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阁下可是喷神转世
看守室里,绝大多数人都退了出去,包括刚才那个劳而无功的警方谈判专家。
只剩下冯见雄和史妮可在里面,还有权此芳在门口偷偷架着摄像机往里拍。
冯见雄一步步走向铁门,一边先用言语让对方冷静下来:
“诶诶诶,不要紧张,把刀片先放下。我不是警方的人,自我介绍一下哈,我叫冯见雄,跟你一样是在校生——诶,对,你是邮电学院的吧?我师大的,对,中间就隔了个财大,咱也算邻居了。”
“听说过我?哦,你们邮院的人也听‘师大之声’?肯定是觉得丁学姐的声音好听对吧?你还关注了我的博客?那就好办了,我是来给你担任法援的,是来帮你的,跟警察不是一路货。”
一开始几句交谈还算松缓,紧张的氛围也渐渐宽泛了些。
但是当没有营养的套近乎和自我介绍结束、冯见雄说到戏肉,提及“法援”和“警方”时,那个贾明威又激动起来,把刀片重新架到了周某的脖子上。
冯见雄揉着脑仁苦口婆心地劝说:“诶,说了别激动,你这人怎么不听呢?本来你只是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而且有激情因素,被害人也有过错,委托我给你辩护,最多坐两年牢就出来了。你至于搞成现在这样不死不休么?
快点把刀子放下,我帮你想办法把现在这破事儿做成‘犯罪中止’,再加上被害人过错挑衅,不会加多少量刑的,数罪并案合起来,还给你判个三年。要是再不收手,我可帮不了你了。”
按照《刑法》的具体量刑条款,故意伤害罪是故意致人轻伤就开始算罪的(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要进治安处罚,也就是拘留罚款,但不入刑。轻伤的标准,一般打掉人两颗牙齿就算,具体可以参看相关鉴定标准,有几百条)
如果致人轻伤,法定一般是判三年以下。
如果致人重伤,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视情节)。
贾明威在学校里犯的事儿,本来已经把人打成重伤了,还留下了残疾。如果没有从轻情节的话,根据目前事实部分的证据,一般判五到七年是比较常见的。
冯见雄虽然不能给对方脱罪,但是既然敢开口说“我能让你只判两年”,那也已经是非常给力的罪轻辩护了。充分考虑到了被害人及第三方的过错、以及行为人主观上犯意属于“临时起意”这些因素。
不过,话说到这儿,并不能见到多少功力。
因为除了设身处地帮对方减刑的具体分析言论之外,其他的游说修辞,刚才警方的谈判专家都已经说过了。冯见雄无非也是换个人重新需要酝酿一番谈判氛围而已。
“哼,这么说要是有用,刚才那人早就放下刀片了。人家的心结根本不在这里!”门外,那个警方的谈判专家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也是对冯见雄嗤之以鼻。
嗤完之后,他还少不得跪舔一下卫书记,旁敲侧击地表示:“书记,其实这些话刚才我都说过了,实在是这人太死硬。要是实在不行,为了防止闹大,还是叫狙击手吧?”
“滚!你个废物!区区看守所里的事儿,闹到要请狙击手,你们都嫌皇粮吃腻了吧!”卫书记压抑着音量,痛斥了一番手下的窝囊废,大口大口喘了一会儿,忿忿地说,“既然请了人家开口,就等人家说完!”
卫书记这句话刚说完,铁栅门里的贾明威就吼开了:“两年和三年五年十年,有个**的区别啊!有种你有本事让我彻底脱罪么?老子是高材生!要进移动公司当高工当官的!留下犯罪记录我这辈子既然彻底完了,就留个垫背的好了!要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这些话,刚才贾明威和警方的谈判专家说话时,也已经提过,只是没总结得这么清楚,比较碎片化。
此时再次强调这一点,所有人也彻底明白了他的心结所在:这家伙在乎的不是具体坐几年牢,而是在国内只要坐过牢,很多领域就一辈子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
比如按照《公务员法》,有犯罪记录就不能当官了。根据《律师法》,有过故意犯罪记录的也一辈子不能当律师了(注意这个“故意”,可见当律师还是比当官宽松,过失犯罪哪怕坐过牢也是不要紧的。比如交通肇事撞死人什么的,就不影响当律师。)
而贾明威此前应该是一个很上进、功利心很强的人,这才有了“既然已经是废人,不如轰轰烈烈给个痛快”的想法。
而警方的谈判专家,对于这种生无可恋的亡命徒,显然束手无策。
至少,以06年国内的刑侦专业,对谈判专家的培训到位程度,也只能是这样了。
可惜,这种问题,在冯见雄眼里根本不叫个事儿。
因为,对付这种“因为前途突然因为意外而无望、从而生无可恋”的“临时起意型不想活的人”,后世是总结过非常完善的谈判劝说话术的。
哪怕冯见雄上辈子也是个律师,并不是专业于刑侦案件,仅凭那点一鳞半爪的见识,也足够应付这种场面了——无论这个不想活的人,是表现为想劫持人质同归于尽,还是仅仅自己想轻生自杀。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个窝囊废!”冯见雄奇峰突兀地狂笑起来,用至矣尽矣,蔑以加矣的藐视,狠狠地鄙薄了一番贾明威,
“我当你是在怕啥!就因为坐过牢之后一辈子不能进机关、进央企,就想一心求死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你赶快去死好了——对了,你挟持住的家伙也是个社会垃圾,惯犯,你把他收了好了,就当为社会作贡献,你这种废物,一辈子到死说不定也就这么一个闪光点了,可别错过!”
