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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怨偶


  好吧!石青桐终于点头了,总觉得五皇子府上下人多,不用白不用太浪费了。回头裁减奴仆,赵睿府上的人肯定是不会减的。但她的将军府用多了人,那可是要交税的。

  用完早膳,楚风问她要不要跟自己一道到将军府,石青桐想到要到庄子了,说道:“其实我想看看他们收拾的东西,都……”

  楚风拉着她的手就往门外走,“少了回头再派人回来拿就是了。我想吃杨梅。”

  好吧!石青桐只好和他一道过将军府了。

  楚风唇角一勾,所以跟她跟道理什么的,不如直接做主。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天气也暖和了很多。

  两人上了马车,楚风特意把车窗全部打开,说道:“马车要经常开开窗,要不然一股霉味。”

  财宝和元宝鄙视!如果猜得不错,一会肯定一路都不会关窗了,最好让大家都看到他和主子坐在一起。

  于是马车从启动开始,就一路有人跟石青桐和楚风打招呼!好不容易出了自家大街,石青桐看向楚风:“你的脸笑得不酸吗?”

  楚风惊讶地道:“你的脸酸吗?我也没看到你笑,来我给你揉一下。”说着真个伸手去揉她的脸。

  石青桐咭一下笑了起来,也伸手去揉楚风的脸,说道:“我是说你的脸酸。”

  二宝默默退到门角去。看吧!看吧!主子又给阴了。

  “真是令羡慕的一对啊……”踏上暖阁的李芳华,顺着站在窗口的蓝少卿目光,看到了路过玩闹成一团的石青桐和楚风。唇角勾了勾,果然是一对呢!

  注意蓝少卿难看的脸色,悠悠地道:“是不是曾经同生死共患难过的感情特别深厚?哦……对了!听说石将军也救过夫君的命,夫君对她的感情是不是也与众不同?”

  蓝少卿转过身,面无表情地掏出一块帕子缠在手上。甚至目光都没有往她身上扫一下。

  李芳华的脸色难看起来,他就这么厌恶她,连接触她的肌肤都不愿意?她这么多年来的付出,究竟算什么?悲怆的情绪一子攫住了整个心房!

  蓝少卿掏出了一把匕首,眉毛都不动一下,朝她伤痕累累的手腕了割了下去。等候在一旁的蓝天,迅速用碗接住流出来的鲜血。看着血接满了大半碗,蓝少卿才放开她的手。

  整个过程李芳华都没有挣扎,只是脸色苍白的吓人!看着接到血后掉头就走到的蓝少卿背影,她一把推开上前替她包扎伤口的侍女,凄厉地叫道:“夫君,你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愿意对我好一点?”

  蓝少卿恍若未闻,继续往楼下走。

  “表哥……”人一转眼就到了楼下,李芳华痛得整个心房都扭曲起来,哑声道:“蓝少卿!我知道你恨我,可是这个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对我好一点?”

  蓝少卿抬头看向了她,嘲讽地道:“这世上没人能承受得起你的爱!我不是玩蛇人,你一开始就找错对象了。”

  李芳华紧紧地握着双拳,含泪道:“表哥你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当年如果我没有使用手段,你是否会爱上我?”

  她自幼就以美貌出名,还没及笄就被誉为京城第一美人,喜欢她的世家子多不胜数!只有蓝少卿,她这位小时候还玩得挺好的表哥,自七岁后就不再怎么理会她了,后来更是对她敬而远之!

  她想不明白,她不服气,她喜欢他,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了,她不甘心!所以她千方百计想得到他,想让他爱上她,臣服于她,满心满眼里只有她,可是她失败了!

  不管她对他怎么样的好,他都永远保持着疏离,对她的态度总是淡淡的!她黔驴技穷,只好联合姑姑对他下了药,原本以为有了夫妻之实,一切就会水到渠成!

  没想到,他还是不愿意娶她,甚至把真相公布于众。如果不是姑姑以死相挟,她最后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不,她现在也是一个笑话!他娶她回来后,新婚当夜就宿在了外院,从此形同陌路!

  蓝少卿冷冷地道:“不会!我这辈子都不会爱上你,下辈子也不会,永远都不会爱你。”说完掉头就走。

  “为什么?为什么?你告诉我,告诉我,啊……”李芳华激动地冲到窗口对着蓝少卿的背影大声质问。看到他连停顿的迹象都没有,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尖叫声,猛然从楼上跳了下来。

  “二少夫人……”

  “小姐……”

  伺候她的几名丫头吓得魂飞魄散,齐声惊呼!

  蓝海“嗖”一下飞掠过去,把人给接住,迅速将她放了下来,后退一步,抱拳垂首道:“二少夫人得罪了!”

  蓝少卿转头看着她,大步走了过来,目光中充满了厌恶和憎恨,冷冷地道:“想拿死来威胁我?收起你的把戏,死了我也不会为你皱一下眉头。其实我还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把你弄痴呆了养着,每个月底取一碗血解蛊就好!省得你像条疯狗似的乱窜见人就咬。”

  李芳华抖得厉害!见他说完转身又要离去,一把揪住他的衣袖,颤声道:“告诉我,你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不会爱我?”

  蓝少卿看着她揪住的衣袖,猛地拔刀将衣袖割断,淡淡地道:“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养过一对鹦鹉吗?”

  李芳华脸上露出茫然之色,实不知道他突然提起这个是什么意思?点了点头!

  “你六岁那年,有一只鹦鹉死了,别一只还活着。你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那只活着的鹦鹉,连着七八天,看到那只鹦鹉还活着。于是你就亲手扭断了它的脖子。

  我当时很震惊,问你为什么?你说,听说鹦鹉最是痴情,伴侣死了,绝不会独活,但是这只鹦鹉居然不死,可见是个无情之辈。既然是个无情之辈,留之何用?

  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很残酷无情的人!正常人自己从小养大的宠物,死掉一个会伤心难过,会怜惜活着的另一个。可是你却因为它没有殉情,亲手把它给杀了!

  所以李芳华,谁成为你爱的人,谁倒霉!因为你需要的不是一个爱你的人,而是一个完全臣服于你,由你操纵掌控的奴隶,一旦驯服换来的就是灭顶之灾。

  没到到我对你退避三舍,还是给你盯上了。所以现在倒霉的那个人是我,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过成佛,所以不会做出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事情!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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