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撞到沈凌的是个网吧常客,经常来御苑上网,看到沈凌咯血的时候,人也懵住了。
但好在沈凌的咯血量并不多,昏过去时被林渝牢牢抱住,没有栽向地面二次伤害。
林渝先是让顾治打120,然后捋直了他的腰背确保沈凌的呼吸是顺畅的。
他的一系列动作太快太准,旁边网吧的客人都停下来围观,还是顾治挥散了人群。
常客凑近也想看一眼沈凌,却被林渝的眼神冻在原地,登时有些讪讪。
……说不认识林渝肯定不可能的,御苑网吧里的网管来来回回换,就这个小网管人气高。
原因无他,林渝长得好看、做事麻利,几乎没什么脾气架子,跟所有的客人都能好声好气地交流。
但他只是想看一眼沈凌,什么都没做,就被林渝那冰冷的气场压迫得喘不上气。
常客纳了闷,站在一边。
……林渝原来的脾气是真的好过吗?
林渝嗓音冷淡:“能告诉我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常客目光触及到他泛着冷意的眼底,打了个激灵:“没、没什么啊,我就上了个厕所,回来的时候误撞到他了……一回神,他就咳了几下坐在地上了。”
林渝垂眸,视线里的沈凌脸色苍白,唇色泛白沾着血迹,红白交映看上去格外触目惊心。他冷冷应了一声,并未继续责怪对方。
……况且真出了什么问题,他也有的是办法找到这个人。
顾治跟在他后面进来,打完急救电话没多久,救护车赶到,林渝跟着沈凌去了医院。
常客满脸懵逼,看向老板顾治:“怎、怎么着?后面还需要我去吗?可我就只是碰了他一下,哪有人像个瓷娃娃一样,碰都碰不得?不是……老板你得给我当证人啊?”
顾治拖地收拾卫生,听着常客的抱怨不时应一声,好让客人不至于对着空气抱怨。
常客抱怨到最后也不知道说什么了,问老板:“你这个网管以前脾气就这样?”
难道是他记忆出差错了?
顾治手指轻敲桌面,也若有所思:“谁知道呢。”
沈凌被送往离御苑小区最近的医院。
林渝在救护车上和唐管家电话联络,唐管家听完情况后,很快做好了应对安排,在电话最后还在安慰林渝:“林少爷,这件事也不是您的问题,请不要过于自责。”
林渝应声说好,挂断电话。
到了医院后,林渝才知道唐管家的安排指的是什么——
十几位白大褂的医生等在手术室门口。
沈家用最快速度集结了沈少爷的主治医生团。
推车时,一个明显穿着明显不是御苑医院的护士很快接手,跟手术室门口的医生交流完数据后,其中几位点点头,进去查看情况。
护士叮嘱完一切后,才走向林渝,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酒精湿巾递给林渝:“您是沈少爷的朋友吗?请不用担心,清楚沈少爷病情并且能保证少爷安好的医生都在这里了。”
林渝接过湿巾,一根根擦拭手上沾到的血液。
……都是沈凌的血。
护士小姐自我介绍:“我姓杨,从小少爷十岁开始跟沈家签订雇佣协议,负责他的所有病情数据,并且能最快速度赶来到少爷身边。”
杨特护想了想,继续道:“少爷已经一段时间没出过问题了,上次例行检查是心内科张主任做的,连他都说没什么大碍了。这次应该是意外情况,我刚刚跟他们确认过,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她本意是想安慰沈凌的朋友,毕竟这位朋友,是肉眼都能看到的神情紧张。
十岁。
林渝垂眸,不敢去想沈凌有多少次喘不上气、多少次咯血昏迷……才能在第二次跟林渝见面时,即使满手鲜血,都能风轻云淡地说没关系。
林渝:“他的病一直都这么严重吗?”
