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传(一)
本人是焦迷,特别喜欢焦叔的戏,颜值演技都好。本书中男主的原型是历史上的贺兰敏之,但是写这个人物的时候,是结合着焦叔的形象去写的。
看到电视剧《日月凌空》中焦叔饰演的贺兰敏之,觉得他在这部戏中的戏份太少,不足以让我了解这个人,所以我就去查了历史上关于这个人物的很多资料。
而且我看过很多版本的关于武则天的戏,但凡有贺兰敏之的戏份的,我都多看几眼,单从历史上对于贺兰敏之的评价或者从颜值上来说,焦叔是最符合的。
我所了解的贺兰敏之才华横溢,高傲腹黑,一生风流。本书虽然是穿越小说,但会尽可能地还原历史,让大家对贺兰敏之有一个新的认识。
贺兰敏之(642年-671年),字常住,河南洛阳人,鲜卑族。
唐朝外戚大臣,武则天的外甥,韩国公贺兰安石之子,母亲为韩国夫人武顺,也就是武则天的姐姐。他本人有唐朝第一美男子之称。
年少英俊,风流倜傥,桀骜不驯,腹黑高傲。门荫入仕,起家尚衣奉御,授太子左庶子,迁左散骑常侍、弘文馆学士。
出继外祖父武士彟,赐姓武氏,袭封周国公,拜太子宾客、检校秘书监。
“弘文馆编《三十国春秋》一百卷”“朝内士子交游甚众”,累官至兰台太史令、左散骑常侍,袭周国公。
数罪并罚,被发配到雷州,恢复贺兰本姓。
咸亨二年(671年),授韶州刺史,坐罪赐死,时年二十九岁。
神龙元年,唐中宗复辟唐朝,追赠秦州都督、太子少傅,归葬于咸阳县洪滨原。
对于贺兰敏之的美貌与才情:
《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三·列传第一百三十三》:“敏之既年少色美。”
《新唐书·卷二百六·列传第一百三十一》:“敏之韶秀自喜。”
《全唐文补遗·大唐故贺兰都督墓志并序》:“冲襟朗鉴,风度卓然。瑶林玉树,不杂风尘。鸾章凤姿,居然物外。”
书中男二为李廉,史书上对于他的记载并不多,我是凭借着自己的了解而去描写的。
李廉(648-690年),字素节,陇西狄道(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李治第四子,母亲为萧淑妃。
他聪颖好学,深得李治的宠爱。初封雍州牧、雍王,迁岐州刺史、郇王。
他的母亲萧淑妃被武则天害死后,贬任申州刺史。乾封初年(666年),长年患病,不能朝集,降封鄱阳王,安置于岳州。
唐中宗李显即位后,累封舒州刺史、许王。天授元年(690年),受到诬告,坐罪缢杀,时年四十三,以庶人之礼安葬,家人在雷州。
唐中宗李显复位后,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许王,陪葬于乾陵。
凡是有武则天的戏中,一定少不了李治。
唐高宗李治(628年-683年),字为善,祖籍陇西成纪,唐朝第三位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第九个儿子,母亲为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
贞观二年(628年)六月,李治出生于东宫丽正殿。贞观五年(631年)封晋王,后太子李承乾与次子魏王李泰相继被废,于贞观十七年(643年)被册为皇太子。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去世,太子李治即位,是为唐高宗。
唐高宗在即位之初,继续执行唐太宗制订的各项政治经济制度,李勣、长孙无忌、褚遂良共同辅政。
由于他勤于政事,故而“百姓阜安,有贞观之遗风,史称“永徽之治”。
高宗还在废立皇后问题上坚持自己的主张,排除了元老派的干扰。
显庆五年(660年)以后,高宗经常头晕目眩,影响处理政务。武皇后乘机开始参与国家大事。
高宗的健康状况不佳,政权由高宗向武则天手中转移的趋势逐步形成。
唐高宗在位期间先后灭西突厥(657年)、灭百济(660年)、灭高句丽(668年)。
高宗时期唐朝版图为最大,东起朝鲜半岛,西扩咸海,北包贝加尔湖,南至越南横山,维持了三十二年。
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去世于贞观殿,享年五十六岁,葬于乾陵。庙号高宗,谥号天皇大帝。
天宝八年(749年)增谥为天皇大圣皇帝,天宝十三年(754年),再增谥为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
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本人不太喜欢这个人物,在电视剧中的人设也并不讨喜。为了功名利禄不择手段,陷害忠臣,玩弄感情。
武三思(649年—707年),字承愿,并州文水县(今山西省文水县)人。唐朝外戚大臣,周国公武士彟之孙,武则天的侄子。
早年因他的父亲坐罪,流放到偏远的地方。后来武则天准许他回到长安,住在绫罗府,交由武懿宗照顾。
武则天有了权力后,但因为他是武则天的侄子而重新被武则天起用。
由右卫将军累进至兵部、礼部尚书,并监修国史。天授元年(690年),武则天称帝,大封武姓家族。
武三思被封为梁王,迁司空、同平章事,成为宰相。赐实封一千户。武三思性格跋扈,善于阿谀奉承。
早在光宅元年(684年),武三思就屡劝武则天先杀掉韩王李元嘉和鲁王李灵夔等。垂拱四年(688年),武三思以韩王、鲁王等和起兵反武的越王李贞、琅邪王李冲等通谋,均赐死,并尽杀其党羽,为武则天称帝扫清道路。
神龙三年(707年),谋废太子李重俊,酿成景隆政变,死于乱军之中,追赠太尉,谥号为宣。
唐睿宗李旦复位后,废除谥号,开棺戮尸,毁掉坟墓。
而史书上对于武三思的记载也不怎么样。《旧唐书》:“皇唐受命,长孙、窦氏以勋贤任职,而武氏、韦氏以盈满致覆。夫废兴者,岂天命哉,盖人事也!”
《新唐书》:“高、中二宗,柄移艳私,产乱朝廷,武、韦诸族,耄婴颈血,一日同污铁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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