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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她又在无中生友


  顾笙去找陆今棠,看他的进度时,知道了这件事,她没说话,第二天提了三十斤棉花过去。
  两大麻袋!
  傅明秀和傅书珩目瞪口呆的,陆今棠知道她有门路,虽然没有目瞪口呆,但也是惊讶的。
  “笙……笙,你哪里来的,这么多棉花?”傅明秀拉开麻袋,看着里面雪白雪白的棉花,更是惊讶。
  这品质,比她订的那一批好太多了。
  “我有个朋友在省城,她爸是纺织厂的厂长,有门路弄到,我每年都从她那里拿不少东西,棉花是我提前订的。”顾笙又开始无中生友!
  王玉雯啊王玉雯,真是个好用的挡箭牌。
  “傅阿姨,这三十斤够吗?如果不够,我这里还有。”顾笙眨巴着眼睛。
  被傅明秀一把抱在怀里,“哎哟,我们笙笙真厉害,够了够了,足够了!”
  三十斤,用十五斤做两床棉被,另外的十五斤做几件棉袄,足够老爷子和陆明淮好好过一个冬天了。
  “真的够吗?傅阿姨你可不要和我客气。”
  “够了真的够了,阿宝和书珩的棉袄都做了,家里也不缺棉被,足够了。”傅明秀笑容明媚。
  越看顾笙越稀罕。
  “哎哟,还是小棉袄好,臭小子果然不香,一点也不贴心。”
  被瞪了一眼的陆今棠和傅书珩:“……”
  莫名其妙的就被嫌弃了。
  顾笙送完棉花就回家了,傅明秀也很忙,她要把东西赶制出来,下个星期要去大西北。
  “妈,你不给笙笙棉花的钱?”陆今棠看到他妈喜滋滋的提着棉花进屋,有点点无语。
  三十斤棉花,按照现在的市价,差不多两百块钱呢。
  “算了,我去大西北回来给笙笙带好东西。”傅明秀头也不回。
  她觉得,笙笙应该不会收钱。
  见他妈心里有打算,陆今棠就没多说。
  下个周,十一月二十一号的时候,傅明秀大包小包的走了。
  陆今棠和傅书珩送她去了车站,看到她上车才回来。
  到了厂里,就有人告诉陆今棠,说是程工找他。
  “你快去吧,我回采购部了。”傅书珩说着就走了。
  陆今棠对通知他的人点头道谢,然后去了程工的办公室。
  “程工,您找我?”陆今棠叩响办公室的门,得到允许后推门进去。
  “嗯,坐。”程工是不苟言笑的,但面对陆今棠,和对其他人不同,脸上是温和的笑容。
  陆今棠在他对面坐下来。
  程工把一个信封推到他面前,“这是你改良零件的奖励,两次一起给的。”
  陆今棠心里有所预料,也没太惊讶,原本他以为早就能拿到的,但中间出来点差错。
  “谢谢程工。”陆今棠把信封收下,没有看里面有多少钱。
  他心里大概有数。
  “嗯,你自己有个心里准备,年底考核,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你会往上升一升。”
  他眼里是赞叹,陆今棠这个少年,才来了几个月,表现十分出众,用实力打了不少人的脸。
  很多羡慕嫉妒的人都想给他使绊子,但抓不到他的任何小辫子。
  少年人不大,但处事很老练,人情世故也懂。
  最重要的是能力强!
  半年就可以往上升一升,陆今棠是开心的,一般的情况当然不可能,但他改良的两个零件,就可以堵住其他人的嘴。
  “你小子还真沉得住气!”程工看到他虽然开心,但没有得意,更加满意了。
  这少年的心性很好,将来的成就绝对不一般。
  不过,没有读大学实在是可惜。
  从程工的办公室出来,陆今棠恢复淡淡的神色,看不出什么心情。
  大家隐晦的打量他,也看不出是被批评了还是得到了好处。
  陆今棠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检查了一遍厂里的机械后,就在位置上写写画画,做自己的事情。
  他不拉帮结派,但也不会和人交恶,大部分都保持着淡淡的同事之情。
  晚上下班的时候,陆今棠才看信封里的奖励。
  三十张大团结。
  嗯,还不错,改良了一个零件就奖励一百五十块钱。
  是他现在六个月的工资。
  可以请笙笙吃很久的饭了。
  陆今棠把信封收起来,继续研究新农具。
  他已经把框架做了出来,现在还差中心零件,但也要不了几天,。
  那天和笙笙聊过之后,又看了她给的书,陆今棠就想出了办法,把零件直接换了,换了个着力点不一样的。
  这样的一般的钢铁都可以。
  但还需要实验!
  顾家,吃了饭后,一家人坐在一起听收音机。
  “对了,这是给你们的零花钱。”听到一半,顾建军突然掏出钱来。
  给了两个闺女一人十块,其他的全部给媳妇儿放起来。
  “谢谢爸!”两姐妹开心的接过钱。
  她们每个月都有零花钱的,以前是三块,后来是五块,现在是十块。
  顾建军两口子知道两个闺女都不差钱,但零花钱是必须给的。
  “爸妈,这是我给你们买的新皮鞋。”顾笙拿了两双皮鞋出来。
  “这是羊毛衫,我买的。”小玖也拿了两件衣服出来。
  两口子对视一眼,看,给零花钱不是很划算吗?
  “对了妈,这块布料你给小玖我们两个做呢子大衣呗?”顾笙趁此机会拿了呢子布料出来。
  其他时候她妈肯定要推辞。
  “行,不过只有你们两个有?我们没有?”夏秋月看着两个闺女。
  “有啊,这是给你们的。”顾笙笑着又拿了一块布料出来。
  她妈的那一块是灰色的,她爸的是黑色。
  夏秋月拿着质量上乘的布,准备明天开始做衣服。
  就在她们穿上了新的呢子大衣的时侯,傅明秀到了大西北。
  因为路程的原因,她先去看了陆明淮。
  大西北的天气比西南恶劣很多,最明显的就是风特别大。
  傅明秀是以探亲的名义来的,她探亲是去大队里的一个老人家。
  那老人以前是陆老爷子部队里的人,后来腿受伤,被迫退了下来。
  这是陆明淮被下放后,才知道的。
  傅明秀第一次过来就打听清楚了。
  她是下午到的,多余的行李放在城里,带上给陆明淮的被子和棉袄,还有药品,傅明秀去了他所在的大队里。
  ------题外话------
  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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