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萨摩公国
刚开始草原上的胡人们自然是不习惯的,毕竟他们自古至今闲散惯了,突然之间给他们制定一些他们从来就没有经历过的条条框框,换成谁恐怕都不会愿意的。不过万事开头难,在各族的首领大人的强力威压之下,再加上不久后他们就尝到了这种制度的甜头,自然也就慢慢的接受了。
不用争抢,不用拼杀,不用流血,就能得到自己所想要得到的,谁还会傻乎乎的去打仗呢。不畏死是一会儿事儿,但并不代表着不惜命。再怎么不怕死,那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罢了,如今能够安居乐业,谁又会放着好日子不过,整天的去打打杀杀呢。
而且后来北庭都护府以及各族首领们,还共同制定了另外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无主之地,无主的草场,谁先发现就是谁的。只不过这条规则,某种意义上来讲等同虚设。整个草原一共就这么大的地方,早已经被各族所占领了,哪里还有什么无主之地。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为了鼓励各族往外,向未知的地方去扩张罢了,只不过就是得往北探索了。只是北边都是茫茫冰原苦寒之地,谁又愿意再往北呢?
好在有了北庭都护府和都护府联军的协调之后,整个草原也算是发展的欣欣向荣。
现如今这个小部落,莫名其妙的被灭掉了。对于他们而言,所谓的“赤发鬼”只不过是自无须有的事情,更多的反而是机遇。最重要的是,他们这种对于南边乃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汉人了,即便是单于王庭的人都不怎么愿意过来。于是隔壁的这个部落在于周边的几个部落一同商议之后,便将被灭杀掉的这个部落的地盘瓜分了。而“赤发鬼”屠杀这件事情,自然也就不会往上报了,就当是从来没有发生过。
不过自古以来,就一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占小便宜吃大亏”。如果他们能够重视这次的事情,早点儿把这件事情报到单于王庭,或者北庭都护府便自然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残局。可是,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
......
大魏黄初十二年,公元246年,秋,八月。
在经过了将近一年的干旱之后,草原果真迎来了一个数十年来都很难遇到的丰年。无论是漠北还是漠南,都沉浸在水草丰美的喜乐之中。水草丰美了,牛羊以及其它的牲畜们长膘也就会快一些,到冬天它们就能更好的下崽,到明年春天草原上第一茬绿芽刚冒头的时候,这草原上便会多出无数只牛羊牲畜来。今年秋天,他们在瀚海城并没有卖的多少钱财,可到了明年自然便会补回来了。这对于逐水而居的草原各族人而言,当然是最大最好的喜讯了。
而几个月前,漠北草原那个无名小部落所发生灭族的事情,对于这个草原而言,就像大海中被扔进了一颗微小的石子,并没有引起任何的波澜。
只有一个疯疯癫癫的人,在草原上闲逛着,逢人就说“赤发鬼来了,赤发鬼杀人”。可惜,并没有人信他,都当他是一个疯子罢了。而且这个人的家园,也已经被周边几个部落给瓜分干净了。或许是因为鲜血的灌溉,今年秋天,这片草场的草比以往,甚至比其它远远要非我于它的草场更加的肥美。此时,无数的牛羊正在这片操场上,尽情的撒着欢吃着美味的青草呢。牧民们也坐在马背上,悠闲地喝着家里自己酿的奶子酒,吃着牛肉干,好不快活。
可是,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就在草原上各族的人们,都在尽情的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的时候,却不知危险已经从北方慢慢的靠近了。
在他们所看不见的北方,此时有一支人数大约有二十余万的大军,正在乌央乌央的向南面压过来。而这支部队,与中原各族人的相貌都不一样。只见这支部队中的人,大部分都是长了满脸的毛发,有黑色的、黄色的,但更多的是红色的,而他们自然也正是草原胡人们口中的“赤发鬼”。
