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八章
秦弯月和沈来曦回到家里洗漱完躺在床上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零点了。
好累,可是真的好幸福…
沈来曦忍不住去去抱秦弯月。
突然沈来曦发现手机微信提醒信息,有十八条。
刚刚玩得太沉浸,都没有看手机。
她赶紧拿起来看,秦弯月也没管她,自顾自干自己的事情。
发信息的是沈来曦小学同学,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叫申晴,女性omega。
后来长大了,关系虽然淡了一些,但还是保持了联系。
[来曦我不知道该找谁倾诉,我就想到了你,毕竟我们以前那么好,我要结婚了。
对方是个beta,长相一般,性格比较容易着急,可是他很喜欢我。
我们是相亲认识的,后来他坚持了一个月给我买早餐,送我上下班,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我就答应他了。
谈了三个月,我们现在要结婚了,他家给的礼金太少我爸妈不同意,然后他想标记我,他说他太爱我了,我答应了。
然后他家里突然出事,他说拿不出一分钱的礼金了,我很难过,他说我一点也不体谅他,然后动手打了我,他下手很毒,现在我在医院,有点脑震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些话分了十八次发,中间还有些语无伦次,看起来真的状态不太好。
沈来曦打下“赶紧去洗标记,然后跑”,又一字一字删除。
这么严厉的口吻好像不太行。
沈来曦长吁一口气。
“怎么了?”一旁的秦弯月问她。
沈来曦突然意识到深更半夜跟人聊天还长吁短叹的不报备一下都说不太过去。
“是我以前很好的朋友,一个女性omega,她被骗婚了,现在被标记了,但对方是个家暴的人渣。”
沈来曦觉得这一句话就足以概括整个故事。
“那还是去洗标记吧。”秦弯月突然后悔说这句话,怕勾起沈来曦不好的回忆,不过还好沈来曦神色如常。
“算了我就这么回她吧,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沈来曦皱着眉头打字。
[晴,你还是去洗标记吧,趁现在你被标记影响还不深,好不好?]
没想到申睛那边回复很快。
[可是跟他结婚目前是我最好的出路了,我为了结婚辞掉了文员的工作,现在也没有工作了,父母到现在一直骂我不要脸,而且离开他又很难找到别的人了…]
沈来曦看着这条消息,沉默了。
秦弯月在旁边也看见了,“她说得也对,但是家暴…还是不行啊。”
“她说得不对,这并不是一条[出路],这是向下坠落的开始,一旦开始,就不知道哪天会万劫不复。出路是自己争取出来的,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交到别的人手里,这叫逃避。”
沈来曦语气很平淡,仿佛在说一件没有争议的事情。
[工作可以再找,一定可以找到的,标记不洗就来不及了。]
秦弯月看着她打下的字,不愧是被分手第一天就能亲手拉黑前男友的女孩。
申晴很快又回复了。
[来曦,我去投简历,被问的最多就是什么时候生孩子。哪怕条件都符合,他们也说考虑考虑再要我,最后都没有音讯了,我都二十五了,往后会找工作和结婚都会越来越难,我长相也一般,不像你那么漂亮,你体会不到我的难处。]
这话有责怪的意思了,但沈来曦一点都没有生气,很快打下回复,[长相没有那么重要,你先不要想这些,先洗掉标记,再试试找找。]
申晴还是回得很快。
[来曦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们几个现在混得最好的就是你,你读的书最多,现在不也是靠着长相在高级咖啡厅工作?你说这些我真的很失望。]
她在咖啡馆工作只是因为现在还没能决定去哪,暂时不能把档案转为公开。
沈来曦调整了一下呼吸,尽量把话讲得明白些,[晴,你也知道,我们几个长得最好看的并不是我,是依依,依依可是漂亮得初中新生入学能引起学校轰动那种,她后来怎么样我们都知道,我是在担心你步她的后尘。]
当你处于社会的下位,美貌大多数时候只能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申晴那边沉默了很久才回复。
[我就是想步她的后尘都难啊,我哪里能够有钱的大老板追呢?]
