缥缈的“叔嫂”关系,怎么就不能发生出感情?
更何况,男人表现得越是混蛋,就越是对乖乖女有致命吸引力。
霍琛突然觉得心里十分憋闷,跟程绍志这种流氓比什么自己都能甩他十几条街,可唯独在混蛋这点上,他彻底输给他。
霍琛对谁都能混蛋到像个冷血禽兽,可是对她耍混蛋,他舍不得。
乐小汐对霍琛的一番心思毫无察觉,见他没有反应,只是神色复杂地看着自己,于是眨了眨眼睛,扯过一旁的被子,“那个,很晚了,我该睡了,要不你也回去休息吧?”
霍琛仿佛这才醒过来,似乎听懂她委婉的逐客令,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见他走了,乐小汐才轻出了一口气,不是她怕他做出什么,只是他光着上身站在这里,一副诱惑人而不自知的模样,她就紧张的要命,她的所有感官仿佛都在叫嚣着提醒她他的存在。原本将要平静的心,因为他而猛烈地跳动,几乎要炸开了。
可是他真的走了,她又有一点点失落。
乐小汐倒在床上,用被子将自己的头蒙上,暗骂自己不要脸,就那么想男人么。他是她的上司大老板啊,怎么可以当成YY对象来肖想!
她懊恼地捶着床,却忽然听见房门再次打开的声音,赶紧倏地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霍琛再次走了进来,这一次他手里端了杯牛奶,他将牛奶放在乐小汐床头柜上,见她警惕地瞪着两只眼睛看着他,不由笑了,“喝点热牛奶,会睡的更踏实。”
他真的只是送牛奶,送完牛奶道了晚安便回去睡了。乐小汐捧着温热的玻璃杯,喝着牛奶,却彻底失眠了。
第二天早餐后,乐小汐顶着黑眼圈,照例出门给流浪猫狗送剩饭,她一放下剩饭,流浪狗们一拥而上。她却意外看见那只头顶有一颗“小黑痣”的小狗缩在一个角落里,没有像往常那样冲过来围着她的脚打转。
“小黑痣,快过来过饭啦!”乐小汐向小狗招招手,它看了她一眼,似乎挣扎了一下却依然没有动。
乐小汐觉得它有些异样,走过去抱起来它,它两只黑溜溜的眼睛此刻湿漉漉的,被她抱起来,“呜呜”的呻吟了一声,声音也很微弱。
乐小汐忽然觉得托着小狗的手掌心有些黏腻,她抽出来看见掌心沾着浓稠的血,她吓了一跳,连忙将将小狗举起来仔细观察,这才发现它的左侧前腿上有一个三公分长的伤口,深可见骨。
“怎么伤成这样了。”乐小汐皱着眉心疼不已的抱着它。小狗将小脑袋靠在她的胳膊上,目光哀哀地看着她。
乐小汐再三迟疑之后,还是把小狗带回了别墅,韩峰曾经跟她说过,霍琛最讨厌浑身带毛的活物了,所以别墅里从来不养宠物。
可是小黑痣那么可怜,若是不好好护理伤口照顾它,恐怕它很快会死掉,乐小汐实在不忍心看着它自生自灭,便自作主张想要收养它。
她轻手轻脚地带小黑痣回去,霍琛正在书房里开异地的电话会议,他的工作这段时间积攒太多需要处理。
乐小汐悄悄将小黑痣带上楼,给它洗了个澡,又帮它包扎好伤口,这才看出来它的本来面目,它的毛色是浅棕色的,十分漂亮,大概是一只小金毛。
她用纸箱和毛巾被给它简单的打了个狗窝,放在自己的床旁。小黑痣被乐小汐照顾妥贴了,便乖乖地住进了自己的“新家”,大概是体力消耗的狠了,它一进狗窝便将头埋在爪子里睡了。
乐小汐看了看时间,将近中午了,便去厨房收拾做饭了,菜刚做到一半,听到一声厨房门口响起一声凄厉的狗叫声,她连忙回头。
却见霍琛背靠在门上,手里捏着一只小狗的后脖颈,将它拎在离自己一臂远的半空,深深的皱着眉毛,正跟小狗大眼瞪小眼。见乐小汐回头,他不悦地问,“这是什么东西?”
小黑痣对着乐小汐发出求救的哀鸣,她立马关了火,走过去从霍琛手里“解救”下它,轻轻搂在怀里抚摸着它的背,“这是我养的小狗,可爱吧?”
乐小汐想要获得霍琛对小狗的认同,霍琛却哼了一声,很看不惯那只狗偎在乐小汐怀里舒服的模样,语气生硬道,“别墅里不能养狗。”
乐小汐忐忑不安的看着他,几乎是恳求的说,“就养几天而已,好吗?我过几天就走了,我会把它带走的。”
霍琛闻言倏地一惊,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你要走?为什么要走?去哪里?”
乐小汐奇怪地看着他,“回家啊,你的伤好了,我自然要回去啊,这里又不是我家。”
霍琛这才一愣放开了手,是啊,她是被他强求留下来照顾他的,一旦他的伤好了就没理由再扣留着她了。
乐小汐理所应当的神情,和她那句“这里又不是我家”刺得霍琛心里半是恼火半是憋闷,良久,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面若冰霜地走了。
他居然都忘了反对她养狗的事!
乐小汐见他一言不发就走了,便当他是默认了,于是开心的抱着小狗转了几圈,小黑痣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得开心汪汪叫。
中午吃饭的时候,乐小汐将小狗放在餐桌旁,自己吃什么几乎都要喂它一口。霍琛越看越生气,心里没来由蹦出“人不如狗”四个字。想翻脸走人,却又不想她再跟自己冷战下去,于是没话找话的搭讪,“这狗叫什么名字?”
乐小汐本想回答说“它叫小黑痣”,可是怕霍琛笑话她取名的水平,何况小黑痣实在不是一个多好听的名字,于是咬了下筷子,掐头去尾地给小黑痣定了个名字,“它叫小志。”
“小志?”霍琛重复了一遍,心里却蓦地一沉,他想起了程绍志。
她是因为程绍志才叫这只小狗“小志”吗?她就那么想那个混蛋男人?
霍琛脸色刷地变冷了,他踢开椅子走了过去,将那只小狗拎起,在乐小汐的惊呼声里,轻轻把那只小狗丢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把自己的碗筷从对面挪了过来,挨着乐小汐坐了下去。
“你干什么啊?”乐小汐不能理解他这一系列莫名其妙的举动,诧异的问。
霍琛面无表情地给自己盛了碗汤,在她嗔怪的目光注视下,轻轻抿了一口汤才道,“争宠。”
乐小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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