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休息了两日,一到岗就想着是不是找机会向maximilian先生道个歉,毕竟他曾经问过我有没男友,那时我和戚宁晨并没确定关系,回答肯定是没有的。但恋爱来得太突然,到成了我很没诚信了。
一连拨了好几次电话到maximilian先生的房间,均无人接听,我想可能他又出去忙了,就准备再找其它合适的机会去解释。
经过那晚的事,难免不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更有傻白的来直奔主题。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我会装得镇定自若,像是见过多大世面、身经百战一般。因此,热闹也总会有很快被看完的时候。
离我上班不远的地方,戚宁晨搬到那儿了,但并非他说的便捷经济,只不过是换了个四星的酒店公寓罢了,严格来说比之前的1805还多了一间厨房。
他付款时刷得都是金色信用卡,花钱如流水一般。对于这一点,我真心不悦,但我又不好说什么,即使我说了,也不见得管用。要一个人改掉多年的习惯,岂是一朝一夕之力。
我和负责寝室管理的王婶打好了招呼,就简单地收拾了行李搬出去小住了。这么大的动静,怎能瞒得住秦歆,她得知后先是一惊,尔后显得有些小失落,我说会常陪她的,发誓绝不重色轻友。寝室的人也有陆续搬出去住的,多是声称在外租个单间,生活方便点。
戚宁晨的急训课都已经结束了,但他还是要继续留在这儿,呆到考试再回去。白天我去上班,他就用我在首图给他借的书学习。无论如何,在我的监督下,他就算是装装样,也休想有半分偷懒。
如遇我上晚班,早上我们就会一起去超市买些鱼肉和蔬果,酒店厨房可以好好利用,做顿丰富的午餐是完全没问题的。
他很喜欢我煮的鲫鱼萝卜汤,一口气可以喝上两大碗。我说首城很难买鲫鱼,以后回昌城了会常给他煮。他说那样太辛苦了,以后请保姆做就好,他家的保姆陈阿姨做的饭菜就很好吃。
我问陈阿姨是不是我去他家时碰到的那一位,他回答说是,还说陈阿姨后来还问过我什么时候再去?我好奇她为什么问我,他说或许是因为我是他第一个带回家的女孩子,和他的关系自然不一般。
我接着打探,问他爸爸看见我了有没说什么?他笑得很诡秘,我马上明白过来,脸腾地就红了,赶忙借口上厕所,赶紧把自己藏起来。
晚班下班的时候都入夜了,戚宁晨会来接我,只是他总会饿着肚子等到很晚。我不在,他就懒得一个人出去吃晚饭。为这事我说过他,但他根本就跟没听见一样,照例要等着我下班陪他去吃,那早已不是晚餐,是夜宵。
我不喜欢去夜市,人多一吵我就会整个人不舒服。这点我们很合拍,戚宁晨也不喜欢夜市,因为他不喜烟不沾酒,很讨厌乌烟瘴气的环境。
离我们住得不远的地方有家茶餐厅,那儿的环境很简洁,有一些港剧里的怀旧元素。晚上人不多,他喜欢吃虾饺、蜜汁凤爪,还有各式各样的水果,我就只喝碗皮蛋瘦肉粥,晚上不敢多吃,容易长胖。
微软的办公软件就是那段时间戚宁晨教会我的,他已经通过了微软工程师的认证考试,准备再考软件工程师,电脑玩得超级棒。
只要是他喜欢的事情,就会很专注,至于那些不喜欢的,绝不碰。我劝谏他什么都要学,文学类的书多看看,他就说怎么就没见我把电脑常识先学好。
后来那几日总在下雨,有一天晚上,雨突然下得很大,一场秋雨一场寒,首城的气温骤降。不巧我大姨妈来了,上午忍痛坚持到下班,现在疼得在床上直打滚。
戚宁晨说要出去帮我买药,我说这无药可救,多喝水就行了。他还是很担心,非得去买点东西才安心,我就让他买一点红糖回来,这方子管用。
过了很久他还没回,等我缓和了些,便捂着肚子跑到了酒店的大堂。刚冲出酒店正门,就看见他手里提着一袋东西,头发、身上半湿了,正朝里走来。我立刻冲上前,一把抱住他,就好像有种害怕他突然消失了一样。
“怎么跑出来了?”
