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阶下囚(一)
作为谋杀检察院副检察官罗兰的嫌疑犯,王正迅速被批捕关押。
今天是他在看守所的第十五天,上午,葛蕾以律师的身份拿来了检方即将呈堂的全部物证以及人证名单,包括证人证词的复印件,现在王正委托葛蕾的事项中又增加了一条:全权委托辩护律师。王正盯着葛蕾带来的纸箱上贴着的标签,那么熟悉,上面写着:检察院诉王正案。他的心头突然又涌上了一种感觉,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吧。他坐在四面墙壁的牢笼里,两眼发呆。
箱子的最上面是一份公诉书的复印件。他盯着正文里“谋杀”两个字,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也成了一名犯罪分子。这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罪犯,有的是因为半疯半傻,有的是因为饱受虐待,有的是游手好闲的恶棍,还有很多是一时冲动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就在那一瞬间,他们发现自己被某个疯狂的念头、被内心阴暗的一面操控了。
在经过媒体半个月没完没了的流言蜚语和讽刺挖苦之后,王正原本以为,正式公诉书的下达会让他解脱,但他错了。在那前一天,彭为民给葛蕾特地提前送来了一份复印件。王正第一次看到它的那一刻,他的心、他的五脏六腑仿佛都要爆裂了,全身剧烈的疼痛让他马上就要失控了。
葛蕾坐在他对面,他对她说:“如果我说我不敢相信这一切,会不会听起来很老套?”他问,“听起来会让人感觉我没搞懂状况,会让人感觉我是个神经病?”
“你当然不敢相信了。”葛蕾说,“怎么敢相信呢?我到现在也没法相信,在调查罗兰之死的过程中,我就有种感觉,真的,你这件事真是太不寻常,太让人感到害怕了。”
从葛蕾的嘴里说出来,这些话有了一种特别的感觉,传达着一种律师的智慧。而她的温柔语气让她平常说话都带着一种高雅的味道。她的这种高雅让王正觉得很平静。渐渐地,他发现,他就像是个陷入爱河的情人,别人每一个礼貌的举动都能让他倍加触动。
过去这十多天来,他一直费尽心思揣度彭为民的意图,压根儿都没有想过彭为民会想置他于死地。
他的案子已经成了街头各种报刊杂志的重磅新闻:副检察长被诉谋杀,曾与被害人有婚外恋情。这可是全市集性丑闻、政治、暴力于一体的大消息。不仅是南昌的媒体连续多日进行了报道,就连全国性的媒体也被吸引来了。
一夜之间从模范市民政府官员到阶下囚,王正的心情时刻在翻滚反复,他总是处于焦虑之中,心烦意乱,既生气,又不敢相信所发生的一切。但绝大多数时候,他是麻木的,像是一种放纵的逃避。他担心儿子,不知道这一切将会对他的未来有什么影响,但即便是在担心儿子的同时,他也会想,这一切最终还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自己才是最可怜的受害者。在某种程度上,他却又能够忍受。他继承了他父亲宿命主义的观点,他从来都不相信理性和秩序。生命只是一种经历,我们都在努力生活,但个中缘由,可能自己也并不清楚。有时候,他会很惊讶,自己居然会在这里。他走路的时候,会盯着自己脚上的鞋,他不知道他要赶往何方。
很多时候,他和现在一样,感觉自己仿佛飘浮在遥远的时空之中。当然,也会经常思考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但他发现,有时候,他的分析能力已经开始在消退。他总是会去想一些阴暗可怕的情形,疑神疑鬼、担惊受怕。他知道,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无法再继续忍受了,于是,他不再去想。他开始想这一切什么时候会结束,结果将是怎样。他希望这一切从未曾发生过,他希望生活能回到过去的样子,回到他认识罗兰之前的样子。接着,他又会止不住地担心儿子,他会怎么样?他要怎么保护他?怎么保护他不受到外界的影响?他怎样才能不至于让他成为半个孤儿?这种愤怒的失落、无能为力的挫败感、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受,是他最无助的时候。到了上周,有那么一两次,他又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轻飘飘的,比空气还轻,比微风还轻,是一种没有来由的希望,让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抵抗力,已经有了往前走的勇气。
看完纸箱里的所有材料,他发现对他的指控都是很直接的。
彭为民找到了十来个重要的证人,且一半以上的证人都和他打算呈堂的物证及鉴定结果有关。卢振泽也会出庭,显然是要说,王正曾经让他不要去查他家的电话记录。杜太太也表示,她曾经在罗兰所住的公寓楼见过王正,但她不能确定王正是不是罗兰被杀当晚她见到的那个陌生人。证人中还有一个马路清扫工,她在她故弄玄虚的证词中说,她有一天晚上曾经见过王正坐在从市区开往江边的公交车上,而那一天就是在罗兰被杀前没多久。同样被列为证人的还有李立德、唐汤、王正的秘书潘丽亚,还有其他几个科学鉴定专家,包括那位法医。
然而,这些显然都是间接的证据。没有人亲眼见到他杀死了罗兰。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各种各样的物证:一是留下了他两个指纹印的玻璃杯,和他在十二年前刚刚成为副检察官时留下的指纹记录是一致的;二是他家里的电话记录,记录显示他在罗兰被杀前的一个半小时还从家里给她打了一个电话;三是罗兰的身体私处抹片,抹片证明,在罗兰身体发现的精子血型和他的血型是一样,而润滑剂的使用则表明她死前发生了双方你情我愿的性行为,并不是被强奸;最后是在罗兰衣服上和尸体上发现的地毯纤维,和在他家提取的地毯纤维是相同的。
最后这项证据是三个刑警在王正家搜查取证的结果。
葛蕾和他曾经激烈地争论过,葛蕾一再强调,开庭前的口供会让检方做好反驳的准备。葛蕾提醒王正,他在李立德办公室的那次发火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他必须按兵不动,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沉默的权利。血型检查的结果出来以后,葛蕾又坚持认为,这只能说明最后一个见罗兰的人碰巧也是A型血,这种巧合的概率大概有十分之一。但王正明白,他能够迅速脱罪的最后一个机会已经没有了。
“那么。”葛蕾问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世界的感觉如何?”
王正还在埋头看纸箱里的资料。
“如果你是彭为民,用三十秒钟说说你打算怎么做开庭陈述。”
在刑事案件中,大家都知道,被告是很少会说实话的,这就像重力定律一样,是个常识。警察、检察官、被告律师、法官,大家都知道,被告会撒谎。他们撒得一本正经,但手心还是会出汗,眼睛还是会乱转。他们经常装出小学生一样的无辜表情,仿佛是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怀疑自己。他们用撒谎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亲朋好友。有时候,他们撒谎就是为了好玩,又或者是因为他们一直生活在谎言之中。在大的事情上,在小的细节上,在谁想了什么,谁做了什么,谁应该负责等问题上,他们都会撒谎。这是所有被告的通病。对警察撒谎、对律师撒谎、对审理案子的法官撒谎,如果被定了罪,对保释官要撒谎,对牢里的狱友也要撒谎。要不断宣称自己的清白,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是否真的有罪将信将疑,也许事情有一天会出现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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