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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出卖


快下班了,景劲去上个厕所,准备下班。

        从厕所出来,打开水龙头,望向旁边补妆的于潇晴。

        “潇晴姐,怎么,晚上有约?”景劲边洗手边看着镜子里的于潇晴问道。

        “对啊,晚上和闺蜜一起吃个饭。”于潇晴尴尬的笑了笑,往脸上拍了拍散粉,定妆。

        张画经常和景劲唠叨,她超级佩服于潇晴的淡妆,估计是跟美妆博主学的无妆感淡妆,明明是个三十二岁的离婚女人,倒是能打扮成二十五岁的轻熟女,装嫩成功,实属难得,如若装逼失败,肯定被公司里的人落井下石为老太婆装俏姑娘。

        从远处看,于潇晴的无感淡妆只能看见浅棕眉毛略施粉黛,白白净净的脸上看不出明显的颜色,却能显得十分有气色,像妆后打了美光针一样的强力效果。

        这近看嘛,还是能看出脸上薄薄的一层粉,高光打的挺好。

        没办法,景劲不近视眼,还视力好的不成样子,多亏于从小到大学习好,桌椅板凳的位置永远在班级第四排。

        “enjoy。”景劲甩了甩手上的水。

        “谢谢。”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于潇晴穿着米白色加绒拖鞋哒哒哒从厨房跑到门口,没看猫眼就打开门,她知道她等的人来了。

        这是她和贾坤的暗号,先按两声门铃,再按三声门铃,最后再来两声门铃。

        一定是贾坤来了,再说今天中午贾坤给她打了电话说过今晚会过来。

        于潇晴开门看见贾坤在外面打电话,“先这样,明天具体开会再说,挂了。”贾坤挂掉手机走进屋,换了拖鞋,松了松领口,坐在棕色真皮沙发上,一天的工作让他疲惫不休。

        于潇晴像小蜜蜂一样,赶紧端来贾坤最喜欢的龙井茶。

        贾坤喝着茶,看了一眼潇晴,微笑的嘴角表现出他很满意,白色蕾丝吊带,长度只够遮住大腿根部,三十二岁的女人了,还生过一个六岁的女儿,身高一米六七,体重才九十斤,这条件不比明星差。

        这是贾坤众多情妇中最喜欢的一个,比她年轻的也不例外。

        至于家里贤妻嘛,就只是别人口中的“贤妻”了。

        结婚后家里资产一年比一年多,她开始不工作,不化妆,尤其生完孩子后,肚子上三圈肥肉,每天就知道打麻将,儿子从小学开始,放学从不回家,自己跑到姥姥姥爷家,他觉得自己在家没人管,还不如去姥爷家温暖。

        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在两者之间选择于潇晴,反正老婆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有人,夫妻俩定好,贾坤每月给妻子五万,随便贾坤在外面怎么玩。

        “饭好了吗?”贾坤喝完了龙井,身体的疲惫虽没解决,好歹脑子清醒了。

        于潇晴刚刚走神了半刻,随后抬起头,嫣笑道:“我马上端出来。”

        水晶方桌上摆着于潇晴做的可口的饭菜,黑芝麻凉拌三色椒,腊肠炒腐竹,爆炒地三鲜,冬瓜虾仁汤,板栗鸭肉堡。

        都是些家常菜罢了,于潇晴知道贾坤不是喜欢这些菜,纵横社会二十年,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独独怀念这几样家常菜,他只是在怀念他母亲罢了,这五个菜是贾母留给贾坤最后的念想。每当贾坤想吃这些菜,都会来找于潇晴,同样,这也是于潇晴比别的女人的优势,家里的贤妻至今不知道贾坤喜欢吃这几样菜,只会一直管他要钱!

        再加上她打扮清纯,贾坤简直太吃于潇晴的长相了,天使般的女人才能引起他的注意,相反浓妆艳抹的女人只会引起他的反感。

        曾经有一次于潇晴和闺蜜着浓妆穿艳服逛商场,这没什么,于潇晴一直觉得自己还在青春的尾巴,再加上她很喜欢夸张的打扮,所谓千金难买我乐意。

        正巧不巧遇见贾坤和助理在五楼吃饭,四人在一楼相遇,贾坤鄙夷愤怒的眼神潇晴现在还记得。

        于潇晴没想到贾坤喜欢清纯讨厌美艳到了这种程度,自那以后,于潇晴再没画过浓妆,穿过黑色的衣服。

        贾坤的审美是有原因的。

        他母亲在他七岁那年病逝,父亲两个月后火速娶了后妈,对于年仅七岁的贾坤来说,后妈美艳的像个妖精,正红色口红始终停留在后妈的嘴唇上,吃饭也不会褪色,是油漆刷上去的吗,厚重的眼影像个大熊猫,贾坤觉得后妈完全没有妈妈好看,不懂父亲为何要娶这样一个女人回家。