“你去哪了?这么久,我……我担心死了。”
“傻!附近小超市的红糖都不好,我去了远一点的大超市,顺便经过一家药店,别人推荐的药说很好,我就买了。”
“那你怎么也不打把伞呢?衣服都湿了,会感冒的。”
“麻烦,不喜欢。”
……
戚宁晨打小妈妈就不在身边,他的生活独立性很强,也很会照顾人,并不像他表面上给人的那种冷漠的印象,这一点我已深有体会。
这次他原本打算只住半月,便没多带衣物,现在大半月都过去了,天气变化太快,他说等过两天国庆放假了,要我陪他出去买几件。我将之前他戴的那条白色围巾找出来应个急,他很惊讶居然我还留着。
由于围巾的成色旧了,他很嫌弃,说什么也不肯戴,还嚷着要给我买新的。我又拿出那条枣红色的,他又说样式过时了,还是买条新的吧!我发现男人都有一个通病,通常答应的事不久就会抛诸于脑后。
我再也不想说别乱花钱、不要给我买东西之类的话,因为我觉悟高,便说,那就以后多挣钱。很多夫妻就会这样,时间长了看对方就各种不顺眼,总觉得自己是对的,自己才是最好的,想方设法把对方给改造了。
结果对战了一辈子,谁也没改好谁,只是把爱人改成了仇人,把原本可以幸福和谐的生浩改得鸡飞狗跳。我的父母就是鲜活的例子。所以但凡不是触犯原则底线,我的包容心可以很强!
国庆节终于没再下雨,那天凌晨我睡不着,索性坐在窗边,一边深吸一口下去,嘴巴开合成“o”型对着窗子吐出一团团白气,被我称之为“仙气”,一边在玻璃上画出各种图形。
“暎勤,你在干什么?为什么还不睡?”
“今晚的温度应该低于5度了,冬天我就喜欢这样玩,可以烙下永世不变的记忆。”
“这里肯定有我!”戚宁晨指了指窗子。
“满满都是你,得意了吧!”
“嗯!”他眯着眼笑了,翻来覆去,“暎勤,我也睡不着,怎么办?”
“走,出发!”
清晨四点我们来到大街上,风把云都吹散开来,夜空中呈现出一片空蒙的蓝,蓝的净透,蓝的深沉。一轮明月当空,皎洁的月光洒下我们如影随形的影子。
到了国门广场已是人山人海,我们没能挤入内场,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远远地眺望…
凌晨五点四十五分,音乐响起,前面的人头攒动,很快大伙儿就越靠越拢。我们也跟着被挤到了人群中央,耳边响起了人们的低声吟唱。
渐渐的,唱国歌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响亮。每个人都高昂着头,缓缓地目送着国旗迎风升起。
戚宁晨将我搂在腰间,那一刻我被四周围沸腾的热血所浸染,不禁湿了眼眶。他低头吻着我的额头,柔声问道:“怎么了?”
“宁晨,我爱我们的祖国,我想为咱们的国家多做点什么?”
“你会的!”
“未来你想做什么?”
“我想陪着一个人,坐在玉琴湖畔,看着玉珞山头的夕阳,慢慢变老。”
我一头扎入他的怀中,尔后仰起头哭了,“那非回来不可!宁晨,你在美国一读完书就尽快回国,我也不要去什么美国,未来祖国的发展一定会更好。”
“会!一定会!我是——‘红心’!”
到了晚上,我约了秦歆,她是我第一个以闺蜜身份正式介绍给戚宁晨认识的人,见面后秦歆的第一句竟是,“你们不早就是一对吗?”
戚宁晨的目光温柔地扫向了我,浅笑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你们俩背着我,还做了什么?”
“我靠!苏暎勤,你说话能再难听点吗?不是为了你,我能他妈朝秦暮楚吗?”
“好了,好了,一激动就爆粗口,感谢你,行了吧?我的月老!”
“这还差不多!”
