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偶遇常瑶
那是一个身穿黑色刑警制服的女孩,绑了个马尾,英姿飒爽,面目十分俊俏。
“你!你怎么在这儿?!”女孩的面目越发的惊异。
“常瑶?”
对方竟然是孙常瑶!
沈义也是有些无奈了。
为什么每次在这种时候都会遇到常瑶?
此时,虎哥和彪哥两人眼珠子差点直接飞出来,“我曹,他们竟然还认识?!”他们的人没来,反而沈义的人却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常瑶见周围一圈,突然发现了这里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追问。
“警察同志!他们三个都是臭流氓!尤其是他!快把他抓走!”洛小兮跳着脚指着沈义大叫道。
沈义当时就尿了,自己怎么流她了!
“你别污蔑人啊!”
接着,沈义黑着脸把整件事情的全过程和她说了一遍。
常瑶点点头,大概是明白了。
接着她和队长“周峰”解释了一番,周峰点点头,手一挥,“把这两人带走!”
“哎?你们干什么?!我兄弟是协警!”
“协你个头!”常瑶直接朝着虎哥的屁股踹了一脚,左右两个小警察借机将两人给拷了起来。
“哎!兄弟!误会!误会!我兄弟叫王小二!”
“二你个六!”常瑶二话不说上去又是一脚。
这次两人彻底服了。
对方根本不跟他讲情面!
“带走!”
周峰一声令下,两人被套上了头套,如同牵狗一样牵着走了出去。
。。。
随后沈义也是跟着去了一趟局里。
等做完笔录已经是后半夜了。
大雨已经停歇。
“不是说好了让我妹跟你回玉城吗?这半路上你竟然去勾三搭四!你这让我怎么放心把妹妹交给你?”
局门口,常瑶一脸不爽的的望着沈义。
沈义顿时有些冤枉。
“我哪里勾三搭四了?我这是见义勇为而已!如果她是个男的,我一样会帮忙的。”
刚才的事情,通过沈义手机录制的视频已经得到了澄清,那俩混混估计一年半载别想从牢里出来。
然而,这常瑶却还说自己来勾三搭四!
这让沈义很不爽!
看常瑶那个表情,明显还是对上次在玉城摸她的事情耿耿于怀。
这个坎没个十年二十年是别想过去了。
常瑶闻声,不屑的哼了一声,道:“切!谁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上次那事儿已经足以证明你是个禽兽!!你现在说什么也没用。”
“我!”
沈义听到这话彻底的无语了。
这是什么逻辑。
明明眼前自己见义勇为是个既定的事实,然而她居然说自己勾三搭四!
这女人的脑回路简直不一般。
“随你怎么想,反正我啥也没干。”
沈义吹着口哨,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常瑶的脸色也是变了变,有些不好看。
但是也是逐渐心情平复。
“今天,我爷爷的病,谢谢你啊。”
常瑶想了想说道。
沈义大吃一惊,没想到常瑶居然会跟自己说谢谢!
这真是青天白日坟头冒烟,见了鬼了。
“哎呦,我的警花大小姐,你居然跟我说谢谢,这可不得了啊。”
沈义打趣的说着,常瑶出奇的没有发飙。
她反而表情更加认真了起来。
“我是说真的!爷爷是我的命!如果今天没有你,我爷爷就出事了,所以,真的谢谢你!”
常瑶说着,朝着沈义深深一鞠躬。
沈义摇了摇头,笑了,“你跟我说谢谢,还不如给我十块钱来的实在。”
“啊?”
常瑶顿时一惊,然后呆呆的就要把手伸进口袋掏钱。
沈义无语了。
彻底的无语了。
常欣那么古灵精怪的小姑娘,怎么会有这么一个笨蛋姐姐?
自己说要十块钱,她还真想给自己十块钱?!
“你要是觉得上次的事情有点过意不起,那你还是请我喝酒吧。”
沈义笑着说道。
沈义已经摸准了常瑶的现状。
她现在腰间跨枪,可是在班呢,怎么可能带自己去喝酒?
这可是违纪的事情。
然而,常瑶却是直接拿出手机给局里老大打去了一个电话。
然后拉着沈义的胳膊就走了。
整个过程沈义是懵逼的。
当下的问题点在于,局里老大并没有给常瑶批假!
没想到常瑶为了自己,居然不惜的旷工得罪领导!
这一点是让沈义没有想到的。
接着,沈义坐着常瑶的奔驰小跑来到了一家“夜色”酒吧。
“常瑶,你不是请客吗?你先进去吧。”
跑车刚刚开进停车位,沈义就开口说道。
常瑶惊了,道:“为啥?一起进去不行吗?我的家境你也知道,我可能买不起一杯酒吗?”
常瑶有些惊讶,并且看待沈义的目光有些怪怪的。
沈义呵呵一笑,道:“我知道你买得起,但是我要去撒尿,难不成你要跟我一起?”
“你!”
常瑶顿时气了个半死,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车门,气呼呼的进门去了。
常瑶走后,沈义嘴角逐渐勾勒起了一个鬼魅的弧度。
然后不经意的看向了黑暗的一处。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沈义就已经感觉到了!
有人在跟踪自己!
或者说在跟踪常瑶!
那种感觉很强烈!
仿佛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对他们始终形影不离。
所以沈义才是故意让常瑶先进酒吧,目的就是为了看一下对方是跟踪对象是谁。
果然!
常瑶进门以后,那股子幽冷的气息也随之消失了。
看来,对方找的是常瑶。
随后沈义微微一笑,然后也是进酒吧去了。
酒吧内放着极具动感的音乐,随着激昂节奏,舞池里的年轻人肆意的甩动着那无畏的肢体,宣泄着压抑许久的情绪。
角落里时常见有黑道人士,在做着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
常瑶坐在吧台前,独自一人喝着杯中的啤酒,显然有点不适应这里的环境。
说实话,这也是沈义第一次来酒吧。
不过沈义显然要比常瑶来的更加适应一些。
毕竟,在前世的时候,沈义经历过无数的大风大浪。
见惯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这种社会的灰色地带,并没有给沈义带来不适,反而有种找到家的归属感。
这就是森林里长大的人才会有这种感觉。
见惯了社会的黑暗,再融入平凡,最终回归黑暗的时候才会发出这种感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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