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皇甫朝歌(求订阅!求票!)
一般來说,越是有钱的主越是感到心灵上的强烈空虚,由于太成功的人生从而造成消极的思想,往往需要追求刺激來聊以慰藉。
这位英俊男子自从见过那个女人后,就感觉周围的女性犹如庸脂俗粉般,就算是诱惑,也不过是一滴掉落浪花中的水珠,实在是翻不起多大的浪花。但眼前这小白领比较与众不同,重要的是她清纯,俏丽的脸上沒有像其他女性一样的浓妆艳抹,近乎纯天然。
在经典的玛丽苏桥段中,这种女子或许更能引起富家公子的关注。
“沒事,倒是你,有沒有被撞疼。看你的样子好像是遭遇了什么伤心的事。”英俊男子脸上的笑容,愈发地邪魅。
“啊,我……我沒事,不好意思。”小白脸被这位衣着华贵的英俊男子那邪魅的笑容给弄得满脸通红,害羞地说道。
英俊男子摇了摇头,说道:“女人啊,总喜欢伪装自己,你明明是受伤了,还死不承认,唉。”说着,英俊男子就要去搀扶女子。
“喂,你干什么。还不放开我女朋友。”
就在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让英俊男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引起了在场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只见一位衣冠不整的,留着胡茬的男子走了过來,满脸通红,流露出萎靡之色。
“大俊。你來这里干什么。还不去跟你那个狐狸精鬼混。”小白领见到來人,脸色顿时变得发白,怒吼道。想必这就是她那个出轨的男朋友吧。
大俊缓缓地來到小白领身边,一下子“扑通”地跪在小白领面前,哀求道:“小莉,这次是我错了,求你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每次犯错他都是采取这招,而且百试百灵,因为他清楚小莉是个心肠柔软的人,想必马上就会原谅自己。不过事实证明他错了。
小莉摇了摇头,脸上流露出极度的哀伤,这个表情让坐在一旁的陈御风浑身一颤,这跟当日尘飞扬那表情是何其地相似。
爱情会让人失去理智,忘却一切。但这并不是局限于所有人。比如小莉,她已经受到了太多的欺骗,爱情的心早已化为了死灰。
“大俊,你这个借口用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多到让我感到恶心。这世上是沒有任何一位女子能够忍受自己爱人背叛自己的。事已至此,我们还是分手吧,就让我好聚好散,好吗。”小莉悲伤地说道。
小莉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大俊懵了,这可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子,和自己承受了太多的苦难,沒想到就因为自己的偶尔放纵而和自己提出分手。
“小莉,你别这样。我错了,真的错了。我发誓,我发誓还不行吗。只要你肯原谅我,要我做什么都行。我……我们重新开始,好么。”大俊急得都快哭了,苦苦哀求道。
小莉对此置若寡闻,用近乎空洞般的眼神看着大俊,让大俊浑身直哆嗦。
“你觉得心碎了,能够再一次拼凑起來吗。即使能够复原,上面的裂缝也无法抹去了。”小莉用冰冷的语气说道,然后如行尸走肉般站起身來,向楼下走去。
大俊急了,试图拉住小莉,但英俊男子挡在了他面前。
“自己做的好事就要独自一人承担,在这里像个白痴一样舍弃自己的尊严,苦苦地做纠缠,你还是不是男人啊。”英俊男子冷笑道。
“怎么又是你。你他妈的是谁啊。赶快让开,不然老子打死你。”原本就郁闷不已的大俊看到刚才调戏自己女朋友的男子挡住了自己,不由得破口大骂。
英俊男子制止住了想要上前教训他的保镖,邪笑道:“已经好久沒有人敢对我出言不逊了,真是稀奇。不过我皇甫朝歌可不是那种容易就妥协的人啊。”
皇甫朝歌。
白石听到这个名字,面色顿时一变,惊呼道:“原來他是皇甫朝歌。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原來是皇甫家族的掌上明珠。”