        一年后,后妈也有了儿子,再后来,小学、初高中,父亲、后妈和弟弟更像其乐融融的一家人,而他是个不重要的外人,以至于贾坤选了较远的地方上大学,在孤僻的时光认识了妻子,这也是贾坤再厌恶老婆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也不会离婚的原因,她是那段时间给过他光的人。

        于潇晴知道贾坤从十八岁后再没回过家后,没有对这个男人的心疼,只深深感到这个男人的狠心。才十八岁就自食其力的人多少有点可怕,再说他是风暴的总裁,伴君如伴虎,贾坤已经精明到一定地步,所以不要触他的逆鳞。

        看着饭桌上的菜,贾坤笑了笑,这是他特别喜欢于潇晴的一点,非常懂得观察他的喜好,且从不违背她的喜好,他最喜欢听话的女人。

        午夜,月光洒在阳台后落地窗前,微风吹过白纱窗帘,一百七十平的大平层,是于潇晴的前夫留给她的,是于潇晴认为前夫做的唯一一件人做的事。

        于潇晴躺在贾坤怀里,“贾总,吴竞真是太嚣张了,他去南港分公司想带谁去就带谁去,你答应我的明明这次让我去,他直接在会议上公开带杨如秀去,并提早定好了机票,先斩后奏,这样的人不管管吗?都敢不听你的话了,真是反了他了。”于潇晴意识到自己的嗓门过高,贾坤一向不喜欢撒泼的女人,立马又恢复娇滴滴的声音继续说,“公司里到处传着流言蜚语,大家都说,吴竞的做事方法嚣张恣意,没升总经理之前就在集团总部呼风唤雨,大家谁都得听他的,以此得罪了各个部门的总监,这种过度自我的状态难免总是让别人误会,升了总经理后,流言升级,都说,风暴你不在的时候,这公司就是他吴竞的。当然我知道,吴总做的事情肯定是为风暴着想,就是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对罢了。”

        贾坤在漆黑中睁开双眼,看着天花板,有一瞬间出神,“公司离不开他,平常他做事爱压别人一头,对谁都一样,没有针对你,你不用放在心上。南港有的是机会去,再等等,不过,有的事确实该解决了。”于潇晴不确定贾坤是不是哼了一声,贾坤亲了亲于潇晴的头发,微笑道:“这些小事不值得我的小美人为此费心劳神,明天我带你见见方总,我跟他打好招呼了,不光他这笔单子能成,他能带来几家人脉,睡吧,我不想看见你的脸上有皱纹这种东西。”说罢,贾坤翻过身,闭眼心想吴竞这个小狼崽子还是得给他点颜色看看,不然无法无天。

        贾坤在月光下熟睡去。

        于潇晴满意的笑了笑,发自内心的开心,最终目的已达到,人脉,永远是她的firstchoice。而每一次贾坤来她家,都有好消息带给她。

        刚开始是名包首饰,贾坤对女人大方,公司亏钱也不会亏待女人。后来偶然间贾坤注意到于潇晴是个事业型女人,便分给她一些资源,让她来风暴上班。所以于潇晴有两份工作,一份自己的公司,一份在风暴上班。

        谁知她进步很快,出乎贾坤的意料之外。短短一年,凭借贾坤和手中少数资源,慢慢扩展到风暴的top5销售。

        于潇晴觉得当初选择离婚无比正确,前夫把手中的钱都花在在外面的女人身上,让她自己养活女儿,真是讽刺至极。

        于潇晴想去南港分公司,上班时间当然不能去,但是跟吴竞以工作的名义一起去就非常光明正大,上个月本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谁知到手的鸭子飞了。

        于潇晴有私心,想拓展南港的市场,陵水的资源贾坤都有人脉,全部牢牢攥在手心里,不光于潇晴自己,吴竞也是跑到哪也逃不了贾坤的手掌心,离开贾坤,她什么也没有。

        南港不同,那还不是贾坤的天下,谁先下手就是谁的,所以吴竞不管每年这个时候多忙,都会申请去管理南港分公司,连续三年南港分公司管理者从未换人。

        虽然吴竞每年大部分时间在陵水总部工作,在南港的时间不足两个月,但是分公司管理层直接向吴竞汇报工作,而不是贾坤,贾坤放全部权限让吴竞放手去做,吴竞确实有实力,南港分公司的营业额是各个分公司加起来的总和,所幸,吴竞升职为总经理,集团总部一堆事等着他去完善,趁着吴竞没时间全力以赴搜刮南港资源,于潇晴要找到机会去南港分公司一探究竟。

        于潇晴也翻过身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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