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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今日方知我是我


  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

  这条道理真的是亘古不变。

  总的来说,小兰也就刚开始不习惯,过了两天后,她就已经心安理得的开始享受柯南的服务。

  甚至她都计划把自己的一身厨艺,完完全全的传授给柯南。

  这样她就连饭都可以不用做。

  就能提前体验到每天混吃混喝等死是什么感觉。暮哥和大叔那幅咸鱼样,她也想感受下。

  可惜的是,其他事情柯南都能同意。但就做饭这件事,他光速拒绝,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小兰一提,他就开始四肢冰凉,浑身不停的发抖。

  开玩笑,他现在这么努力,不就是为了不再被送到北暮家。

  这要是北暮知道他会做饭了,绝对会坚定把他掳走的信念。

  过去唯一的美好之处在于,它已经彻彻底底的过去了。

  不过是快乐还是痛苦,它都一视同仁的过去了。

  那段时间的血与泪,他没有选择的权利,但是现在的生活,他是能做出改变的。

  说的难听点,他现在做出的努力,不是为了生活,而仅仅只是为了活着,有尊严的活着。

  见事不可为,小兰也只好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现在的柯南已经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贪心。

  “柯南,我上学去了。”

  “路上小心。”

  以前是柯南上学,小兰洗碗。现在是小兰上学,柯南洗碗。

  角色的转换真的无比的自然,自然到好像一开始就应该是这样。

  柯南日记:二月XX号,天气晴,一日无事。唯一让我有些在意的就是,这几天早上,叔叔没有像往常一样,吃完饭就瘫在沙方上,而是背靠着办公椅,手撑着下巴,静静看着窗外。

  虽然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是我能感觉到,那是悲伤的表情。

  看来叔叔社团旅游期间,一定发生了某些事情,一些不愿放下,不愿触及的事情。

  ......

  吃着吃着,北暮突然放下筷子,扭头环顾四周,不知在搜寻什么。然后他对着前方的空气缓缓伸出手,再缓缓握住。

  不出意外,他握了个寂寞。

  一声长叹。

  唉。

  “你搞什么?吃个饭唉声叹气的,嫌我做的不好吃就直说。”

  明美再也无法忍受,出言呛到。

  这两天来,他一直是个这亚子,看着就让人冒火。

  “柯南不在,这饭仿佛都没了滋味。”

  “那你别吃了。”,明美直接抽走了北暮面前的盘子。

  柯南,柯南,柯南!

  你那么想念他,去和他过去啊!

  她也太难了,前有狼后有虎的。

  不光要和女人抢男人,现在男人都要来和她抢男人了嘛!

  心态崩了。

  彻彻底底崩了。

  唉,这下好了,饭都没得吃,人生太艰难了。

  这一刻,北暮停止了思考。

  叮铃铃~

  丂,这谁呀,就不能让他悲伤一会,烦不烦。

  “明美,接下电话。求你了。”

  他实在是懒的动弹。

  明美擦干手,从厨房走到客厅,“这里是北暮家,嗯,好的,我会转告他的。”

  “四井集团邀请你,周六去参加他家女儿的生日典礼。”

  四井?这是个什么扑街货?怎么好好找到他头上的?

  难道是和组织有私下交易的集团,现在邀请他去加深下感情?

  可是这也不对,要是真如此,该打的是他手机,而不是座机。

  北暮秃然来了兴致,从怀中掏出手机,“给你们一天时间,把四井集团的消息给我递交上来。记住我要全部消息,详细到要把这个集团底裤都扒掉的那种。”

  他现在是看明白了,做人,就得慎重。

  慎重再慎重。

  能提前做出准备,那绝对要做到最好,一切消息都得知道,不然指不定会遇见什么幺蛾子。

  虽然他也可以直接用系统来查询,但是那是要花钱的啊。

  而且凡事都用系统,那要组织干什么?

  他手下那么多情报员,总不能养着他们吃干饭吧?

  看他打完电话,明美才出言问道,“你要去参加那个什么四井千金的生日聚会?”

  “是啊,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凑凑热闹,这还是来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有人主动邀请我参加聚会。”

  听到此话,一时间明美都不知道是该心疼他,还是该吐槽他。

  这人缘是得有多差?才能惨到这个地步。

  “那你早去早回。”

  “你搞错了吧?当然要一起去啊,我去吃大餐,把你留在家里面,那算个什么事。”

  “我也要去的嘛?”,明美用手指着自己,一脸不可思议。

  “去啊,为什么不去。你只要一直跟在我身边就好了。没事的。”

  小兰那一jio可是把他的身上的隐藏开关踢开了。

  只有无限接近死亡,才能领会到生命的真谛。

  人生本来就短,万一哪天再出个意外。留下一堆的遗憾,那也太失败了。

  想做什么,那就去做。

  瞻前顾后,担心这担心那的,有什么意思。

  他堂堂酒厂二当家,系统之爹,攻略之神,倘若还不能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要这身份有何用?

  他怕什么?就算明美柯南身份真的暴露了。组织又能拿他怎么样?

  从一开始,就算老爹邀请他来的组织,而不是他自己要进的。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他还笑话老爹没有当年那股精神劲,殊不知自己都把当初的精神信念丢了个干净。

  走到这个地步,连一个小姑娘的笑容,他都守护不了,甚至她还要成天为他担惊受怕。

  那他也太没有用了。

  以前的他,孤身一人游荡在这世间,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他,仍然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但是他已经不再是一个人继续孤独飘荡了。

  “一会和我出去一趟,再去给你买几件衣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ummm,好好的,这家伙突然这是怎么了?

  她身子不由往后缩了缩,躲开了北暮的大手,“你正常一点,我害怕。”

  闲谈:写着写着就把当初写作的初衷忘记了,束手束脚,很不利落。从现在起,作者终于知道要怎么接着写下去。主角是混沌善,万事随心,自己活得自在,旁人眼光与他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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