皇甫家族,算是华夏源远流长的家族之一了,至今已经历经千年。历史的沉淀总会给这些大家族蒙上一层传奇的色彩。如今的皇甫家族可以算是华夏的大家族之一,其家主皇甫玄黄,也就是皇甫朝歌的父亲,是部长级,掌握着极大的权利。而他还有一个爷爷,不过已经退休,但退休前是华夏军区的一个老将军,德高望重,任谁都要给他一分薄面。
皇甫朝歌作为皇甫家的独子,自然被宠为掌上明珠,被南方人尊称为少爷。虽然林沧的家族在南方赫赫有名,但比起皇甫家族來说,算是小巫见大巫了,平日里不可一世的林沧见了皇甫朝歌也要落入下乘。
陈御风也听过皇甫家族的名声,比起自己的家族來也毫不逊色,看來自己的南方之行将会是困难重重。
大俊虽然几乎被愤怒给冲昏了头脑,但是一听到皇甫朝歌这个名字,顿时被吓得瘫软在地上,浑身颤抖着说不出话來。
皇甫朝歌不屑一笑,对着手捧长木盒的阿角说道:“打断他一条腿,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
“是,少爷。”阿角得令,走上前去,用极为冰冷的目光注视着大俊。
“求……求求你皇甫少爷,我错了,请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大俊跪在皇甫朝歌面前,不停地磕头哀求,就像是一头沒有尊严的畜生。
大俊的惨状令所有人都于心不忍,就连小莉也是一样。小莉怯生生地拉着皇甫朝歌的衣角,低声道:“他那么可怜,你就放过他吧。”
皇甫朝歌邪笑一声,将嘴巴凑到小莉耳旁。低声道:“如果你愿意伺候本少爷的话,本少爷可以考虑放过他一马。”
这无耻的条件令小莉羞愤不已,浑身不停地颤抖。皇甫朝歌哈哈大笑,说道:“阿角,动手。”
阿角听命,抬起右脚就要踩向大俊的右腿。在场的女性都尖叫着闭上了眼睛,生怕看到血腥的场面。
“住手。”
这时,一直沉默的小鼠站了出來,怒斥道:“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狠毒。只不过被说了几句就要打断别人的一条腿。真是比黑帮还要狠毒。”
陈御风倒是沒想到小鼠有着这样的正义感,一旁的白石则不停地叹气,看來这件事已经不能善了。
阿角停下了动作,望向了皇甫朝歌。皇甫朝歌瞥了小鼠一眼,说道:“不过是无名小辈就敢阻拦我。莫非是看我皇甫朝歌好欺负不成。”
“老子可不是无名小辈,老子是小刀会的人。”小鼠自豪地说道。
“扑哧。”皇甫朝歌忍不住笑出声來,嘲笑道:“哈哈,不过是一个小帮派,就这么嚣张。就算是青帮的帮主见了本少爷,也要毕恭毕敬的,你们小刀会算哪根葱。”
“你找死。”
小鼠平生最恨的就是那些侮辱小刀会的人,皇甫朝歌的话无疑是触动了他这根敏感的神经,抄起桌上的烟灰缸向前走了几步,直接就朝皇甫朝歌头上扔去。
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竟然还有人敢对皇甫朝歌动手。
“哐当。”
一个拳头砸碎了烟灰缸,身体挡在了皇甫朝歌面前,此人不是阿角,而是皇甫朝歌的另一位保镖。
小鼠有些愣神,这人的手上竟然连一丝伤痕也沒有,单凭蛮力就砸碎了烟灰缸,看來实力很强大。
“杀夜,去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这样的货色实在是引起不了本少爷的兴致。”皇甫朝歌朝着男子说道。
杀夜应了一声,对着小鼠淡淡地说道:“往往强出头的都死得最快。”
还未等小鼠应答,杀夜就出现在了小鼠身后,一记手刀对准小鼠的后脑打去,神不知鬼不觉。
白石大惊失色,想要出手相救,但是时间已经來不及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空气中响起一个破空之声。杀夜一惊,下意识躲避。“扑哧”。杀夜胸前的衣服被划破一道裂缝,离他不远处的一个花瓶顿时破裂。
“嘀嗒”。杀夜察觉到脖颈处的冰凉,下意识去触摸,发现竟是水滴。
陈御风缓缓地从坐位上站起身來,看着目瞪口呆的众人,朝着皇甫朝歌笑道:“他是我的朋友,请问你能放了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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