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十六·君临
天气晴好,长空万里无云,碧色一片。
节气已入秋,夏日炎热仍大有余威,但好风劲爽,吹得人心地宽广。
“公爷,京中来的信。”一名家丁来到后院书房奉信。他所唤之公爷,乃是陇上望族长孙氏现任家主,显朝世袭安国公,长孙业。
长孙业展信即读,随着目光在字里行间行进,他素日里严肃的神色逐渐松弛。他笑起来问:“薛校尉在哪?”
家丁答:“回公爷,薛校尉正和少将军在城防大营演兵。”
长孙业将信放下,“快马过去,让他和少将军忙完了速到府里来,我有要事相告。”
“是!”
今日是七月廿日,正值城防营换防之际,少将军长孙骁一早便同薛遣棠到大营点兵清将,近来边境时有冲突,需仔细敌国细作趁乱混入城中。
家丁前去传话时长孙骁正忙着,让他到门口等着,约半个时辰后才匆匆出来,家丁不敢卖关子,开门见山地把话传了。
“公爷没说别的了吗?”
“回少将军,没有了。小人原话转述,不敢有一字差错。”
“行,我知道了,你回话去吧。”长孙骁抬眼看看日头,时间差不多了,薛遣棠一会儿还要审两个可疑人员,不如先回去一趟,再出来安心办差事。
他转身回营去找薛遣棠,快人快马回家,三刻后已到长孙业眼前。
长孙业直接把信拿出来递给薛遣棠:“这是兵部下来的文书,天机殿有令,命你即刻返京,于九月望日进宫面圣,不得有误。你自己先看看吧。”
“阿骁,尽快安排人选接替薛校尉,务必在七天内完成交接。”从陇上入京有一个多月路程,薛遣棠须得尽早动身。
“要升官了?”长孙骁走过去拍了下薛遣棠的肩膀,“好啊!我早就说过,凭你的才干,回京是迟早的事!”
薛遣棠感激地向他点头致意,随即拜谢长孙业的栽培之恩。
安国公战功赫赫,威震天下,镇一方平安二十余载,自己不过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能入得他麾下已是毕生荣幸。短短两年时间里,自己能有所建树,更受召回京,全都有赖于他的悉心栽培。
薛遣棠期望今日已久,虽然早就盼望着受召的这一天,但当它真的到来,他心中还是涌起一大股对长孙父子、对军中弟兄的不舍。
“阿爹,营中还有事,我们这就先回去了!”长孙骁显得兴奋不已,他谓薛遣棠:“加把劲儿,今天早点收工,晚上给你开个庆祝会!”
走出国公府,薛遣棠平复好自己的心情,回到岗位上,站好自己最后一班岗。
陇上军中无人知晓他的过去,也无人知道他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靖平侯爷的儿子,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马前卒,起初被分在先锋营中,因在对羯、乌战争中表现突出,逐步升至六品昭武校尉。
在旁人眼中,他武艺高强,挺拔精壮,孔武之姿令众人信服,但却不是个粗人,他读过书,说起话来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有人猜测,他仪表堂堂,必定出身不凡,但了解了他吃苦耐劳的作风,便不敢断言。
总之,英雄不问出处,若在陇上军营里问起他,便会听到:“薛校尉是个真汉子,我等服气!”
两年的军旅生涯赋予了他烈日黄沙一般的气质,干巴巴不掺一丁点水分。任谁也难料,曾经君临城中惹下满城青眼的俊美少年,会脱去锦衣华服,撇下香车宝马,自弃青云之路,来这沙子能呛死人的地方切切实实地过苦日子。
长孙业欣赏他的理由非常简单:沽名钓誉的世家公子爷有不少,但像他这样遍历风霜,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拼命的,实不多。国公爷见后生可畏,也曾私下给靖平侯去信夸赞:“虎父无犬子!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大放异彩。”
长孙家所有人都知道,他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而眼下这个时机,对长孙家而言同样正正好。
安国公府的四姑娘长孙淮,今年十六岁,已经到了该许嫁的年纪。她要找的夫婿可不是一般人,长孙业本有意让她明年进京,这下有薛遣棠归京,她在君临就有自己人相互照应了。
晚上的酒宴长孙淮也在场,她是个行事大胆、个性泼辣的大美女,言行谈吐没有丝毫羞怯,志气更是高深凌云。她虽明艳夺目,个性却直率好相处,平时与薛遣棠兄妹相称。
除两位兄姊外,七弟长孙谈也来了,他才满十二岁,还不会喝酒,一听说薛哥哥要调入京中,便嚷着要来同他喝酒。
“遣棠哥,你吃菜,吃菜。”谈的酒量不行,一杯下肚,舌头都有些大了,“你到了京城,可不要忘记我,你给我讲的那些名山大川,我可都记在心里了。等过几年我可以出门游历了,一定去看看,又去君临看你!哥哥,说句孩子话,我还真舍不得你!”
