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书房遇敌
大轩身高惊人,悍勇难挡,辨识度极高,就是武王慧眼识人,将他从小兵提升为将军,自然是认得他。
“大轩,怎么不和人一起去屠城,是不是你的同情心又开始发作了!”武王对大轩亲切异常,直呼其名,还开起了玩笑。
“禀王爷,未将只是稍有疲倦想先休息一下。”
武王又轻笑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大轩你是一名难得的猛将,就是太过妇人之仁。”
顿了顿又正色道:“燕人大多悍不畏死,这次征伐我军损失巨大,士卒们都是憋着一股怨气。暨阳城是其都城,正好斩尽杀绝不留后患,再给其他胆敢抵抗的城池一个榜样。”
“说不定还能减少更多的杀戮!”末了武王又悠悠的来了一句。
武王性格果敢刚毅又冷酷无情,如果不是极其看好大轩,根本不会跟他废这么多话。
大轩自然也不是傻白甜般的圣母,武王又对他有知遇之恩,当下连连应诺,退往一边。
“这个时代便只有强者才能赢得尊敬,一味妇人之仁又如何能慑服四方。先登之功来日论功行赏,这把“重渊”剑今日就赐予你了,助你斩断你的妇人之仁。”
大轩接住空中飞来的长剑,还未施礼谢恩,武王就已拍马急驰而过,身后大群骑兵立即追了上去。
重渊剑是把骑士双手剑,剑身厚重且长,长度超过了1.5米。相传秦始皇用的辘轳剑,其长度也超过1.5米,因为太长,所以仓促间“欲拔不能出”,被荆轲追得只能玩“绕柱而行”的游戏。
这点长度对于大轩来说自然不是问题,双手剑在他这里正好充当一把单手佩剑。
剑身的形状略似于锥体,由粗变细,剑体长而宽厚,中部起纵脊,近锋处束腰,大轩拔剑轻轻挥舞,剑刃划破空气发出清鸣,果然是把好剑!
剑重竟然约莫20余斤。
要知道双手巨剑类,就像大名鼎鼎的苏格兰斩剑,也是超过1.5米的尺寸,但重量仅仅约5斤。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转的,大轩顿时吃了一惊。
武王果然武力惊人,佩剑竟然如此沉重。大轩突然又有些恶意的想,该不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此等重兵利器已经玩不转了,才赐予自己的吧。
转念又想到武王的知遇之恩,心中唾弃自己,连呼罪过罪过,一时间竟然把刚才的多愁善感都压了下去。看来这把重渊剑果真有斩断大轩心中妇人之仁的神奇作用。
身上血腥味太重,腥臭扑鼻,大轩对屠城没有兴趣,干脆出城回到前锋营的营房。
辎重官正在清点物资,准备开进城去。前锋营4500人,辎重官手下平时就有1200多人,有时候甚至超过2000人。
人数最多,但地位却远远不及大轩等三名千夫长。就像此时,大轩麾下人数不会超过500,但是辎重官手下绝对超过1500人,但大都是辅兵,民壮还有俘获的奴隶和妇女,其中也有小部分伤兵,两者不可同言而语。
这场战役是武王所在的大周国,对燕国发起的灭国之战,已经打了整整一年。
大轩半路出家,穿越过来才四个月,一路上都在打仗,世界形势,国家格局就连民族习性都是一概不知。他性格坦痞也懒得问,只当是一场游戏,完成任务生存半年即可。
大轩准备卸甲,但是眼下自己的亲兵护卫一个不在,于是找辎重官要来了四个人帮忙。大轩身披三层铁甲全部是重型鳞甲,一层层的绑扎在身上,一个人绝难卸下。
而且铠甲需要保养,要清理干净上面的汗液血渍污垢,还要涂上牛油,有破损的地方还需要拆卸修补,最后收拢归箱。
这是件繁琐而又细致的活,大轩是前锋营千夫长,位高权重。所以辎重官派来的都是老手,其中还有两名妇女。
大轩扫了一眼,两名妇人都是身高体壮相貌寻常,就知道这肯定是本国的民妇,战争残酷,人手不足的恶果已经开始显现,辎重营的民壮大都是妇女了,男人早就补充各营死伤殆尽。
卸甲完毕的大轩一身轻松,就想帮忙做点事情打发心中的烦闷空虚。
但是身份的鸿沟却无法逾越,没有人敢要一名千夫长在辎重营中做杂务。毕竟就连辅兵也只是看管监督,自身并不做事。
辎重队的任务就是收拾赶车,搬运粮草军戒,前锋营乃全军步军精锐,披甲率极高,士兵们不可能日夜着甲行军,而且前锋营虽然战损高,但是频频胜仗,战利品也是极多,所以前锋营辎重队内大车很多,专门负责随军搬运。
大轩左右无事,干脆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不愧为鬼神之体,身上之前受到的伤势,竟然已经结痂愈合。又等到辎重队收拾完毕后,就跟随着一起入城。
屠城还在继续,可能还要继续好几天,到处都是隐约的狂笑,惨叫,血流遍地,汇聚成条条小溪,散落的小物件或木制品随血漂流,这就是血流漂杵!