“MMP!冯见雄注意你的说话!”门口的卫书记几乎要暴怒着冲进来,心说这小子莫非是故意坑老子的官帽?
要是真在看守所里被杀了人,冯见雄本身估计还能脱罪,而且又不是政法系统里的,也办不到他。而卫书记的仕途可就到头了。
有那么一瞬间,卫书记和其他在场的体制内众人甚至后悔起来:刚才真不该把这个嘴上没毛的家伙放进去死马当活马医。
幸好,贾明威竟然被这番劈头盖脸的辱骂骂得震惊了,一时间倒也忘了拿刀片割喉。
这么一缓,冯见雄那套一张一弛的心理话术就得以全面展开:“我是真没想到,原来你这种人眼里,人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要一辈子不犯罪才能算人——犯罪算个毛啊,比你名声人格臭百倍的,哪个不是活得好好的,还风风光光的,你自杀个屁啊!”
贾明威的震惊,在这个时间点上和好奇心恰到好处地发生了反应。
毕竟,他只是个懦夫,想自杀也是没勇气的。之所以挟持人质,无非是因为“杀人比自杀容易下决心,而一旦杀人之后,国法就会把我杀了,也省得我亲自动手自杀”这样的原因。
这一切,早就被冯见雄观察得洞若观火,所以他才敢用这种激进到形似哗众取宠的话术。
“你这叫什么话?我是邮电的高材生!我是生来就要进央企的!你敢说你见过出身和学历比我高贵、还因为犯了事儿,一生生涯就此尽悔的人么!”
“有!”冯见雄斩钉截铁地吼回去,“我知道的多了去了!但是你这种没见识的窝囊废,我就算说出来你也没听说过!所以,我不欺负你,我换个大家都看得见的例子——中国男足这几年的成绩,见了没?踢成什么逼样了!泰国越南马来亚,还有啥他们不敢输的!他们被多少人辱骂了?没有十亿也有七八亿了,个个戳着他们的脊梁骨!
他们被羞辱的程度,普通的服刑犯能比?他们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拿着高薪还心安理得!你这点破事,不过就是坐了两年牢,只要你有真本事,出来之后发奋改过,央企去不了还能去华为,你居然想要跟人同归于尽?你个窝囊废对得起你爹妈么?你看看那个跟哥斯达黎加踢的时候,门前三米打飞机的孙**,被多少人辱骂了,他去死了吗?”
贾明威目瞪口呆,竟然足足一分钟没回过神来,就这么被喷得如同石化一般。
冯见雄这套话术,正是后世被国内刑侦专业的教授们,写进《谈判专家培训教程》里的最经典桥段,目的就是面对那些“因为临时起意而万念俱灰”的歹徒和自杀者。
这套话术的核心,就是用“中国男足都踢成那逼样了都没舍得集体自杀,你这点小挫折有什么好值得自杀的”的理论,让人在对比中重燃求生欲望。
当然,在具体操作中,还是有很多话术细节要注意的。
比如这套劝说方法只适合对付“临时起意型”的冲动求死者,而对于“意志坚定、蓄谋已久”的KB分子是没用的。
又比如,此法只适合劝说男人,不能用来劝说女人——因为女人连根足球的**都听不懂,那就没有同理心了。不过幸好女人即使不想活了,多半也就是去自杀,不会干出劫持人质的事情,所以哪怕说服不了,社会危害性也不会很大就是了(反正治下有人自杀是不算GA部门政绩的,也没必要专门花精力、经费研究怎么防止女人自杀)
在冯见雄穿越之前,大约是从11年到15年间那几年,据统计,全国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冲动型劫持、自杀者被这套话给劝服了,放弃了死志。
堪称刑侦谈判界活人最多的话术,真是救人千命,万级浮屠,泽被苍生,功德无量。
所以,冯见雄这种懂行的人,在对国足的态度上,从来都跟那些无脑网喷不一样。
在有识之士看来,哪怕国足踢得再**,仅凭这一项多年来扮演被对比被侮辱对象、累计救回上万人命的功德,花再多钱把国足继续养下去,都是很值得的。
当然了,因为国足02年的时候,曾经在米庐的带领下历史性杀入过世界杯。那时国人一度对国足很满意。今年06年虽然没进,但毕竟还没耗竭国人对其的耐心。
也正是因此,后世这套话术要等到国足彻底被烂大街之后,刑侦教材专家们才把这个案例用进谈判话术。而眼下的人想不到这个全国人民都知道、都很有说服力的好用例子,也就不奇怪了。
“啪嗒~”一声脆响,贾明威手上的刀片掉在了瓷砖地面上,贾明威整个人也像脱力一样,软倒在地嘤嘤哭泣起来,“我个废物!我个废物啊!国足都活得好好的,我死个鸡扒鸟劲啊!冯律师,救救我,我错了,帮帮我!”
贾明威手足脱力,连滚带爬冲到铁栅门旁边,摇晃着铁栏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
“快!快进去救人!”卫书记捏了一把汗,连忙招呼手下干活。
众人目睹这一幕神级喷技带来的华丽逆转,顿时觉得冯见雄是喷神转世。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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