杨特护看出他神色松了一些,不想让他继续担心,便斟酌道:“如果能一直保持现在的状态稳定着,保持心情愉悦、精神放松,会越来越好的。”
她没有说任何定论。因为沈凌的检查报告里,即便是他长大后变好了的身体数据状况,心功能也并没有达到手术条件。
林渝听出话外音,嗓音蓦的哑了一瞬:“嗯。”
手术一结束,沈凌被推进了单人病房。杨特护继续去跟进手术后续的问题,林渝回病房看沈凌。
沈凌那双好看的眼眸紧闭着,漆黑柔软的额发乱糟糟的,林渝替他梳理好,注意到沈凌一直紧皱的眉心慢慢松开。
他这才感觉到自己心底压着的石头微微一松。
……很奇怪的感觉,似乎看着沈凌不舒服,林渝也会觉得有点难受。
他没有细究这个奇怪的想法。
病房门被轻柔推开,杨特护和他叮嘱了些事情后,有意让他放松休息一下,便说:“因为药效少爷可能要睡很久,您可以先回去休息,等少爷醒了我在给您打电话……”
她已经在跟沈夫人的通话里,得知了这位‘朋友’的身份,并不敢多阻止对方。
林渝淡声拒绝:“不用。我可以在这里等他醒吗?”
杨特护愣了一下,很快微笑:“当然可以,陪护床在那里,您随意安排。”
沈凌醒来的时候是周末凌晨六点多。
他被窗帘掩着的日光刺了一下眼,眨了眨眼睛,人懵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在哪儿。
熟悉的病房。
无论前世还是小说里,沈凌最熟悉的地方就是病房。
空茫茫的消毒水气味,背景安静又嘈杂,偶尔有仪器‘滴’了一声,手背上的输液针头还在隐隐泛疼。
沈凌有一瞬间无法判断自己是在现实还是那本小说中。
现实里沈凌是胃癌晚期。永远在疼的身体,永远没有亲人的病房,孤单、疼痛无处不在地侵蚀他的精神。
这记忆太痛苦了,沈凌只要回忆起身体就会不自觉发抖,他下意识地蜷起身体,手也牢牢捂住了肚子,蜷缩着的模样像一颗小小的虾米。
但是几乎在沈凌蜷起身体的同时,病床边的另一只手很快握住了他的手。
那双手很冷,握住的一瞬间就让沈凌打了个激灵。
宽大、修长,手指很牢地包住了沈凌的手,让他渐渐清醒起来。
——是林渝。
沈凌紧绷的精神放松了些。
林渝抬起眸,用另一只手揉了揉太阳穴,困倦得连嗓音都有些沙哑:“沈、沈凌?你醒了,有哪里不舒服吗?”
他站起身想帮沈凌按铃,叫值班的护士检查身体。
沈凌久病成医,清醒后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最为直观。他用被握住的手有些坏心眼地捏了捏林渝的手指,嗓音很轻:“不用。”
林渝停了一瞬。
……作乱捏他的手温热,似乎是因为刚醒,动作有一些不太熟练地挠了挠他的手心。
林渝松开手:“嗯。”
沈凌有些遗憾不能继续玩手。
他悄悄抬眼,看出林渝神色的顾虑,轻声解释:“早上会查床的,可以待会一起检查了,就不用再麻烦她们了。”
他唇色苍白,但眼尾微弯,带着干净的笑意。
这副神情让人不由得心中一软。
林渝被说服了。
只是他还有些担心:“那你刚刚捂住肚子,是哪里疼吗?”
沈凌闻言眸底闪过一丝迷茫,很快回神:“没,应该是刚刚做了个噩梦。”
早上七点半,医院例行查房检查身体,沈凌乖乖张嘴看喉咙,然后软声问医生:“张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呀?”
张医生跟他打了五六年交道,对沈凌那点小心思一清二楚,笑道:“明天吧,今天就别想了,再观察一下。”
沈凌长叹了口气。
杨特护问了沈凌的状况后,跟沈太太回话去了,病房里陡然只剩沈凌和林渝。
沈凌瘪嘴,有点委屈:“可是我真的不难受了啊,而且今天是周末啊……”
他视线慢慢看向林渝,嗓音带着小小的讨好:“林渝哥哥……”
向上天发誓,他只是不想浪费周末!
半个小时后,管家带来的林渝的换洗衣服,穿在了沈凌身上。
沈凌伸着胳膊,慢吞吞地卷袖子,小声抱怨:“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呀,为什么你的衣服这么长……”
他甚至还卷了下裤腿!
