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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敌在XX部


  樊珍从樊家带了几个陪嫁的丫鬟过来,加上家里就她一个女主人,因此梁铮也不用担心她会被欺负,便在结婚的第二天,又快马加鞭地回到了黑骑军的军营里。

  眼下诸事繁杂,可没时间让他去享受新婚生活。

  杨业还在养伤,校场里,李碉正在带着人训练,看到梁铮之后,顿觉惊讶,随即笑着调侃道:“都尉,这新婚燕尔的,丢下娇妻独守空房,却来和我们这群军汉厮混,此事大为不妥啊。”

  “嘴贫是吧?今天训练量加倍!”

  梁铮哈哈一笑,随即哀嚎声四起。

  黑骑军的训练量本就惊人,这一加倍,当真是能让人累成死狗。

  环顾四周,都没见着邹昊的人影,梁铮便随口问了句:“元博人呢?”

  李碉当即回道:“带着人在外城巡逻呢,最近涌入的流民有点多,他担心出事,便加派人手巡查,防止任何意外发生。”

  元博便是邹昊的表字,听说还是他的远方族叔邹靖给取的。

  梁铮也是最近才知道,邹昊居然出自幽州的豪族大姓邹家,与破虏校尉、北军中侯邹靖是亲戚,甚至和公孙瓒的部下邹丹也沾亲带故。

  只不过这血脉关联已出五服,像邹昊这种出身旁支中的旁支,到他父亲那一代,早就彻底沦为平民,甚至被移出了族谱。

  若非追随梁铮左右,趁势而起,想必邹家也不会来人来联络邹昊,更别说从新让他认祖归宗了。

  聊着聊着,梁铮便和李碉商量起了关于黑骑军改组的事情。

  连番大战下来,如今的黑骑军名声在外虽然武功赫赫,却也不得不面对战场形势的全新变化。

  尤其是最近的几场战斗,李碉感触最深:“都尉,自燕山之战结束,面对我军兵锋,鲜卑胡将已有了应对之法。尤其是拓跋力微此人,当真不可小觑,他每次指挥胡骑与我军交战,都先行暂避我军锋芒,待我军攻势已尽,才从侧翼杀出,以奔射战法,行疲敌之策,好几次击退了我军北进的步伐。”

  真正的强者,都是在战争中不断地进化学习。

  因此想要保持强大,就不能故步自封,而是要不断进取。

  黑骑军借助马镫和马鞍获得了优势,但这种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因此必须进行内部的变革,唯有如此,才能继续保持对敌的优势。

  “坚山,你有什么想法?”

  “属下认为,黑骑军想要强大,就必须求变。”

  李碉当着梁铮的面,侃侃而谈说道:“最初之时,胡骑不识我军战法,因而屡屡碰壁。而到如今,胡人已知黑骑之锋锐不可当,所以每逢交战,皆避锋芒,待我军疲乏困顿,方才一拥而上,让我军吃了不少苦头。若想解决,就必须改变原先的战法模式,让我军士卒能够轻装上阵,才能再次克敌制胜。”

  黑骑军的战法,一直以来都是硬打硬冲。

  仗着马镫和马鞍,黑骑军的士卒得以身穿重甲,手持长兵,仗着强大的攻防属性优势,自然能够在正面作战中,打得同时代的草原胡骑哭爹喊娘,获得碾压般的战果。

  可加强了防御,骑兵的机动性就必然下降。

  吃了几次大亏之后,草原胡人也不都是猪脑子,很快就有聪明人琢磨出了克制之法——和黑骑军打游击战,避免正面对决。

  草原胡兵轻骑快马,来去如风,只要不和黑骑军硬拼,那当真是立于不败之地。

  以前的黑骑军,打的都是防御反击的战斗,梁铮往往抛出诱饵,引敌来死。

  可当头铁的都被梁铮打死之后,剩下的胡人,自然一个个都是从心之辈,变得异常鸡贼,不管黑骑军再怎么示弱和卖破绽,他们都坚决不上当,就是不和黑骑军决战。

  顿时演变成了黑骑军一来,胡骑退走。

  可当黑骑军退走,他们又立刻卷土重来的态势。

  黑骑军人数只有两千出头,偌大的草原又如何守得的过来?

  而一旦开始疲于奔命,那最后只会露出破绽,为敌所乘,恐有覆亡之虞。

  考虑到这些,李碉所提出的解决办法,便是减轻黑骑军的负重,提高黑骑军的机动性,从而让黑骑军能够追上敌人的脚步,取得胜利。

  梁铮想了想,觉得李碉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但也并非全无漏洞,便一脸严肃地询问他道:“坚山,你可曾想过,黑骑军未来的对手是谁?”

  李碉显然被梁铮的这个问题给难倒了,对此大惑不解:“都尉,你不是常常都告诫吾等,身为军人,应当以保家卫国为己任吗?”

  “说得没错,可有的时候,敌人不仅仅来自外部,更来自内部。”

  梁铮并不喜欢内战,但现实是残酷的,从来不会管你喜欢或是不喜欢,乐意还是不乐意。

  黑骑军的对手,并非只有草原胡骑,同样还有未来的中原各路军阀。

  而在面对中原群雄的强大步兵军团时,重甲骑兵才是真正能够决定胜负的战略性兵种,与之相比,轻骑兵的战斗力就有点不够看了。

  除非梁铮对付自己的同胞时,也使用蒙古人的那种战法,就如同梁铮之前对乌桓人做的那样。

  可梁铮是汉人,又怎会对汉人百姓举起屠刀?

  所以这种战法直接就被梁铮给舍弃了。

  实际上,在梁铮看来,蒙古人的战法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无非是避实击虚,先绕开敌人军事力量强大的城池,然后利用轻骑兵的机动性优势扫荡城市周围的乡村,像驱赶羊群一样,将百姓驱赶着进入拥有驻军的城镇之中。

  通过这种手段,既可以消耗守军的存粮,同时也能制造恐慌。

  之后再抓更多的百姓,以家人为质,强迫这些百姓攻城。人死光了就再去抓,直到将守军的体力和士气全部耗尽,蒙古人就能轻松攻破城池,甚至用屠城进行威吓,让后续的城市不战而降。

  正是通过这种放弃人性的高效率杀人方式,蒙古人用他们的残忍,来来制造和散播恐惧,最后再利用这种恐惧,来摧毁守军的意志和防线。

  这种战法说穿了也就那么回事儿,无非是草原胡人之故技,并非蒙古人独创。

  真正厉害的,其实是铁木真这个人,是他雄才大略,一手缔造了蒙古的强大和不可阻挡。

  脑海中一番思索,梁铮便有了一个想法:“兵无常势,水无常形,黑骑军确实到了应该顺应形势而变的时候了。”

  “还请都尉示下。”

  在李碉满是期待的目光中,梁铮将他思考得出的答案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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