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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下地第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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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已经是鲜少能够见到野生鲫鱼了,即便是见到也是价格高昂。

        家养的鲫鱼完全比不上野生的营养价值。

        但是在这种纯天然,无污染无公害的古代乡村的一条小河里头,这里头的鲫鱼那就是最最野生的,放在现代估计是要引发不少有钱人哄抢的。

        ——那谁能想到在这里就只价值二十个铜板呢。

        但是现代成功女青年郑婉,正挽着裤腿,可以说是非常起劲,“又抓到一条,我又抓到一条!”

        这在石牛村被叫做鲫瓜子,小小的一条鱼,基本都是刺,家家户户没人爱吃的,除非是实在嘴里没荤腥,才抓个一两条来改改口。

        但是看着郑家人抓的这么起劲,就是郑石也忍不住下河去捞了几条。

        这边鲫鱼很多,不多时三姐弟就抓了至少是有三四十条了。

        郑婉不肯承认,这已经是比她辛辛苦苦一整天卖的烧仙草要赚的多的多了。

        六七百文钱入袋,郑婉整个人立刻就放松下来,完全没那么焦虑了。

        但是她也没有全部卖掉,留了五六条,打算晚上做鱼吃。

        石牛村的人之所以不太喜欢吃鱼,大多就是因为他们吃这个鱼都是清蒸。

        但野生鲫鱼虽然是非常新鲜,但是河鱼多少总有河鱼特有的泥腥味,再加上鲫鱼原本就是多刺的鱼类,所以不管是老人小孩都不太爱吃。

        但是郑婉要做的,是鲫鱼汤。

        鲫鱼汤可以说是最最能够保全营养价值的一种鲫鱼做法,而且也是郑婉比较能接受的鲫鱼吃法了。

        做法也很简单,先下锅煎鲫鱼,煎到两面都金黄了之后,再倒开水进去,她用锅铲将鲫鱼肉给细细的碾碎。

        因为鲫鱼比较小,煎的时候又已经是将骨头都给煎脆了,这一碾,就是骨头和刺都是分开成一小段一小段的。

        鲫鱼有自己独特香味,根本不需要放入什么特别的浓重味道的调味,只需要放入少量的盐,然后让郑度抽出两根木头来转成小火,在锅上慢慢的炖着就可以了。

        不到半个时辰,原本还有点糊状的汤呈现出清亮的奶白色,在锅里翻滚出好看的如丝绸一般的波浪,整个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鱼肉的清甜味道。

        因为没有筛子,郑婉只能用勺子小心的捞出四碗来,里面保证没有一点鱼骨和鱼刺,奶白色的鱼汤完全不似之前他们喝的各种什么野菜汤,更像是羊乳牛乳这样的颜色。

        仨孩子直接就看呆了。

        郑婉端起来喝了一口,不错。虽然说她自己之前是会放一些胡椒粉的,但是这里什么都没放,反而是更加激发了鱼肉的鲜味以及清甜。

        虽然是盛夏,但是只是喝下两口鱼汤,瞬间觉得出了半身的汗,一整天的疲惫也就全部都没有了。

        她轻轻的吐出一口气,一抬头,已经看见俩男孩呼噜呼噜的喝完了一整碗,只有郑姚还在斯斯文文的拿汤勺喝。

        他俩眼巴巴的看着郑婉,郑婉失笑,又去给他们打两碗,“慢点喝,你们要是喜欢,以后我们可以经常喝,反正家门口这条河就有鱼可以抓。”

        她把碗递给他们,“一会儿多吃点饭,今天就只能配点野菜了,我们还要继续干活,明天去镇上我们再去一趟书院。”

        “去书院?去看席哥吗?”

        郑婉笑了笑,“当然啊,这鲫鱼汤最是补脑子了,大弟读书辛苦,我们也帮不了什么忙,给他送点汤顺便看看他还缺什么。”

        “好耶!可以去看大哥了!”弟弟们对郑席那就是崇拜又爱戴,能见到大哥那自然是快乐的不必说的。

        到了晚上大家又是齐心协力,今天做了有三桶的烧仙草,明天如果都可以卖掉,那即将是很大的一笔收入。

        做完烧仙草,已经是很晚了,大家就打算洗漱去睡觉了。

        郑姚突然说,“等等。”

        她跑进房间去,这两天在郑婉的要求下,她已经和郑婉一张床睡了。

        倒不是郑婉非要和人一起睡,只是郑姚年纪也不小了,这么半大的姑娘还和弟弟们一张床,这郑婉确实是于心不忍。

        她进放进去拿出两套麻布衣来,“大姐,给二弟和三弟的衣服都已经是做好了。”

        “这么快!”她以为做衣服至少是要一两个星期呢!

        郑姚不好意思的低头笑笑,“白日里大姐你们在外面忙,我都帮不上什么忙,就只能是每天赶紧的做衣服,但是有点着急,所以只怕是针脚收的不太好。”

        郑婉翻来覆去的看,这还针脚不好?到底是日后的女红巨匠!对自己的要求也太严格了吧!

        郑婉递给俩小子,他们立刻就去换起来,开心的直转圈。

        这么多年了,真的是很少有属于自己的衣服。

        郑度就穿郑席小了的,郑序就穿郑度小了的。

        郑度是还好,郑席素来是爱惜衣服,到郑度身上那衣服也就是还算完好的。

        但是郑度那是个皮小子,每天都是爬上爬下的,落到郑序身上,基本已经全部都是补丁了。

        于是郑序这会儿直接就是一个眼泪汪汪,“大姐……这真的是给我的衣服吗?给我的新衣服?”

        “当然是给你的啊。”

        她看着这么小的孩子从小到大一件新衣服都没有穿过,多少有点心疼。

        想到了自己在孤儿院的时候,即便是外面的善心人事送了衣服过来,也是被院里面的院长老师收去,按照尺寸从大到小发下来。

        她总是被安慰,“等你长到大成为是最大的孩子,你就可以穿新衣服了。”

        而现在,她看着这些孩子,因着一件最最便宜廉价的麻布衣服,就开心成这样,她越发的坚定,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至少让这些孩子,在成为那些了不起的大佬之前,日子能过的顺遂一点。

        因为她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个人在童年吃得苦,只怕是要用一辈子来补偿都不够的。

        她想到这里,就转过去看郑姚,“姚妹,明天带你去县里,你自己挑两匹布,咱们也做一身好看的新衣服。”

        女孩子可不能穿什么麻布衣,郑姚长得又这么好看,明天可要好好挑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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