林渝好笑地揉了下他的头,等沈凌卷好袖子,用手转正他的视线,“记得看路,不要再被人撞到了。”
沈凌乖巧应声。
林渝问完地址,查清地图,问他:“距离很近,一起走去吗?”
沈凌知道林渝担心自己因为肺炎喘不上气,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体状况后说:“没关系。”
路程不到半个小时,但他们走了足足一小时,林渝才拎着蔫嗒嗒的沈凌到了店门口。
沈凌最终不得不认识到,他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路走到一半沈凌就觉得好累,腿脚像是别人的,根本抬不动。
好在林渝也不催,让沈凌用最舒服的速度慢慢走。
进店前,林渝还在跟他反复确认:“最多三个小时,待会到时间就回医院。”
沈凌眼眸亮晶晶的,满眼都是店里的白色长毛安哥拉兔,胡乱应了下声,便拿着老板发的手环进兔咖。
这家兔咖刚开业,因为位置不好,生意有些惨淡,周末也只是坐了零零散散几个人,连店员都没雇。
套餐确认后,老板亲自送来饮品。
套餐是两杯果茶,因为不准加冰,林渝还被沈凌看了好几眼。
老板细心地将杯子盖好防尘罩,防止草料或是兔毛掉落。
每桌的兔子都是老板用草篮推车送来。推车中的兔子脾气温顺,长长的白毛柔顺蓬松。兔子眼睛红红的,三瓣嘴咬着草料不松口。乖得让人心都化了。
老板同时示范了一下如何抱兔子。
沈凌轻手轻脚地按照步骤抱住兔子,忍不住喟叹。
……触感真的很新奇。尤其店主把每一只兔子都照料得很好,安哥拉兔的毛发干净柔软,温热得熨贴在人怀中。那是一种无法用金钱衡量取代的治愈瞬间。
沈凌揉着白兔子的背毛,享受地眯起眼睛。
林渝微微托着下巴,看桌子对面的沈凌撸兔子。
……按理说,沈家那样的家世,沈凌少说也是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少爷。可他却依旧能全身心沉溺投入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中,比起外界宠坏的富二代们,简直像一股清流。
他不合时宜地想到唐管家就摆在书房的沈凌的小时候照片,两颊白白软软的,带着一点婴儿肥,嘴巴大笑起来的时候像一个可爱的心形。
天真干净,像是一颗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小孩。
想到那个场景,林渝忍不住牵起嘴角,就在他刚准备用喝茶掩盖住嘴角,忽然感觉到手边一阵软软的触感——
沈凌握住兔兔的爪子,悄悄挨上他放在桌子上的那只手。
被发现了,沈凌也没慌张,只是继续用和小时候无差的笑容,冲林渝笑。
注意到林渝蜷起手指,沈凌才叹了口气,遗憾地拿回兔爪。
好可惜,没有逗到……
他轻轻摇了摇两只兔爪,向林渝介绍:“老板说这个兔兔叫安安,脾气超级好,怎么rua都不会生气。”
林渝在沈凌鼓励的神情下,小心翼翼揉了揉兔子的脑袋。
……兔子耳朵很热,但是毛发也真的很舒服。
沈凌玩得不亦乐乎,rua兔rua了一个多小时。后来老板说安安可能有些困,开始向沈凌介绍了店里的兔子乐园。
里面的兔子是老板救助的被主人弃养的,兔子乐园是它们自由活动的区域。
兔子们有的甚至只有一只眼睛,有的腿还是瘸的,但是在老板的精心照顾下都很活泼地在玩耍。
林渝还在和顾治联系,偶尔看一眼沈凌的状况,见到他沉迷在兔子乐园,才开始全心处理自己的事情。
等处理完一天积攒的消息,林渝一抬眸,趴在兔子乐园栏杆上的沈凌不见了。
林渝眼眸骤然凌厉,很快找了一遍店里。最后在吧台背后,才找到正在调试吉他的沈凌。
沈凌也不在意,坐在地板上帮老板调试吉他。吧台太高,林渝要是没有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沈凌。
沈凌注意到林渝找来了,指了指吉他,解释道:“老板刚学,不太会调,我刚刚说帮他一下。”
调试得差不多,沈凌即兴来了一段《天空之城》。