长孙淮坐在一旁笑弟弟出丑,“小孩子不能喝就别上桌!”她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敬薛遣棠:“恭喜薛大哥升迁。其实,阿爹已安排好要让我进京住一段时日,到时候我一定去找你,让你也做做我的向导!”
薛遣棠神色温谦:“恭候四姑娘大驾。”
“那你要做好准备,不管你到时候多忙,我可不都会跟你客气,”长孙淮笑得灿烂,“咱们是自己人嘛。”
“说得好!”长孙骁饮得尽兴,“好兄弟,到了京城也要好好干,你是从咱们陇上出去的,你有出息,我们面上也有光!来,干!”长孙骁本人已是两个孩子的爹了,加上从小拉扯弟弟妹妹的原因,他待薛遣棠还真有点老父亲心理。
众人不醉不归,一直喝到后半夜,全都趴在桌上睡着了才结束。
宝砺十九年八月初一,夜雨浥轻尘,晨风疏朗,仅带着来时的铠甲和佩刀,薛遣棠单骑出城,离开了充满回忆与情义的陇上。
归乡路线早已烂熟于心,他的嘴角始终带着一弯极浅的弧度,目光炯炯一直望向路的尽头,一副心志坚定的模样。
途中的中秋夜,他歇在一处山弯里的密林中,月光下树影斑驳,风移影动,叶声簌簌,自成天籁。
心爱的战马在一旁闲吃草,薛遣棠倚在一棵树上,抬头望天上的月亮。
他的眼神明澈而虔诚,眼底却心事重重。这条路的尽头不仅是故乡,还有即将扑面而来的巨浪。他不知道自己具体地会遇上什么、该怎么应对,他能确定的,只是自己要拼尽全力的一腔信念。
他生性坚韧隐忍,许多事并不会说出口,只会默默去做,无论过程需要付出多少辛劳和忍耐,依然矢志不渝。
至于功过言说,他虔诚地笃信,天上这轮他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的月亮会明白他做的一切,这就已足够。
他闭上眼缓缓坐下,靠在树干上,轻轻睡去。
天亮了还得赶路呢。
……
“殿下,天还早,要不您用过早饭再出门?”越王府正门前,管家正送王爷出门,他抬头看看才刚升起来的太阳,想起殿下还空着肚子。
大约七日前,越王收到了一封书信,读完信后殿下便哈哈大笑,管家来王府快三年,还没见王爷这么高兴过。至于是什么大喜事,殿下也不说,只吩咐了要将王府上下洒扫得格外干净,更让厨房备下数十味珍馐美馔,总之,王府里有什么最好的,今天统统都拿出来。
管家猜不着也不敢猜测王爷的用意,但见他一连几夜都睡不好觉,吃不香饭菜,今天天不亮就起身穿戴洗漱,还是不免担心,怕他激动伤身。
李烨大手一挥:“不了,我在外面吃!驾!”
李烨飞马离去,管家看着马蹄下欢快的尘土,无可奈何地笑起来,摇摇头转身回府,“殿下就是这般性子。”
不足半个时辰,李烨已经跨过大半个君临城,来到了东城门,停在路边下马等候。
来信上说,预计九月初六清晨就能到,李烨心想:现在时间刚刚好,即便他怕我来不及赶到而刻意迟缓也无妨,总之,只有在这儿等着我才安稳。
他定会驰马前来。
李烨紧紧盯着视线的尽头,只要有人从那个发向过来,他一眼就能发现。
不知究竟过了多长的时间,李烨才看到一个熟悉的轮廓由远及近慢慢靠过来,但他又有些疑惑,直到那人下马走到他面前,他睁圆了的眼睛才眨了两下。
“啊哈,你脸好黑!”挚友曾经白净的脸晒得像颗粗糙的芋头,李烨咝了一声:这就是军营的威力吗。
怪不得刚才总觉得哪里不对呢!脸还是那张脸,但是肤色身形完全变成一个黑壮的汉子模样了,“我又觉得像,又不敢认,想跟你挥下手吧又怕认错人。”李烨左右打量来人,用目光丈量他的身形变化。
“殿下,”薛遣棠面上有微微笑意,他叉手行礼道:“别笑了。”
他不说还好,一说李烨干脆笑得更直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李烨天生一双灿烂的笑眼,他对着薛遣棠放声大笑,将这几年来的阴霾赶出胸膛。
他的挚友回来了,这意味着在这座城中,他不再是孤身陷阵。
他实在欢喜,举起手来照着对面的肩膀就是一拳,薛遣棠仍是站在原地叉着手,只被他打得晃了晃肩膀,却不禁也咧开嘴角笑起来。
二位久别重逢的友人站在秋风中,银杏树落叶簌簌,眼界内尽是金黄。
两人并行入城,李烨骑在马上,边行边唱:“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这是从前在潜龙府时常唱的歌。李烨反复唱了两遍后,忽又狂放地笑起来。
同行者白日放旷,薛遣棠却充耳不闻,昂首挺胸,神情坦荡地走在挚友身边。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这份心志从未变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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