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笔随心动
第二百七十三章笔随心动
金轮乾坤笔,是诗魔从江南带回。
这支笔,很老很旧了。
它的年龄比大魏还老。
外观上看来,它和普通毛笔没什么区别。
它是一支剔红龙纹毛笔,笔身呈圆形,形体修长,通体施红漆,漆色暗红,精光内敛。
此毛笔工艺精湛,笔管以剔红为之,浮雕祥云为地,方寸之间云朵层次分明,或聚或散,疏密有致。
雕饰穿花龙纹,只见猛龙张牙舞爪、须发前冲,正傲然立于如意云纹之中,方寸之地,却颇具气势。
只是放得久了,不辨原形,红漆被掩盖,龙纹被尘垢覆盖,显得老旧。
诗魔去一趟江南,吃荠菜听小曲都是小事,主要就是为了萧权这支笔。
这支笔十分厉害,是七八十年前,诗魔路过昆仑山捡的,只是几十年前就丢失了。
诗魔已经达到了触及昆仑诗海的级别,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兵器丢了就丢了,他也不在意。
结果他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到一个有文心的徒儿。
他恍惚记起这支笔,于是毁了寒潭后,前往江南,动用全身的力量,在一处泥潭找到了它。
这么好的笔,不知被谁偷了,又被扔在泥潭里。
没有文心的人,兵器只能用利器,例如刀刀剑剑。
有文心的人,一支笔,足以。
口诛笔伐,师父用嘴,徒儿用笔。
完美。
萧权未触及昆仑诗海,必然是不能口诛。
可是笔伐,萧权却可以。
以前这支笔没有名字,因为诗魔压根不用兵器。
现在徒儿要用,不能随意,诗魔便赐了名。
希望,萧权不要辜负师父的一片心意。
此笔出自昆仑山,太久没用,需要用护才之名开笔。
开笔,便是唤醒它。
任何以昆仑山矿石为原料打造的兵器,皆有灵气,受主人驱动。
金轮乾坤笔更是有灵性的兵器,任何和昆仑山有联系的人和物,皆能唤醒它。
名字是一个人留在世上的记号,人,出生落地时是光着身子,成长的一切皆依赖外力,姓名当然也是外力之一。
倘若将姓名比喻为身上的衣服,那么穿上一件适合自己,量身订做的衣服,让自己感觉舒服,让别人看起来顺眼,如此无形于内,散发于外,则其力量不言可喻。
对于金轮乾坤笔,书写同样来自昆仑山的护才之名,它能知晓护才的一生。
蒙骜和曹操,一生一死,特别是曹操,是最近才死的人,死得那般不甘和迅速,萧权一直心有遗憾,笔遂主人的心动,必然能唤醒它。
选蒙骜,纯属是因为他笔画比白起多,不能便宜了萧权这天天惹是生非的小子。
要抄,就抄最多的。
唤醒它和驱动它,便是萧权现在要学习的任务。
萧权万万没想到,心心念念的兵器,竟然就是他桌子上那支乌漆墨黑的破笔。
李牧关着他,外面还上了锁。
要想出去,萧权不写完名字怕是不可能了。
写就写!
一万遍就一万遍!
萧权拿起那支笔,妈呀,一拿,手立马就黑了。
知道它脏,没想到这么脏!
李牧也是抠,罚他也不愿意给支像样的笔。
萧权平心静气,开始研磨、提笔、书写。
曹操。
曹操。
曹操。
屋子外,月明星稀,鸟雀叫着:“啊、啊、啊......”
鸟雀在树枝上扑棱扑棱着,京都一夜无事,朝阳升起。
昨夜,李牧给荣园送了帖子,让魏清今日来护才府拜诗魔为师。
幸福来得太突然。
激动万分、无比兴奋的魏清,早早就起了来,沐浴更衣。
在古代,沐浴被视为一件礼仪大事,比如祭祀和朝见天子之前必须沐浴净身,以示内心洁净虔诚。
见重要的人或者资历老的人,也需要沐浴。
魏清人要当诗魔徒儿的消息,传到了皇帝耳朵里。
正要上早朝的皇帝,停住了脚步:“什么?”
“没错,诗魔突然说,要收王爷做徒弟。”马公公眉头一皱,从不收徒的诗魔收萧权为徒,已经够让人惊讶了,现在这么快就收第二个。
难道,真如传闻所言,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
世人不知,诗魔收萧权,是因为萧权有文心。
收魏清?
嗯,那是要揍他。
世人都觉得当诗魔的徒儿了不起,诗魔却觉得没多了不起,萧权也是这么觉得的。
收徒看的是缘分,缘分到了,自然就收了。
诗魔和萧权,是善缘。
和魏清,嘿嘿,恐怕是一场孽缘咯。
不过,孽缘也是缘嘛,嘿嘿。
诗魔如何想,皇帝太清楚了。
先皇和皇帝说过,诗魔这个人难以捉摸,十分不羁,不是善茬。这个师父,和心狠手辣又多变的萧权没什么两样。
“让魏清不要去。”
魏清虽是聪明,有文采,可远没有萧权这般才华横溢,诗魔又怎么会看上魏清?
皇帝一声令下,马公公领命而去。
白鹭州,皇帝要。
魏清这个兄弟,皇帝也是想保住的。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诗魔要是将魏清如何,都是有身份有立场的,皇帝真拿诗魔没办法。
唯有在拜师礼前,拦下魏清。
好巧,马公公前去阻拦的时候,魏清就在半路。
坐在马车里的魏清一脸高兴:“马公公,你来可是向我道喜?”
这是个喜事啊!
大喜事!
他拜诗魔为师,萧权必然没有地位了!
看来传言是对的,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现在要再找一个新的!
这样的话,在公主面前,在京都所有才子面前,他的地位那是蹭蹭蹭地往上涨啊!
马公公面露难色,低声将皇帝的意思传达。
诗魔,不可近。
更不可拜其为师。
这话像一大盆冰水,浇在了魏清的头上,他扭头冷言:“让陛下不用操心,我不会有事。诗魔性格乖张,我早已知晓。”
“我既然敢拜他为师,必然也会做好心理准备。”
“在此多谢陛下的一番好意,马公公,告辞。”
皇帝拦着魏清送死,魏清还一脸挡着我成功的嫌弃,命人速速前往护才府。
“王爷!你!”
马公公一跺脚,阻拦不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幽暗的屋子。
萧权揉了揉眼睛,光线不好,写了这么久,眼睛无比酸痛。
一夜过去,曹操之名,才写了一千遍。
这还是萧权奋笔书疾的结果。
这一千遍,萧权并未用心,毕竟这是惩罚,用心作甚?
“可怜曹操,能成为一代枭雄的。”
累极了的萧权,在椅子上仰着头,无比惋惜。
临死前,曹操的双眼,熠熠生辉,似乎将萧权当成了同样有雄心壮志的知己。
可惜。
可惜......
萧权叹了一口气,可惜他忠心耿耿,跟了诗痴这样的主人,死在诗痴手里。
萧权心微微一动,忽然手指被什么扯了扯。
“卧槽!”萧权吓得一个激灵!
笔动了?
笔自己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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