听到沈凌那流畅悦耳的曲调,老板很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练了一段时间了,只是没什么天赋,弹得总是磕绊。”
沈凌小心翼翼把吉他还给老板,笑着说:“没关系呀,每个人都有新手期的,多练习就好了。”
沈凌和老板交谈了一会儿,忽然注意到店里的角落放着一台电子琴,眼眸顿时一亮,“唔……我可以帮你用琴声伴奏练习。”
两人一拍即合,林渝替他们搬出电子琴,在沈凌的要求下,再次当起了人体支架。
老板店里只有《天空之城》的吉他简谱,沈凌看完一遍就背住了谱子,试了下电子琴的音后,比了个‘ok’的手势。
曲调柔软,像是被卷入风中的蒲公英,随着风安宁地走遍世间的角落,孤独而宁静的氛围下。不禁让人在想高远的天空上,是否有一座巨大的城市,悬浮在云端。每个人都似乎见过那个城市,但没人能说出那座城邦的样子,天空之城是个秘密之地,藏着所有人的孤独。
一曲结束,老板大气地给沈凌他们免了单,握住沈凌的手,激动地问道:“客人您是绝对音感吗?刚刚调音的时候我觉得就很像……”
而且旁人不知道弹奏时发生的细微状况,老板却格外清楚,他漏掉的每一个音都被沈凌精准补上,因此整首曲子才能如此和谐流畅,听起来毫不滞涩。
不然以他那个半吊子的水平,早就被人听出磕绊来了。
沈凌不好意思地摸鼻子:“没有那么神,只是能听出来一点区别。”
林渝回桌帮他处理录制的视频,听到脚步声才抬头——
沈凌步伐轻松,怀里抱着一只漆黑的小兔子。
那是老板刚从兔子乐园里拿出来的黑兔子,老板介绍说它因为毛色原因,被原主人抛弃,但黑兔子没有因此脾气不好,性格尤其温顺。
老板觉得和沈凌投缘,便把它抱出来给沈凌玩。
黑兔子眼睛很亮,沈凌的眼睛也很亮,两双干净的眼眸盯着林渝,林渝难得有些不自在,轻咳一声,缓了缓气氛:“它叫什么名字?”
沈凌狡黠一笑:“老板说它叫小虞,虞姬的虞。”
林渝:“……”
沈凌握住它的爪爪,揉着肉垫边说:“林渝,它和你一个名字欸。”
林渝听着沈凌不停地小声喊:“小虞、小虞……”
他有些无奈,忍不住扶额。
可还没等林渝处理好情绪,沈凌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
他本就白皙的肤色被黑兔子衬得更白,走路弹琴一番运动下,唇色都变得有点血色,小少年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乖巧得一如兔子。
沈凌的眼珠漆黑又漂亮,此刻饶有兴致地看向他,嗓音还带着点愉悦:“林渝哥哥,读后感写好了吗?”
林渝:“?”
林渝最终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在兔咖的桌子上写读后感。
沈凌看着他写,将自己的蓝牙耳机也分给林渝:“一起听吧,听着可能会有些思路。”
林渝接过耳机,塞进耳朵,瞬间传来一阵格外耳熟的背景音乐,还没等林渝想到是什么曲子,官方端庄严肃的嗓音就蓦的响起:
“鞋印37码,身高一米六左右。抽屉里提取了一枚血指纹。领居突然离家,有嫌疑……”
“十七年的坚持,《今日说法》继续播出——”
林渝:“?”
手底下是张三李四,耳朵里是《今日说法》。
他微微抬起头,看向听得认真且严谨的沈凌,不禁想起其他世家的传闻——
听说沈家家底最为文学渊源,连沈夫人最小的儿子都酷爱诗歌散文。沈夫人最喜欢听音乐会,家风熏陶下,沈凌也对音乐颇有造诣。
但谁能告诉林渝,为什么沈少爷送他的第一本书不是《泰戈尔》也不是《莎士比亚》,而是《罗翔说刑法》;耳机里不是轻柔低缓的钢琴曲,而是严肃庄重的《今日说法》。
沈凌的目光专注,双手还在rua兔,看到林渝的眼神,疑惑地递了个眼色:“?”
林渝:“……”
林渝快气笑了:“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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