沈来曦心情很复杂,她现在知道申晴大概率不会听她的。她和申晴差四岁,小时候一直是申晴照顾她更多一点。
沈来曦在破旧柴房挑煤油灯学习的时候,申晴嘴上说着看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但看她身上被蚊子咬了那么多包,还是特地给她买蚊帐和竹席,帮她铺在柴房里,还给她买了蚊香,让她晚上能安心学习。
沈来曦知道,这些钱是申晴做刺绣换来的,申晴做的是难度最高的两面绣,村里放绣品的人,只会把这种刺绣放给手巧的姑娘家,手不巧不行,做错一两针,拆了重新做,底下那个布就变得粗糙,交到厂里去根本没人要,结了婚有了孩子的也不行,手忙脚乱的,容易把布弄脏,而且小孩子在旁边难免三心二意。
申晴绣这个的时候,沈来曦看着上面的鸳鸯绣得漂亮,伸手想去轻轻去摸一下,被申晴打回来。
“收起你的手,我都快做完了,这一幅一百二十块呢,碰脏了待会就全没了。”
最后申晴做了两个月,终于把刺绣做完了,结果全换成了沈来曦的蚊子竹席和蚊香。
当时沈来曦从船上逃出来的时候,身无分文,也是申晴接济的。
沈来曦想起当时那一大片一大片的芭蕉树,申晴在看守她们自己家的芭蕉园子,看沈来曦过来,把倒扣的盆里面的西瓜拿出来,“来曦你来了,特意为你留的。”
“哎呀你慢点吃,你看你,长得斯斯文文,吃起东西来怎么跟我们家小狗似的。”
回忆漫上沈来曦脑海,沈来曦想了想,给申晴打了一段话。
[晴,这样好不好,你过来c城,我手里还有积蓄,可以够你度过过渡的时间。你先把标记洗了,工作再慢慢找。]
过了很久很久。
申晴都没有回复。
沈来曦隔一段时间看一次屏幕,看了十来次,终于放弃了。
秦弯月迷迷糊糊间伸手过来抱她,“曦曦睡觉了。”
“好。”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沈来曦想起身起做早餐,被秦弯月一把捞在怀里,“曦曦别走,多睡会。”
秦弯月睡颜很好看,沈来曦抬眼看了很久,然后把头埋在她的手臂里,继续睡觉。
她们再次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是早上十点。
秦弯月还是抱着她不肯松手。
“姐姐…我们今天去哪里呀?”
“开车带你去兜风。”
…
沈来曦坐在秦弯月的副驾驶座,秦弯月给她系上安全带。
秦弯月开了有两个小时的车,沈来曦看着窗外的高楼慢慢变低,从市区到郊区,天气很好,蓝天白云。
秦弯月把车停在一个小山坡旁边,这个山坡没有被开发过,加上今天不是周六日,整个山坡只有她们两个人。
秦弯月突然在车里拿出了一个风筝。
“曦曦要不要试试?迎着风跑,很快就能飞起来了。我小时候最喜欢放风筝了。”
c城机场辐射范围很大,找到一个能放风筝的地方不容易。
贪睡睡到十点,然后去郊外放风筝,这是沈来曦小时候在作文选里看到的周末日记的内容,这样的生活离她太远,就好像沈来曦小时候同样不能理解课本里面的少年宫和科技馆是什么。
秦弯月在补给她小时候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比如一个普通的周末。
沈来曦跑了很久,风筝终究是飞起来了,她紧紧攥着手里的线。秦弯月从背后抱着她,轻轻握着她的手。
沈来曦心里有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但她忍不住不问。
“可以问姐姐为什么喜欢我吗?”
秦弯月沉默了一会,“曦曦就是完美的omega呀,乖巧可爱,听话又懂事,做饭还好吃,谁会不喜欢呢?”
沈来曦心底突然一沉,这几点除了做饭好吃勉强沾一点,其他她可以算是一点不沾。
“那曦曦呢,曦曦喜欢我吗?”
“喜欢。”
很喜欢。
喜欢到不能再喜欢了。
如果现在有人问沈来曦,彻彻底底爱上一个人要多久,她会斩钉截铁告诉他,两天一夜。
而且可以爱得彻彻底底完完全全一生一世非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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