秦歆吵着要唱歌,我们一同去了ktv。过不久,秦歆的神秘嘉宾出现了。他是一地道的首城爷们,上半身一牛仔夹克,下身配休黑色闲裤加上一双百搭的运动鞋。这爷们的右耳从耳垂一直到耳轮处,镶满了一整圈银色的耳钉,隐约闪现在一头黄色的毛发下。一进门,他就熟练地给戚宁晨递过几只烟,戚宁晨实在没法推辞,只好收下。
他的英文名叫jack,是秦歆的同事,在西餐厅吧台上班,工作上一来二往自然就熟了。原来那次我没能陪秦歆看电影,后补队员就是他。
这一晚上麦克风都被jack霸占了,尽管调子高高低低跑得不着边际,偶尔还上个帕瓦罗蒂的高音,我们还不得不跟着拍掌喝彩,这便使得他的兴致越来越high,啤酒喝了一打接一打。
秦歆抢过他的麦,一定让我和戚宁晨合唱一首,正巧我俩都会唱张学友和邝美云的“只有情永在”。我们第一次的合唱很深情,很完美。所谓的默契,无非就是上天赐予了某种缘分,让彼此更加契合。
中途,戚宁晨出去接了个电话,自打接完全电话,他就一直心不在焉。在回去的路上,他也一语不发。我还是没忍住担心,问道:“宁晨,怎么了?”
他把我搂紧了些,轻叹了一声,“暎勤,我可能不能呆到10月底了。”
“早点回家备考,早安心。”
“嗯……”感觉他有些支支吾吾。
“是不是有什么事?”
“没什么,我爸说等我回去商量些事。”
“那明天就回去吧!”
“没那么急。”
“真得没关系吗?你别勉强,我没关系的。”
“没事。”
……
戚宁晨离开首城前正值过国庆,他带着我去了好多地方。为了给他买点零时应急的衣服,我们就去逛商场。商场里到处人满为患,各类商家促销的活动满天飞,我的脑袋也跟着翁翁转。
从衣服、鞋到帽子、从围巾到包包,他给我挑了一大堆,本来说好是给他买的,却都成了我的战利品。我的头是真的一阵阵发晕,他买什么我都说好,只要他喜欢,我就随他。
临出商场门前,他突然被旁边橱窗里的一款项链吸引了,我们便折返进到一楼的某珠宝专柜。
那是一对用玉石雕琢而成的“日月”形状的情侣项链,通体浸润,色泽宜人,名为“日月相随”。一块硬币大小中间镂空的玉石像旭日东升的太阳,另一块形状宛如一弯明月,两块玉石均呈青白色,玉身分别是用k金打造的龙凤造型来镶嵌,喻意龙飞日跃,凤歌月舞,龙凤呈祥。当“月石”扣入“日石”中后,完美的合二为一时,龙飞凤起的图案便交汇在一起,设计巧妙,栩栩如生。
店面的销售员不断地给我们介绍,说是这款古风的项链极具中国元素,获得了不少设计大奖,我一看价格都上五位数了,便拉着他走。
他一看我的态度,便明白我肯定不会同意他买,于是转移话题说今天还有一项任务没完成,我问他还想干什么?不容分说,他便把我拉到商场最顶层,看电影这么重要的一项任务,我差一点就给忽略了。
初恋第一次做的每件事都会难以忘怀,以至于我和戚宁晨看的第二部电影《巴黎,我爱你》,直到现在我仍记忆忧新。票刚一买好电影就开场了,他让我先进去,说是自己去买点零食马上进来。
电影开演了好久他才回来。他轻巧地坐到我的旁边,递给我一桶爆米花和一杯没加冰块的可乐。我低声问他怎么这么久,他说人太多,排了好长时间的队。
我头一歪,钻进了他的怀里,一手抱着爆米花桶,一手抓上几粒向上递去,感觉到他略微低了下头,脸颊轻触了下我的耳根,咀嚼时发出细微的声音和平稳的气息,不知不觉这独有的气味便细致入微地刻入了我的心里。
如果我知道,我们的第一次分开确是长久的别离,我一定是不会收戚宁晨定情信物的。去机场送他时,他替我戴上了那条“日月相随”的“月石”项链,他自己已经戴好了“日石”。
趁我不注意,不知什么时候他还是买下了那对项链。我预料他不会死心,但没料到的却是他内心执着的究竟是什么。他不仅给我买全了生活所需的物品,临走时还把笔记本留给了我,帮我申请好了□□的全新帐号,教会我如何使用,叮嘱我以后可以用笔记本工作、学习和交流。
他越是交待得详尽,我越是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对劲儿。待临近安检的最后一秒,我突然叫住了他,“宁晨!”
他回头,我哭了,“手机上设置的电话名称‘520’是什么?”
他转身冲上前,一把将我拉到怀中,一阵急促的哽咽,“我爱你,暎勤!等我!”
说完,他便将沉重地身体抽离开来,再也没有回过头,飞速地进了安检。
只剩我还傻傻地站在那儿,不停地抹眼泪,不断地向他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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