对于周军来说就是一场狂欢,这几天他们在城中可以为所欲为,尽情释放自己心中的魔鬼,去杀戮,去破坏,去抢劫,而对于燕国军民来说。。。
“唉!”大轩又默默叹了口气,又开始多愁善感起来。
辎重队的人却神情平静,虽然他们不能参与屠城,但是前锋营三个千人队抢劫回来的财物会有他们一份。
而且好战且身强力壮的男人,早就补充进各队了,剩下都是或年纪大,或病或伤的,甚至是女人,自然不会那么有去疯狂杀人的念头。
就算是其中原本俘虏自燕国的奴隶和妇女,也是神色淡然,见得多了也就习惯和麻木了。比起城中的那些人,此刻她们无疑要幸运得多。
天色渐暗,大轩在辎重队存放好兵器铠甲,只随身带着那把重渊剑,找了略显干净没有死尸遍地的屋子,随意进了间房,应该是这栋房屋里男主人的书房。
主人显然颇有情调,屋内琴棋书画文房四宝一样不落,书架上还有不少书,不过此间世界与现实是而非,那些字大轩一个不识。
今天见多了肆无忌惮的屠杀,连胃口都没有了,晚饭都吃不下,只想安静的躺着。
鬼神之体是有一处弊病的,那就是食量极其惊人,大轩一顿可以吞下常人饭量十倍的食物。所以大轩极端的不耐饿,饥饿会让身体各方面素质下降,超过两天甚至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书房有张软榻,大轩合身躺下,肚子里咕咕乱叫,而此刻他却不想理会。
软榻对于大轩来说太短,双脚拖在地上分外不舒服,大轩于是起身拖过书桌后的椅子,想拿来垫脚。
一抬眼看到书桌上的文房四宝,倒是与现实世界的模样相似,书法能凝神静气,大轩突然就动了挥毫泼墨的兴致。
大轩小时候也是上过几年书法班的,当下磨墨铺纸,押上镇纸,挥毫泼墨。
笔墨纸砚具是上佳之物,随手写了“心平气和”四字,居然笔感超好,颇有得心应手之感,明显比自己以往的字强出了一大截。
大轩兴致随即高涨,又换过一张新纸,挥毫泼墨。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一气呵成!
昏暗的书房里,外面四处尽是屠城的惨叫,大轩心气难平意难发。又在鬼神之体的加持下,这副辛弃疾的诗篇一气呵成,就连自己看来也深有惊艳之感!
大轩呵呵大笑,又换过一张新纸,鬼差神使般又写下: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书法果然有凝神静气之功效,两篇字写完,大轩顿感心中一阵舒畅,刚才那些郁闷不快,复杂难安的心情一扫而空。
“可惜没有印章!”大轩暗恼。转眼四顾,就发现笔架旁有一印章模样的小石块,心想:“不如我现刻一块!”
伸手抓来,一下竟然没有揪动,随手一扭,就听身侧传来一阵响动。
“竟然有暗室!”大轩吃了一惊,转首望去,书架缓缓移动,露出一道门洞,还未细看,就见一道剑光闪动,直奔他胸口而来。
大轩身负鬼神之体,敏捷度很高,矮身从书桌下滚出,探手就把放在软榻处的重渊剑抓入怀中,一个翻滚就跃出书房,拔剑竖立在身前,严阵以待。
书房太小,大轩人高马大施展不开,最重要的是他根本不通武技,他不会武功!
大轩力大无穷,敏捷耐力都很高,在战场上身披三层重甲,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手上又是重兵器,在那种人挤人的战场上自然是无往而无不利,但此刻身上就只一件软甲,遇到这种高手单挑的情况,他内心还是很有点发虚的。
书房内又是一团人影飞出,长剑轻点,一缕剑光直奔大轩额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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