此时,一座方形大帐之内,一群老.毛子们正乌央乌央的凑在一起,似乎在谈论着什么军机要事。这其中有一个相对熟悉一点儿的面孔,此人正是数月前率领着一支小队偷袭了并屠戮了,漠北鲜卑左单于.宇文浪麾下一个小部落的那个小队的首领。如今看他的身上的装束,很显然是已经升官了。
原来自从数月前他们带着抢夺而来的俘获满载而归之后,在他们的公国之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毕竟对于他们而言,南方的人类也只是存在于传说之中。
他们所在的地方,与华夏之地的大魏帝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还不太一样。如果拿中原的华夏之地来作比较的话,准确点儿来说他们的历史进程还处于中原战国时期的那个阶段。
这群赤发鬼老.毛子所在的地方,叫做“萨摩公国”,他们的国王自称凯撒大帝,国中的大部分都是斯拉夫人。这个国家还处于奴隶社会,国王下面又有各个领主,领主们对自己的领地有着绝对的主权。各个领主们又有自己的军队,只不过他们军队中的人,大部分都是贵族出身,那些个将领们就自然更不用说了,都是一些骑士老爷。
那些个奴隶,是没有资格打仗的,仅仅只能帮这些个骑士老爷们喂喂马,当当马凳罢了。最终的是,他们的生死也完全由这些个骑士老爷们,以及领主大人所掌控。可以说领主和骑士老爷让他活,他就能活,要他死,他也必须就得死。可是早在四百多年前,当大秦始皇帝嬴政统一天下之后,这奴隶制度便被废除了。
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是振聋发聩,开启了一个全新的纪元。从那个时候开始,奴隶就永远的消失在了华夏这片大地之上。普通百姓出人头地的虽然不多,可是已然慢慢的有了机会。想那前朝大将军卫青,当初也不过仅仅只是一个马夫而已。再想那封狼居胥的骠骑将军.霍去病,正是这个马夫大将军的外甥,也是寒门出身。
说一些时代近一点的,当下本朝最出名的莫过于那农户出身的邓艾.邓士载了,如今正担任着朝廷尚书省六部之首的吏部尚书,可谓是天下皆知。还有那皇帝陛下不拘一格所提拔的,镇护将军兼幽州别驾.詹台,当初也只是匈奴部落中一个再为普通不过的牧民罢了。被降了职的征南将军.满宠.满伯宁、故右将军.乐进、徐晃、故镇军大将军.张郃,等等这些都是寒门出身。
如今华夏大地上,结束奴隶制度已经四百多年了,可那萨摩公国却还停留在奴隶社会,这场战争孰强孰弱,谁输谁嬴,冥冥之中其实也早就已经确定了的。但是,有些时候,老天爷总会给你开一些玩笑,而野蛮呢在初期也往往能够打败文明。
那名带领着一支小队,误打误撞进入漠北那个小部落的小队长,名字叫格尔斯。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要不然他也不会被委任,穿越茫茫冰原南下探索了。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历尽万难穿越冰原,经历九死一生之后,带着收获颇丰的俘获回到萨摩公国的之后。不仅仅是他所在的领主给了他不菲的赏赐,甚至大帝凯撒,都亲自接见了,而他家族的荣耀也因为他而得以再次恢复。
他被家中定为下一任族长的继承人,更是被凯撒大帝亲授了帝国骑士的荣誉封号,这对于一个已经没落已久的贵族而言,自然是无上的光荣。这并不是代表着他的功绩有多大,而是因为他的这次发现,等于为公国开启了一个新的天地,也可以说是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而他以区区数十人,大败数百敌人的“丰功伟绩”,在萨摩公国之内更是被传的神乎其神,甚至有许多贵族的少女都把他当成了“梦中情人”,贵族的少年们把他当成了偶像。
在他详详细细地跟大帝凯撒,以及国中各个领主们诉说了南下的经历之后,立马引起了公国内包括国王在内所有贵族的强烈兴趣。在他们想来,在穿越茫茫冰原之后的南方,土地肥美,牛羊遍地,而且还有着无数的金银宝器。因为在格尔斯这次的俘获当中,有牛羊,有皮毛,还有一些中原之地的丝绸、金银以及兵刃。
能够让他们有这个想法的,最重要还是因为格尔斯数十人大败数百人的战绩。当然他带回来的“南方野人”的头颅,虽然在返回的途中已经腐烂,但是依旧可以看出来他们的个头要比自己瘦弱许多。也正是这些,坚定了他们再次南下搜罗宝物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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